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銳樂隊簽下天價發行合約!”

    “出道兩年銷量破億,創下樂壇神話!”

    “……”

    一場簽約儀式之後,羅傑三人再一次成為了媒體追逐的焦點。

    采訪請求堆滿了二十世紀娛樂的辦公室,羅傑三人的家門口也聚集起了無數的狗仔,時時刻刻準備偷拍。

    各種各樣的吹捧,不要錢一般地從媒體口中說了出來。

    仿佛這支樂隊已經成為了樂壇當之無愧的第一。

    在四周都是吹捧的聲音時,哪怕是最為冷靜的羅傑,也不禁有了一種飄飄然的感覺。

    於是羅傑立刻將報紙丟到一旁,不再去看任何和樂隊有關的報道。

    羅傑很清楚自己的目標在哪,這隻是一個開始,距離真正的巔峰還有很遠的路。

    為了防止理查森和安妮在這種吹捧下迷失自我,羅傑專門給丹尼爾-卡特和唐納德-克拉克打了電話,隱晦地提醒了一番。

    然後立刻撥通瑪格麗特的電話,要求對方以最快速度搞定去倫敦的飛機,繼續去完成《朋克聖經:郊區的耶穌》的錄製。

    為了盡快搞定這件事,羅傑連【本森的煙火】樂隊的求助都暫時丟到了一旁,直到快上飛機的時候才想起來,給本森打了一通電話。

    重組之後的【本森的煙火】樂隊依然延續了過去的風格,還是重金屬搖滾路線。

    當然,要說是硬搖也沒什麽問題。

    除了邀歌之外,本森還提出了署名權的要求,不過卻不是讓羅傑放棄署名,而是在作者一欄裏加上【本森的煙火】樂隊的名字,而且樂隊要在前。

    也就是說,在詞曲作者一欄上,寫的是【本森的煙火】、羅傑-克裏斯蒂安。

    而不是羅傑-克裏斯蒂安、【本森的煙火】。

    署名權的先後順序,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也不會體現出差別,至少在法律定義中沒有,第一署名人和第二署名人的權利是一樣的。

    但在任何正式發行的出版物上,絕大多數人都會認為第一署名人是主要作者。

    這顯然是為了【本森的煙火】樂隊的名聲著想,不願意給歌迷留下“這個樂隊沒有原創,隻能唱別人的歌”這樣的印象。

    其實最好的選擇,是羅傑放棄署名,在作者一欄隻寫【本森的煙火】樂隊的名字。

    不過這樣做的風險太大了,一旦被拆穿,所引來的不僅僅是樂隊形象的問題,還有一係列法律上的麻煩。

    北美的版權法有明確的規定,未參與創作者不得在作品上署名,且署名權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

    雖然說私底下這麽幹的人並不少,但是無論是【本森的煙火】樂隊,還是羅傑自己,都不願意承擔這樣的風險。

    而共同署名,在法律上的限製就要寬鬆得多了。

    舉個極端點的例子,一首包含大約300個小節的作品,羅傑完成了其中299個小節,【本森的煙火】樂隊隻完成了其中的一個小節,這種情況下,雙方同時署名也是符合版權法規定的。

    對於這個要求,羅傑沒有拒絕,表示等樂隊假期結束,返迴北美的時候再當麵談。

    署名權涉及到版權注冊等一係列問題,雖然彼此都是朋友,但還是需要先簽訂一份具備法律效力的協議,以規避可能存在的麻煩。

    至於具體拿什麽歌給對方來唱,也要談過之後才能確定。

    按照歌曲質量的好壞,羅傑要收取的費用肯定也是不一樣的。

    交情歸交情,生意歸生意,無論是羅傑,還是本森,在這方麵都很清醒。

    …………

    經過了起飛時的顛簸之後,飛機很快平穩下來。

    羅傑解開安全帶,換了個舒服點的姿勢,從身旁的袋子裏拿出一疊文件,認真地翻閱著。

    在羅傑的要求下,樂隊必須以最快速度離開北美,這麽短的時間內來不及搞定私人飛機的租賃,以及申請航線的手續。

    瑪格麗特幹脆包下了一趟航班的頭等艙,以免樂隊受到其它乘客的打擾。

    隨著樂隊漸漸成名,除非迫不得已,已經很少去坐公共航班了,出行大多是租用私人飛機,或者是包機。

    賈森依舊被“禁足”在紐約,格雷西和米婭則壓根沒有跟著返迴北美,還在倫敦等著,頭等艙內隻有羅傑三人。

    “在飛機上還工作?”

    安妮看見了羅傑的動作,撇撇嘴,嘟囔道:“工作狂!”

    另一旁的理查森也在做同樣的事,一樣遭到了安妮的語言攻擊。

    見羅傑和胖子都不搭理自己,安妮似乎覺得有些無趣,湊到羅傑身邊,問道:“看什麽呢?”

    “個人賬單。”

    羅傑隨口說著:“平時錢都是會計師在打理,我偶爾會看看。”

    雖然那位會計師做事很認真負責,至今為止也沒出過任何貪汙之類的問題,但羅傑仍然不會完全信任對方。

    在北美這個金錢至上的社會,美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羅傑可不會將其完全寄托在會計師的職業道德上。

    無論前世還是今生,明星被會計師和代理人坑掉的例子數不勝數。

    例如大名鼎鼎的外星人羅納爾多,曾讓會計師出麵為自己購買一棟豪宅,結果住了大半年才發現,房產證上竟然寫的是會計師的名字。

    最搞笑的是,當肥羅去起訴會計師,要求拿迴自己房產的所有權時,還敗訴了。

    然後這位會計師轉眼就翻臉,要求肥羅支付大半年的“租金”,總計近百萬美元。

    除了各種完善的監督措施之外,羅傑自己有時間的時候,也會索要一份會計師報表,和銀行賬單或者其它賬單仔細對照,以確認沒有任何異常。

    “你賬戶裏怎麽有這麽多錢?”

    安妮眼睛很尖,看到了一個8開頭的數字。

    “我也有點意外。”

    羅傑已經有幾個月沒查過賬了,看到銀行賬戶餘額的時候,還有些驚訝,懷疑是不是銀行弄錯了。

    樂隊至今為止,幾次分賬下來,分到羅傑手中的,去掉稅款和傭金之後,大約有700多萬美元。

    這筆錢羅傑大部分都存了下來,不過各種開銷也不小,至少花掉了一百多萬。

    僅僅隻是花在貝斯、音箱以及效果器上的錢,這一年多下來就有近二十萬美元。

    但羅傑賬戶上的錢,卻還有近900萬美元。

    多出的差不多300萬美元,大部分來自歌曲授權的收入。

    其中單單隻是【金屬猴子】樂隊支付的版權分成,就有大約270萬美元。

    ——在銷量數字統計出來之後,雖然唱片銷售的大部分收入還沒有到賬,但加裏-貝爾直接自掏腰包,先墊付了支付給羅傑的版權分成。

    一方麵是因為加裏-貝爾有錢,不在乎這點。

    【金屬猴子】樂隊成名十多年,雖然一直上不去一線,但積累下來的財富卻很可觀,樂隊的每一個核心成員都有近億美元的身家。

    另一方麵,也是傳達善意,為接下來的合作打好基礎。

    在結算的時候,羅傑都是交給了會計師和經紀人去負責,此時看到賬單明細上的備注,才知道了這件事。

    而吉姆的【閃現】樂隊就沒有這麽財大氣粗了,到賬一筆,才會支付一次分成費用。

    這和其它什麽亂七八糟的東西都無關,純粹是因為吉姆很“窮”。

    具體的數字羅傑不清楚,但根據專輯銷量和演出估算,【閃現】樂隊一年的收入還達不到darkness的十分之一,樂隊人數也更多,分到吉姆個人手中的自然就少。

    娛樂圈是這個世界上貧富差距最大的地方。

    最底層的人連基本的生活都成問題,許多不入流的歌手和演員甚至不得不找一份快餐廳的兼職,才能保證不會流落街頭。

    而站在金字塔頂端的那些人,僅僅一年的收入,就是許多二線明星一輩子都賺不到的。

    羅傑幾人看起來賺得很多,已經朝著一線看齊,但實際上和真正的頂尖巨星比起來,還有很大的差距。

    別的不說,拉丁天後佩內洛普-加西亞、天王格蘭特、以及索尼唱片的那位米迦勒-傑佛遜,隨便一人,年收入就是樂隊的數倍。

    財富是推動人類進步的原動力之一,也是最大的動力。

    在這方麵,羅傑的拚勁十足。

    “賺了這麽多,總要慶祝一下吧?”

    安妮眼睛一轉,一臉奸詐地開口道:“不如我幫你召集一個派對!”

    對於羅傑的高收入,至少表麵上,看不出安妮有任何嫉妒的意思。

    別的不說,躺在樂隊公司的賬戶上,屬於安妮的那筆錢,數額也已經接近千萬美元了。

    雖然那是要用於唱片公司投資的錢,但也是安妮的個人資產。

    樂隊內部的貧富差距不算大,雖然羅傑拿的多一些,但安妮和理查森的分成也不少,至少不會因為分贓不均這樣的理由而起內訌。

    雖然說隨著樂隊名氣和收入的不斷上升,安妮和理查森的心思也會發生變化,但對樂隊內部的穩定性,羅傑沒有太大的擔憂。

    從樂隊成立之初,羅傑最重視的就是樂隊成員結構的穩定,要不然也不會簽下2-1-1的分成合同。

    如果僅僅隻是為了撈錢,羅傑甚至敢開出百分之七十,甚至更高的分成比例。

    不過那對樂隊沒有任何好處,隻會將樂隊拖入無休止的內訌、換人當中。

    縱觀整個搖滾樂壇的曆史,頻繁更換成員的樂隊,從來沒有哪一支能達到人們期望的高度。

    如披頭士、齊柏林飛艇這樣公認的頂尖樂隊,陣容一直都無比的穩定。

    有些頂尖樂隊雖然也換過幾次成員,例如acdc,但其最為關鍵的幾位核心成員卻一直都沒有變動過。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搖滾教父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黑色貝斯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黑色貝斯並收藏搖滾教父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