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迴到錄音室中,樂隊眾人多少都有些不在狀態,第一天的進度……

    算了,還是不要說進度了。

    根本就沒有進度,沒有錄出哪怕一條可以用的音軌。

    就連一向以“快槍手”著稱的安妮也同樣如此。

    在專輯錄音過程中這很常見,狀態總是需要慢慢調整,迴到正軌之後,進度就會加速起來。

    這就是為什麽,羅傑很喜歡兩張專輯一起錄的原因,這樣做可以節省下第二章專輯的“調整狀態”的時間。

    當然,最多也就連著錄兩張專輯,再多的話,哪怕不考慮對樂隊其它工作的影響,長時間呆在錄音室裏,過了那段“高產期”之後,反而會因為枯燥的重複性工作,導致效率逐漸下滑。

    第二天一早,進入錄音室之前,胖子突然叫住了羅傑。

    “這份文件讓你的會計師看一下,沒問題就簽了給我。”

    “這什麽東西?”

    羅傑有些納悶地看了一眼,標題上寫著《版權運營分成結算明細》,頁腳上有著mad唱片的logo。

    看到這,羅傑立刻明白了是怎麽迴事,樂隊手中掌握的歌曲版權,都是委托給mad唱片進行運作,在抽取了極低的抽成之後,絕大多數都歸樂隊所有。

    但並非是每產生一筆版權收入,就會進行一次結算,那太麻煩了。

    結算沒有固定的周期,累積的資金達到一定的數目就會結算一次,按照樂隊的要求,這個數字是一千萬美元,算上這一次,今年已經是第三次了。

    沒有繼續去看文件內的細節,奇怪地問道:“這玩意你自己簽了不就行了麽?”

    需要樂隊簽字的一些文件,現在已經不需要三個人都簽字。

    隻要涉及金額低於三千萬美元,並且不涉及【版權轉讓】以及【排他性版權授權】這兩點,羅傑三人中隨便一個人,再加上律師和會計師簽字,文件就會生效。

    “樂隊那份我已經簽了。”

    胖子指了指羅傑手中的文件,說道:“這份是你個人的分成,詞曲版權。”

    委托給公司運營的,不單有樂隊的歌曲版權,同樣還有羅傑拿出來賣給別人唱的歌的詞曲版權。

    其中最大的“客戶”,就是公司旗下的【ac-130】樂隊,已經拿走了四張完整的專輯,羅傑腦海中,前世林肯公園樂隊的歌已經快被掏空了。

    林肯公園樂隊出色的專輯當然不止四張,但羅傑對這支樂隊隻能算是路人粉,總共也就買了五張名氣最大的專輯而已。

    除了【ac-130】之外,吉姆的【閃現】樂隊也是一個大客戶,前前後後從羅傑這裏買走了近五十首歌的版權。

    其它的就要少了很多,都是零零散散的,但搖滾圈子這麽大,哪怕將範圍局限於北美,隻有十分之一的樂隊會購買羅傑的歌,那也是相當龐大的數字。

    除了少數送人情的特例,羅傑“賣”出去的歌,尤其是委托給公司運營的作品,簽訂的都是長線分成條款,而且其中有一半以上都包含“歌曲版權收入分成”,而不是僅僅隻有收入分成。

    或許一次性的收入低了些,但每賣出一首歌,羅傑都可以獲得源源不斷的持續收入。

    單從詞曲版權收入這一點上來講,羅傑已經算是站在了樂壇頂尖的水準。

    當然,這主要是靠以量取勝。

    有許多流行音樂領域的詞曲作者,單首歌曲或者單張專輯的收入要比羅傑高得多,但作品數量卻要差得遠。

    除了樂隊的收入分紅之外,詞曲版權收入,在羅傑的個人收入中也要占很大一部分。

    “原來是這樣。”

    聽到胖子的話,羅傑點了點頭,直接將文件翻到最後,看了一眼總數。

    1721萬美元。

    “這麽多?”

    羅傑嚇了一跳,第二反應是,早知道有這麽多個人收入,那上個月還提什麽分紅。

    想了三秒鍾,羅傑決定跳過這個沒什麽意義的思考。

    這部分收入和樂隊的歌曲版權運營一樣,都是滿一千萬美元分紅一次。

    通常不會是恰好一千萬的整數,但溢出這麽多,羅傑還是第一次見。

    這種專業性的財務報表羅傑看不太懂,必須要交給專業的會計師來審核。

    但哪一筆收入多少錢,從哪來,這種基礎的東西還是能看明白的。

    粗略地翻了翻,羅傑很快找到了問題所在。

    這筆資金在七月初的時候,就已經積累到了九百多萬,快要滿足結賬的標準。

    然後在七月底,又有一家來自加拿大的獨立唱片公司,一次性買走了21首歌的版權。

    這筆交易采取的是基礎授權費用加上長線分成條款,也是頂級作曲家、作詞家的常見待遇。

    其中僅僅隻是基礎授權費用的部分,就高達八百萬美元,而且對方顯得十分財大氣粗,合約簽訂僅僅三個工作日,就一次性付清了全款。

    這個速度,差不多是非加急大額轉賬的速度,也就是說剛簽完合同,那邊的錢就已經打到了mad唱片的賬戶上,隻不過在銀行係統內結算之後,過了三天才真正到賬。

    這種大量購買詞曲版權授權的事情很常見,不過買方是一家主流唱片公司,這就很有意思了。

    羅傑指著文件上的這一行,問道:“有這筆交易的明細嗎?”

    文件中隻寫了“21首歌的非排他性全版權授權”,沒有寫明具體是哪21首。

    “打個電話,讓公司傳真過來吧。”

    胖子迴憶了一下,有些不確定地說道:“我看過這筆交易的記錄,好像都是朋克核一類,記得不太清楚,反正都是同一個類型。”

    “嗯,我給那邊打個電話,你先去錄音室。”

    羅傑點了點頭,沒有繼續問下去,召來莊園裏的仆人,讓人通知蒂娜-林,向mad唱片索要這筆交易的具體記錄。

    倒不是說這筆交易有什麽問題,僅僅隻是好奇而已。

    買迴去的二十多首歌都是同一類型,很顯然,那家來自加拿大的唱片公司是有了值得培養的新人。

    這個年代,和前世的地球上一樣,很少再有新興的搖滾樂隊能夠嶄露頭角,不斷有媒體提出“搖滾已死”的論調。

    沒有新人冒頭,隻靠著一幫老家夥撐場麵,某種程度上,確實可以算得上搖滾已死。

    嗯,1999年“出道”的羅傑三人,被這些媒體歸為上個世紀的“老家夥”,完全無視了這支樂隊成立還不到五年的事情。

    鑒於這種論調很有市場,對圈內有潛力的新興搖滾歌手和樂隊,作為搖滾樂壇的“前輩”,羅傑表示還是需要關注一下的。

    至於說這幫新人裏出現什麽競爭者影響到自己?

    羅傑根本不擔心這一點。

    到了現在這個位置上,樂隊現在的競爭對手,是流行、鄉村、嘻哈等其它音樂流派的頂尖大牌,而不是其它的搖滾歌手和樂隊。

    反而是希望多出現一些出色的搖滾新人,一起盡力做大“搖滾樂”這塊蛋糕,才會對樂隊的發展起到更好的幫助。

    所以,羅傑才會拿出大量的作品,交給mad唱片去運作,並非僅僅隻是為了錢。

    至於說培養出的新人搶了自己的飯碗?這就更加沒必要去擔心。

    羅傑拿出來交給公司運營版權的歌,質量其實都一般。

    這個“一般”指的是比平均水準略高,但沒有特別出彩的地方。

    至於那些真正出色的作品,尤其是在詞曲本身上出色的作品,無論是否打算自己唱,羅傑都沒有放進mad唱片的版權庫中。

    所有的頂級作品,除非是關係親近的盟友,至少也要是準盟友一級,羅傑才會考慮半賣半送地交給對方。

    而且還必須是不適合自己樂隊風格,絕對不會自己唱的那部分才行。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真正的頂尖搖滾樂隊,從來沒有靠著別的詞曲作者的“讚助”而成名的,都有自己的創作者。

    除非像羅傑這樣,擁有一整個世界的作品,否則,大量用別人的歌,隻會對樂隊的風格成型造成負麵的影響,頂多隻能像【金屬猴子】他們那樣,偶爾找一次外援,平時還是靠自己。

    普通的小明星無所謂,但若是目標放在一線,乃至於一線以上,沒有自己的創作者的樂隊,絕對沒這個可能性。

    當然,直接“包養”全世界的搖滾類創作者,也不是不行。

    不過,若是有了這樣的資金實力,還玩什麽搖滾?

    當明星,本質上來說,還是為了賺錢。

    若是有了花不完的錢,還當什麽明星,當明星的爸-爸多好。

    比如說把環球唱片放進購物車裏,然後輕輕點一下“結賬”按鈕。

    咳……這個購物車好像有點大,不知道馬老板買不買得起。

    反正小馬老板肯定是有這個想法的,企鵝也曾向環球提出過正式的報價,以三十億歐元的價格購買【環球音樂集團】百分之十的股份。

    若是按照這個價格成交,大致可以反推出整個環球唱片的價值為三百億歐元。

    但環球的母公司自來水集團顯然認為小馬老板的出價太低了,因此這筆交易最終並未達成。

    對於環球這個唱片業內的巨無霸,羅傑當然很有興趣。

    隻不過根本吃不下,而且這不是有錢就能買的問題,自來水集團肯不肯賣還是另一迴事。

    因此也隻能暗地裏流流口水,眼饞一下,然後繼續悶頭賺錢,想辦法提高mad唱片在業內的影響力。

    收購巨頭?那隻是一個美好的夢想。

    mad唱片才是樂隊的立足根基。

    與其幻想一些不現實的東西,還不如好好將手中這個“根基”發展起來。

    不必達到四大巨頭那種程度,能夠做到一線主流唱片公司的水準,在唱片業內擁有一定的話語權,就足夠了。

    最起碼,當下次再出現類似“數字音樂平台與版權方聯盟談判”這種事情的時候,mad唱片必須要有相應的投票權,而不是隻能照著別人談出來的結果去執行。

    要做到這一點很難,mad唱片現在唯一的優勢在於穩定且高額的收入。

    有《美國偶像》這個係列在手,公司不會缺乏明星,而有了明星,就不會缺乏資金。

    但和那些老牌唱片公司比起來,mad唱片的唯一優勢,也就僅僅隻有收入。

    無論是發行能力、宣傳渠道、業內人脈,亦或是版權庫規模這種純粹的硬實力,都遠遠不如。

    但這些都不是短時間內能夠發展起來的,任何一家唱片公司想要在各個方麵都沒有短板,都需要大量的時間,羅傑也隻能耐下性子慢慢等待。

    畢竟,m-a-d三支樂隊也僅僅隻是明星,而不是財大氣粗,揮舞著法郎,差點收購了整個唱片業的自來水集團。

    對比一下華納唱片和環球唱片的發家史,你就會發現,哪怕是唱片業,也tm一樣,有錢就是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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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背靠著時代華納這顆參天大樹,華納唱片發展成業內巨頭,也用了幾十年的時間。

    而環球呢?

    從注冊到躋身五大,花費的時間還不足一年。

    嗯,再加上幾百億,或許上千億美元的巨額資金。

    環球唱片的曆史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紀初期,隻是環球影業的一個部門。

    一直到1998年之前,這個部門都沒什麽存在感,也沒什麽【蛋類物體】的用處。

    在1998年的某一天,環球影業的母公司,來自法國的自來水集團突然一拍腦門:我們得有個自己的唱片公司!

    於是【環球唱片集團】,或者叫【環球音樂集團】就成立了。

    這家公司成立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花費數百億美元收購當時的唱片業巨頭寶麗金,買迴來以後還嫌棄寶麗金的發行體係不好用,直接整個部門給裁掉了……

    隻用了短短幾個月,環球就取代了寶麗金,成為唱片業五大巨頭之一。

    然後一直到現在,環球不是在收購唱片公司,就是在收購唱片公司的路上。

    稍微大牌一點的同行,幾乎都擺在了環球的購物車上,區別隻在於買哪一個。

    如果沒有反壟斷法的限製,以自來水公司的財大氣粗的作風,估計也不存在這個“困難的抉擇”。

    羅傑翻著環球唱片的發家史,又想了想自家的mad唱片,不由得沉默了起來。

    過了好半晌,無奈地搖了搖頭。

    “算了,這個學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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