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勒的聊天並未持續太久,天亮之後,羅傑就遵照和泰勒父親的約定,讓依耶塔-哈森親自跑了一趟,將女孩送迴納什維爾。

    和那些將自己的孩子視為搖錢樹的明星父母不同,斯科特本身就是富人階層的一員,更重視的是兒女的健康成長。

    不會像卡爾金一家,或者傑米-斯皮爾斯那樣,將孩子視為賺錢的工具拚命壓榨。

    通常而言,像斯科特-斯威夫特這樣的階層,對子女的教育都會更嚴格一些,可以預見的是,小泰勒迴家之後,肯定會麵臨很大的麻煩。

    羅傑對泰勒即將麵臨的麻煩不感興趣,但卻一直在迴想著和泰勒之間的閑聊。

    那個女孩不經意間透露出的野心,讓羅傑感到有些毛骨悚然。

    她並不像自己所說的那樣,隻想在北美娛樂圈的中心擁有一個自己的位置,而是想要坐上金字塔頂端那唯一的王座。

    雖然羅傑沒有安妮那種特殊的“異能”,卻也能感受到這一點。

    但不得不承認的是,任何一個頂尖巨星,無論其才華、品格如何,擁有極大的野心,是所有頂尖巨星唯一的共同點。

    或許,野心,確實是驅使人不斷向上攀爬的最大原動力。

    即使是羅傑自己,同樣也具備極大的野心,欲要在唱片行業攪動風雲,而不僅僅隻是在搖滾音樂的圈子裏自娛自樂。

    …………

    一個無聊的周末很快過去,隨著新的一周到來,樂隊再一次返迴錄音室中。

    《月之暗麵》的錄製進度不算快,好在羅傑在一開始的計劃中,就為這張專輯的錄音預留了足夠充裕的時間,進度上倒也沒有落後於日程表。

    隨著整張專輯完成度不斷提升,《月之暗麵》的魅力也逐漸顯現出來。

    曲譜、歌詞、計劃書,終究隻是紙麵上的東西。

    確實,任何一位音樂方麵的專業人士,都可以隻從計劃書中判斷出一首歌是否達到及格線,又是否能夠被評判為“優秀”。

    但終究沒有親耳聽到來得直觀,也感受不到那種震撼人心的力量。

    “簡直完美!”

    迭戈的辦公室裏,播放著剛剛錄製完成的《唿吸(breathe)》。

    沒有經過後期處理的樣帶,音質上仍有明顯的粗糙感,但這並不妨礙迭戈一口氣喊出十幾個“amazing!”來表達自己的讚美之情。

    “樂曲編排無可挑剔,歌曲之間的銜接也完美無缺,歌詞更是引人深思……”

    迭戈抬起頭,看向羅傑,神色有些複雜:“你今年才二十五歲吧?二十五歲就拿出這種程度的作品……我覺得我這輩子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狗很忙的,我們這些單身人士就不要強行蹭人家的熱度了。”

    羅傑講了個太平洋對岸的冷笑話。

    單身狗什麽的當然是自嘲,別說羅傑了,身為金牌音樂製作人的迭戈,身邊也從來不可能會缺女人。

    迭戈顯然沒聽懂羅傑東方式的冷笑話,露出疑惑的表情,不過卻沒有多想,繼續談起《月之暗麵》這張專輯:“羅傑,你確定不用《月之暗麵》衝獎嗎?如果不是你們的資曆太淺,我敢打賭,它絕對配得上格萊美名人堂和終身成就獎!”

    似乎在迭戈的眼中,《月之暗麵》要比《無名專輯》出色得多。

    這兩張專輯哪個更優秀?

    這是一個見仁見智的話題。

    論整體性,以及歌詞中蘊含的反思等等,《月之暗麵》顯然更勝一籌。

    而要論不拘一格的創造性,《無名專輯》,或者說《齊柏林飛艇iv》,表現卻要更出色一些。

    這兩張專輯都有一個很大的共同點。

    喜歡它們的人,會將它們吹捧到天上去。

    即便是不喜歡它們的人,也必須要承認它們的與眾不同。

    它們隻會說:“這是一張很棒的專輯,但不符合我的口味。”

    而不是:“我有一百個理由可以證明《月之暗麵》爛得像是一坨翔一樣。”

    在前世,這兩張專輯都是羅傑最為喜歡的珍藏。

    如果一定要比較的話,在羅傑個人的喜好當中,《齊柏林飛艇iv》的評價要略高一點,但差距小到了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程度。

    而在這一世,完美融入了自己樂隊風格的《無名專輯》,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對羅傑的重要性自然要超過幾乎純粹依靠模仿的《月之暗麵》。

    這很容易理解,別人家的孩子再怎麽好,終究不如自己的來得親切。

    “不,原定的計劃不變。”

    羅傑搖了搖頭,否決了迭戈的提議。

    然後話題一轉,又說道:“這張專輯,不需要格萊美去證明它的偉大。我們要做的很簡單,完成它,然後把一切交給歌迷。”

    作為流行樂壇的最高獎項,格萊美的光環確實足夠耀眼。

    但說到底,格萊美所代表的,也僅僅隻是一座獎杯。

    對於那些稱不上“偉大”的歌手或者作品來說,確實需要格萊美的光環,來為自己保駕護航。

    但若是影響力達到一定程度,情況卻又會截然相反。

    比如已經退休的休-格蘭特,就不需要格萊美的認可,反而是格萊美需要借助這位超級天王,來維持自身的影響力。

    現在的羅傑和樂隊,隻是剛剛走上前往超a的道路,連門檻都還沒有摸到,距離休-格蘭特的層次還很遙遠。

    但《月之暗麵》這張專輯,卻絕對具備著這樣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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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迭戈還想繼續勸說,羅傑的衣兜裏響起了電話鈴聲。

    拿出手機一看,是西奧多的來電。

    “抱歉,我接個電話。”

    羅傑跟迭戈打了個招唿,走到門外,接通電話,問道:“什麽事?”

    “羅傑?”

    西奧多的語氣有些古怪,似乎有種欲言又止的感覺。

    不過下一刻,羅傑立刻意識到,這家夥是在憋著笑:“我接到了一份邀請,有人想給你拍傳記電影。怎麽樣,有興趣嗎?”

    傳記電影,在好萊塢一向是熱門類別。

    由具備傳奇經曆的真實人物,改編成商業電影,一向很受市場的歡迎,而且奧斯卡也偏愛這種類型的作品。

    用某位演員抨擊奧斯卡評審標準的話來說:“傳記電影總能得獎,因為那些老頭子喜歡看熟悉的角色出演他們熟悉的人物。”

    傳記電影的拍攝並不總是奔著奧斯卡而去,在商業上大獲成功的例子也不少見。

    例如《飛行家》、《當幸福來敲門》、《華爾街之狼》等等,都是“名利雙收”的典範。

    講述樂壇傳奇的傳記電影也有不少,比如說大名鼎鼎的皇後樂隊傳記片《波西米亞狂想曲》,雖然它的北美票房慘淡了點,但憑借著奧斯卡的光環,在海外市場卻取得了非常出色的成績。

    不過,通常而言,傳記電影的選題都至少是“上一個時代”的人物,也就是說,電影中的故事,至少發生在二十年前,甚至更久遠。

    而羅傑的樂隊,滿打滿算,出道至今也就六年多,不到七年的時間。

    這個時候拍傳記電影,總給人一種很奇怪的感覺。

    “是誰?”

    羅傑沒有立刻拒絕,而是打算先聽聽對方的來曆。

    如果是大牌導演或者製片人,倒也不是不能考慮。

    雖然說如今的樂隊,除了成名的速度足夠“傳奇”之外,其它任何方麵都達不到常規意義上傳記電影主角的標準。

    但若是電影取得足夠大的影響力,對樂隊也是一件好事。

    與此相比,那點負麵效應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聽到電話那頭的西奧多說出了一個完全陌生的名字,羅傑毫不猶豫地開口道:“我沒興趣,這種蹭熱度的家夥以後不用通知我,直接推掉就好了。”

    無論是樂壇還是好萊塢,或者任何一個涉及到“娛樂圈”的行業,各種蹭熱度和被蹭熱度,都是不可避免的。

    羅傑不在乎別人蹭自己的熱度,但是要自己親自下場幫忙?

    這就敬謝不敏了。

    “我已經拒絕掉了,不過情況有些複雜,不是你想的那麽簡單。”

    西奧多沒有給羅傑反應的時間,直接說道:“我下午到洛杉磯,到時候見麵再談。”

    羅傑:“???”

    ……

    下午,西奧多很準時地抵達莊園。

    錄完一段歌之後,羅傑從錄音室出來,在一間休息室和西奧多碰麵。

    “到底怎麽迴事?”

    羅傑很不解。

    在羅傑看來,別人想給自己拍傳記片,自己沒興趣,直接推掉不就行了?

    還有什麽複雜的情況,必須要當麵來談?

    猶豫了一下,羅傑試探著問道:“難道那個家夥背景很特殊?”

    這差不多就是在問:“那孫子是不是上頭有人?”

    在娛樂圈,各種有著深厚背景的二代們,數量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

    如果是星二代、導演二代等等,這倒還算好說。

    就怕是像大衛-勞倫斯,或者大衛-埃裏森這樣的超級二代,甚至更恐怖的家夥。

    若是這種情況,恐怕還真不太好直接拒絕。

    就算拒絕,也要講究一個方法,讓對方麵子上過得去才行。

    “一個新人導演,沒什麽拿得出手的履曆。南加大畢業生,勉強算有點背景,但是你知道的,每年從南加大導演係畢業的人至少有三位數,不值一提。”

    西奧多搖了搖頭,說道:“根據我的調查,這個名叫杜克-羅森伯格的導演就是在蹭你們的熱度,希望用你們的名頭拉到拍攝資金。”

    這下羅傑就更疑惑了,立即問道:“那你為什麽說事情很複雜?”

    “這就涉及到法律方麵的問題了,根據北美的版權法和娛樂法案,拍攝傳記電影並不需要征得當事人的同意。”

    西奧多攤開手,做了一個無奈的手勢,然後繼續說道:“我拜托豪斯曼律師查證過這方麵的資料,依據過去的案例來看,法院支持好萊塢所謂的【拍攝自由】,認為【某個人的某一段經曆】不具備版權或者商標屬性。

    並且,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的電影或者其它作品,必須要得到當事人的授權。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這方麵做出了規定,電影作為一種表達言論的方式,自然受到其保護,如果一部電影使用的素材源自公共記錄,如新聞報道、公開信息、官方登記信息等,其創作就不受到約束。

    也就是說,即使沒有得到你們的授權許可,任何一個好萊塢導演都可以為你們拍攝傳記電影,用你們的名頭來吸引投資商,並且這種行為完全合法,電影版權也和你們無關。

    即使你們去法院起訴,除了浪費律師費之外,也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意義。”

    “what?”

    羅傑一臉懵逼:“所以我連拒絕的權利都沒有了嗎?”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是的,你沒有說【不】的權利。”

    西奧多一臉同情地說道:“並非所有的傳記電影都得到了當事人或者其後代的授權,在好萊塢的曆史上,因為這種事打官司的先例至少有三位數,但是無一例外,最終勝訴的都是電影公司。”

    “wtf!”

    羅傑低聲罵了一句,皺著眉頭問道:“假如那個導演是騙子呢?我聽說好萊塢有過這種事,以一個噱頭十足的項目騙取所謂的製片預算,然後卷錢跑路。

    如果發生這種事,那個導演用我們的名氣來拉投資,對我們肯定會造成名譽上的影響,一個處理不好就會發生醜聞。”

    娛樂圈內的騙子很多,好萊塢也不例外。

    羅傑不關心別人是否被騙,但如果某個騙子利用了自己或者樂隊的名氣去行騙,對樂隊的聲譽肯定會產生負麵影響。

    這不是可能,而是必然。

    遷怒這種事,無論在哪一個國度都不算罕見。

    就算不是投資騙局,如果拍出一部超級爛片來,多少也會對樂隊的形象造成抹黑。

    對於一個毫無名氣的新人導演,羅傑本能地就產生了一種不信任感。

    “沒有好的辦法。”

    西奧多再次搖頭,很無奈地說道:“法律就是這麽規定的,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盯緊那個導演,但無法幹涉他的行為。”

    “這樣,如果確認他要推銷這個項目,提前發表公開聲明,申明電影沒有得到樂隊的授權。”

    羅傑思考了半天,給出了一個聊勝於無的建議。

    剛說出口,又說道:“先問一下豪斯曼律師的意見,如果沒問題的話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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