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對什麽的當然沒有舉行。

    三支樂隊的大多數人都和羅傑一樣,表示要休息一兩天。

    盡管安妮一直嚷嚷著要狂歡,但派對仍然被推遲。

    第二天一早,樂隊一行和調音團隊匯合之後,直接前往音樂節的場地,進行前期的準備工作。

    調音團隊依然是二十世紀娛樂的人,在這一方麵,樂隊也確實沒有什麽好的選擇。

    不過至少二十世紀娛樂沒有蠢到在調音上做什麽手腳,現場演出和錄音室專輯不一樣。

    如果演出失敗,損失的不僅僅是樂隊的利益,同時還有二十世紀娛樂的美元。

    由於會場和去年一樣,沒有任何變化,在調音上,也可以基本沿用去年的設備和參數,不需要做出太大的調整。

    至少在這個環節上,可以省下許多的時間。

    “煙花和火焰的使用方麵,得到相應的許可了嗎?”

    羅傑朝音樂節主辦方的工作人員問道。

    樂隊演出的時間是在第二天的下半場,時間是在晚上天黑之後。

    夜間的演出,煙花和火焰,和燈光一樣,是重要的組成部分。

    如果沒有得到政府部門的許可,禁止使用這兩樣元素,多少會對現場的氣氛有些影響。

    “都搞定了。”

    工作人員指著舞台周圍預留的幾個缺口,說道:“這些地方會布置上火焰噴射器,采用固體煤油燃料,幾乎不會有不充分燃燒物的殘留,而且非常安全。”

    固體燃料幾乎不會發生爆炸之類的意外,是絕大多數舞台火焰特效的首選。

    不過固體燃料有一個最大的缺點,就是火焰噴射器的結構特殊,燃料箱的體積較小。

    也就是說燃燒的時長更短,在一場三四個小時的演出中,不可能貫穿全程,必然要有所限製。

    “煙花方麵呢?”

    羅傑抬頭看了看舞台上方的腳手架,問道:“還是和去年一樣,從頂部發射?”

    “對,十八個煙花發射器排成一條直線。”

    工作人員點點頭,說道:“會有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填充,你們可以在任何想要的時候使用這些特效。”

    和使用次數有限製的火焰特效比起來,煙花的使用限製就小得多了,反正有人站在上麵隨時準備補充“彈藥”。

    而布置在舞台主體周圍的噴火器就做不到這一點。

    不過,樂隊也不打算太頻繁地使用它。

    頂多用上兩次。

    “在第一首歌結束的時候,最後一個鼓點響起來的同時,我希望有煙花升上天空。”

    羅傑做了一個平舉雙臂握拳的動作,說道:“讓特效師盯著我的動作,最好使用煙霧較多的煙花種類。”

    夏季的白天很長,第一首歌演出結束的時候,天色多半還沒有徹底黑下去。

    煙花在高空爆炸,也幾乎看不清楚。

    能夠產生效果的,隻有濃煙和爆炸的聲音。

    “沒問題。”

    工作人員叫來特效師,和樂隊詳細溝通著煙火燈光特效方麵的要求。

    一整個上午,樂隊隻在調音上花費了半個小時,剩下的時間都在關注煙火、燈光特效方麵的內容。

    甚至精確到哪一個音符要有火焰,哪一段旋律響起的時候,燈光要如何變化。

    不過大部分時間裏,樂隊隻是提出“我想要達成什麽樣的效果”,剩下的就由主辦方的特效師去完善。

    畢竟,在這方麵,特效師才是專業的。

    他們的工作不僅僅隻是讓特效的想法實現,同時也是舞台特效的主要設計者。

    煙花、火焰、燈光,乃至於舞台布置,這些細節雖然不起眼,但對演出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尤其是在烘托氣氛,挑動歌迷熱情的時候。

    善於運用舞台特效的樂隊未必是一支優秀的樂隊,但他們的現場氣氛絕對會非常震撼。

    任何一個現場出色的樂隊,在幕後的團隊裏,至少會有一個出色的舞台特效設計師。

    “四十五分鍾的演出時間,隻唱七首歌,是不是太少了點?”

    結束了特效方麵的溝通,粗略地過了一遍演出的“舞台劇本”之後,丹尼爾提出了質疑:“七首歌加起來隻有二十多分鍾的時長,剩下的時間,你們打算都花在和歌迷互動上?”

    無論是作為經紀人,還是作為唱片公司的合夥人,丹尼爾肯定希望樂隊盡可能多唱幾首。

    這種音樂節上的演出,到場的並非全部都是某一支樂隊的歌迷。

    如果他們對樂隊唱的某一首歌感興趣,就可能會去購買相應的專輯。

    再加上口口相傳的推薦,一場五六萬人級別的演出,起碼能帶來數萬張的專輯銷量。

    這意味著幾十萬美元的營收,這個數字雖然不高,但卻幾乎和白撿的沒什麽區別,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卻無論如何都不能算少了。

    多唱幾首歌,吸引歌迷去購買唱片的可能性自然也會有小幅度的增加。

    有些歌迷對這首歌不感興趣,但卻會喜歡另一首歌,誰也無法準確地把握每一個歌迷的口味。

    “七首歌不算少了,都是時長比較長的歌,加起來有接近三十分鍾。”

    羅傑開口道:“留出三分之一的時間和歌迷互動,更能加深歌迷對樂隊的印象。”

    和多出那點聊勝於無的專輯銷量比起來,樂隊更在意的是粉絲粘性。

    一個狂熱的核心粉絲,起碼頂得上幾十個隻會偶爾購買一張專輯的淺層粉絲。

    消費能力暫且不論,隻有最忠實的那批粉絲,才會在任何情況下都對樂隊毫無保留地支持。

    也是一支樂隊的根基所在。

    “好吧,你們說了算。”

    丹尼爾沒有繼續和羅傑爭辯。

    多唱一首,少唱一首,涉及的利益不算大,沒有必要因為這點小事鬧矛盾。

    尤其是,現在正處於丹尼爾和理查森續約談判的關鍵時期。

    “今天就先到這吧。”

    羅傑看了看表,說道:“我中午約了人,先走了。”

    “又騙了哪個無知的小姑娘?”

    安妮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羅傑沒有迴頭,朝身後比了一個中指。

    來到約定好的餐廳,羅傑要見的人已經在那等著了。

    usc混合高中的同學,吉姆。

    吉姆的【閃現】樂隊發展遠遠不如羅傑三人來得順利,如今隻是勉強能算是觸摸到了二線的門檻。

    但要跨過去,卻還需要至少兩三張成功的專輯,或者一張大爆的專輯。

    至於後者……

    從【閃現】樂隊這兩年的發展來看,可能性無限趨近於零。

    這支樂隊的專輯銷量,以新人的標準而言,都還算不錯。

    但就算是賣得最好的一張,離“大爆”這個概念,也還有著遙遠的距離。

    “好久不見。”

    兩年不見,吉姆的外表沒什麽大的變化,不過整個人卻顯得成熟了許多。

    樂壇是一個很能磨煉人的地方,性格衝動的人,如果做不到在短時間內改變自己,根本無法在這個圈子裏生存下去。

    除非在招惹上敵人之前,就快速積累出足夠強大的資本。

    羅傑打了個招唿,叫來服務員,簡單地點了幾個菜,然後說道:“格萊美的事我聽說了,謝謝你。”

    吉姆拜托自己的朋友幫忙投票的事並沒有告訴羅傑。

    不過這個圈子本身就不大,羅傑無意間知道了這件事,然後略微一打聽,就知道吉姆在背後做了許多努力。

    雖然沒起到什麽大的作用,但這份人情卻值得羅傑記住。

    在所有的友情關係中,同學,幾乎可以說是最純粹的一種。

    “也沒做到什麽事情,你們還是沒拿到最佳專輯。”

    吉姆喝了口咖啡,說道:“你也幫了我們不少忙,要不是你拿出來的歌,我們也得不到這次音樂節的機會。”

    ——這次的佩內洛普搖滾音樂節,吉姆的【閃現】樂隊也有登台演出的機會。

    不過卻隻是相對來說的“垃圾時段”,時間也隻有二十分鍾,待遇和羅傑三人完全沒得比。

    但是對於一支三線樂隊而言,這樣的機會,已經是非常難能可貴了。

    “你們幾張專輯的銷量都不錯,再積累一段時間的人氣,就可以自己做巡演了。”

    能夠獨立撐起一係列的巡迴演出,也是踏足二線樂隊的標誌。

    羅傑啃著烤肉,繼續說道:“我覺得你們不應該太過於追求專輯的數量,最好多注重一下質量方麵。”

    在過去的兩年裏,【閃現】樂隊一共發了足足七張專輯和四張ep,歌曲數量超過了一百首。

    其中有一半沒有進入正式發行環節,不過羅傑卻收到了吉姆發來的樣品cd,全部都聽過。

    考慮到【閃現】樂隊真正出道的時間,雖然時間過去了兩年多,實際上樂隊真正成立,隻能算是一年半多一點。

    不到兩年,一百首歌,這個數量確實驚人。

    不過歌曲的質量就不怎麽樣了,在羅傑看來,能算得上“還不錯”的,也就不到二十首。

    這還是將羅傑給出的三首歌也算進去了。

    盲目追求數量,也是許多新人的通病。

    拚命地發專輯,期望有一張專輯可以“中大獎”,成功爆發,然後走上人生巔峰,成為超級巨星,迎娶樂壇小天後。

    不過很多時候,做出這個決定的並不是歌手或者樂隊本身,而是唱片公司。

    按照現下的主流模式,唱片公司會簽下大量的新人,推出作品。

    但是這些作品能夠進入正式發行階段的,卻寥寥無幾,真正大火的更是百裏無一。

    一百個新人裏,隻要有一個能推起來,就不算虧本。

    起來兩個,就是至少一倍的盈利。

    這種情況下,指望唱片公司給這些沒什麽地位的新人多少耐心,是不太可能的。

    如果不是西奧多和丹尼爾做出的努力,再加上幾首成功的歌曲打底,當初羅傑三人也會被逼著走上這條路。

    “公司的要求……你懂的。”

    提起這個事情,吉姆也有些無奈。

    放下手中的刀叉,開口道:“而且我們的寫歌能力也不如你,一年也就十首左右還不錯的歌,剩下的都是湊數作品。”

    和大部分樂隊一樣的是,【閃現】樂隊所有成員都具備寫歌的能力,在實際操作中也正是這麽做的。

    像darkness樂隊這樣,隻由一個人負責全部歌曲的,確實也有,但是數量要少得多。

    大部分樂隊,最多由一個核心成員負責大部分作品,剩下的人偶爾還是會拿出一些歌來發行的。

    “我們有一些歌,樂隊自己不打算唱的。不是質量問題,是因為風格太偏向流行。”

    darkness樂隊從不唱最主流的流行搖滾,這一點吉姆是知道的。

    雖然流行元素從來都不少,這也是商業成功的保證,但卻沒有哪怕一首歌,是純粹的流行搖滾作品。

    羅傑考慮了一會,繼續開口道:“如果你們有興趣的話,讓你的經紀人去找西奧多談。”

    斟酌了片刻,羅傑補充了一句:“歌曲版權還沒注冊,作者可以寫你的名字。”

    這種事嚴格來講是違反了《版權法》的行為。

    不過私底下做的人並不少。

    羅傑不願意用別人的作品,也不願意讓別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

    但吉姆這樣的同學關係,卻是屬於例外情況。

    那些版權價值一般的歌,白送幾首羅傑都不會在意,更不要說賣出署名權和版權。

    而且在“作曲、作詞”一欄上寫上樂隊成員的名字,比起唱“別人寫的歌”更受歌迷的喜歡。

    “歌可以給我們幾首,署名就算了吧,這種事要是被拆穿了,對你我都不好。”

    吉姆沒有拒絕羅傑的好意,開口道:“我們下半年的專輯已經準備好了,迴頭把demo發給你,看看有沒有合適的歌可以替換的。”

    雖然吉姆沒有明說,但羅傑已經聽了出來。

    這張專輯恐怕和【閃現】樂隊之前的幾張專輯一樣,質量比較堪憂。

    羅傑手裏不缺歌,總有合適的可以用。

    “音樂節結束之前我會給你個答複,剩下的讓經紀人去談就好。”

    說完這個話題,飯也吃的差不多了。

    羅傑開口道:“晚上我們有個派對,你們要是沒別的事就一起來參加,給你們介紹幾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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