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開始,正是為了樂隊陣容的穩定性,羅傑才給出了一個看起來非常公平,實際上自己要吃點小虧的分配協議。
沒辦法,來自另一個世界的幾千首經典搖滾,這種優勢根本不可能明說出來。
難道要給胖子或者安妮說:【我是來自另一個世界的人,腦子裏有那個世界最好的搖滾,所以我應該拿走樂隊收入的百分之八十】這樣的話?
而且這些東西雖然確實很值錢,但如果沒有靠譜的隊友將它變成真正的歌曲,那就跟一座無法挖掘的金山一樣,哪怕裏邊的金礦儲量再怎麽驚人,也賣不上價。
“不過我覺得他說的對誒。”
安妮對羅傑開口道:“我不是說你,大部分樂隊的主唱,確實隨便換都沒什麽影響。”
安妮的這種觀點,在搖滾界其實算是一種主流看法。
雖然玩樂隊的人都經常黑貝斯手,但實際上,真正處於鄙視鏈最底層的,卻是外人眼中最光鮮亮麗的那個位置:主唱。
在組建一支樂隊的時候,吉他彈的好的人去彈吉他,鼓敲的好的人去當鼓手,而什麽都不會的人,就隻能去當主唱。
尤其是在樂隊成名之前的那段時期裏,主唱必須幹很多其他的工作,比如說給樂隊當司機,搬運工等等,以確保自己不會被踢出樂隊——因為幾乎是個人就能唱歌。
“每個位置都很重要,主唱也不例外。在樂隊內部或許主唱的貢獻最低,但是在商業上,主唱是一支樂隊的符號象征。”
羅傑搖搖頭,說道:“大部分歌迷不會在乎哪個樂手才是對樂隊貢獻最大的那個人,他們隻關心主唱的歌聲好不好聽,長的帥不帥。”
尤其是在搖滾商業化的步伐不斷加快之後,這一現象會越來越明顯。
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夜願(nightwish)樂隊。
他們的核心是鍵盤手托馬斯-霍洛帕尼,但在樂隊開除了前任主唱塔雅-圖倫尼之後,歌迷對第二任主唱安尼特-奧爾森和第三任主唱弗洛-楊森的抵製很強烈,甚至抵製起了整個樂隊。
大部分歌迷不會在乎樂隊的吉他手是誰,鼓手有多麽重要,他們隻關心站在麥克風前唱歌的那個人是不是自己熟悉的麵孔。
無論主唱是不是真的什麽都不會,排練和編曲的時候隻能在一旁數手指玩,但至少在商業上,一支搖滾樂隊吸引歌迷的關鍵,確確實實是在主唱這個位置上。
所以你經常可以看到,在過去的搖滾樂隊中,收入拿大頭的通常是吉他手或者是鼓手。
偶爾也會輪到貝斯手,但從來沒聽說過主唱拿大頭的,除非主唱本身就兼職某個樂器,並且以樂器成為樂隊核心,比如披頭士樂隊的保羅和約翰。
而從八九十年代開始,這種現象漸漸扭轉了過來。
盡管在少數樂隊中仍然存在,但主唱的地位卻一直在提高,到了新千年之後,甚至完全壓過了作為真正核心的樂手們。
這就是商業化的力量。
“放心好啦,我們不會開除你的。”
安妮湊過來拍了拍羅傑的肩膀,像是安撫屬下一樣,開口道:“乖噢,不要鬧事,姐姐罩著你。”
對安妮突然發神經的胡鬧,羅傑早就習以為常了。
“米婭,你家安妮發酒瘋了,快點管管她。”
羅傑對米婭喊了一聲。
“恭喜你,中獎了。”
米婭表示準備看戲。
幾人鬧了一陣,天色漸漸黑了下來,格雷西還要練習貝斯,很快就提出告辭。
“你這好東西可真少。”
安妮跑去冰箱裏翻了半天,又拿了幾瓶啤酒出來。
不滿地說道:“除了啤酒還是啤酒,就不能準備點夠勁的家夥嗎?”
這個女孩和羅傑一樣,是烈酒的愛好者。
話說迴來,這個圈子裏的派對狂人,似乎沒有幾個喜歡喝清淡的啤酒或是香檳。
沒有烈酒,又怎麽會醉?
“我又沒打算在家開派對。”
羅傑打開一瓶酒,喝了幾口,繼續說道:“而且我還未滿二十一周歲,買烈酒會有麻煩。”
一般而言,超市和便利店裏,對這方麵的管製比酒吧要嚴格得多。
酒吧隻要混過門衛那一關,裏邊的人就不會多管閑事,但便利店卻不一樣。
附近的幾家便利店都拒絕向羅傑出售酒精,羅傑這些啤酒,還是在自動售貨機裏買的。
“迴頭我給你買點過來。”
胖子年齡大,不存在買酒方麵的麻煩。
然後看向安妮,說道:“你喜歡喝什麽?我給你送兩箱。”
嗯……這幫家夥,買烈酒都是論箱來買的。
“拉斯科威士忌。”
安妮毫不客氣地說道:“1931年或者1939年的,其它年份的味道不夠好。”
西方世界可沒有六十年以上算古董,必須上交郭嘉這種說法,知名品牌的產量又高,價格自然也炒不起來。
雖然幾十年的酒也很昂貴,但也就是幾百到一千多美元之間這個價位,不算離譜。
“你可真貪心。”
胖子吐槽了一句,卻沒有拒絕,算是應了下來。
酒類按照包裝規格不同,一箱一般是6瓶到24瓶之間,大多在9~12瓶左右。
一箱下來,也得上萬美元了。
以三人的關係和收入而言,隨手送出上萬美元的禮物,也不算什麽。
“對了。”
羅傑突然想起來前一天和維羅妮卡見麵的事,開口道:“今年樂隊的【生日】,還要和粉絲一起慶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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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樂隊是打算完成了工作之後,就去歐洲,一方麵可以錄製《搖滾聖經》,另一方麵,也可以好好享受個假期。
但如果要和粉絲一起慶祝樂隊的生日,十二月份的時候必須得留在北美。
雖然因為《怪胎》等專輯的緣故,樂隊在海外的粉絲也不少。
但有組織性的,也就隻有北美一個粉絲組織。
“我倒是挺期待他們今年給我們送什麽禮物。”
安妮一副小財迷的樣子。
去年那個樂高玩具搭建成的樂隊“雕像”,運迴紐約之後第一時間就被安妮收藏到了自己家裏。
“《搖滾聖經》最好不要在本土錄,公司在北美的人脈很廣,打聽消息很容易。”
理查森開口道:“如果要慶祝樂隊生日的話,到時候我們再飛迴來就是了。”
雖然說長途旅行很累,但畢竟現在交通很方便,從歐洲飛迴北美也就睡一覺就到了。
隻是累一點,休息幾天就好了,影響不算大。
羅傑考慮了一會,點點頭,說道:“讓西奧多他們做個計劃吧,這個傳統最好保持下去。”
並不是說樂隊真的有多“親民”,隻是做出這麽個姿態來。
是真是假不重要,粉絲們相信是真的就夠了。
這是一種很好的營銷策略,花不了多少錢,卻可以極大地增強核心粉絲的凝聚力。
對於樂隊在歌迷之間的名聲,也有很大的幫助。
現在這一點還不算明顯,但在未來幾年,進入到流媒體時代之後,絕大多數的歌迷,都更喜歡平易近人的偶像,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男神女神。
提前幾年走出這一步,對樂隊的未來幫助是很大的。
“地點呢?”
安妮問道:“不會又去西雅圖吧?我不喜歡那個城市,小妞不夠辣。”
——樂隊官方粉絲組織的主要負責人卡爾-瓦倫丁在西雅圖上學。
而去年的巡演過程中,安妮對西雅圖這座城市的印象可不怎麽好,因為她沒能在派對上勾搭到滿意的女孩。
“紐約或者洛杉磯,這兩個地方是北美的核心,隨便選哪個都可以。”
羅傑想了想,繼續說道:“去年是在西海岸,今年放到東部,就紐約好了。”
粉絲組織的核心成員遍布北美,哪個城市的都有,放在哪舉辦差別都不算大。
反正大部分人要麽參與不上,要麽得打個飛的。
“我看你就是舍不得艾琳。”
安妮拆穿了羅傑的小心思。
12月18日,還沒到聖誕節的假期,艾琳那時候還在紐約。
“迴頭給西奧多說一下,要叮囑粉絲們千萬不要再送禮物了。”
羅傑沒搭理安妮,自顧自地說著:“我們弄這個活動是為了拉近和粉絲們的距離,不是為了斂財的。”
“確實,就算收些不值錢的禮物,說出去也不好聽。”
理查森點點頭,說道:“而且我們還不能給他們錢把禮物買下來,這說出去更不好聽。”
隻要粉絲們送了禮物,樂隊無論是收下,買下,還是拒絕,隻要傳出去,都會被過度解讀,鬼知道會傳成什麽樣子。
所以從一開始,就讓粉絲們什麽禮物都不要送,這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誒,我突然發現一個問題。”
正聊著,安妮突然又轉移了話題,指著電視說道:“這個節目播了一晚上了,都沒提過我們的名字。”
電視上是一個八卦娛樂頻道,播放的是一檔關於樂壇資訊,或者說樂壇八卦的節目。
幾個小時下來,節目裏提到的樂隊或是歌手起碼有大幾十個,但是卻沒有提到羅傑三人。
“我們多久沒有接受媒體采訪了?”
安妮一提醒,羅傑立刻意識到這個問題。
還在計算著,理查森已經給出了答案:“七個月,從巡演結束之後,我們就沒有接受過媒體采訪。格萊美之後有幾十個采訪請求,全被我們推掉了,音樂節的時候也是。”
“西奧多和丹尼爾他們……”
羅傑正想說經紀人怎麽沒提醒樂隊,又立刻意識到他們一直在忙著廣告談判和其它亂七八糟的工作,恐怕也沒有時間去思考這方麵的問題。
嚴格來說,這是三名經紀人的工作失誤,而且還是很嚴重的失誤。
不過西奧多和丹尼爾都被樂隊安排了一大堆的工作,而唐納德又是安妮的父親,也沒法怪罪到他們身上。
搖了搖頭,繼續說道:“我們脫離媒體視線太久了,近期最好找個機會,在媒體上露露臉。”
《青春》、《黑色》專輯發行的時候,樂隊還是跑過幾場通告的。
不過在節目裏當嘉賓,和接受正式的采訪卻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
前者是為作品做宣傳,突出的是專輯,而後者突出的則是樂隊本身。
作為一個明星而言,長期不接受媒體采訪,幾乎是不可思議的一件事。
這會導致缺乏必要的曝光度。
“你不是認識個記者嗎?”
安妮在正事上記性不怎麽樣,但是對這些八卦記得卻是一清二楚。
看著羅傑,開口提醒道:“可以聯係那個記者給我們做個專訪,說不定還可以再來一發什麽的,如果你沒興趣就讓給我好了。”
那個記者叫什麽來著……
羅傑掏出手機翻了半天,才想起她的名字:克萊爾。
備注上寫的是《紐約郵報》專欄記者。
這個檔次的地方性媒體,樂隊如今已經有些看不上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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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克,這件事讓丹尼爾負責吧,西奧多那邊事情比較多,恐怕沒時間。”
羅傑沒搭理安妮,看向理查森,開口道:“讓丹尼爾聯係幾家合適的媒體,我們得時不時在媒體上露個臉才行。”
幾個月還算可以接受,但如果按照樂隊的計劃,一直到明年格萊美之前都沒什麽在媒體露麵的機會。
算上之前的幾個月,時間會長達一年,這對於明星來說,幾乎是災難。
一年的時間,已經長到足以讓公眾忘記一個當紅明星了。
“采訪主題呢?”
胖子看向羅傑,說道:“音樂節已經結束了,最近樂隊沒什麽新聞爆點,大媒體未必會感興趣。”
新聞都是有時效性的,尤其是娛樂新聞,時效性很短暫。
新專輯、演出、緋聞等等,都可以成為新聞爆點。
當然,醜聞也可以,而且效果還更好。
不過樂隊不可能為了曝光度,就主動去製造醜聞,給自己找麻煩。
沒有合適的新聞點,哪怕是超a巨星,也不會天天都被媒體圍追堵截的。
“新專輯……”
羅傑考慮了一會,搖搖頭,說道:“新專輯不合適,以這個做新聞點會影響口碑。”
“可口可樂的代言簽約不行嗎?”
安妮提議道:“剛發生的事,應該可以算是新聞了吧。”
“這種小合同,大媒體不會關注的。”
羅傑搖搖頭,說道:“小媒體的關注,對我們的用處也不大。”
可口可樂公司自己沒有主動聯係媒體,去辦簽約儀式,就足以說明問題了。
除非是花錢買新聞,否則沒有多少大的娛樂媒體會對這種小合同有興趣。
那些鋪天蓋地宣傳的幾百萬美元的代言,往往都是花錢砸出來的效果,光是支付給媒體的“廣告費”,或許就要超過代言費本身。
幾人討論了半天,也沒討論出什麽結果來。
“讓丹尼爾去負責吧,他們是專業的,比我們更熟悉這一塊。”
最後,羅傑給出了一個有些不負責任的意見。
沒辦法,來自另一個世界的幾千首經典搖滾,這種優勢根本不可能明說出來。
難道要給胖子或者安妮說:【我是來自另一個世界的人,腦子裏有那個世界最好的搖滾,所以我應該拿走樂隊收入的百分之八十】這樣的話?
而且這些東西雖然確實很值錢,但如果沒有靠譜的隊友將它變成真正的歌曲,那就跟一座無法挖掘的金山一樣,哪怕裏邊的金礦儲量再怎麽驚人,也賣不上價。
“不過我覺得他說的對誒。”
安妮對羅傑開口道:“我不是說你,大部分樂隊的主唱,確實隨便換都沒什麽影響。”
安妮的這種觀點,在搖滾界其實算是一種主流看法。
雖然玩樂隊的人都經常黑貝斯手,但實際上,真正處於鄙視鏈最底層的,卻是外人眼中最光鮮亮麗的那個位置:主唱。
在組建一支樂隊的時候,吉他彈的好的人去彈吉他,鼓敲的好的人去當鼓手,而什麽都不會的人,就隻能去當主唱。
尤其是在樂隊成名之前的那段時期裏,主唱必須幹很多其他的工作,比如說給樂隊當司機,搬運工等等,以確保自己不會被踢出樂隊——因為幾乎是個人就能唱歌。
“每個位置都很重要,主唱也不例外。在樂隊內部或許主唱的貢獻最低,但是在商業上,主唱是一支樂隊的符號象征。”
羅傑搖搖頭,說道:“大部分歌迷不會在乎哪個樂手才是對樂隊貢獻最大的那個人,他們隻關心主唱的歌聲好不好聽,長的帥不帥。”
尤其是在搖滾商業化的步伐不斷加快之後,這一現象會越來越明顯。
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夜願(nightwish)樂隊。
他們的核心是鍵盤手托馬斯-霍洛帕尼,但在樂隊開除了前任主唱塔雅-圖倫尼之後,歌迷對第二任主唱安尼特-奧爾森和第三任主唱弗洛-楊森的抵製很強烈,甚至抵製起了整個樂隊。
大部分歌迷不會在乎樂隊的吉他手是誰,鼓手有多麽重要,他們隻關心站在麥克風前唱歌的那個人是不是自己熟悉的麵孔。
無論主唱是不是真的什麽都不會,排練和編曲的時候隻能在一旁數手指玩,但至少在商業上,一支搖滾樂隊吸引歌迷的關鍵,確確實實是在主唱這個位置上。
所以你經常可以看到,在過去的搖滾樂隊中,收入拿大頭的通常是吉他手或者是鼓手。
偶爾也會輪到貝斯手,但從來沒聽說過主唱拿大頭的,除非主唱本身就兼職某個樂器,並且以樂器成為樂隊核心,比如披頭士樂隊的保羅和約翰。
而從八九十年代開始,這種現象漸漸扭轉了過來。
盡管在少數樂隊中仍然存在,但主唱的地位卻一直在提高,到了新千年之後,甚至完全壓過了作為真正核心的樂手們。
這就是商業化的力量。
“放心好啦,我們不會開除你的。”
安妮湊過來拍了拍羅傑的肩膀,像是安撫屬下一樣,開口道:“乖噢,不要鬧事,姐姐罩著你。”
對安妮突然發神經的胡鬧,羅傑早就習以為常了。
“米婭,你家安妮發酒瘋了,快點管管她。”
羅傑對米婭喊了一聲。
“恭喜你,中獎了。”
米婭表示準備看戲。
幾人鬧了一陣,天色漸漸黑了下來,格雷西還要練習貝斯,很快就提出告辭。
“你這好東西可真少。”
安妮跑去冰箱裏翻了半天,又拿了幾瓶啤酒出來。
不滿地說道:“除了啤酒還是啤酒,就不能準備點夠勁的家夥嗎?”
這個女孩和羅傑一樣,是烈酒的愛好者。
話說迴來,這個圈子裏的派對狂人,似乎沒有幾個喜歡喝清淡的啤酒或是香檳。
沒有烈酒,又怎麽會醉?
“我又沒打算在家開派對。”
羅傑打開一瓶酒,喝了幾口,繼續說道:“而且我還未滿二十一周歲,買烈酒會有麻煩。”
一般而言,超市和便利店裏,對這方麵的管製比酒吧要嚴格得多。
酒吧隻要混過門衛那一關,裏邊的人就不會多管閑事,但便利店卻不一樣。
附近的幾家便利店都拒絕向羅傑出售酒精,羅傑這些啤酒,還是在自動售貨機裏買的。
“迴頭我給你買點過來。”
胖子年齡大,不存在買酒方麵的麻煩。
然後看向安妮,說道:“你喜歡喝什麽?我給你送兩箱。”
嗯……這幫家夥,買烈酒都是論箱來買的。
“拉斯科威士忌。”
安妮毫不客氣地說道:“1931年或者1939年的,其它年份的味道不夠好。”
西方世界可沒有六十年以上算古董,必須上交郭嘉這種說法,知名品牌的產量又高,價格自然也炒不起來。
雖然幾十年的酒也很昂貴,但也就是幾百到一千多美元之間這個價位,不算離譜。
“你可真貪心。”
胖子吐槽了一句,卻沒有拒絕,算是應了下來。
酒類按照包裝規格不同,一箱一般是6瓶到24瓶之間,大多在9~12瓶左右。
一箱下來,也得上萬美元了。
以三人的關係和收入而言,隨手送出上萬美元的禮物,也不算什麽。
“對了。”
羅傑突然想起來前一天和維羅妮卡見麵的事,開口道:“今年樂隊的【生日】,還要和粉絲一起慶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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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樂隊是打算完成了工作之後,就去歐洲,一方麵可以錄製《搖滾聖經》,另一方麵,也可以好好享受個假期。
但如果要和粉絲一起慶祝樂隊的生日,十二月份的時候必須得留在北美。
雖然因為《怪胎》等專輯的緣故,樂隊在海外的粉絲也不少。
但有組織性的,也就隻有北美一個粉絲組織。
“我倒是挺期待他們今年給我們送什麽禮物。”
安妮一副小財迷的樣子。
去年那個樂高玩具搭建成的樂隊“雕像”,運迴紐約之後第一時間就被安妮收藏到了自己家裏。
“《搖滾聖經》最好不要在本土錄,公司在北美的人脈很廣,打聽消息很容易。”
理查森開口道:“如果要慶祝樂隊生日的話,到時候我們再飛迴來就是了。”
雖然說長途旅行很累,但畢竟現在交通很方便,從歐洲飛迴北美也就睡一覺就到了。
隻是累一點,休息幾天就好了,影響不算大。
羅傑考慮了一會,點點頭,說道:“讓西奧多他們做個計劃吧,這個傳統最好保持下去。”
並不是說樂隊真的有多“親民”,隻是做出這麽個姿態來。
是真是假不重要,粉絲們相信是真的就夠了。
這是一種很好的營銷策略,花不了多少錢,卻可以極大地增強核心粉絲的凝聚力。
對於樂隊在歌迷之間的名聲,也有很大的幫助。
現在這一點還不算明顯,但在未來幾年,進入到流媒體時代之後,絕大多數的歌迷,都更喜歡平易近人的偶像,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男神女神。
提前幾年走出這一步,對樂隊的未來幫助是很大的。
“地點呢?”
安妮問道:“不會又去西雅圖吧?我不喜歡那個城市,小妞不夠辣。”
——樂隊官方粉絲組織的主要負責人卡爾-瓦倫丁在西雅圖上學。
而去年的巡演過程中,安妮對西雅圖這座城市的印象可不怎麽好,因為她沒能在派對上勾搭到滿意的女孩。
“紐約或者洛杉磯,這兩個地方是北美的核心,隨便選哪個都可以。”
羅傑想了想,繼續說道:“去年是在西海岸,今年放到東部,就紐約好了。”
粉絲組織的核心成員遍布北美,哪個城市的都有,放在哪舉辦差別都不算大。
反正大部分人要麽參與不上,要麽得打個飛的。
“我看你就是舍不得艾琳。”
安妮拆穿了羅傑的小心思。
12月18日,還沒到聖誕節的假期,艾琳那時候還在紐約。
“迴頭給西奧多說一下,要叮囑粉絲們千萬不要再送禮物了。”
羅傑沒搭理安妮,自顧自地說著:“我們弄這個活動是為了拉近和粉絲們的距離,不是為了斂財的。”
“確實,就算收些不值錢的禮物,說出去也不好聽。”
理查森點點頭,說道:“而且我們還不能給他們錢把禮物買下來,這說出去更不好聽。”
隻要粉絲們送了禮物,樂隊無論是收下,買下,還是拒絕,隻要傳出去,都會被過度解讀,鬼知道會傳成什麽樣子。
所以從一開始,就讓粉絲們什麽禮物都不要送,這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誒,我突然發現一個問題。”
正聊著,安妮突然又轉移了話題,指著電視說道:“這個節目播了一晚上了,都沒提過我們的名字。”
電視上是一個八卦娛樂頻道,播放的是一檔關於樂壇資訊,或者說樂壇八卦的節目。
幾個小時下來,節目裏提到的樂隊或是歌手起碼有大幾十個,但是卻沒有提到羅傑三人。
“我們多久沒有接受媒體采訪了?”
安妮一提醒,羅傑立刻意識到這個問題。
還在計算著,理查森已經給出了答案:“七個月,從巡演結束之後,我們就沒有接受過媒體采訪。格萊美之後有幾十個采訪請求,全被我們推掉了,音樂節的時候也是。”
“西奧多和丹尼爾他們……”
羅傑正想說經紀人怎麽沒提醒樂隊,又立刻意識到他們一直在忙著廣告談判和其它亂七八糟的工作,恐怕也沒有時間去思考這方麵的問題。
嚴格來說,這是三名經紀人的工作失誤,而且還是很嚴重的失誤。
不過西奧多和丹尼爾都被樂隊安排了一大堆的工作,而唐納德又是安妮的父親,也沒法怪罪到他們身上。
搖了搖頭,繼續說道:“我們脫離媒體視線太久了,近期最好找個機會,在媒體上露露臉。”
《青春》、《黑色》專輯發行的時候,樂隊還是跑過幾場通告的。
不過在節目裏當嘉賓,和接受正式的采訪卻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
前者是為作品做宣傳,突出的是專輯,而後者突出的則是樂隊本身。
作為一個明星而言,長期不接受媒體采訪,幾乎是不可思議的一件事。
這會導致缺乏必要的曝光度。
“你不是認識個記者嗎?”
安妮在正事上記性不怎麽樣,但是對這些八卦記得卻是一清二楚。
看著羅傑,開口提醒道:“可以聯係那個記者給我們做個專訪,說不定還可以再來一發什麽的,如果你沒興趣就讓給我好了。”
那個記者叫什麽來著……
羅傑掏出手機翻了半天,才想起她的名字:克萊爾。
備注上寫的是《紐約郵報》專欄記者。
這個檔次的地方性媒體,樂隊如今已經有些看不上眼了。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瑞克,這件事讓丹尼爾負責吧,西奧多那邊事情比較多,恐怕沒時間。”
羅傑沒搭理安妮,看向理查森,開口道:“讓丹尼爾聯係幾家合適的媒體,我們得時不時在媒體上露個臉才行。”
幾個月還算可以接受,但如果按照樂隊的計劃,一直到明年格萊美之前都沒什麽在媒體露麵的機會。
算上之前的幾個月,時間會長達一年,這對於明星來說,幾乎是災難。
一年的時間,已經長到足以讓公眾忘記一個當紅明星了。
“采訪主題呢?”
胖子看向羅傑,說道:“音樂節已經結束了,最近樂隊沒什麽新聞爆點,大媒體未必會感興趣。”
新聞都是有時效性的,尤其是娛樂新聞,時效性很短暫。
新專輯、演出、緋聞等等,都可以成為新聞爆點。
當然,醜聞也可以,而且效果還更好。
不過樂隊不可能為了曝光度,就主動去製造醜聞,給自己找麻煩。
沒有合適的新聞點,哪怕是超a巨星,也不會天天都被媒體圍追堵截的。
“新專輯……”
羅傑考慮了一會,搖搖頭,說道:“新專輯不合適,以這個做新聞點會影響口碑。”
“可口可樂的代言簽約不行嗎?”
安妮提議道:“剛發生的事,應該可以算是新聞了吧。”
“這種小合同,大媒體不會關注的。”
羅傑搖搖頭,說道:“小媒體的關注,對我們的用處也不大。”
可口可樂公司自己沒有主動聯係媒體,去辦簽約儀式,就足以說明問題了。
除非是花錢買新聞,否則沒有多少大的娛樂媒體會對這種小合同有興趣。
那些鋪天蓋地宣傳的幾百萬美元的代言,往往都是花錢砸出來的效果,光是支付給媒體的“廣告費”,或許就要超過代言費本身。
幾人討論了半天,也沒討論出什麽結果來。
“讓丹尼爾去負責吧,他們是專業的,比我們更熟悉這一塊。”
最後,羅傑給出了一個有些不負責任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