“like.a.virgin

    宛若處子,

    touched.for.the.very.first.time

    第一次動真情。

    like.a.virgin

    宛若處子。

    when.your.heart.beats

    當你的心與我的,

    next.to.mine

    一起跳動,

    gonna.give.you.all.my.love''.boy

    我將獻給你我全部的愛.男孩……”

    ……

    如果說羅傑的那首《一直以來》還隻能說是當眾秀恩愛的話。

    安妮的這首《宛若處子》,簡直是在把單身狗們抓起來,掰開嘴,強行塞上一大口狗糧。

    然後再用惡狠狠的目光盯著你,逼著你說出一句“這狗糧真好吃”!

    不過,長得漂亮的妹子總是能夠獲得更多的寬容以及優待。

    所以當安妮的歌聲響起的時候,就連那些被秀了一臉恩愛的單身狗們,討論的主題也成了“安妮唱歌真好聽”、“羅傑的主唱地位不保”之類的內容。

    就算偶爾有人提出抱怨,也會迅速被安妮的粉絲給淹沒掉。

    單以個人粉絲的數量而論,安妮的粉絲數量,恐怕已經超過了作為樂隊主唱的羅傑。

    事實上,雖然安妮很少以主唱的身份出現在現場,或是樂隊的作品中。

    但在樂隊的粉絲當中,卻有為數不少的人,是被安妮的歌聲吸引而來的。

    要求安妮多以主唱的身份推出一些作品,這樣的聲音,也從來都沒有少過。

    隻不過安妮更喜歡彈吉他,對於唱歌沒有什麽特別的偏愛。

    ——鬼知道為什麽一個從未像其它歌手那樣從小接受嚴格訓練的“歌手”,能夠有這麽好的唱功。這種不合常理的事情,在安妮的身上出現的多了,羅傑等人也就見怪不怪了。

    若非樂隊有需要,安妮從來都不會主動提出要做主唱。

    用安妮的話來說,唱歌、錄歌太麻煩了,出一點小錯就得重頭來過,還是彈吉他省事。

    這也和樂隊的風格有關,大部分交給安妮去唱的歌,難度都偏高,即使對那些以唱功著稱的主唱來說都頗有難度,一段歌需要反複錄製很多遍,自然也就成為了經常出現的狀況。

    當然,安妮的唱功要比羅傑更出色,這並不意味著羅傑的唱功就差了。

    雖然和諸如普媽、axxxxxxl這樣的頂尖主唱比起來,確實要差了一些,但至少是完爆絕大多數流行歌手的水準。

    畢竟搖滾樂隊的主唱,或者說大多數搖滾樂類型的主唱,對於音域、唱功方麵的要求,都要遠遠超出其他的音樂類型。

    很多人隻知道搖滾樂中人聲的地位不高,就以為搖滾樂主唱對唱功沒有太高的要求。

    然而事實卻恰恰相反,因為搖滾樂在樂器方麵的“重度”,主唱必須擁有更加寬廣的音域,才能夠確保自己不被樂手完全壓製住。

    若是主唱的功力不夠深,在演出的現場,人聲被完全淹沒在吉他、鼓,甚至是鍵盤和貝斯之下,都是很常見的事情。

    而且越是重度的搖滾樂,這一點就體現的越是清晰。

    如果將那些以唱功著稱的流行歌手,扔到某個碾核樂隊的現場去,絕對會是一場大型車禍現場。

    咳咳……

    總之,羅傑在唱功方麵的短板,那也是和普蘭特等一眾頂尖的搖滾樂隊主唱相比的。

    而且由於安妮的存在,這個短板也被很好地補足了。

    某種程度上來講,一個聲音清澈如天使一般的女高音,以及羅傑那仿佛來自阿比斯深淵一般的男低音,就像是天堂與地獄融為一體。

    或許羅傑一個人不能算是頂尖的主唱,把安妮單獨拿出來也同樣如此。

    但當兩個人彼此配合,互補的情況下,卻足以秒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搖滾樂隊主唱。

    這一點,在這次演出開場的第二首《異境入侵者之歌》中,就體現得淋漓盡致。

    用某位粉絲的評價來說:

    【darkness】為什麽是世界上最好的搖滾樂隊?

    最出色的音樂創作才華、最頂尖的主唱和樂手,每一個位置都沒有短板。

    這就是我們愛死他們的理由!

    當然,這條在news.feed獲得了超過百萬評論的動態下,有一個同樣獲得了數百萬點讚的熱評迴複:隱形人賈森-傑弗裏了解一下?

    雖然賈森一直表現得很低調,甚至是低調得過了頭。

    但畢竟在樂隊的專輯上,從《迷途之家》開始,就出現了賈森的名字。

    在樂隊的官方網站,以及各大平台的主頁介紹中,也都有“鍵盤手:賈森-傑弗裏”的字樣。

    那些單純隻是聽歌的路人歌迷或許不會注意到這一點,但樂隊的粉絲,卻大多注意到了這個變化。

    有趣的是,即使是有人刻意注視著,往往也很難在樂隊演出的現場,找到賈森留下的多少痕跡。

    至於其它的公開場合,例如各種媒體采訪、真人秀訪談等等,賈森參與的次數就更少了,幾乎為零。

    因此,在音樂的粉絲當中,賈森也獲得了一個外號:隱形人。

    即使,是在這場【狂暴之路】的演出現場。

    除了極少數刻意將注意力停留在賈森身上的歌迷之外,也幾乎沒有人察覺得到。

    在羅傑、安妮和胖子三人之外,還有一個賈森,同樣占據著一個“主舞台”的位置。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最受矚目的,依然是羅傑和安妮的雙人組。

    無論是分開來“各玩各的”,還是對著飆吉他、飆貝斯,做出互相較勁的姿態,亦或是安妮偶爾故意搗亂,跑到羅傑前麵搶鏡頭。

    無論兩人如何折騰,總是能吸引走最多的關注目光。

    剩下的人,注意力也大多集中在十二輛卡特彼勒和上百名特技摩托車手所營造出震撼的場麵,亦或是胖子的身上。

    就連胖子指揮之下的鼓手團隊,所得到的關注,都要比賈森這個隱形人要多得多。

    不過賈森也並不在意這一點,甚至是樂得如此。

    避開人群的視線,在角落裏安安靜靜地彈著鍵盤,仿佛一個看破紅塵,在喧囂鬧市中隱居的世外之人。

    對於賈森的特立獨行,羅傑並沒有在意。

    玩搖滾的人中,有著各種各樣怪癖或者心理疾病的人多了。

    例如齊柏林飛艇樂隊的四名成員在sex方麵的各種奇葩癖好、例如muse樂隊的幾位外星人愛好者等等。

    和他們相比起來,賈森甚至可以被歸入“正常人”的範疇當中去。

    這一場演出,本身也不需要過多地突出賈森的地位。

    最重要的是樂隊整體,其次,則是為胖子爭取一個“鼓王”,或者最起碼也得是“鼓王的有力競爭者”的印象。

    一首改編幅度極大的《異境入侵者之歌》,已經讓所有人見識到了胖子的實力。

    足足六十五個巨型擂鼓,所營造出的聲勢,足以讓任何人感到驚豔。

    但僅僅如此,卻還不夠!

    演出的進程過半,耳機裏傳來現場調度的提示。

    羅傑看了一眼胖子的方向,胖子已經從豎立的巨型擂鼓前離開,坐迴到了從開場就沒有啟用過的架子鼓前。

    這種大型現場的演出,是一件極為耗費體力的事情。

    單純的主唱可能還要好一點,費力的隻是嗓子。

    而樂手,尤其是貝斯手,整場演出都在提著一大桶花生油……

    咳咳,提著沉甸甸的貝斯進行彈奏,對體力的消耗是非常大的。

    不過羅傑畢竟還年輕,平時的健身雖然不算頻繁,但也保持得不錯,稍微緩了一口氣,就重新站迴到話筒前。

    “這一首歌,我希望今晚來到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每一個人,都能一起唱。”

    羅傑故意做了個搞怪的表情,然後一本正經地說道:“沒錯,我現在想要偷懶一下,所以你們替我唱完這首歌,好嗎?!《硫磺(sulfur)》!”

    對於樂隊的作品來講,這可以算是一首“老歌”。

    因而羅傑並不會擔心歌迷們不會唱的問題。

    就算不是全部,但隻要有人起個頭,至少大部分的粉絲跟著哼唱卻是沒有任何難度的。

    當然,羅傑選擇讓現場的歌迷來合唱的原因,並不是真的要偷懶,而是要將所有的精力集中在貝斯的彈奏上。

    玩過樂隊的人都知道,大多數情況下,貝斯的音線在現場很難讓歌迷們清晰地聽到。

    事實上,如果貝斯完全沒有任何聲音,大多數歌迷也根本分辨不出來。

    但是,之所以每一支樂隊都必須有貝斯手這個位置,最重要的原因就在於,如果貝斯的音線亂了,那麽整個樂隊都會亂套。

    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由貝斯指揮鼓手、鼓手指揮整個樂隊。

    又或者是直接由貝斯手來指揮整個樂隊。

    一般來說前者更多,後者更少。

    但無論是哪一種,隻要貝斯手彈錯幾個音,基本上都會出現比較明顯的走音、跑掉、亂節奏等等不大不小的演出事故。

    事實上,衡量一個鼓手是否出色,很重要的一點就在於,當貝斯手出現失誤的時候,是否能夠穩得住節奏,保證樂隊的演出不會出現問題。

    ——不要以為這很容易,哪怕大牌如林戈-斯塔爾或者羅傑-泰勒,也不是每一次都能做到這一點。

    在這一點上,至少到目前為止,胖子從來沒有讓人失望過。

    過去,胖子總是將自己定位在輔助的位置上,默默“修補”著羅傑因為唱歌分心而出現的失誤,以此來確保演出的效果。

    而現在的這一首歌,羅傑就要全心全意地為胖子做好“輔助”的角色,讓胖子的實力能夠得到完全的發揮,展現在現場上百萬觀眾,以及直播鏡頭前數以千萬計的歌迷麵前。

    從歌曲的一開始,密集而快速的鼓點,就成為了全場的焦點。

    盡管胖子坐迴了架子鼓前,但六十四名鼓手團隊所使用的“樂器”,仍然是豎立起的擂鼓。

    一時之間,仿佛衝鋒的戰鼓一般,鼓聲,完全壓下了現場所有的雜音,響徹整個潘帕斯草原。

    “my.guilt.and.my.shame.always.sell.me.short

    -always.feel.the.same

    我的內疚和羞愧總是給我以烈酒-感覺如出一轍!”

    羅傑隻是起了一個開頭,便是將嘴巴湊到話筒前,大聲喊道:“一起來!”

    在幾百名“托”,以及數量更多的,樂隊的死忠粉絲的帶動下,現場歌迷們很快開始了一場大合唱。

    百萬人的大合唱。

    “and.my.face.and.my.soul.always.wear.me.thin

    -always.under.control

    我的麵龐我的靈魂總是以罪孽包裝-總能自我控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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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而密集的鼓聲依然是全場的焦點,但百萬人的大合唱,卻同樣給人一種前所未有的震撼。

    甚至是顫栗的感覺。

    事實上,和《夢碎大道》、《生命萬歲》等等,這一類歌曲比起來,這首《硫磺》並不適合合唱。

    畢竟這是一首唱風一定程度上偏向於金屬嗓的歌,而並不是每一個歌迷,都會使用這種唱法。

    更重要的一點在於,這種唱法出現在合唱中的時候,就有那麽點怪怪的感覺。

    但百萬人級別的現場大合唱,在搖滾樂,乃至於流行音樂的曆史上,還是首次出現。

    不,別說百萬人級別。

    就算再少上一半,也是前所未有的。

    單單隻是這個數量級,就會給人一種無與倫比的震撼。

    直播的鏡頭,幾乎有一半的時間都給了俯覽整個現場的遠景鏡頭。

    ——為了達到最好的直播效果,油土鱉甚至直接派出了一架直播直升機,從空中進行拍攝。

    至於剩下的一半,則大部分都集中在了胖子的身上。

    架子鼓的速度與力量,在精心策劃的鏡頭前,得以最大程度地體現出來。

    歌曲進行到一半,羅傑忽然停下了彈奏,指著胖子的方向,大聲道:“請允許我為你們介紹這個星球上最好、最好、最好……的鼓手,理查森-埃爾文德斯!”

    羅傑一連用了十幾個“best”,來強調這一點。

    若是在其它什麽場合,這樣做肯定會引起不少圈內人的不滿:你的鼓手是最好的,那我們樂隊的鼓手呢?!

    但在演出的現場,就沒有這樣的問題了。

    每個樂隊在自己的演出現場,都會說自己的樂隊是世界上最好的,自己的吉他手世界第一,自己的鼓手宇宙最強……

    這是一個很普遍的情況,也沒有人會介意這一點。

    隨著羅傑的話,再加上混雜在歌迷中的,極少量的“托”,很快,現場漸漸響起了一陣唿叫聲:“理查森-best~!理查森-b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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