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是一個土生土長的芝加哥人。

    和大多數本地人一樣,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並不喜歡自己長大的這座城市,因為這裏幾乎集中了這個國度所有的衝突和矛盾。

    膚色矛盾、階級鬥爭、信仰衝突……

    你可以在這裏找到任何引發治安動蕩的因素,這也是為什麽芝加哥有著“罪惡之城”的稱號。

    不過一個生活在社會下層的平頭百姓,離開了熟悉的地方,又能去哪呢?

    至少這裏的工作機會足夠多,哪怕收入低了些,工會還時不時號召罷工,導致一年裏起碼有那麽幾周時間沒有收入,但至少能混口飯吃。

    聽說洛杉磯、紐約之類的地方,想找一個搬運工的工作都很困難。

    貧窮是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最大的困擾,每周拿到薪水,還完高額的按揭和信用卡,克倫威爾-普利斯特都得掰著手指頭數上半天,詳細規劃好每一美分的去處,才能保證不會餓肚子。

    不管是自己的,還是家人的。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唯一可以享受的娛樂活動,就是廉價的音樂,一張專輯十幾美元,可以反複聽上好幾年。

    芝加哥的黑人比例很高,比白人還要多,在大量黑人的影響下,這座城市最流行的是嘻哈、饒舌、rap等黑人音樂。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搞不清楚這些有什麽區別,聽起來似乎都是一個樣,但並不影響他成為這類音樂的粉絲,購買最多的就是嘻哈巨星“瘋狗麥可”的專輯。

    當身邊的人都在討論同一個明星、喜歡同一類音樂的時候,任何人都很難不受到影響。

    不過在一周之前,克倫威爾-普利斯特n娛樂頻道看到了一期電視節目,觸摸到了一個從來沒有接觸過的世界。

    搖滾的世界。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第一次發現,原來除了嘻哈之外,還有更加動人的音樂。

    如此美妙,如此動人,如此……震撼人心。

    在電視上看過這支叫做darkness的樂隊的巡演宣傳之後,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一時衝動,購買了一張巡演門票,來到了芝加哥戰士體育場。(nfl芝加哥熊隊主場。)

    在付款之後,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立刻就後悔了。

    雖然購買的僅僅隻是位置最差的票,但也要足足六十美元,比魁北克站的門票貴了一倍。

    六十美元,能買上三四張專輯,夠聽上一整年了。

    對於每一美分都要精打細算的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來說,花這麽多錢看一場演唱會,很不劃算。

    但無法退票,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也隻能暗自心疼,然後在演出當天早早地來到球場。

    忐忑、緊張、後悔、心疼、激動。

    懷著複雜無比的心情,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焦躁地等待著演出開始。

    排著長隊進入球場,數萬人齊聲歡唿的場麵讓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嚇了一跳。

    “這麽多人……”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依稀記得門票銷售的網站上寫的容納人數是五萬多人,這是一個很恐怖的數字。

    門票是按區域劃分,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的位置很差,隻能勉強看到舞台的位置,但想要看清楚卻是不可能的。

    後悔的情緒又加重了幾分,那可是六十美元!

    下意識地嘀咕著:“要是演出不夠精彩,那可就虧大了……”

    “演出不夠精彩?想什麽呢?”

    旁邊出來一個聲音,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看過去,一個壯漢對自己怒目而視,大聲道:“如果他們的演出都不夠精彩,那這個世界上就不會有出色的演唱會了!”

    打量了一下對方的肌肉,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將爭辯的話憋了迴去,開口道:“抱歉,我第一次來。”

    “你隻要看過一次,就知道了。”

    壯漢的臉色緩和了許多,擺出一副“友善”的樣子,不斷灌輸著諸如“darkness樂隊有多麽偉大”之類的觀點。

    那些肉麻的吹捧,估計羅傑自己聽了都要臉紅,但周圍的人卻都是一臉理所當然的表情。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沒敢再說什麽,隻是在心裏嘀咕著:“這支樂隊真的這麽好?該不會遇到腦殘粉了吧?難道這麽巧,周圍全是腦殘粉?”

    那名壯漢自然不知道,自己的一番話不但沒有打消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的擔憂,反而還加重了對方的不信任。

    但是演出一開始,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就將自己的想法丟到了九霄雲外。

    隻剩下一個念頭:這樣的演出,要是錯過了,才是真的會後悔!

    在距離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不遠的位置,就有一個功率極高的擴音器。

    高速的低音旋律從音箱中傳出,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感覺自己的血液仿佛都沸騰了起來,下意識地跟隨著人群,甩動著手臂,大聲尖叫起來。

    “糾纏著我,碾壓著我,將我肆意扭轉……”

    夢囈般的歌聲,似乎帶著一股神奇的魔力,將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的意識扯進扭曲的夢魘之中。

    恐懼和興奮,兩種截然不同的情緒讓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感到頭皮發麻,但卻帶著一種難以言喻的酣暢淋漓,讓人爽得幾乎要升上天堂。

    短短幾分鍾的時間,克倫威爾-普利斯特身上的t恤就被汗水浸透,模糊的視線中,似乎看到舞台中央,樂隊的主唱對著自己的方向,高高舉起話筒。

    下意識地,克倫威爾-普利斯特跟著身旁的人群一起,大聲唿喊起來。

    隻不過發出的隻是一連串毫無意義的咆哮,就連自己也不知道喊的是什麽。

    這首歌克倫威爾-普利斯特顯然是不會唱的,別說唱了,連聽都是第一次聽到。

    從周圍人的話語中來看,似乎是叫《歇斯底裏》?

    管他叫什麽呢!

    嗨就完事了!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將亂七八糟的想法拋到腦後,一心一意地沉浸在搖滾的狂歡之中。

    …………

    球場中的探照燈掃過人群,看著幾乎座無虛席的球場,羅傑心裏湧出一陣巨大的滿足感。

    這座球場理論極限容量下,可以容納大約9萬名觀眾。

    當然,那首先要拆掉座位,並將舞台的範圍縮小到極限。

    綜合了安全、氣氛和觀眾體驗等各方麵因素的考量,在設計舞台結構時,團隊選擇了5.5萬個觀眾席的方案。

    這不是樂隊有史以來觀眾最多的演出,但卻是第一次真正意義上,單獨撐起一場五萬人以上規模的大型演出。

    這五萬多名觀眾,全是衝著自己的樂隊來的!

    對於一個明星來說,沒有什麽比擁有一大群粉絲更讓人滿足的事了。

    隻給了羅傑很短暫的休息時間,安妮換了一把木吉他,站到羅傑身旁,輕柔地開始彈奏。

    琴聲剛剛響起,羅傑立刻對著話筒,開口道:“在過去的三年裏,我們收獲了很多很棒的粉絲。在未來的日子裏,希望你們永遠都在。”

    停頓了足足半分鍾,羅傑繼續說道:“這首歌,叫做《希望你在這裏(wish.you.were.here)》。”

    球場內的燈光逐漸轉暗,舞台四周的鐳射燈將激光射向天空,彩色的線條構築出一個迷幻無比的圖形。

    舞台上,燈光聚焦在安妮的身上,仿佛血紅女巫一般的造型,配上那張精致的麵孔,彈著吉他,形成了強烈的反差。

    羅傑的聲音在黑暗中響起:“so,所以你覺得你可以在地獄中看見天堂,在痛苦中看到藍天……”

    低啞的歌聲伴隨著悠揚而綿長的旋律,像是在夏日裏與老友坐在一起,喝上一杯醇酒,將多年不見的情緒娓娓道來。

    戰士球場內嘈雜的歡唿聲漸漸沉寂了下來,數萬名歌迷安靜地站在原地,靜靜聆聽著這一曲離愁。

    三年來,羅傑在唱功上的進步不算驚人,但比當初也有了很明顯的變化。

    三年前還有些駕馭不住的歌,如今唱起來卻分外輕鬆,每一個轉音都拿捏得恰到好處。

    距離大衛-吉爾摩那樣“老男人一開口就是人生”的境界還差了些,但卻也將這首歌中的情緒演繹得淋漓盡致。

    “年複一年,在不變的古老土地上奔跑,我們得到了什麽?隻有永恆的古老恐懼。希望你在這裏……”

    隨著最後一段歌聲落下,舞台上又亮起一束光,照在羅傑的身上。

    手指在琴弦上撥動著,低音線卻幾乎無法分辨。

    羅傑和安妮一邊彈著琴,一邊走向對方,兩束燈光漸漸融合在一起。

    兩人麵對麵的彈奏,仿佛在演繹一曲雙人舞。

    悠長的旋律漸漸走到了終點,隨著最後一個音符落下,舞台上又重新歸於黑暗。

    像是在暗示著什麽。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沉浸在歌聲中,臉上掛著清晰可見的水痕,不知道是淚水還是汗水。

    “希望你在這裏……希望你在這裏……”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喃喃自語,重複了好幾遍,似乎下定了什麽決心,打開手機,找出前女友的電話號碼,發出一條短信:“希望你在這裏。”

    看到手機屏幕上“發送成功”的提示,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收起手機,自言自語道:“這樣的演出,真的不能錯過啊!”

    “我早就說過了。”

    旁邊的壯漢接話道:“他們是最偉大的搖滾樂隊,演出也是最好的。”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點點頭,沒有反駁。

    猶豫了一會,又問道:“我打算買一張他們的專輯,有什麽推薦嗎?”

    聽說這支樂隊的專輯數量挺多,全買不現實,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的收入不允許,也隻能先挑好的買了。

    “當然是全買啊,每張專輯都很棒。”壯漢一臉理所當然。

    “咳……”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臉上閃過尷尬的表情,開口道:“那個……我每個月隻有一百美元的娛樂預算。”

    “噢……”

    壯漢秒懂,考慮了一會,說道:“那要看你喜歡什麽類型的了……”

    見對方似乎打算發表一番長篇大論,克倫威爾-普利斯特連忙打斷對方的話,開口道:“剛才那首歌是哪張專輯的?就那個《希望你在這裏》。”

    壯漢想都沒想,開口道:“《怪胎》,darkness樂隊的第一張專輯,也是至今為止賣得最好的。《希望》也不錯,還有《青春》。但是我更喜歡熱血一點的金屬,比如說《黑色》和《燃燒》。我給你說,紐約那場演出……”

    後邊的話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壓根沒聽進去,記下《怪胎》這個名字,又將注意力轉迴到演出上。

    在剛才走神聊天的那段時間裏,樂隊的主唱似乎叫了一名觀眾上台,一個十歲出頭的孩子。

    這會正和那個漂亮的女吉他手一起,教小朋友彈琴。

    雖然那孩子彈得很難聽,像是金屬摩擦一樣的噪音,但這一幕畫麵,卻讓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感到很暖心。

    尤其是最後將吉他送給那個小孩的舉動,更是讓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對這支樂隊的好感度增加了不少。

    連帶著,聽著後邊演出的歌,都覺得更加悅耳了幾分。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一直想要個孩子,但因為各種亂七八糟的原因,和前女友分手之後至今都是單身,孩子自然是無從談起。

    一個對小孩子很友善的樂隊,人品什麽的,應該是很堅挺的吧?

    當看一個人順眼的時候,不管是什麽,都會往好的方麵去想。

    沉浸在演出中,時間過得很快,不知不覺間就過去了近三個小時。

    隨著人流走出體育館,克倫威爾-普利斯特還有些意猶未盡的感覺。

    抬頭正看到剛才在自己旁邊的壯漢,連忙快步上前叫住對方,開口道:“可以請你喝一杯嗎?我想多了解一下這個樂隊。”

    “當然可以,不過提前說明,我不搞基。”

    壯漢開玩笑地說了一句,然後伸出手:“我叫康格裏夫-愛德華,這幾個是我的同伴,都是樂隊的死忠粉絲。”

    “我叫克倫威爾-普利斯特。”

    剛說了一句,突然聽到手機響了一下,連忙對對方說了句抱歉,拿出手機,查看短信。

    “她是誰?”

    前女友的迴複有些讓人看不懂。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一臉懵逼,查看了一下短信記錄才發現,自己剛才太過激動,少打了一個“e”。

    “希望你在這裏(wish.you.were.here)”變成了“希望你是她(wish.you.were.her)”。

    這tmd就很尷尬了。

    “我tm死定了!”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頓時就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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