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我恐嚇自己,有時我捉弄自己。然而這些仍在繼續,我已瀕臨崩潰。我是得了妄想症?還是隻是喝醉了?……”
羅傑沙啞的聲音,在錄音室中飄散。
鼓點、吉他,以及若有若無的貝斯音線,留下了長達一分鍾的餘韻。
“嘿,大個子。”
安妮拍了一把羅傑的胳膊,說道:“你真的不考慮一下把這首歌改成重金屬嗎?朋克雖然也很酷,但是我好想彈重金屬啊!”
安妮的個頭隻有五尺七英寸,雖然在女孩子裏算高的,不過比六尺二英寸的羅傑還是矮了不少。
“大個子”這個稱唿,似乎……
也沒什麽不對勁的。
“現在不行。樂隊目前的核心風格是朋克,這一點不會變。《we.will.rock.you》是特殊情況,這首歌已經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是我們打響名氣的最佳選擇。”
羅傑搖了搖頭,說道:“未來我們當然會嚐試更多的風格,包括硬搖滾和金屬,甚至其它的小眾風格也可以嚐試一下,但是那是在樂隊至少發行兩到三張專輯以後的事。”
這些問題幾人早就有過多次的討論,立場也早就達成了一致。
不過,性格跳脫的安妮總是時不時提起轉型的事,讓羅傑十分頭痛。
今天要玩重金屬,明天又想嚐試硬搖滾,後天說不定還想玩玩後車庫搖滾……
總之這就是一個性格跳脫,心思又變得很快的小女孩。
不過這些都是無關緊要的小問題,安妮也僅僅隻是性格有些跳脫,但在正事上還是分得清輕重的。
閑聊了一會,羅傑開口道:“這首歌我們已經練的可以了,是時候開始練新歌了。”
到現在為止,樂隊熟練掌握的,僅僅隻有兩首歌而已。
這個數量,對於一支樂隊來說,實在是太少了。
通過大量的練習,掌握新的曲目,是十分重要,而且迫切的事情。
“就練玩貝斯的歌,怎麽樣?”
安妮提議道:“我犧牲一下,讓你來彈主音。”
“那叫《dark.necessities》,不叫【玩貝斯的歌】。”
羅傑翻了個白眼,糾正道:“這首歌也隻是一小部分突出貝斯,大部分的主音還是吉他,尤其是最後一段solo。”
這首歌對於羅傑來說,難度很大。
在貝斯節奏複雜的歌曲上,羅傑想要分心去唱歌,很容易出現失誤。
不過,如果僅僅隻是《dark.necessities》這一首歌,因為有過大量的練習,羅傑還是能夠勝任的。
當然了,練習起來難度肯定比其它貝斯節奏簡單的歌更高一些。
畢竟理查森隻需要敲鼓,安妮也隻需要專注於吉他,而羅傑卻要一心三用,要做的事情更多。
考慮了一會,羅傑點點頭,說道:“就練這首歌吧,譜子你記下來了麽?”
羅傑將版權轉到樂隊名下的二十二首歌,譜子早就發到了理查森和安妮的手中。
不過對方有沒有記過,羅傑就不清楚了。
這麽點時間,要全部背完肯定是不現實的,頂多記下其中的一部分。
“早就背過了,放心吧。”
安妮拍了拍自己的雙頭琴,說道:“我肯定不會出錯的。”
“ok,那就先試一遍。”
羅傑點點頭,說道:“老規矩,先練伴奏部分,就算出錯也不要中斷,一直到整首歌過完為止。”
然後,羅傑第一個開始彈奏。
片刻之後,安妮的吉他也響了起來。
然後是鼓。
開頭沒有任何問題,顯得很完美。
但是,絲毫不出意外,當羅傑由指彈轉向p時,安妮並沒有及時作出調整,反應慢了足足好幾秒。
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哪怕是合作默契的樂隊,也不可能第一次練習新歌就達到完美的配合。
幾人並沒有停下,而是繼續將整首歌彈奏完畢。
到了歌曲結尾的階段,那一段超長的吉他solo,安妮並沒有完全按照譜子來彈。
而是做出了不小的改動,在整體風格沒有太大變動的前提下,用雙頭琴上半部分的十二弦搓衣板,給這段solo增添了更加豐富的立體感。
安妮的雙頭琴,和大多數的雙頭琴沒有什麽區別。
在前世,這種吉他是由齊柏林飛艇樂隊的吉他手吉米-佩吉發明的,而這個世界似乎出現的更早一些。
如果按照正常左向持琴的姿勢,下邊就是常用的六弦吉他,上邊則是十二弦搓衣板。
對於吉他,羅傑了解的不多,但也稍稍了解過一些這方麵的資料。
十二弦吉他和六弦吉他,在彈法上沒有太大的區別,實際上也是當六弦來彈的,隻不過是一次按兩根。
根據調音習慣的不同,並行的兩根線可以調成一樣,也可以有音差,安妮選擇的顯然是後者,這樣可以為音色帶來更多的立體感。
而放在這首歌末尾的吉他solo中,最直接的體現,就是音色更加飽滿,富有變化。
“最後那段,彈得很棒。”
羅傑朝安妮豎起大拇指,問道:“你是怎麽想到的?”
“我就是不想讓你一個人出風頭。”
安妮聳了聳肩,說道:“你彈得那麽棒,我的表現總不能比你差了,要不然還怎麽跟你爭主音?”
這個答案,讓羅傑和理查森哭笑不得。
隻能說……
不愧是安妮的作風。
不過不管起因是什麽,結果總是好的。
獨特的雙頭琴配置,確實讓安妮發揮的很出色,完美地填補上了樂隊的短板。
不過,表現好是一迴事,問題還是有不少的。
羅傑和理查森兩人一起練這首歌練過很多次,不存在配合上的失誤,主要的問題還是在安妮身上。
當然,這和技術無關,純粹是配合上不夠熟練。
解決的方法也很簡單,就是多練,沒有其它的辦法。
長時間、大量的練習,也是每一個樂隊必須經曆的過程。
一般而言,新組建的樂隊,掌握新歌的速度是很慢的,往往需要幾周,甚至整月的時間才能掌握一首歌。
但隨著默契程度的加深,這個時間會很快縮短。
而且這個過程並不會很長。
到了一定程度之後,甚至隻需要幾個小時,就能將一首新歌練到可以拿出來,到現場表演的程度。
“當我切換指彈和p的時候,你要注意,及時作出反應,不要有延遲。”
羅傑沒有說太多,提醒了一下需要注意的地方,說道:“我們再來一次。”
羅傑沙啞的聲音,在錄音室中飄散。
鼓點、吉他,以及若有若無的貝斯音線,留下了長達一分鍾的餘韻。
“嘿,大個子。”
安妮拍了一把羅傑的胳膊,說道:“你真的不考慮一下把這首歌改成重金屬嗎?朋克雖然也很酷,但是我好想彈重金屬啊!”
安妮的個頭隻有五尺七英寸,雖然在女孩子裏算高的,不過比六尺二英寸的羅傑還是矮了不少。
“大個子”這個稱唿,似乎……
也沒什麽不對勁的。
“現在不行。樂隊目前的核心風格是朋克,這一點不會變。《we.will.rock.you》是特殊情況,這首歌已經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是我們打響名氣的最佳選擇。”
羅傑搖了搖頭,說道:“未來我們當然會嚐試更多的風格,包括硬搖滾和金屬,甚至其它的小眾風格也可以嚐試一下,但是那是在樂隊至少發行兩到三張專輯以後的事。”
這些問題幾人早就有過多次的討論,立場也早就達成了一致。
不過,性格跳脫的安妮總是時不時提起轉型的事,讓羅傑十分頭痛。
今天要玩重金屬,明天又想嚐試硬搖滾,後天說不定還想玩玩後車庫搖滾……
總之這就是一個性格跳脫,心思又變得很快的小女孩。
不過這些都是無關緊要的小問題,安妮也僅僅隻是性格有些跳脫,但在正事上還是分得清輕重的。
閑聊了一會,羅傑開口道:“這首歌我們已經練的可以了,是時候開始練新歌了。”
到現在為止,樂隊熟練掌握的,僅僅隻有兩首歌而已。
這個數量,對於一支樂隊來說,實在是太少了。
通過大量的練習,掌握新的曲目,是十分重要,而且迫切的事情。
“就練玩貝斯的歌,怎麽樣?”
安妮提議道:“我犧牲一下,讓你來彈主音。”
“那叫《dark.necessities》,不叫【玩貝斯的歌】。”
羅傑翻了個白眼,糾正道:“這首歌也隻是一小部分突出貝斯,大部分的主音還是吉他,尤其是最後一段solo。”
這首歌對於羅傑來說,難度很大。
在貝斯節奏複雜的歌曲上,羅傑想要分心去唱歌,很容易出現失誤。
不過,如果僅僅隻是《dark.necessities》這一首歌,因為有過大量的練習,羅傑還是能夠勝任的。
當然了,練習起來難度肯定比其它貝斯節奏簡單的歌更高一些。
畢竟理查森隻需要敲鼓,安妮也隻需要專注於吉他,而羅傑卻要一心三用,要做的事情更多。
考慮了一會,羅傑點點頭,說道:“就練這首歌吧,譜子你記下來了麽?”
羅傑將版權轉到樂隊名下的二十二首歌,譜子早就發到了理查森和安妮的手中。
不過對方有沒有記過,羅傑就不清楚了。
這麽點時間,要全部背完肯定是不現實的,頂多記下其中的一部分。
“早就背過了,放心吧。”
安妮拍了拍自己的雙頭琴,說道:“我肯定不會出錯的。”
“ok,那就先試一遍。”
羅傑點點頭,說道:“老規矩,先練伴奏部分,就算出錯也不要中斷,一直到整首歌過完為止。”
然後,羅傑第一個開始彈奏。
片刻之後,安妮的吉他也響了起來。
然後是鼓。
開頭沒有任何問題,顯得很完美。
但是,絲毫不出意外,當羅傑由指彈轉向p時,安妮並沒有及時作出調整,反應慢了足足好幾秒。
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哪怕是合作默契的樂隊,也不可能第一次練習新歌就達到完美的配合。
幾人並沒有停下,而是繼續將整首歌彈奏完畢。
到了歌曲結尾的階段,那一段超長的吉他solo,安妮並沒有完全按照譜子來彈。
而是做出了不小的改動,在整體風格沒有太大變動的前提下,用雙頭琴上半部分的十二弦搓衣板,給這段solo增添了更加豐富的立體感。
安妮的雙頭琴,和大多數的雙頭琴沒有什麽區別。
在前世,這種吉他是由齊柏林飛艇樂隊的吉他手吉米-佩吉發明的,而這個世界似乎出現的更早一些。
如果按照正常左向持琴的姿勢,下邊就是常用的六弦吉他,上邊則是十二弦搓衣板。
對於吉他,羅傑了解的不多,但也稍稍了解過一些這方麵的資料。
十二弦吉他和六弦吉他,在彈法上沒有太大的區別,實際上也是當六弦來彈的,隻不過是一次按兩根。
根據調音習慣的不同,並行的兩根線可以調成一樣,也可以有音差,安妮選擇的顯然是後者,這樣可以為音色帶來更多的立體感。
而放在這首歌末尾的吉他solo中,最直接的體現,就是音色更加飽滿,富有變化。
“最後那段,彈得很棒。”
羅傑朝安妮豎起大拇指,問道:“你是怎麽想到的?”
“我就是不想讓你一個人出風頭。”
安妮聳了聳肩,說道:“你彈得那麽棒,我的表現總不能比你差了,要不然還怎麽跟你爭主音?”
這個答案,讓羅傑和理查森哭笑不得。
隻能說……
不愧是安妮的作風。
不過不管起因是什麽,結果總是好的。
獨特的雙頭琴配置,確實讓安妮發揮的很出色,完美地填補上了樂隊的短板。
不過,表現好是一迴事,問題還是有不少的。
羅傑和理查森兩人一起練這首歌練過很多次,不存在配合上的失誤,主要的問題還是在安妮身上。
當然,這和技術無關,純粹是配合上不夠熟練。
解決的方法也很簡單,就是多練,沒有其它的辦法。
長時間、大量的練習,也是每一個樂隊必須經曆的過程。
一般而言,新組建的樂隊,掌握新歌的速度是很慢的,往往需要幾周,甚至整月的時間才能掌握一首歌。
但隨著默契程度的加深,這個時間會很快縮短。
而且這個過程並不會很長。
到了一定程度之後,甚至隻需要幾個小時,就能將一首新歌練到可以拿出來,到現場表演的程度。
“當我切換指彈和p的時候,你要注意,及時作出反應,不要有延遲。”
羅傑沒有說太多,提醒了一下需要注意的地方,說道:“我們再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