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就出現了有些搞笑的一幕。
觀眾們盯著羅傑,期待著這位帶給所有人驚喜的,獨一無二的貝斯手,能夠再奉上一場精彩的演出。
然後卻發現,這個家夥竟然在光明正大地偷懶。
攝像機盡職地記錄下了這個畫麵,羅傑麵無表情的臉出現在電視機前時,不少人都笑出聲來。
不過這個小插曲,很快就過去。
在令人腎上腺素飆升的節奏中,樂迷們根本沒有時間去關注羅傑這個偷懶的家夥,很快就沉浸在音樂的節拍裏。
走神中的羅傑,壓根沒有注意到,在歌唱道一半,喬治自我介紹,以及表演吉他solo的時候,應該停下彈奏。
甚至直到整首歌結束,羅傑依然還在想著不直到什麽東西。
在音樂停下來的時候,依然在機械地撥動著琴弦,足足多彈了二十多個音符,才意識到發生了什麽。
尷尬地停下了手中的動作,看向臉色有些難看的喬治,一臉無辜的樣子。
“這個貝斯手好萌。”
“果然天才都是怪物。”
“這個無辜的表情,太逗了,哈哈哈!”
“實力搶鏡!”
舞台下,電視機前,都響起了各種各樣的議論聲,幾乎所有關注著這場演出的人,都被羅傑的表現給逗笑了。
羅傑看到了最前排幾個觀眾的反應,剛提起來的緊張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雖然,這可以算入演出事故之中,但從觀眾的反應上來看,效果並不算壞。
隻要事後想辦法補救一下,說不定反而是好事。
“我發誓,絕對不是故意的。”
羅傑小聲嘀咕著,快走幾步來到喬治麵前,拍了拍喬治的肩膀,壓低聲音,說道:“是不是該我了?”
“別再出問題。”
喬治背對著話筒,同樣壓低了聲音,迴了羅傑一句,然後背著吉他走到羅傑原本的位置上去。
“他們想要搞什麽?”
丹尼爾在監視器裏看到兩人互換位置的這一幕,皺起眉頭。
“不管他們想要搞什麽,我們什麽都做不了。”
西奧多似乎意識到了什麽,聳聳肩膀,攤開手,說道:“難道你還打算中斷他們的演出不成?”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事,丹尼爾等人不但不能做任何手腳,還必須盡力配合舞台上的三人。
否則,一旦出現真正嚴重的演出事故,羅傑三人會怎麽樣還不好說,做出決定,中斷演出的那個人,卻一定會背黑鍋。
舞台上,羅傑單手握著話筒。
羅傑本以為,無論自己準備的多麽充分,當站在主唱位置上的這一刻,一定會緊張無比。
就像是剛登上舞台,站在屬於貝斯手的角落時那樣。
或者說,比那更緊張十倍,百倍。
甚至無法開口出聲,都不是什麽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真正站在這裏,羅傑卻發現,自己沒有半點的緊張感。
有的,隻是無窮無盡的興奮,以及自信。
“剛才是跟大家開了個小玩笑。”
羅傑毫不猶豫地將剛才那個失誤,說成是提前安排好的玩笑,然後繼續說道:“重新介紹一下我自己,羅傑-克裏斯蒂安,除了會玩貝斯、會跳街舞、會裝傻賣萌以外,還會唱一點歌。”
舞台下,再一次響起了歡唿聲。
趁著這個機會,羅傑放在背後的左右隱蔽地做了一個手勢,這是之前樂隊約定好的信號。
理查森的鼓棒,重重地敲在了鼓上。
和演唱會、專輯中常用的版本不同,羅傑在這一首歌的編曲上,選擇的是mv的版本,前半部分,鼓是唯一的樂器。
隨著節奏感極強的鼓聲,羅傑和喬治拍著雙手,右腳重重地踩在地上。
為了這一首歌的演出,羅傑和喬治的靴子都是特製的,在鞋底墊上了鐵片,有些類似踢踏舞的舞鞋。
僅僅隻是兩個人,加上理查森的鼓,就製造出了一支交響樂團的氣勢。
當然,也僅僅隻是氣勢。
整整八輪節拍之後,在第九輪節拍響起的同時,羅傑身體微微前傾,嘴巴靠在話筒邊緣,用嘶啞的聲音低吼道:“夥計,你是個隻會大聲嚷嚷的孩子,在街頭鬼混,希望有一天能夠成為大人物。你搞得灰頭土臉,狼狽無比,把瓶罐到處踢來踢去。”
隨著羅傑的一聲“singin’”,樂隊的三人一起高聲唱道:“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羅傑從來沒有懷疑過這首歌的經典,但卻不清楚,這樣“幾乎”可以稱之為沒有伴奏,旋律簡單到了極點的風格,是否能夠被這個世界的人所接受。
不過事實證明,兩個極為相似的世界,人們的審美也沒有多少差別。
至少在搖滾音樂上是如此。
僅僅隻是唱了一段,這首來自皇後樂隊的經典搖滾,就輕而易舉地征服了所有的觀眾。
成千上萬的觀眾高舉著雙手,隨著音樂的節拍,一起拍手、跺腳。
將音樂節的氣氛,徹底推到了最高潮。
“老兄,你是個年輕的硬漢,在街頭叫囂,總有一天要接管這個世界。你臉上流著鮮血,顏麵盡失,到處揮舞旗幟。”
羅傑從支架上拿下話筒,邊唱邊向前走,來到t型台的最前端,與喬治、理查森一起唱道:“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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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否是錯覺,在第二輪副歌的時候,羅傑隱約聽到,舞台下方的觀眾之中,似乎有人跟著唱了起來。
從難度上來講,這當然沒有任何的問題。
如果說所有的搖滾歌曲裏,哪一首最容易學會,毫無疑問,這一首《we.will.rock.you》絕對可以排入前三。
甚至不需要完整地聽過一遍,隻要聽上一段,最起碼副歌部分是絕對能夠跟著唱的。
哪怕是不懂英語的人,聽上幾遍,也能吼上兩句“we.will.rock.you。”
讓羅傑詫異的是,這是以不喜歡與樂隊合唱出名的北美觀眾。
竟然也有人跟著唱了起來?
不過想到這首歌在前世地球上的傳唱度之廣,羅傑立刻將那點疑惑拋到腦後,同時做出了一個決定。
“老兄,你是個可憐的老頭。眼裏祈求著寬恕,希望得到解脫。你搞得灰頭土臉,狼狽至極,最好有人能把你送迴老家去。”
唱到這裏,羅傑用極快的語速,大聲道:“所有人,一起來。”
這一刻,羅傑完全無視了丹尼爾的告誡,將話筒對著舞台下方。
觀眾們並沒有讓羅傑失望,盡管不是所有人都開口了,但聲音仍舊很整齊、很響亮:
“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喬治彈起吉他,隨著激昂的吉他旋律,羅傑再次喊道:“所有人,再來一次!”
這一次,舞台下方,合唱的聲音更大了。
在夜空之中,遠遠地傳遞出去:
“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觀眾們盯著羅傑,期待著這位帶給所有人驚喜的,獨一無二的貝斯手,能夠再奉上一場精彩的演出。
然後卻發現,這個家夥竟然在光明正大地偷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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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個小插曲,很快就過去。
在令人腎上腺素飆升的節奏中,樂迷們根本沒有時間去關注羅傑這個偷懶的家夥,很快就沉浸在音樂的節拍裏。
走神中的羅傑,壓根沒有注意到,在歌唱道一半,喬治自我介紹,以及表演吉他solo的時候,應該停下彈奏。
甚至直到整首歌結束,羅傑依然還在想著不直到什麽東西。
在音樂停下來的時候,依然在機械地撥動著琴弦,足足多彈了二十多個音符,才意識到發生了什麽。
尷尬地停下了手中的動作,看向臉色有些難看的喬治,一臉無辜的樣子。
“這個貝斯手好萌。”
“果然天才都是怪物。”
“這個無辜的表情,太逗了,哈哈哈!”
“實力搶鏡!”
舞台下,電視機前,都響起了各種各樣的議論聲,幾乎所有關注著這場演出的人,都被羅傑的表現給逗笑了。
羅傑看到了最前排幾個觀眾的反應,剛提起來的緊張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雖然,這可以算入演出事故之中,但從觀眾的反應上來看,效果並不算壞。
隻要事後想辦法補救一下,說不定反而是好事。
“我發誓,絕對不是故意的。”
羅傑小聲嘀咕著,快走幾步來到喬治麵前,拍了拍喬治的肩膀,壓低聲音,說道:“是不是該我了?”
“別再出問題。”
喬治背對著話筒,同樣壓低了聲音,迴了羅傑一句,然後背著吉他走到羅傑原本的位置上去。
“他們想要搞什麽?”
丹尼爾在監視器裏看到兩人互換位置的這一幕,皺起眉頭。
“不管他們想要搞什麽,我們什麽都做不了。”
西奧多似乎意識到了什麽,聳聳肩膀,攤開手,說道:“難道你還打算中斷他們的演出不成?”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事,丹尼爾等人不但不能做任何手腳,還必須盡力配合舞台上的三人。
否則,一旦出現真正嚴重的演出事故,羅傑三人會怎麽樣還不好說,做出決定,中斷演出的那個人,卻一定會背黑鍋。
舞台上,羅傑單手握著話筒。
羅傑本以為,無論自己準備的多麽充分,當站在主唱位置上的這一刻,一定會緊張無比。
就像是剛登上舞台,站在屬於貝斯手的角落時那樣。
或者說,比那更緊張十倍,百倍。
甚至無法開口出聲,都不是什麽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真正站在這裏,羅傑卻發現,自己沒有半點的緊張感。
有的,隻是無窮無盡的興奮,以及自信。
“剛才是跟大家開了個小玩笑。”
羅傑毫不猶豫地將剛才那個失誤,說成是提前安排好的玩笑,然後繼續說道:“重新介紹一下我自己,羅傑-克裏斯蒂安,除了會玩貝斯、會跳街舞、會裝傻賣萌以外,還會唱一點歌。”
舞台下,再一次響起了歡唿聲。
趁著這個機會,羅傑放在背後的左右隱蔽地做了一個手勢,這是之前樂隊約定好的信號。
理查森的鼓棒,重重地敲在了鼓上。
和演唱會、專輯中常用的版本不同,羅傑在這一首歌的編曲上,選擇的是mv的版本,前半部分,鼓是唯一的樂器。
隨著節奏感極強的鼓聲,羅傑和喬治拍著雙手,右腳重重地踩在地上。
為了這一首歌的演出,羅傑和喬治的靴子都是特製的,在鞋底墊上了鐵片,有些類似踢踏舞的舞鞋。
僅僅隻是兩個人,加上理查森的鼓,就製造出了一支交響樂團的氣勢。
當然,也僅僅隻是氣勢。
整整八輪節拍之後,在第九輪節拍響起的同時,羅傑身體微微前傾,嘴巴靠在話筒邊緣,用嘶啞的聲音低吼道:“夥計,你是個隻會大聲嚷嚷的孩子,在街頭鬼混,希望有一天能夠成為大人物。你搞得灰頭土臉,狼狽無比,把瓶罐到處踢來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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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傑從來沒有懷疑過這首歌的經典,但卻不清楚,這樣“幾乎”可以稱之為沒有伴奏,旋律簡單到了極點的風格,是否能夠被這個世界的人所接受。
不過事實證明,兩個極為相似的世界,人們的審美也沒有多少差別。
至少在搖滾音樂上是如此。
僅僅隻是唱了一段,這首來自皇後樂隊的經典搖滾,就輕而易舉地征服了所有的觀眾。
成千上萬的觀眾高舉著雙手,隨著音樂的節拍,一起拍手、跺腳。
將音樂節的氣氛,徹底推到了最高潮。
“老兄,你是個年輕的硬漢,在街頭叫囂,總有一天要接管這個世界。你臉上流著鮮血,顏麵盡失,到處揮舞旗幟。”
羅傑從支架上拿下話筒,邊唱邊向前走,來到t型台的最前端,與喬治、理查森一起唱道:“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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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難度上來講,這當然沒有任何的問題。
如果說所有的搖滾歌曲裏,哪一首最容易學會,毫無疑問,這一首《we.will.rock.you》絕對可以排入前三。
甚至不需要完整地聽過一遍,隻要聽上一段,最起碼副歌部分是絕對能夠跟著唱的。
哪怕是不懂英語的人,聽上幾遍,也能吼上兩句“we.will.rock.you。”
讓羅傑詫異的是,這是以不喜歡與樂隊合唱出名的北美觀眾。
竟然也有人跟著唱了起來?
不過想到這首歌在前世地球上的傳唱度之廣,羅傑立刻將那點疑惑拋到腦後,同時做出了一個決定。
“老兄,你是個可憐的老頭。眼裏祈求著寬恕,希望得到解脫。你搞得灰頭土臉,狼狽至極,最好有人能把你送迴老家去。”
唱到這裏,羅傑用極快的語速,大聲道:“所有人,一起來。”
這一刻,羅傑完全無視了丹尼爾的告誡,將話筒對著舞台下方。
觀眾們並沒有讓羅傑失望,盡管不是所有人都開口了,但聲音仍舊很整齊、很響亮:
“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喬治彈起吉他,隨著激昂的吉他旋律,羅傑再次喊道:“所有人,再來一次!”
這一次,舞台下方,合唱的聲音更大了。
在夜空之中,遠遠地傳遞出去:
“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