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羅傑胡鬧式的打岔暫且不提。
一整天的聚會裏,幾人之間的話題猶如天馬行空,一會聊到中東的局部戰爭,一會又談起八十年代初期,【蟲子】樂隊靈魂人物約翰那充滿疑點的死亡。
不過無論話題偏到哪裏去,卻總是會莫名其妙地轉迴到對百代唱片的收購案上來。
就在這近乎於閑扯的氣氛中,幾人對mad唱片擴股融資的細節,達成了初步的口頭約定。
羅傑最開始提議的劃分a、b類股票的議案被直接放棄,樂隊四人,在未來幾年的時間裏,每人都擁有一次無條件對mad唱片注資,以得到更多股權的機會,上限不得超過三十億美元。
隻要有人選擇行使這個權利,mad唱片不得拒絕。
當然,這個所謂的“無條件注資權”,更多的是給胖子和賈森兩人的。
更準確地說,是為胖子而準備的。
賈森拿不出足夠多的資金,似乎也沒有增加自己在樂隊內話語權的想法。
而羅傑和安妮兩人,則是會在幾個月之內,就完成對公司的注資,以便盡快搞定對百代唱片的收購。
三十億美元,基本是羅傑一次可以拿出的極限。
而到了幾年之後,胖子能拿出來的資金,最多也不會超過這個數目。
安妮手頭的資金倒是更多一些,四十億美元,將會分為兩筆轉入mad唱片的賬戶。
其中三十億美元直接按照當前市值,轉化為相應的股權,剩下的十億美元則依照銀行利率,算作為期五年的貸款。
再加上樂隊出售《美國達人秀》所得到的十五億美元,短短幾個月之內,mad唱片可用的現金將會高達八十多億美元。
但這仍然不足以完成對百代唱片的並購。
根據【荊棘emi】集團的開價,任何人想要買下百代唱片,必須要在支付數十億美元的基礎上,同意承擔百代唱片百分之百的債務,【荊棘emi】集團才會放手。
事實上,按照盧西恩-格蘭奇打探到的消息來看,【荊棘emi】集團也不擔心沒有下家。
百代唱片最大的債權方,花旗銀行,已經向【荊棘emi】集團開出了報價。
這筆報價的細節並沒有公開,但從私下裏流傳的信息來看,花旗銀行似乎同意接手百代唱片的全部債務。
由於花旗銀行本身就是百代唱片最大的債主,在這起談判當中,花旗銀行無疑是握有很大的主動權的。
無論是按照英國(百代唱片在英國注冊),還是其它任何一個世界主流國家的法律,公司股權的轉讓,原則上不需要債權人的同意。
但,在百代唱片已經資不抵債的情況下,作為百代唱片最大的債主,花旗銀行若是想要破壞其它潛在買家對百代唱片的收購,卻是很有操作空間的。
唯一的好消息是,根據盧西恩-格蘭奇打探到的情況來看,花旗銀行同意接手百代唱片,並不是對唱片業有什麽野心,而是擔心自己放出去的貸款收不迴來。
(注:現實裏百代確實是因為債務問題在07年賣給了花旗旗下的一家投資公司,但這筆債務是不是和花旗銀行有關就不清楚了,姑且就按這個設定來吧。畢竟從後麵的發展來看,這家投資公司沒過幾年就把百代拆開賣給環球和索尼,明顯不是想好好經營的樣子。)
如果以這個前提來推論,隻要向花旗銀行證明了自己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向,再稍微加上一些價碼,拿下百代唱片,可能性還是很高的。
於是,在樂隊內部達成了一致之後,樂隊立刻對盧西恩-格蘭奇授權,與【荊棘emi】集團和花旗銀行展開談判,對百代唱片正式提出收購報價。
百代唱片的總債務,大約在78億美元,這個數字包含了未來幾年內需要償還的利息。
為了讓【荊棘emi】集團同意脫手,樂隊勢必還要在這筆債務之外,額外付出一筆費用。
在這筆開支方麵,樂隊開出的底線是22億美元,也就是說,總的收購價格不超過一百億美元。
在這個數字之內拿下百代唱片,才可以算是“有利可圖”。
再多,當然也不至於說會虧本,但卻會加大樂隊的資金風險。
畢竟mad唱片吞並百代之後,至少也需要幾年的時間來整合資源,讓百代扭虧為盈。
哪怕是樂觀的估計,這個時間也不會低於五年。
若是發展不順,七八年後,百代依然每年都產生巨額的虧損,也不是什麽不可能的事情。
有著這樣的風險在,樂隊當然不肯在這起收購上花費太多的資金,去增加無謂的風險。
事實上,別看樂隊現在錢多,單單隻是拿出百億美元來收購百代,就已經需要向富國銀行舉債。
——百代唱片本身78億美元的債務可以慢慢還,但同樣的,百代唱片每年所產生的虧損,以及整合資源這個過程中的花費,同樣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安妮拿出的這四十億美元,並不足以讓mad唱片直接完成對百代的收購。
舉債仍然是不可避免的,隻不過能夠讓樂隊擺脫以貸養貸的困境罷了。
這種涉及上百億美元的多方談判通常曠日持久,一時半會之間不可能談出個什麽結果來。
樂隊跟進了一段時間之後,很快就將這件事完全授權給了以盧西恩-格蘭奇為首的mad唱片高層,並派出律師和會計師團隊作為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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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樂隊自己,在結束了聖誕節到新年(公曆新年)的短暫假期之後,立刻進入錄音室,開始新專輯《披頭士(the.beatles)》的錄製。
“我感覺這些歌的風格很熟悉。”
排練室裏,胖子聽著剛剛排練時的錄音,忽然開口道:“好像六十年代【銀色甲殼蟲(the.silver.beetles)】樂隊的風格。”
(請原諒我不會起名,直接用披頭士曾經用過的樂隊名字。)
【銀色甲殼蟲】,一般被歌迷們簡稱為【蟲子】樂隊,是這個世界之中,六七十年代盛極一時的樂隊。
巔峰時期,幾乎和羅傑前世的披頭士相差無幾,音樂風格也同樣類似。
就連樂隊靈魂人物的名字都很像,同樣叫約翰和保羅。
而且在經曆方麵也十分的雷同,比如說兩個約翰都是在1980年被自己的歌迷槍殺……
隻不過,由於這個世界的【蟲子】樂隊解散得更早,因而沒有能夠像羅傑前世的那支披頭士一樣,幾乎以一己之力,改變了整個世界樂壇的格局。
“所以這張專輯叫《the.beatles》。”
羅傑半是開玩笑,半是認真地說道:“既是向他們致敬,又是強調區分。”
“說起來,【蟲子】樂隊的那個約翰,你們不覺得死得很蹊蹺嗎?”
胖子似乎對這種陰謀論的很感興趣。
幾天前,樂隊剛剛討論過這個話題,這一次又被胖子提了起來:“我覺得,約翰的死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沒有了約翰的【蟲子】樂隊,在音樂才華上仍然是世界頂尖,但卻沒辦法再保護自己的財富。”
胖子的觀點,總結起來就一句話。
約翰為什麽會死?
因為他擋了別人的路。
這個“別人”,按照陰謀論的觀點,可以套入很多角色。
事實上,無論是【蟲子】樂隊,還是【披頭士】樂隊,他們的成功,一方麵是因為音樂上的出色。
另一方麵,卻也和約翰出色的商業手腕分不開關係。
在六十年代,大唱片廠時代結束沒多久,主流唱片公司依然牢牢把持著整個市場的那個年代,【蟲子】樂隊是全世界唯一一個,可以和如日中天的百代唱片相抗衡的角色。
甚至於,在約翰的一係列運作之下,【蟲子】樂隊到了後期,直接脫離百代,自立門戶,創立了【蘋果軍團(apple.corps)】公司,來運作自己的唱片和版權。
當然,【蘋果軍團】公司除了運作【蟲子】樂隊的唱片和版權之外,還在包括服裝、電影、電子產品等多個領域進行了投資。
不過這些投資嘛……
因為某位成員嗑.藥嗨大了,拍腦門把整個店麵裏的所有貨物都白送給歌迷這種事也不是一次兩次。
(這個真的有過好幾次,倫敦貝克街有家【蘋果軍團】公司的體驗店,被歌迷“掃蕩”過不下五次。)
虧損不虧損的無所謂,反正【蟲子】樂隊有錢,也任性。
即使是在【蟲子】樂隊解散之後,【蘋果軍團】公司仍然是維係樂隊成員關係的重要紐帶。
而且在約翰的運作之下,這家公司還幹了一件大事:把【蟲子】樂隊早期專輯的發行權,從百代唱片手中收了迴來。
當時的百代可以說是如日中天,rca唱片垂垂老矣,寶麗金還沒什麽競爭力。
至於後來的環球、索尼等等,壓根還沒“出生”。
整個唱片業內,百代可以說是一家獨大。
在這種情況下,【蟲子】樂隊搶迴自己專輯的發行權,無異於是在百代的臉上抽了一巴掌
這也為雙方的翻臉埋下了伏筆。
果然,沒過幾年,約翰就在街頭被一名聲稱是【蟲子】樂隊歌迷的精神病人槍殺。
在那之後,艾倫-布萊恩逐步掌握了【蘋果軍團】公司的大權,短短幾年之內,就將這家公司搞到瀕臨破產。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是眾所周知了,百代唱片拿迴了一部分專輯的發行權,而一家名為【atv】的公司,則是以“令人難以想象”的低價,買下了【蟲子】樂隊200多首歌曲的版權。
按照“兇手一定是受益最大的人”的理論,在許多陰謀論者的觀點裏,這兩個最大的“受益人”,也成為了約翰之死的策劃者。
當然,還有更加離譜的傳聞,例如約翰的左翼傾向惹怒了fbi、例如約翰的島國妻子為了巨額遺產而對約翰暗下黑手等等。
這些亂七八糟的傳聞始終是傳聞,在事發當時確實引起了極大的轟動,但終究還是和其它的新聞一樣,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被人們所淡忘,隻是偶爾提起來的時候,會說上一句:啊,那個家夥死的確實很蹊蹺,我覺得這鍋應該讓xxx來背。
“那件事都過去二十多年了,就算有人知道真相又能怎麽樣?”
羅傑隨口說道:“與其去關注那些八卦,倒不如想想我們自己的問題。”
羅傑隻是隨口轉移話題,胖子卻是認真地摸著下巴,若有所思道:“如果我們拿下百代唱片,在環球、索尼那些巨頭眼裏,會不會也成為絆腳石?”
“就算存在那個可能,也沒什麽好擔心的。”
羅傑哭笑不得,勸說道:“現在年代不一樣了,就算是有商業競爭,也不會輕易鬧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就算有人想動我們,也得考慮一下影響。”
羅傑沒有細說下去,不過幾人都是很聰明的人,清楚羅傑話裏隱含的意思。
在過去,有許多“大人物”做事肆無忌憚,是因為他們掌握了輿論的話語權。
而現在,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哪怕是一個普通的平民,也有了發出自己聲音的渠道。
雖然“大人物”們依然牢牢把持著輿論,但卻也不能再像過去那樣為所欲為。
單單隻從娛樂圈裏來看,在五六十年代之前,甚至是稍微晚一些的七八十年代,都有不少莫名其妙死於非命的大牌明星。
比如說喝酒嗆死,遊泳淹死什麽什麽的。
但到了九十年代之後,這種事發生的就越來越少。
一方麵,是因為法製越來越健全。
另一方麵,卻也是因為信息傳播速度大幅度加快,讓過去某些人一手遮天的時代一去不複返。
一言不合就從肉體上消滅競爭對手,這種做法,在如今這個時代,已經是極少再發生了。
當然,整個世界並沒有從黑變白,極少發生,也不代表沒有。
但對於這一代人來說,尤其是從底層崛起的“小人物”,生存的環境,已經是比幾十年前好了太多。
至少,就算是在你死我活的鬥爭中失敗,識趣一點的,及早認輸,最壞也不過就是身敗名裂,但至少還能保留住一部分財富,安心做一個富家翁。
胖子若有所思道:“所以,這就是你要求優先拿下百代版權部門的理由?影響力?”
一整天的聚會裏,幾人之間的話題猶如天馬行空,一會聊到中東的局部戰爭,一會又談起八十年代初期,【蟲子】樂隊靈魂人物約翰那充滿疑點的死亡。
不過無論話題偏到哪裏去,卻總是會莫名其妙地轉迴到對百代唱片的收購案上來。
就在這近乎於閑扯的氣氛中,幾人對mad唱片擴股融資的細節,達成了初步的口頭約定。
羅傑最開始提議的劃分a、b類股票的議案被直接放棄,樂隊四人,在未來幾年的時間裏,每人都擁有一次無條件對mad唱片注資,以得到更多股權的機會,上限不得超過三十億美元。
隻要有人選擇行使這個權利,mad唱片不得拒絕。
當然,這個所謂的“無條件注資權”,更多的是給胖子和賈森兩人的。
更準確地說,是為胖子而準備的。
賈森拿不出足夠多的資金,似乎也沒有增加自己在樂隊內話語權的想法。
而羅傑和安妮兩人,則是會在幾個月之內,就完成對公司的注資,以便盡快搞定對百代唱片的收購。
三十億美元,基本是羅傑一次可以拿出的極限。
而到了幾年之後,胖子能拿出來的資金,最多也不會超過這個數目。
安妮手頭的資金倒是更多一些,四十億美元,將會分為兩筆轉入mad唱片的賬戶。
其中三十億美元直接按照當前市值,轉化為相應的股權,剩下的十億美元則依照銀行利率,算作為期五年的貸款。
再加上樂隊出售《美國達人秀》所得到的十五億美元,短短幾個月之內,mad唱片可用的現金將會高達八十多億美元。
但這仍然不足以完成對百代唱片的並購。
根據【荊棘emi】集團的開價,任何人想要買下百代唱片,必須要在支付數十億美元的基礎上,同意承擔百代唱片百分之百的債務,【荊棘emi】集團才會放手。
事實上,按照盧西恩-格蘭奇打探到的消息來看,【荊棘emi】集團也不擔心沒有下家。
百代唱片最大的債權方,花旗銀行,已經向【荊棘emi】集團開出了報價。
這筆報價的細節並沒有公開,但從私下裏流傳的信息來看,花旗銀行似乎同意接手百代唱片的全部債務。
由於花旗銀行本身就是百代唱片最大的債主,在這起談判當中,花旗銀行無疑是握有很大的主動權的。
無論是按照英國(百代唱片在英國注冊),還是其它任何一個世界主流國家的法律,公司股權的轉讓,原則上不需要債權人的同意。
但,在百代唱片已經資不抵債的情況下,作為百代唱片最大的債主,花旗銀行若是想要破壞其它潛在買家對百代唱片的收購,卻是很有操作空間的。
唯一的好消息是,根據盧西恩-格蘭奇打探到的情況來看,花旗銀行同意接手百代唱片,並不是對唱片業有什麽野心,而是擔心自己放出去的貸款收不迴來。
(注:現實裏百代確實是因為債務問題在07年賣給了花旗旗下的一家投資公司,但這筆債務是不是和花旗銀行有關就不清楚了,姑且就按這個設定來吧。畢竟從後麵的發展來看,這家投資公司沒過幾年就把百代拆開賣給環球和索尼,明顯不是想好好經營的樣子。)
如果以這個前提來推論,隻要向花旗銀行證明了自己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向,再稍微加上一些價碼,拿下百代唱片,可能性還是很高的。
於是,在樂隊內部達成了一致之後,樂隊立刻對盧西恩-格蘭奇授權,與【荊棘emi】集團和花旗銀行展開談判,對百代唱片正式提出收購報價。
百代唱片的總債務,大約在78億美元,這個數字包含了未來幾年內需要償還的利息。
為了讓【荊棘emi】集團同意脫手,樂隊勢必還要在這筆債務之外,額外付出一筆費用。
在這筆開支方麵,樂隊開出的底線是22億美元,也就是說,總的收購價格不超過一百億美元。
在這個數字之內拿下百代唱片,才可以算是“有利可圖”。
再多,當然也不至於說會虧本,但卻會加大樂隊的資金風險。
畢竟mad唱片吞並百代之後,至少也需要幾年的時間來整合資源,讓百代扭虧為盈。
哪怕是樂觀的估計,這個時間也不會低於五年。
若是發展不順,七八年後,百代依然每年都產生巨額的虧損,也不是什麽不可能的事情。
有著這樣的風險在,樂隊當然不肯在這起收購上花費太多的資金,去增加無謂的風險。
事實上,別看樂隊現在錢多,單單隻是拿出百億美元來收購百代,就已經需要向富國銀行舉債。
——百代唱片本身78億美元的債務可以慢慢還,但同樣的,百代唱片每年所產生的虧損,以及整合資源這個過程中的花費,同樣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安妮拿出的這四十億美元,並不足以讓mad唱片直接完成對百代的收購。
舉債仍然是不可避免的,隻不過能夠讓樂隊擺脫以貸養貸的困境罷了。
這種涉及上百億美元的多方談判通常曠日持久,一時半會之間不可能談出個什麽結果來。
樂隊跟進了一段時間之後,很快就將這件事完全授權給了以盧西恩-格蘭奇為首的mad唱片高層,並派出律師和會計師團隊作為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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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樂隊自己,在結束了聖誕節到新年(公曆新年)的短暫假期之後,立刻進入錄音室,開始新專輯《披頭士(the.beatles)》的錄製。
“我感覺這些歌的風格很熟悉。”
排練室裏,胖子聽著剛剛排練時的錄音,忽然開口道:“好像六十年代【銀色甲殼蟲(the.silver.beetles)】樂隊的風格。”
(請原諒我不會起名,直接用披頭士曾經用過的樂隊名字。)
【銀色甲殼蟲】,一般被歌迷們簡稱為【蟲子】樂隊,是這個世界之中,六七十年代盛極一時的樂隊。
巔峰時期,幾乎和羅傑前世的披頭士相差無幾,音樂風格也同樣類似。
就連樂隊靈魂人物的名字都很像,同樣叫約翰和保羅。
而且在經曆方麵也十分的雷同,比如說兩個約翰都是在1980年被自己的歌迷槍殺……
隻不過,由於這個世界的【蟲子】樂隊解散得更早,因而沒有能夠像羅傑前世的那支披頭士一樣,幾乎以一己之力,改變了整個世界樂壇的格局。
“所以這張專輯叫《the.beatles》。”
羅傑半是開玩笑,半是認真地說道:“既是向他們致敬,又是強調區分。”
“說起來,【蟲子】樂隊的那個約翰,你們不覺得死得很蹊蹺嗎?”
胖子似乎對這種陰謀論的很感興趣。
幾天前,樂隊剛剛討論過這個話題,這一次又被胖子提了起來:“我覺得,約翰的死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沒有了約翰的【蟲子】樂隊,在音樂才華上仍然是世界頂尖,但卻沒辦法再保護自己的財富。”
胖子的觀點,總結起來就一句話。
約翰為什麽會死?
因為他擋了別人的路。
這個“別人”,按照陰謀論的觀點,可以套入很多角色。
事實上,無論是【蟲子】樂隊,還是【披頭士】樂隊,他們的成功,一方麵是因為音樂上的出色。
另一方麵,卻也和約翰出色的商業手腕分不開關係。
在六十年代,大唱片廠時代結束沒多久,主流唱片公司依然牢牢把持著整個市場的那個年代,【蟲子】樂隊是全世界唯一一個,可以和如日中天的百代唱片相抗衡的角色。
甚至於,在約翰的一係列運作之下,【蟲子】樂隊到了後期,直接脫離百代,自立門戶,創立了【蘋果軍團(apple.corps)】公司,來運作自己的唱片和版權。
當然,【蘋果軍團】公司除了運作【蟲子】樂隊的唱片和版權之外,還在包括服裝、電影、電子產品等多個領域進行了投資。
不過這些投資嘛……
因為某位成員嗑.藥嗨大了,拍腦門把整個店麵裏的所有貨物都白送給歌迷這種事也不是一次兩次。
(這個真的有過好幾次,倫敦貝克街有家【蘋果軍團】公司的體驗店,被歌迷“掃蕩”過不下五次。)
虧損不虧損的無所謂,反正【蟲子】樂隊有錢,也任性。
即使是在【蟲子】樂隊解散之後,【蘋果軍團】公司仍然是維係樂隊成員關係的重要紐帶。
而且在約翰的運作之下,這家公司還幹了一件大事:把【蟲子】樂隊早期專輯的發行權,從百代唱片手中收了迴來。
當時的百代可以說是如日中天,rca唱片垂垂老矣,寶麗金還沒什麽競爭力。
至於後來的環球、索尼等等,壓根還沒“出生”。
整個唱片業內,百代可以說是一家獨大。
在這種情況下,【蟲子】樂隊搶迴自己專輯的發行權,無異於是在百代的臉上抽了一巴掌
這也為雙方的翻臉埋下了伏筆。
果然,沒過幾年,約翰就在街頭被一名聲稱是【蟲子】樂隊歌迷的精神病人槍殺。
在那之後,艾倫-布萊恩逐步掌握了【蘋果軍團】公司的大權,短短幾年之內,就將這家公司搞到瀕臨破產。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就是眾所周知了,百代唱片拿迴了一部分專輯的發行權,而一家名為【atv】的公司,則是以“令人難以想象”的低價,買下了【蟲子】樂隊200多首歌曲的版權。
按照“兇手一定是受益最大的人”的理論,在許多陰謀論者的觀點裏,這兩個最大的“受益人”,也成為了約翰之死的策劃者。
當然,還有更加離譜的傳聞,例如約翰的左翼傾向惹怒了fbi、例如約翰的島國妻子為了巨額遺產而對約翰暗下黑手等等。
這些亂七八糟的傳聞始終是傳聞,在事發當時確實引起了極大的轟動,但終究還是和其它的新聞一樣,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被人們所淡忘,隻是偶爾提起來的時候,會說上一句:啊,那個家夥死的確實很蹊蹺,我覺得這鍋應該讓xxx來背。
“那件事都過去二十多年了,就算有人知道真相又能怎麽樣?”
羅傑隨口說道:“與其去關注那些八卦,倒不如想想我們自己的問題。”
羅傑隻是隨口轉移話題,胖子卻是認真地摸著下巴,若有所思道:“如果我們拿下百代唱片,在環球、索尼那些巨頭眼裏,會不會也成為絆腳石?”
“就算存在那個可能,也沒什麽好擔心的。”
羅傑哭笑不得,勸說道:“現在年代不一樣了,就算是有商業競爭,也不會輕易鬧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就算有人想動我們,也得考慮一下影響。”
羅傑沒有細說下去,不過幾人都是很聰明的人,清楚羅傑話裏隱含的意思。
在過去,有許多“大人物”做事肆無忌憚,是因為他們掌握了輿論的話語權。
而現在,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哪怕是一個普通的平民,也有了發出自己聲音的渠道。
雖然“大人物”們依然牢牢把持著輿論,但卻也不能再像過去那樣為所欲為。
單單隻從娛樂圈裏來看,在五六十年代之前,甚至是稍微晚一些的七八十年代,都有不少莫名其妙死於非命的大牌明星。
比如說喝酒嗆死,遊泳淹死什麽什麽的。
但到了九十年代之後,這種事發生的就越來越少。
一方麵,是因為法製越來越健全。
另一方麵,卻也是因為信息傳播速度大幅度加快,讓過去某些人一手遮天的時代一去不複返。
一言不合就從肉體上消滅競爭對手,這種做法,在如今這個時代,已經是極少再發生了。
當然,整個世界並沒有從黑變白,極少發生,也不代表沒有。
但對於這一代人來說,尤其是從底層崛起的“小人物”,生存的環境,已經是比幾十年前好了太多。
至少,就算是在你死我活的鬥爭中失敗,識趣一點的,及早認輸,最壞也不過就是身敗名裂,但至少還能保留住一部分財富,安心做一個富家翁。
胖子若有所思道:“所以,這就是你要求優先拿下百代版權部門的理由?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