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最早在樂隊內提出《搖滾聖經》計劃,並且確定了《月之暗麵》的曲譜、編曲,還是上個世紀的事情。

    那個時候的羅傑三人,還隻是樂壇中的新秀,雖然掀起了一些波瀾,但卻算不上有多大的影響力。

    就連巡迴演出,都要【傍上】加裏-貝爾等人,讓幾個“老大哥帶著自己玩”,否則根本開不起來。

    五年多的時間過去,不知不覺間,至少在北美流行樂壇當中,羅傑三人,已經可以稱得上是“大人物”了。

    這張被拖了整整五年的專輯,也終於進入到實質性的立項、製作階段。

    在羅傑的前世,這張專輯在數字唱片大行其道之前,就取得了全球4500萬張的恐怖銷量。

    (注:發行方公布的出貨銷量,非零售端銷量)

    要知道,這可是數字唱片出現之前!

    也就意味著這4500萬張,全部是利潤無比驚人的實體唱片。

    當然,七十年代的實體唱片,無論是價格,還是成本,都無法和2000年之後相比,利潤率也沒有想象中那麽恐怖。

    但不管怎麽說,單論從專輯銷售上賺錢這一點,唯一有可能和《月之暗麵》相提並論的,也隻有平克-佛洛依德樂隊自己的另一張作品,《迷牆》。

    在經過了零售商、發行方、經紀公司、乃至於稅務局的層層盤剝之後,這兩張專輯,依然讓平克-佛洛依德樂隊的成員達成了“人均億萬富豪”的成就。

    那可是七十年代的億萬富豪,而且貨幣單位不是美元,而是英鎊,含金量相當驚人。

    更加驚人的是,一直到羅傑來到這個世界之前,《月之暗麵》和《迷牆》的銷量依然在不斷攀升之中。

    連續735周(還有個說法是741周,查不到官方數據,按少的算),累計一千兩百多周的《公告牌》專輯榜在榜時間,也證明了它的成績絕非曇花一現。

    關於《月之暗麵》的讚揚有很多,其中絕大多數是人雲亦雲的吹捧,但言之有物的評論也不少。

    對於羅傑而言,這張專輯的最大問題在於,它包含的內容實在是太過於豐富。

    尤其是那表麵樸實無華,卻又像火山一般強烈的情感,想要在音樂中完美地複現出來,難度不是一般的大。

    這和“技巧”無關。

    純粹是閱曆方麵的不足。

    老男人一開口就是人生,這樣的境界,五年之前的羅傑隻能模仿,形似而神非。

    五年多的時間過去,羅傑依然感覺到,自己沒有足夠的沉澱和積累,用自己的方式,去闡述《月之暗麵》中的人生。

    “還是隻能模仿……”

    羅傑很不甘心,但嚐試了幾次之後,羅傑立刻明白,自己和大衛-吉爾摩和羅格-沃特斯在人生閱曆上相差太遠。

    羅傑這一路走來,雖然偶爾也會有些許波折,但總體而言,絕對算得上順風順水。

    平克-佛洛依德樂隊的兩位核心主唱呢?

    都是從艱難的困境中崛起,勵誌雞湯文中的主角。

    雙方經曆的挫折、苦難、困境,完全不在一個數量級上。

    羅傑當然不可能詮釋得出平克-佛洛依德的“思想”和“感悟”。

    隻能模仿。

    一如六年前,模仿那首《希望你在這裏(wish.you.were.here)》。

    純粹的模仿,羅傑已經幾年都沒有做過了。

    在一開始的時候,羅傑會試著去學習、模仿前世經典,力求做到一模一樣,或者最起碼也是最大程度的相似。

    而隨著樂隊的成長,那些作品也逐漸由一味的模仿,轉而開始添加屬於樂隊自己的元素。

    或者是修改幾個音符,或者是在快慢變化上稍作調整。

    大部分歌曲的改動,依然聽得出前世經典的影子,隻是已經徹底變成了【darkness】的作品,而不是另一支【queen】、【led.zeppelin】或者【acdc】。

    甚至於,徹頭徹尾進行大改的嚐試,也不是完全沒有過。

    但這張《月之暗麵》,若是少了那強烈到極點的情感……

    或許依然是一張經典專輯,但絕對遠遠達不到前世的巔峰水準。

    用音樂表達情感,是羅傑的短板,也是樂隊的短板。

    想要彌補這一點,隻能是模仿。

    羅傑卻是走入了一個誤區。

    《月之暗麵》中的情感之所以強烈到了極點,是因為那是大衛-吉爾摩和羅格-沃特斯自己的人生感悟。

    而不是羅傑的。

    能夠模仿出一絲神韻,已經是極為難得的事情了。

    雖然前世今生,羅傑都沒有遭遇過太嚴重的挫折,但畢竟兩世為人,在“人生”這門課上的積累,絕不遜色於任何人。

    之所以無法將《月之暗麵》完完全全地轉變為自己的作品,是因為這張專輯上的【平克-佛洛依德】印記太過於強烈。

    想要在一首歌,或者一張專輯中,完美地將自己的人生演繹出來。

    羅傑所缺乏的,不是更多的積累,而是一部真真正正屬於自己的作品。

    不過,不管怎麽樣,《月之暗麵》這張專輯的基調,已經被確定了下來。

    在“技術”上追求極致的完美。

    而在“情感”上,則盡量向前世的經典進行模仿。

    這是一個很耗費時間的選擇,如果按照正常的錄製流程,最多三十天時間就足夠完成這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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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考慮到“還原”的難度,至少也要多花一倍的時間。

    為了最大程度地還原這部音樂史上的巔峰作品,在錄音室裏多花上三四十天的時間,羅傑認為很是值得。

    …………

    樂隊集合後不久,四月中旬的報稅季來臨。

    在一係列的避稅運作之下,樂隊名下的公司,除了剛剛完全接手的mad唱片之外,樂隊名下的兩家公司,【黑暗樂隊工作室】以及【darkness樂隊管理工作室】,總計需要支付大約兩千萬美元出頭的稅款,按照樂隊去年的收入,實際稅率大約不到百分之八。

    相比於最高的百分之六十五稅率,可以說少了好幾倍。

    但如此巨大的避稅額度並非憑空得來。

    比如說,樂隊向會計師團隊支付的傭金,就是按照避稅總額的百分比來計算,光是這一部分的開支,就超過了一千五百萬美元。

    除此之外,為了合法的避稅,樂隊還向自己名下的慈善基金會轉入了近兩千萬美元的捐款,其中真正用於慈善事業的比例大約是百分之三十,剩下的則是用於支付樂隊巡演、旅行等方麵的“差旅費”,折算進基金會的“運營成本”當中。

    再加上其它一些雜七雜八的避稅操作,樂隊總計花出去了將近五千萬美元,換來的則是省下了1.5億美元左右的稅款,實際相當於白賺了近一億。

    在處理完報稅季的雜務之後,普華永道的會計師專程上門,向羅傑迴報樂隊名下的資金情況。

    “【黑暗樂隊工作室】、【darkness樂隊管理工作室】,這兩家公司的賬戶上,總計還有1.4億美元的現金,其中有6200萬美元的資金,在未來六個月中有明確的去向,實際可支配資金為7800萬美元。

    並且,因為和富國銀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協議的存在,這7800萬美元如果需要轉出公司賬戶,必須向富國銀行說明用途,並征得對方的同意。”

    在向富國銀行貸款的時候,樂隊將“未來的收入”作為抵押的一部分,根據貸款協議的要求,這筆錢肯定是不能亂動的。

    這並不意味著這些錢就凍結在了富國銀行的賬戶當中,而是富國銀行對樂隊的資金流向有知情權,以及一定程度上的限製權。

    比如說,如果樂隊打算拿這筆錢去拉斯維加斯瀟灑一圈,這就違反了抵押協議。

    但如果樂隊是用這筆錢來進行正當的商業投資行為,例如新專輯的製作和發行預算,這就符合合約的要求。

    會計師所說的,已經確定要花出去的6200萬美元,就屬於這一類,其中的大部分將會用於《月之暗麵》的製作、宣傳、發行的費用。

    在這張專輯上,樂隊並沒有采取過去的發行模式,由mad唱片墊付費用,再從未來的收入當中扣除,而是直接自己掏錢。

    這是因為mad唱片的賬戶,並不受到抵押協議的限製,可以繞開富國銀行的監管。

    雖然說不一定用得上,但總歸沒壞處,反正現在的mad唱片也完全屬於樂隊所有。

    會計師稍稍停頓了片刻,讓羅傑有充分的時間思考。

    過了片刻之後,才繼續說道:“另外,樂隊旗下的【光明慈善基金會】,可用資金為1700萬美元。

    如果不想引來麻煩的話,我的建議是這筆資金最好隻用在你們的個人開銷方麵,比如說出行。

    總之,千萬不要拿慈善基金的錢去做投資,這很容易被irs盯上。

    最後是mad唱片,公司的賬戶上有2.6億美元,並且已經簽訂合約,在未來六個月內會陸續到賬的資金總額大約有1.2億美元。

    格蘭奇先生上周向我了解過公司的資金狀況,以我的判斷,他很快會向董事會再次提交業務擴張的計劃書。”

    說到盧西恩-格蘭奇的【業務擴張計劃】,會計師聳聳肩,顯得很不屑。

    一個年過半百的老頭子,還這麽野心勃勃,也不考慮考慮自己的身體能不能承受得住。

    不過會計師很清楚什麽話能說,什麽話不能。

    這些事,在自己心裏想想也就算了,若是當著羅傑的麵說出來,不但會得罪了盧西恩-格蘭奇,還會降低自己在雇主心裏的評價。

    這樣虧本的事,會計師是絕對不會去做的。

    羅傑不清楚會計師心裏的想法,專注地思考著下一步的動作。

    mad唱片的業務收入很高,但業務內容卻很單一。

    盈利極高的同時,抗風險能力偏低,確實是mad唱片最大的缺陷。

    但是,公司的業務想要擴張,需要多少資金是另一迴事,唱片業的蛋糕就這麽大,自己想多吃一塊,就必然要和其它既得利益者產生衝突。

    如何將衝突的範圍控製在樂隊能夠承受的程度,不至於失控,進而產生一係列連鎖反應,這是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mad唱片賬戶上的錢看上去很多,但實際上開銷也很大,單是旗下這些明星們的包裝、推廣和宣傳,每年的成本就要按億來計算。

    兩三億美元看上去很多,實際上也做不了多少事情。

    反之,若是將這筆錢花到樂隊自己身上,可以做的事情卻有很多。

    無論是盡快還清富國銀行的貸款,早日獲得“財務自由”,還是啟動一個新的項目,都是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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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前者的意義不大,除了來自前世的習慣,讓羅傑對背負高額貸款這件事有點抵觸之外,事實上,這筆貸款還得越晚,對樂隊反而越是有利。

    當然,這是指在不違反合同的前提下。

    樂隊並不僅僅隻是單純的明星,更重要的一重身份是唱片業的商人。

    從商人的角度思考,用自己的錢去做生意,和用借來的錢去做生意,顯然是後者更劃算。

    至於新的項目……

    現有的《搖滾聖經》係列少說也還能吃上幾年,新的項目根本沒有任何的必要性,而且羅傑三人的精力,也不允許樂隊在《搖滾聖經》和係列巡演的同時,再啟動一個新的大項目了。

    除非是那種隻需要投入資金,然後坐等著分錢的優質項目,但這卻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確實,無論在哪一個行業,都有不少項目,在推銷自己的時候吹得天花亂墜,什麽迴報比十倍百倍張口就來。

    但以羅傑的經驗,這類項目,百分之九十都是騙局,剩下的百分之十裏,也幾乎都是“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的類型。

    真正像是《美國偶像》那樣,扔進去一筆資金,然後就可以坐等著收獲大筆美元的優質項目,絕對是難得一見的。

    這也是為什麽,當羅傑提出用《美國偶像》換【金屬猴子】、【a】樂隊手中mad唱片的股份的時候,加裏-貝爾和埃文-泰勒很快就同意。

    如果不是手中還有一個《美國達人秀》做後盾,羅傑也不可能這麽大方。

    想來想去,現有的這筆資金,看起來不少,但卻很尷尬。

    擴張公司業務?

    遠遠不夠。

    投資到其它地方?

    無處可用。

    “幹脆拿去腐敗,買飛機,買遊艇,買買買!”

    羅傑正浮起詢問搭檔意見的念頭,耳邊仿佛就響起了安妮的叫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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