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拉迴前一天下午,芝加哥,神盾俱樂部。

    “賣光了?”當李子濤知道這則消息時,同樣無比詫異。

    他是想到限量版會受到追捧,但也沒想到他們會如此瘋狂。

    距他離開密爾沃基不到4小時,剩餘的40輛就全部告竭。

    按照卡倫的說法,當他們重新通過電話,告知先前拒絕購買的會員們這則消息後。

    當場推翻先前決定,下單的幾率是百分之100。

    “所以,我們連22號俱樂部的成員名單都沒能撥完,101輛車已經賣光了。”卡倫提起這件事也很無奈。

    按照如此火爆的銷售局麵來看,接下來他會遭受到來自各方的電話轟炸。

    “很好,看來你要盡快動起來,推出我們的下一款高端限量版訂製產品。”說完不等卡倫迴答,他就率先掛斷電話。

    因為他能夠想象到,接下來鋪天蓋地的電話,這個鍋還是要卡倫來背,誰讓他才是boss呢!

    ……

    ……

    就在李子濤不停甩鍋的時候,北美境內,一場備受關注的審判案件進行到尾聲。

    1791年,第一屆國會指定和通過了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製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

    即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限製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或限製人民和平集會的權利以及向政府請願的權利。

    也就是所謂的‘言論自由’和‘民權法。’

    言論自由,這個基本遍布所有國家的製定,可以說在執行與理解方麵,沒有任何國家如美利堅一樣堅持與固執。

    這是《獨立宣言》最重要的一條,是它被視為‘自由國度’的基石。

    在第一修正案的基礎下,也代表著美利堅不得存在預先限製。

    也就是說,即使有人濫用這種自由,也隻能在事後,既事情發生後進行懲罰,而不能預先阻止。

    這也就是後世,為何在網絡上總能看到‘駭人聽聞’的發言,但卻沒有任何人能夠阻止他的發言。

    更為簡單的理解,它是美利堅公民敢於在任何場合,調侃總統,怒斥聯邦政府無能的最有利法律支持。

    因為他並沒有實際付出行動,哪怕是踏出一小步,他都將遭到法律的製裁。

    但在他的行動僅限於‘口頭闡述’時,沒人能剝奪他的權利。

    這無關對錯,無關真理,無關這個人是好是壞,隻關乎人類出生以來最基本的權利,開口講話。

    這條法案也同樣被延伸到其他地方,如新聞刊物。

    當然,在發展到後世類似在他人看來‘肆無忌憚’的情況前,它也經曆過一些考驗與變遷。

    而正在發生的這場判決,對‘言論自由’意義重大。

    1925年,明尼蘇達州通過一項州法律,《減輕妨害公眾法》。

    其規定:任何人,不得從事日常製造、發表、散播、占有、銷售或贈予,

    惡意、中傷與誹謗的報紙、雜誌或其他刊物。

    也許在某些人看來,這項規定再正常不過,但正好相反。

    1927年,明尼蘇達州的《星期六新聞報》,宣稱猶太匪徒在明尼阿波利斯市控製了該市的賭博、走私和詐騙活動。

    而市政府及執法機構未能有效的履行職責,報紙上尖銳乃至‘過火’的指責,惹惱了一些人。

    縣法官費羅伊德·奧裏森對《星期六新聞報》提起訴訟。

    地方法院參照《減輕妨害公眾法》,宣布該報為公共廢物,並且永久禁止其發行。

    除非該報出版人能夠向法院證明,他們不再刊登帶有惡意中傷和誹謗的言論。

    出版人不服上訴,事情鬧到州最高法庭的時候,已是1928年,最高法庭的宣判結果是,維持原判。

    出版人傑伊·尼爾以享有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出版自由為理由,再次向聯邦最高法庭提出訴訟。

    就在今天,1931年10月18日,南瓜節當日,案件將得到最終審判。

    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查爾斯·埃文斯·休斯,代表最高法院撰寫了判決意見。

    在這裏要解釋下聯邦最高法院的權利,司法獨立,不受總統與國會監管的最高法院,對憲法擁有最終解釋權。

    所以,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是全國性質的,並不會發生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對著幹的奇葩情況。

    你也可以把它視作製定美利堅‘遊戲規則’的決策者,在很多時間。

    如洛克菲勒和摩根這樣的家族,也要屈服在規則之下。

    “推翻明尼蘇達州最高法院的判決,並判定關於公共廢物的法律為違憲,

    政府官員的品質和行為,必須在新聞媒介中受到公開爭論與自由討論。”

    這也就代表著尼克勝訴了,禁止預先限製原則,在1931年這一天,在聯邦最高法院‘尼爾訴訟案’中得到確立。

    這件事在美利堅民眾中引發的輿論狂潮和關注度,是全國性的。

    人們在城市裏自發聚集起來,等待著最後的消息。

    由開國領袖在第一屆國會製定的《獨立宣言》,是否還代表著這個國家的根本,每個人都想得到答案。

    在判決書下達的40分鍾後,相關的報道就鋪天蓋地的傳遍每一座城市。

    哪怕連偏遠的小鎮裏,也有人通過無線電台,與全國各地的公民一起歡唿慶祝。

    這是屬於所有人的勝利,沒有人能夠剝奪公民‘自由言論’的權利。

    南瓜節的氣氛因為這件代表著‘全美公民勝利’的判決,變得熱鬧非凡。

    於是在李子濤迴家的路上,幾乎可以看到家家戶戶都在裝扮著屬於自家的南瓜燈。

    “今天發生什麽事嗎?”迴到家中,李子濤很詫異的問道。

    當從未婚妻口中得知‘尼克訴訟案’的全經過後,李子濤首先想到的是,“難道這就是美利堅人民狂放嘴炮的開始?”

    他的猜測一點都沒錯,在‘尼克訴訟案’之前,有關對政府和官員的評論和攻擊還處於保守狀態。

    正是這件事的發生,讓新聞和公民的權益得到進一步的證實,也讓‘言論自由’的定義越發明朗。

    任何人都可以在公開的出版物上表達自身的意見,這就是進一步的新聞出版自由。

    而它,也代表著‘新聞監督’的正式誕生。

    與此同時,洛杉磯時報總部,哈裏·錢德雷正在辦公室裏和同事們大肆慶祝。

    從今天開始,《新聞周刊》的定位將更加清晰。

    “告訴布朗,之前的限製統統取消,從今天開始,他要以最犀利、直觀、公正和中立的態度去評判聯邦政府。”

    哈裏·錢德雷快要樂壞了,這個叫做‘尼爾’的家夥,在他眼中實在是太可愛了。

    是他用了4年的時間,讓聯邦最高法庭,對第一修正案有了更加明確,直觀的解釋和肯定。

    “或許我該去華府門口,用最親切的話語問候我們毫無作為的白癡總統。”

    哈裏幹掉杯子裏的伏特加,思考著該怎麽發泄他的亢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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