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請我進去嗎?還是說我在這裏不受歡迎?”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羅傑總覺得維羅妮卡的眼神有些咄咄逼人。

    不過,心理年齡三十多歲的羅傑顯然不會與這種小女生計較什麽,讓開身子,開口道:“請進,房間有些亂,別介意。”

    維羅妮卡的老爹就在不遠處朝這裏盯著,雖然不知道這對父女是怎麽想的,不過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羅傑並沒有關上門。

    “為什麽不關門?”維羅妮卡也注意到了這個細節,臉上的笑容中蘊含著一種莫名的意味。

    “我可不想被你老爹裝進後備箱裏,拉到荒漠中槍斃掉。”羅傑開了個玩笑,然後拿起貝斯,坐到床邊,開口道:“如果你不嫌棄的話,電視旁邊是我中午買的礦泉水,你可以喝那瓶還沒打開的。”

    然後,羅傑指了指房間裏唯一的一把椅子,說道:“你最好坐下來,這樣站著我會覺得很有壓力。”

    “可以點歌嗎?我想聽格林特的《night,night》。”

    少女擰開礦泉水瓶喝了一小口,一副自來熟的模樣。

    “抱歉,格林特是鄉村歌手,而且你說的那首歌裏也沒有用到貝斯這件樂器。”羅傑翻了個白眼,搖頭道:“我擅長的是搖滾,而且我更喜歡彈自己寫的歌。”

    羅傑恬不知恥地往自己臉上貼上“原創”標簽,這是羅傑為自己設定的人設之一。

    作為一個明星,或者立誌成為明星的人,人設非常重要,但真假卻不重要,隻要不被拆穿,假的也是真的。

    隻要不去觸碰那些二戰之前就被創作出來的經典,前世的音樂,與這個世界並沒有任何重疊,說是原創,也不會有人站出來反對。

    事實上,如果單單隻是搖滾的話,也根本不存在重複的可能。因為這種音樂形式是在四十年代末期才開始出現的,而那個時候,兩個世界的軌跡早已發生了偏轉。

    “那你彈什麽我就聽什麽。”

    少女顯然並不是一個搖滾迷,一臉無所謂的樣子。

    “我先彈幾首,你聽聽好不好聽。”

    羅傑隨口說了一句,就低下了頭。

    手指一觸碰到琴弦上,羅傑立刻專注於貝斯的世界裏,似乎忘記了還有一個聽眾在。

    沒有任何鋪墊,從第一個音符開始,就進入到了高潮。

    多少帶著點炫耀技巧的心思在,羅傑所彈的這首歌難度非常高,幾乎無法看清手指的動作,隻能看到一道道殘影。

    音階變化不大,但卻很明顯,節奏也很快。

    旋律上不算出彩,隻能說是合格,這是貝斯的硬傷。

    但配上炫技一般的彈奏,效果卻非常驚人。

    一曲結束,羅傑揉了揉發酸的手腕,苦笑起來,平時練琴的時候沒什麽感覺,一彈起炫技的高難度曲子,缺陷立刻就爆發出來了。

    這具身體的技巧強是強了,體力卻差了很多,這種高強度的曲子恐怕彈上兩三首就會脫力,如果未來要進行演出,這樣的體力根本支撐不下來。

    “這首歌叫什麽名字?”

    維羅妮卡眼睛瞪得大大的,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剛才看到的那一幕。

    羅傑想了一下,開口道:“《love.my.bones》。”

    這首歌彈的有些累,羅傑需要讓手指休息一兩分鍾,才能繼續練習下去。

    貝斯的琴弦很粗,按起來比吉他要費力許多,簡單些的曲子還好,如《love.my.bones》這樣的高難度訓練曲,一般人甚至無法堅持彈完整首。

    哪怕羅傑這副身體經曆過大量的練習,彈一遍下來也覺得非常吃力,尤其是在羅傑為了炫耀技巧,特意加快了速度的情況下。

    想到這裏,羅傑默默做了一個決定,以後一定要每天抽出一段時間,鍛煉一下體力,尤其是手指和手腕的力量。

    “你剛才那個動作叫什麽?我好像沒見別人用過。”

    維羅妮卡比劃著左手,做出一個手勢。

    羅傑將右手四指彎曲,大拇指翹起,掛在琴弦上,問道:“這個?”

    維羅妮卡連忙點頭:“對,就是這個,我從來沒有見別人用過。”

    p在這個世界還沒有出現?還是說使用得人太少?

    羅傑心中冒出這樣一個疑問,然後想起來,似乎自己確實沒有見過類似的技巧在別人手中出現。

    不過羅傑並沒有試圖將p的發明人掛在自己身上,這和抄前世的歌曲不一樣,一個特殊的技巧,誰也不敢保證這個世界到底有沒有。

    這種東西,用用也就罷了,發明人這個身份,還是盡量不要隨便往自己身上攬得好。

    想了一會,羅傑沒有在誰發明的p技巧上糾結,右手拇指在琴品上輕輕敲了敲,說道:“我把它叫p,和普通的撥弦不一樣,主要是擊弦和勾弦。”

    羅傑簡單示範了一下,說道:“看,擊弦和勾弦發出的音色和撥弦完全不同,可以很好的豐富貝斯音色單調的缺陷。”

    p的技巧細講起來非常的複雜,如果是一個同樣的搖滾愛好者,並且在貝斯上有不錯的造詣的人,羅傑或許願意跟對方好好探討一番。

    不過,一個隻是對搖滾最多隻是稍微有點興趣,也不懂樂器的少女,羅傑就沒有興趣深入的講解了,隻是稍微點了幾句,示範了一下兩種不同彈奏方式的區別。

    講一堆對方根本聽不懂的東西,聽起來很厲害的樣子,收獲一個少女的崇拜?

    那對現在的羅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除非這個少女的父親是華納唱片的股東或是索尼娛樂的董事。

    休息了幾分鍾,手指的酸痛已經消失,羅傑朝少女點點頭,繼續彈奏起來。

    似乎是一開始激昂的節奏和華麗的指法吸引了維羅妮卡的注意,少女的目光始終落在羅傑身上,神色專注,聽得非常認真。

    一連彈了近半個小時,換了七八首歌,羅傑才停了下來,對少女笑了笑,問道:“怎麽樣?喜歡嗎?”

    “我一直以為貝斯跟吉他差不多呢,原來區別這麽大。”

    維羅妮卡答非所問,晃了晃腦袋,開口道:“你會唱歌嗎?我想聽你唱一首。”

    “好。”

    羅傑沒有拒絕,想了一會,選定了歌曲,手指慢慢在琴弦上掃過,低聲開口。

    依然是那首《time.of.your.life》,這也是現在羅傑唯一一首能夠完美掌握彈唱的歌。

    羅傑的聲音有些沙啞,多了一絲這個年齡不該有的滄桑感:“這是另一個轉折點,停留在分岔路口……”

    一首歌結束,羅傑並沒有停下來,撥弦的頻率悄然改變,無縫銜接上下一首歌。

    除了反複練習過多次的《time.of.your.life》以外,後邊兩首歌多少有些瑕疵,不是唱功有問題,也不是彈奏出錯,而是兩者的配合出現了問題。

    不過,看到眼前少女一臉小迷妹的樣子,羅傑立刻意識到,維羅妮卡根本沒有發現。

    好吧,對一個外行人還能有什麽指望呢?

    羅傑心裏這樣想著,表麵上沒有露出任何異樣,微笑著問道:“怎麽樣?好聽嗎?”

    這是羅傑第二次問出這個問題,這一次,維羅妮卡沒有再答非所問,拚命點頭:“好聽!從今天起,我就是你的粉絲了!那個……可以給我簽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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