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聖誕檔,人們的視線被火熱的電影市場所吸引時,貝托爾曼卻是到處的奔走,希望串聯起斯蒂芬-金和蘭登書屋的新書出版協議。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英語商業國際出版社,蘭登書屋在猶太人貝內特-瑟夫的帶領下於98年和矮腳雞集團合並後,聲勢無量,近乎於控製了美國市麵上百分之75以上的出版業務。
不過貝托爾曼即使背靠如此龐大的集團,卻還是要每日的與這些大作家們洽談、催稿。因為這是他的工作。
而斯蒂芬-金呢,作為文藝界的“現代恐怖大師”,作品一向備受書迷的追捧,更是他重點關注的對象。
當然,相對於那些小作家,這些早已不被金錢限製的文藝大富豪們,因為沒有生活壓力,也是寫書寫的最沒有物質需求的——換句話說,就是懶,動力嚴重不足。
比如這本新書,寫了快三年。比之年輕的時候,每日寫完稿子,還需要向《花花公子》寫幾篇文章混混稿酬的狀態,差之太遠。
從車上下來,貝托爾曼夾著公文包步行一陣,終於來到一棟看起來好像不起眼的鄉間別墅。
此時已經是下午4點,貝托爾曼很熟練的走到大門前按響門鈴,開門的是一個帶著淺淺笑容,眉眼溫順的老婦人。
貝托爾曼笑著問候道:“你今天的氣色很不錯。”
開門的正是斯蒂芬-金的第二任妻子塔比莎-史布魯斯,當初兩人戀愛的時候,斯蒂芬老先生還未發跡,第一次見麵還是在學校的文藝沙龍上。
進入別墅內部,貝托爾曼與塔比莎閑聊兩句,她便熱情的去泡咖啡。
別看斯蒂芬-金非常有錢,卻是不喜歡請傭人,隻偶爾會讓清潔公司過來打理一下衛生。
而且老先生的子女也不跟他住一起,節假日才會過來這邊看望。
“你先坐一會吧,他還在書房,可能還要些時間才會出來。”塔比莎端來一杯咖啡,稍稍解釋了一句。
“謝謝。”貝托爾曼接過咖啡,衝塔比莎微笑道。
斯蒂芬-金經常會把自己一個人關在書房,或是看書,或是構思寫作,貝托爾曼都習慣等待了,之所以挑這個時候來,也是因為老先生等到傍晚,就會從書房出來。
兩人對麵坐著,隨意的攀談幾句。
大部分時候是貝托爾曼找些話題來聊。
沒多久,樓上傳來一點聲音,斯蒂芬-金順著樓梯慢慢的走下來。
他帶著一副黑框眼鏡,頭發白了大半,穿著也很隨意,看見貝托爾曼來了,招招手,便是打過招唿。
貝托爾曼站起身,湊到老先生旁邊,稍稍客氣幾句,便說起了正事。
“...《科羅拉多之子》完稿了嗎?”
他怕老先生再拖下去,又補充道:“我們出版社想先確定樣刊...”
斯蒂芬-金已經57歲了,飲下一杯水,迴道:“我還需要整理一下,過兩天你再過來拿吧。”
“行。”
貝托爾曼有些無奈。
不過轉念一想,起碼這一次自己得到了確切的時間,總比以前天天跑還沒什麽消息好得多。
從斯蒂芬-金的家裏出來,走到外麵被冷風一吹,貝托爾曼正打算離開,卻看見又一輛轎車駛過來,停在別墅前的空位。
然後又從車上下來兩個男的,看他們行進的方向......
貝托爾曼心想:怎麽這個時候,還有人拜訪斯蒂芬-金。
會是做什麽呢?
他雖然好奇,但也沒跟著又跑迴去。
蘭登書屋跟斯蒂芬-金合作了好些年,壓根不擔心他的作品被其他出版社挖走。
畢竟,蘭登書屋的實力是業內最強的......
“你想改編斯蒂芬先生寫的小說?”
“怎麽了?”
“是哪本啊?”
“《迷霧》。”
......
萊曼帶著陀螺從南邊的大鐵門走進,順著兩邊的草坪小路往著前麵的別墅走去。
他昨天有了新作品的拍攝興趣後,稍微一查,就發現同樣的題材內容,已經被出版過——正是斯蒂芬-金在1984年的時候出品的中篇小說《迷霧》。
至於帶上陀螺,是因為這家夥是斯蒂芬-金的鐵粉,屬於那種童年都被斯蒂芬-金寫的小說包圍的男人。每部作品他都看過,有些經典之作更是翻來覆去的欣賞。比如《閃靈》、《暗夜無星》、《綠裏奇跡》......
不得不說,陀螺童年時期就迷戀這些足以嚇死人的恐怖小說,也實屬內心變態。
陀螺邊走邊問萊曼:“你要翻拍《迷霧》?那我能在劇組打個下手嗎?雖然我覺得這一篇的故事不夠有魅力,但還是想知道搬上大銀幕的話,會有怎樣的效果。”
萊曼沒好氣道:“你不是還是拍《行屍走肉》嗎?你哪來的時間跟組。”
特麽,當著一個想改編成新作的導演麵前,說什麽作品不夠有魅力,也就陀螺這種腦子有坑的人能說的出來。
好吧,這家夥沒情商也不是一天兩天了,能跟那麽多製作公司鬧矛盾,這情商能高到哪去?
陀螺繼續說道:“我隻拍前麵的5集,很快的,或許那時候你連劇組都沒定下。我當個副導演怎麽樣?”
萊曼嘿嘿笑著,“那等你拍完前麵五集再說吧,我隻能保證留出一個副導演的位置。”
陀螺很是高興的答應了。
......
這年頭,斯蒂芬-金的小說被搬上大銀幕不是什麽很值得報道的消息。
論及影響力,老先生從80年代就一直享譽文壇、影視圈子。
什麽電視劇、電影,他擔任編劇的時候都不老少,更別提翻拍、改編。
而且,這些作品大部分都很賺錢——好吧,除了偶爾幾部,如《肖申克的救贖》。
至於萊曼定下的那部《迷霧》,倒是還沒賣出電影版權——電視劇方麵的版權已經賣出去了,就連好幾部美劇都有出現過裏麵的部分場景。
不過前世原版的那部電影拍的不算太好,觀眾的兩極分化也比較嚴重。
究其原因,還是因為投資低了點,搞得一部軟科幻驚悚電影,氛圍營造的不錯,但布景和特效突出一個“窮”字。
看著就覺得出戲。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英語商業國際出版社,蘭登書屋在猶太人貝內特-瑟夫的帶領下於98年和矮腳雞集團合並後,聲勢無量,近乎於控製了美國市麵上百分之75以上的出版業務。
不過貝托爾曼即使背靠如此龐大的集團,卻還是要每日的與這些大作家們洽談、催稿。因為這是他的工作。
而斯蒂芬-金呢,作為文藝界的“現代恐怖大師”,作品一向備受書迷的追捧,更是他重點關注的對象。
當然,相對於那些小作家,這些早已不被金錢限製的文藝大富豪們,因為沒有生活壓力,也是寫書寫的最沒有物質需求的——換句話說,就是懶,動力嚴重不足。
比如這本新書,寫了快三年。比之年輕的時候,每日寫完稿子,還需要向《花花公子》寫幾篇文章混混稿酬的狀態,差之太遠。
從車上下來,貝托爾曼夾著公文包步行一陣,終於來到一棟看起來好像不起眼的鄉間別墅。
此時已經是下午4點,貝托爾曼很熟練的走到大門前按響門鈴,開門的是一個帶著淺淺笑容,眉眼溫順的老婦人。
貝托爾曼笑著問候道:“你今天的氣色很不錯。”
開門的正是斯蒂芬-金的第二任妻子塔比莎-史布魯斯,當初兩人戀愛的時候,斯蒂芬老先生還未發跡,第一次見麵還是在學校的文藝沙龍上。
進入別墅內部,貝托爾曼與塔比莎閑聊兩句,她便熱情的去泡咖啡。
別看斯蒂芬-金非常有錢,卻是不喜歡請傭人,隻偶爾會讓清潔公司過來打理一下衛生。
而且老先生的子女也不跟他住一起,節假日才會過來這邊看望。
“你先坐一會吧,他還在書房,可能還要些時間才會出來。”塔比莎端來一杯咖啡,稍稍解釋了一句。
“謝謝。”貝托爾曼接過咖啡,衝塔比莎微笑道。
斯蒂芬-金經常會把自己一個人關在書房,或是看書,或是構思寫作,貝托爾曼都習慣等待了,之所以挑這個時候來,也是因為老先生等到傍晚,就會從書房出來。
兩人對麵坐著,隨意的攀談幾句。
大部分時候是貝托爾曼找些話題來聊。
沒多久,樓上傳來一點聲音,斯蒂芬-金順著樓梯慢慢的走下來。
他帶著一副黑框眼鏡,頭發白了大半,穿著也很隨意,看見貝托爾曼來了,招招手,便是打過招唿。
貝托爾曼站起身,湊到老先生旁邊,稍稍客氣幾句,便說起了正事。
“...《科羅拉多之子》完稿了嗎?”
他怕老先生再拖下去,又補充道:“我們出版社想先確定樣刊...”
斯蒂芬-金已經57歲了,飲下一杯水,迴道:“我還需要整理一下,過兩天你再過來拿吧。”
“行。”
貝托爾曼有些無奈。
不過轉念一想,起碼這一次自己得到了確切的時間,總比以前天天跑還沒什麽消息好得多。
從斯蒂芬-金的家裏出來,走到外麵被冷風一吹,貝托爾曼正打算離開,卻看見又一輛轎車駛過來,停在別墅前的空位。
然後又從車上下來兩個男的,看他們行進的方向......
貝托爾曼心想:怎麽這個時候,還有人拜訪斯蒂芬-金。
會是做什麽呢?
他雖然好奇,但也沒跟著又跑迴去。
蘭登書屋跟斯蒂芬-金合作了好些年,壓根不擔心他的作品被其他出版社挖走。
畢竟,蘭登書屋的實力是業內最強的......
“你想改編斯蒂芬先生寫的小說?”
“怎麽了?”
“是哪本啊?”
“《迷霧》。”
......
萊曼帶著陀螺從南邊的大鐵門走進,順著兩邊的草坪小路往著前麵的別墅走去。
他昨天有了新作品的拍攝興趣後,稍微一查,就發現同樣的題材內容,已經被出版過——正是斯蒂芬-金在1984年的時候出品的中篇小說《迷霧》。
至於帶上陀螺,是因為這家夥是斯蒂芬-金的鐵粉,屬於那種童年都被斯蒂芬-金寫的小說包圍的男人。每部作品他都看過,有些經典之作更是翻來覆去的欣賞。比如《閃靈》、《暗夜無星》、《綠裏奇跡》......
不得不說,陀螺童年時期就迷戀這些足以嚇死人的恐怖小說,也實屬內心變態。
陀螺邊走邊問萊曼:“你要翻拍《迷霧》?那我能在劇組打個下手嗎?雖然我覺得這一篇的故事不夠有魅力,但還是想知道搬上大銀幕的話,會有怎樣的效果。”
萊曼沒好氣道:“你不是還是拍《行屍走肉》嗎?你哪來的時間跟組。”
特麽,當著一個想改編成新作的導演麵前,說什麽作品不夠有魅力,也就陀螺這種腦子有坑的人能說的出來。
好吧,這家夥沒情商也不是一天兩天了,能跟那麽多製作公司鬧矛盾,這情商能高到哪去?
陀螺繼續說道:“我隻拍前麵的5集,很快的,或許那時候你連劇組都沒定下。我當個副導演怎麽樣?”
萊曼嘿嘿笑著,“那等你拍完前麵五集再說吧,我隻能保證留出一個副導演的位置。”
陀螺很是高興的答應了。
......
這年頭,斯蒂芬-金的小說被搬上大銀幕不是什麽很值得報道的消息。
論及影響力,老先生從80年代就一直享譽文壇、影視圈子。
什麽電視劇、電影,他擔任編劇的時候都不老少,更別提翻拍、改編。
而且,這些作品大部分都很賺錢——好吧,除了偶爾幾部,如《肖申克的救贖》。
至於萊曼定下的那部《迷霧》,倒是還沒賣出電影版權——電視劇方麵的版權已經賣出去了,就連好幾部美劇都有出現過裏麵的部分場景。
不過前世原版的那部電影拍的不算太好,觀眾的兩極分化也比較嚴重。
究其原因,還是因為投資低了點,搞得一部軟科幻驚悚電影,氛圍營造的不錯,但布景和特效突出一個“窮”字。
看著就覺得出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