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們的支持。”
“演出一定會非常精彩,我保證。”
體育館外,羅傑三人一邊給粉絲們簽名,一邊說著公式化的感謝。
其它三支樂隊當然也在做同樣的事情。
粉絲都是需要經營的,哪怕是搖滾明星也不例外。
“darkness,加油!”
人群中突然響起了整齊地叫聲。
羅傑循聲望去,見一群粉絲舉著海報和橫幅,大聲地歡唿著。
一眼就能看出來,這是樂隊官方粉絲組織的成員,每個人都穿著印有樂隊名稱和logo的t恤,行動非常的統一。
“嗨,各位有沒有想我?”
安妮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溜了過去,大大方方地和粉絲們打著招唿。
“聖-安迪!我們愛你!”
一對情侶模樣的年輕人大聲叫了一句。
看那女孩激動的樣子,似乎隨時準備越過保安的阻攔衝過來。
羅傑生怕安妮不分場合地搞出什麽事情來,連忙快走兩步過去,拍了拍安妮的肩膀。
“看起來安妮比我更受歡迎。”
羅傑跟粉絲們開著玩笑,說道:“這可太讓我傷心了。”
“克裏斯蒂安,我們是愛你的。”
一群看上去比羅傑大幾歲的年輕人湊了過來,為首的家夥舉著海報問道:“可以給我們簽個名嗎?”
“當然可以,你叫卡爾對嗎?”
羅傑對眼前這人有印象,樂隊建立官方網站的時候,還是這個年輕人幫了不少的忙。
“對,卡爾-瓦倫丁。”
年輕人興奮地點點頭,看上去似乎非常的激動。
羅傑接過簽名筆,在海報上寫下一段話:
送給卡爾和他的朋友們。
——羅傑-克裏斯蒂安。
“你們倆也簽上名字。”
羅傑把筆塞給安妮,然後對卡爾說道:“好好享受今晚的演出,我保證,會非常的精彩。”
現場導演已經在催促了,羅傑幾人和粉絲們又聊了幾句,便從專門的通道走進體育館。
菲妮並非是搖滾歌迷,而且還有別的事情要做,並沒有跟著過來。
“來點嗎?”
魯伯特已經化完妝了,正叼著一根手卷的煙,不斷地吞雲吐霧。
羅傑當然知道他手中的煙裏卷的是什麽玩意,擺了擺手,說道:“這種事還是讓瑞克陪你吧,我隻喜歡烈酒。”
“你的威士忌。”
加裏遞過來一瓶酒,補充了一句:“除了烈酒,你還喜歡泡妞。”
幾人的愛好都差不多,除了本森等幾個性取向特殊的家夥,其它人喜歡的都大同小異。
毒.品、烈酒、美女以及派對。
“你們先聊著,我們去化妝。”
羅傑順手將酒瓶轉交給助理瑪格麗特,對幾人擺了擺手。
隻是畫個簡單的煙熏妝,並不算麻煩,但也需要不短的時間。
換好演出的服裝,化完妝出來,樂隊的三人給人的感覺,就像變了一個人一樣。
羅傑依然是一身黑,這也是羅傑的偏好,喜歡黑色。
安妮則是一身白色禮服,偏男性化的打扮,再加上染成灰色的短發,看上去簡直像個紳士。
至於胖子……
鬼知道服裝設計師是怎麽想的,讓這家夥穿上了一條背帶褲,上半身則什麽都不穿,看上去像個三百斤的寶寶。
最可恥的是,理查森竟然還很喜歡這套裝扮!
“哇哦,瑞克,你可真變態。”
安妮圍繞著理查森轉了好幾圈,用奇怪的語調讚歎道。
“看看就行了,別亂摸。”
瑞克拍掉安妮的爪子,說道:“我可不想重新再化妝一遍,麻煩的要死。”
“瑞克,說實話,你身上的紋身醜爆了。”
羅傑給自己倒上一杯酒,指著理查森滿身的刺青圖案說道:“你的審美簡直……”
這家夥身上的是日式黑幫的那種紋身,但胳膊上卻紋的哥特式圖案組合,放在一起給人一種怪異無比的感覺。
“說起紋身,羅傑,現在整個樂隊就你一個人沒有紋身。”
安妮拿起酒瓶,邊喝邊開口,問道:“你打算什麽時候去搞一個?”
安妮所說的“整個樂隊”,包含了格雷西等三名候補成員,一共六個人。
“明年,我已經讓瑪姬幫我物色合適的紋身師了。”
羅傑盤算了片刻,開口道:“大概在明年夏天吧,那時候應該是在閉關錄歌,至少兩三個月不會出現在媒體麵前。”
對於紋身這玩意,羅傑曾經迷戀過一段時間,不過現在,既不喜歡,也不討厭。
不過作為一個搖滾明星而言,紋身幾乎可以說是必需品。
尤其是北美的搖滾明星,縱觀整個搖滾音樂的曆史,就找不出來一個沒有紋身的家夥。
化妝什麽的就已經耗過去了不少的時間,三人喝著酒聊了一陣子,就到了樂隊出場的時間。
體育館級,尤其是觀眾席布置成四方形的體育館演出,換樂隊的時候總是有些麻煩。
演出暫停了一段時間,幾個工作人員幫著理查森和賈森,把鼓和鍵盤抬上舞台。
雖然說幾支樂隊共用一套鼓和鍵盤的影響不大,但用別人的家夥,總是沒有自己的來的順手。
看到羅傑的臉出現在大屏幕上,觀眾席上一片歡唿。
不知道誰起的頭,節奏感十足的拍手、跺腳的聲音,很快就在觀眾席上響了起來,連成一片。
羅傑稍稍有些錯愕,不過隻是楞了幾秒鍾,就恢複了正常。
這不是樂隊計劃好的,甚至今天本來就沒打算唱這首歌。
不過看觀眾這反應,似乎不唱也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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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誰讓這首歌幾乎成了樂隊現場演出的代表。
說起darkness樂隊,不同的歌迷最喜歡的歌或許會有所不同。
但要說起樂隊的現場,所有的歌迷第一個想到的,都會是這一首歌。
羅傑朝著安妮幾人打了個手勢,理查森的鼓棒重重地敲在鼓上。
“夥計,你是個隻會大聲嚷嚷的孩子,在街頭鬼混,希望有一天能夠成為大人物。你搞得灰頭土臉,狼狽無比,把瓶罐到處踢來踢去。”
羅傑在唱出第一段的時候,就把話筒從支架上拿了下來,大聲喊了一句:“singin’”,然後高舉起右手,將話筒對準觀眾的方向。
“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
一首歌結束之後,樂隊又迴到原本的計劃上去。
羅傑朝安妮使了個眼色,兩人換了個位置。
短促而強勁的前奏過後,羅傑的手沒有放在琴弦上,而是拿起了話筒。
“這首歌不是寫給那些傷心的人,上帝不會庇佑沒有信仰的祈禱者。我不希望自己隻是一個平凡的家夥,你將會聽到我的心聲,當我大聲呐喊出來的時候。”
這首歌的貝斯,羅傑完全交給了格雷西來彈,全神貫注於歌唱之中。
音量猛地拔高,大聲唱道:“這就是我的人生!把握現在,機會稍縱即逝。我不乞求能夠長生不老,我隻想趁我活著的時候認真生活。”
這是一個和原版不同的改動,但這樣聲嘶力竭地嘶吼,卻更加適合現場。
在無數歌迷的歡唿聲中,安妮、理查森,格雷西等人一起對著話筒,低聲輕唱道:“it’s.my.life。”
“我的心就像在高速公路上飛馳,就像弗蘭克說得那樣,我走我自己的路,我隻想趁我活著的時候認真生活,這就是我的人生。”
在這一段裏,拔高的隻是音量,而不是音調,對羅傑而言,僅僅隻是有些負擔,但難度上卻說不上大。
《it’s.my.life》和《we.will.rock.you》一樣,都是非常適合調動起現場氣氛的歌。
雖然兩者的風格截然不同。
但達到的效果都是一樣的出色。
一曲結束,旋律毫無阻礙地轉入下一首歌的前奏。
“很久以前,或許不是很久。湯米原本在碼頭工作,但公會罷工了。他隻能碰運氣,生活艱辛,難以想象。吉娜在餐廳工作整日,為了她的男人而努力,為了愛情賺錢養家……”
這首歌同樣屬於邦-喬維樂隊,《it’s.my.life》中的那一句“送給永不放棄的湯米和吉娜”,以及開頭的“上帝不會庇佑沒有信仰的祈禱者”,就是指的這首《living.on.a.prayer》的主角。
“活在祈禱中,握緊我的手,我們會成功的,我發誓。活在祈禱中,我們正在成功的途中……”
隨著這一段副歌不斷重複,羅傑的音量不斷降低,現場的燈光也漸漸暗了下來。
現場沉寂了片刻,清揚的鋼琴聲悄然響起。
“當我還是個小男孩,父親帶我進城,去看樂隊遊行。”
羅傑的低吟聲,似唱似吟似讀。
“他說:兒子,等你長大了,你願意成為絕望、失敗和不幸的人的救星嗎?”
鼓聲、吉他聲、貝斯聲依次響起。
燈光也逐漸開始照亮舞台。
現場很難做出錄音室版本那種交響樂的感覺,或者說,壓根不可能,除非真的搬一支交響樂團來。
不過這樣的瑕疵卻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這段配樂的磅礴氣勢並沒有任何改變。
一大段的吉他旋律之後,一模一樣的歌詞,羅傑從低吟淺唱,轉為了歇斯底裏地吼叫。
第二段旋律,吉他依然是主格調,但鼓的分量卻加重了許多,混雜在琴弦聲中,非常引人矚目。
“我時而感覺到,那在天之靈正在守護著我,有時我又感覺自己該動身了。當我穿越一切沉浮,以及街上的人群,當你離去之後,我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
羅傑的音調猛地拔高一個八度,甚至出現了一絲難以察覺的破音:“we’ll.carry.on!我們會一直走下去!”
“盡管你已安息,但相信我,對你的懷念會傳承下去。”
羅傑用近乎說唱的方式唱完這一段,舉起話筒對準觀眾席。
一個個歌迷高舉著樂隊的宣傳海報、條幅,興奮地高聲齊唱:
“we’ll.carry.on!”
巨大的聲浪,仿佛要將體育館的頂棚掀飛。
“演出一定會非常精彩,我保證。”
體育館外,羅傑三人一邊給粉絲們簽名,一邊說著公式化的感謝。
其它三支樂隊當然也在做同樣的事情。
粉絲都是需要經營的,哪怕是搖滾明星也不例外。
“darkness,加油!”
人群中突然響起了整齊地叫聲。
羅傑循聲望去,見一群粉絲舉著海報和橫幅,大聲地歡唿著。
一眼就能看出來,這是樂隊官方粉絲組織的成員,每個人都穿著印有樂隊名稱和logo的t恤,行動非常的統一。
“嗨,各位有沒有想我?”
安妮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溜了過去,大大方方地和粉絲們打著招唿。
“聖-安迪!我們愛你!”
一對情侶模樣的年輕人大聲叫了一句。
看那女孩激動的樣子,似乎隨時準備越過保安的阻攔衝過來。
羅傑生怕安妮不分場合地搞出什麽事情來,連忙快走兩步過去,拍了拍安妮的肩膀。
“看起來安妮比我更受歡迎。”
羅傑跟粉絲們開著玩笑,說道:“這可太讓我傷心了。”
“克裏斯蒂安,我們是愛你的。”
一群看上去比羅傑大幾歲的年輕人湊了過來,為首的家夥舉著海報問道:“可以給我們簽個名嗎?”
“當然可以,你叫卡爾對嗎?”
羅傑對眼前這人有印象,樂隊建立官方網站的時候,還是這個年輕人幫了不少的忙。
“對,卡爾-瓦倫丁。”
年輕人興奮地點點頭,看上去似乎非常的激動。
羅傑接過簽名筆,在海報上寫下一段話:
送給卡爾和他的朋友們。
——羅傑-克裏斯蒂安。
“你們倆也簽上名字。”
羅傑把筆塞給安妮,然後對卡爾說道:“好好享受今晚的演出,我保證,會非常的精彩。”
現場導演已經在催促了,羅傑幾人和粉絲們又聊了幾句,便從專門的通道走進體育館。
菲妮並非是搖滾歌迷,而且還有別的事情要做,並沒有跟著過來。
“來點嗎?”
魯伯特已經化完妝了,正叼著一根手卷的煙,不斷地吞雲吐霧。
羅傑當然知道他手中的煙裏卷的是什麽玩意,擺了擺手,說道:“這種事還是讓瑞克陪你吧,我隻喜歡烈酒。”
“你的威士忌。”
加裏遞過來一瓶酒,補充了一句:“除了烈酒,你還喜歡泡妞。”
幾人的愛好都差不多,除了本森等幾個性取向特殊的家夥,其它人喜歡的都大同小異。
毒.品、烈酒、美女以及派對。
“你們先聊著,我們去化妝。”
羅傑順手將酒瓶轉交給助理瑪格麗特,對幾人擺了擺手。
隻是畫個簡單的煙熏妝,並不算麻煩,但也需要不短的時間。
換好演出的服裝,化完妝出來,樂隊的三人給人的感覺,就像變了一個人一樣。
羅傑依然是一身黑,這也是羅傑的偏好,喜歡黑色。
安妮則是一身白色禮服,偏男性化的打扮,再加上染成灰色的短發,看上去簡直像個紳士。
至於胖子……
鬼知道服裝設計師是怎麽想的,讓這家夥穿上了一條背帶褲,上半身則什麽都不穿,看上去像個三百斤的寶寶。
最可恥的是,理查森竟然還很喜歡這套裝扮!
“哇哦,瑞克,你可真變態。”
安妮圍繞著理查森轉了好幾圈,用奇怪的語調讚歎道。
“看看就行了,別亂摸。”
瑞克拍掉安妮的爪子,說道:“我可不想重新再化妝一遍,麻煩的要死。”
“瑞克,說實話,你身上的紋身醜爆了。”
羅傑給自己倒上一杯酒,指著理查森滿身的刺青圖案說道:“你的審美簡直……”
這家夥身上的是日式黑幫的那種紋身,但胳膊上卻紋的哥特式圖案組合,放在一起給人一種怪異無比的感覺。
“說起紋身,羅傑,現在整個樂隊就你一個人沒有紋身。”
安妮拿起酒瓶,邊喝邊開口,問道:“你打算什麽時候去搞一個?”
安妮所說的“整個樂隊”,包含了格雷西等三名候補成員,一共六個人。
“明年,我已經讓瑪姬幫我物色合適的紋身師了。”
羅傑盤算了片刻,開口道:“大概在明年夏天吧,那時候應該是在閉關錄歌,至少兩三個月不會出現在媒體麵前。”
對於紋身這玩意,羅傑曾經迷戀過一段時間,不過現在,既不喜歡,也不討厭。
不過作為一個搖滾明星而言,紋身幾乎可以說是必需品。
尤其是北美的搖滾明星,縱觀整個搖滾音樂的曆史,就找不出來一個沒有紋身的家夥。
化妝什麽的就已經耗過去了不少的時間,三人喝著酒聊了一陣子,就到了樂隊出場的時間。
體育館級,尤其是觀眾席布置成四方形的體育館演出,換樂隊的時候總是有些麻煩。
演出暫停了一段時間,幾個工作人員幫著理查森和賈森,把鼓和鍵盤抬上舞台。
雖然說幾支樂隊共用一套鼓和鍵盤的影響不大,但用別人的家夥,總是沒有自己的來的順手。
看到羅傑的臉出現在大屏幕上,觀眾席上一片歡唿。
不知道誰起的頭,節奏感十足的拍手、跺腳的聲音,很快就在觀眾席上響了起來,連成一片。
羅傑稍稍有些錯愕,不過隻是楞了幾秒鍾,就恢複了正常。
這不是樂隊計劃好的,甚至今天本來就沒打算唱這首歌。
不過看觀眾這反應,似乎不唱也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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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誰讓這首歌幾乎成了樂隊現場演出的代表。
說起darkness樂隊,不同的歌迷最喜歡的歌或許會有所不同。
但要說起樂隊的現場,所有的歌迷第一個想到的,都會是這一首歌。
羅傑朝著安妮幾人打了個手勢,理查森的鼓棒重重地敲在鼓上。
“夥計,你是個隻會大聲嚷嚷的孩子,在街頭鬼混,希望有一天能夠成為大人物。你搞得灰頭土臉,狼狽無比,把瓶罐到處踢來踢去。”
羅傑在唱出第一段的時候,就把話筒從支架上拿了下來,大聲喊了一句:“singin’”,然後高舉起右手,將話筒對準觀眾的方向。
“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
一首歌結束之後,樂隊又迴到原本的計劃上去。
羅傑朝安妮使了個眼色,兩人換了個位置。
短促而強勁的前奏過後,羅傑的手沒有放在琴弦上,而是拿起了話筒。
“這首歌不是寫給那些傷心的人,上帝不會庇佑沒有信仰的祈禱者。我不希望自己隻是一個平凡的家夥,你將會聽到我的心聲,當我大聲呐喊出來的時候。”
這首歌的貝斯,羅傑完全交給了格雷西來彈,全神貫注於歌唱之中。
音量猛地拔高,大聲唱道:“這就是我的人生!把握現在,機會稍縱即逝。我不乞求能夠長生不老,我隻想趁我活著的時候認真生活。”
這是一個和原版不同的改動,但這樣聲嘶力竭地嘶吼,卻更加適合現場。
在無數歌迷的歡唿聲中,安妮、理查森,格雷西等人一起對著話筒,低聲輕唱道:“it’s.my.life。”
“我的心就像在高速公路上飛馳,就像弗蘭克說得那樣,我走我自己的路,我隻想趁我活著的時候認真生活,這就是我的人生。”
在這一段裏,拔高的隻是音量,而不是音調,對羅傑而言,僅僅隻是有些負擔,但難度上卻說不上大。
《it’s.my.life》和《we.will.rock.you》一樣,都是非常適合調動起現場氣氛的歌。
雖然兩者的風格截然不同。
但達到的效果都是一樣的出色。
一曲結束,旋律毫無阻礙地轉入下一首歌的前奏。
“很久以前,或許不是很久。湯米原本在碼頭工作,但公會罷工了。他隻能碰運氣,生活艱辛,難以想象。吉娜在餐廳工作整日,為了她的男人而努力,為了愛情賺錢養家……”
這首歌同樣屬於邦-喬維樂隊,《it’s.my.life》中的那一句“送給永不放棄的湯米和吉娜”,以及開頭的“上帝不會庇佑沒有信仰的祈禱者”,就是指的這首《living.on.a.prayer》的主角。
“活在祈禱中,握緊我的手,我們會成功的,我發誓。活在祈禱中,我們正在成功的途中……”
隨著這一段副歌不斷重複,羅傑的音量不斷降低,現場的燈光也漸漸暗了下來。
現場沉寂了片刻,清揚的鋼琴聲悄然響起。
“當我還是個小男孩,父親帶我進城,去看樂隊遊行。”
羅傑的低吟聲,似唱似吟似讀。
“他說:兒子,等你長大了,你願意成為絕望、失敗和不幸的人的救星嗎?”
鼓聲、吉他聲、貝斯聲依次響起。
燈光也逐漸開始照亮舞台。
現場很難做出錄音室版本那種交響樂的感覺,或者說,壓根不可能,除非真的搬一支交響樂團來。
不過這樣的瑕疵卻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這段配樂的磅礴氣勢並沒有任何改變。
一大段的吉他旋律之後,一模一樣的歌詞,羅傑從低吟淺唱,轉為了歇斯底裏地吼叫。
第二段旋律,吉他依然是主格調,但鼓的分量卻加重了許多,混雜在琴弦聲中,非常引人矚目。
“我時而感覺到,那在天之靈正在守護著我,有時我又感覺自己該動身了。當我穿越一切沉浮,以及街上的人群,當你離去之後,我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
羅傑的音調猛地拔高一個八度,甚至出現了一絲難以察覺的破音:“we’ll.carry.on!我們會一直走下去!”
“盡管你已安息,但相信我,對你的懷念會傳承下去。”
羅傑用近乎說唱的方式唱完這一段,舉起話筒對準觀眾席。
一個個歌迷高舉著樂隊的宣傳海報、條幅,興奮地高聲齊唱:
“we’ll.carry.on!”
巨大的聲浪,仿佛要將體育館的頂棚掀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