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人造皮膚其實是一種獨特的電子元件,它利用敏感的電子材料製成,可以被拉伸,能夠感受到微小的壓力帶來的電流變化。

    這項研究是美國斯坦福大學的化學工程師鮑哲南教授領導的團隊多年以來致力於進行“有觸覺”的“人造皮膚”的開發成果。

    此“人造皮膚”其實是一種這種人造皮膚的材料是一種高分子材料,鮑哲南將其稱為“柔性電極材料”。

    它不僅具備高柔韌度的拉伸性,還和人類皮膚一樣能自我修複,同時可以進行生物降解。

    當陳旭和南希來到這個項目組參觀的時候,項目負責人鮑哲南教授帶他們見識了這款人造皮膚的神奇之處。

    首先,這種材料和市麵上所有的人造皮膚材料都不同,它可以做到像有機分子那樣自主降解,這方麵雖然沒有太大的利用價值,但是對環境很友好,這將為未來推廣有很大助力。

    緊接著,鮑哲南教授讓陳旭摸一下這個皮膚。

    陳旭伸出手,先是輕微觸碰了一下人造皮膚,有仿真度極高的人類皮膚的彈性和韌性。

    他又慢慢撫摸上這塊人造皮膚。

    旁邊的南希為了讓陳旭有對比,便捋起袖子,露出光滑潔白的手臂遞到陳旭的跟前,讓陳旭另外一隻手摸她。

    陳旭把手放上南希的手臂,他閉上眼睛,仔細體會。

    讓他驚訝的是,當他放空自己的思緒,他真得分不清左手摸的是南希還是右手。

    太神奇了。

    陳旭睜開眼鬆開手,笑道:

    “這個材料不錯,這個項目我投了。”

    鮑哲南教授很高興,他感歎陳旭慧眼識珠,和其他的商人不一樣。

    因為造價過高,鮑哲南的這個項目一直受冷。

    陳旭問了一句這個材料成本能有多高。

    鮑哲南教授說道:

    “每平方分米單位的成本大概是六千美元左右。”

    成年人身體皮膚表層大概是1.5到2平方米,如果製造出來一比一的人體模型,要用到的這種材料的成本就有一百二十萬美元。

    比起普通的人造皮膚材料,確實是天價。

    “哇,確實有點貴呢。”陳旭笑了笑。

    南希接話說道:

    “那未來的客戶目標就定在那些少數人圈子裏,做成高端產品。”

    其實南希心裏腹誹,再有錢也不至於花個上百萬買一個假人吧?

    但是既然陳旭看上了這個材料,那她就沒有異議。

    從鮑哲南教授這邊離開後,路上南希問陳旭,為什麽對這個材料感興趣。

    陳旭笑道:

    “我在研究的人工智能丹菲爾很快就要有人類的思想,是不是得給她配套一個仿真度極高的軀殼?”

    南希笑道:

    “你又要有一個工具人了。”

    “什麽叫又要有...”陳旭說到一半,明白南希的意思了,他笑道:

    “我自己都是工具人。”

    南希又問道:

    “你是誰的工具人?”

    陳旭指著自己的腦袋,說道:

    “是我腦子的工具人。”

    南希撇撇嘴,似乎一點都不滿意陳旭的迴答。

    ......

    十二月底,金嫻來了美國。

    陳旭放下手裏所有的事情去機場接金嫻,為了讓金嫻旅程舒適,陳旭臨時提了一輛勞斯萊斯庫裏南。

    他不開自己的特斯拉是因為長期載著南希,車裏的香味雖然他沒有感覺,但是他相信金嫻一定能嗅出來。

    讓陳旭覺得有趣的是勞斯萊斯官方竟然說沒有現貨,需要訂,偌大的一個企業搞得像是國內某部門一樣,提個車跟找人簽字一樣費勁。

    陳旭隻好提了一輛奔馳s,和金嫻爸爸一樣的車型,便宜得多,隻要兩百多萬。

    在機場等金嫻的空隙,陳旭還在和項目組那邊通話,當金嫻從通道口出來從人群中認出陳旭,並對他笑的時候,陳旭腦子裏所有的工作都放下了。

    他掛斷電話,把手機塞進口袋,走上前和金嫻擁抱。

    陳旭貼著金嫻的耳朵說道:

    “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算起來我們有三個月沒見麵了。”

    金嫻小聲地說道:

    “怎麽不是‘一見不日’了?”

    陳旭笑道:

    “我就等著你糾正我呢。”說著,幫金嫻提著行李箱放進車後備箱,然後開車駛離了機場。

    車裏的暖氣打得很足,坐在車裏的金嫻脫掉了外套,問道:

    “我們要去哪裏啊?”

    陳旭笑道:

    “帶你去看看新房。”

    “你又背著我買房子了?”金嫻質問道。

    陳旭哈哈笑道:

    “臨時住的地方而已。”

    不一會,兩人來到一處別墅,車剛停下,就有一位大叔管家過來引車。

    坐在車裏的金嫻跟著陳旭開到車庫,她透過車窗看了一眼外邊微笑的大叔,問道:

    “你現在一直住在這嗎?怎麽看他對你很熟的樣子。”

    陳旭笑道:

    “其實我和你一樣,第一次見到這位管家,這就叫專業。”

    “你這房子買多久了啊?”金嫻下車打量了一下車庫,問道。

    陳旭迴憶道:

    “大概四個月了吧,買過就交給管家了,我也沒來看過,正好咱們一塊參觀一下。”

    金嫻笑著牽起陳旭的手,邊走邊問道:

    “你就這麽舍不得你那位室友?放著這個大別墅不住,非要和他一起住。”

    陳旭哈哈笑道:

    “這個別墅太大了,我一個人住得空虛,而且我比較低調。”

    兩人說笑著來到別墅裏邊,上了樓梯忽然聽到了一聲狗吠。

    金嫻耳朵尖,看向聲音傳來的地方,驚奇道:

    “這邊怎麽還有小狗?”

    陳旭開玩笑道:

    “看房子的嘛。”

    金嫻鬆開陳旭的手,快步找到聲音傳來的地方,開門進去。

    “哇!是我最喜歡的金毛!”房間裏傳來金嫻興奮的聲音。

    陳旭走進去,看到金嫻正抱著金毛在那揉呢,金毛性格溫和,即使第一次見到金嫻,也沒有攻擊性。

    陳旭笑道:

    “我知道你喜歡貓狗,你家裏又不給你養,所以我給你準備了這個地方。”

    金嫻站起來又抱住陳旭,感動道:

    “親愛的,謝謝你。”

    陳旭笑道:

    “還有一個地方你沒去呢。”

    金嫻奇怪道:

    “難道還有...貓貓?”她不等陳旭迴答,就自己到處在大別墅裏‘搜尋’了。

    等她發現一隻短耳貓,興奮地尖叫了好久。

    在她躺在沙發上逗貓的時候,角落裏又鑽出來一個橘貓,她又興奮地尖叫。

    “陳旭,我真是太愛你了!”金嫻抱著貓狗,對著陳旭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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