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躍的火光將李蓮花白皙的麵頰映成一片暖色,叫本就清雋的容顏多了幾分燈下美人的柔美。
方多病摟在他腰上的手仍未鬆開,甚至因為這雙在火光下越發晶瑩的雙眼映出了自己的麵容,而下意識地將掌下的腰肢摟得更緊了幾分。
李蓮花眼睫一眨,視線便忽的轉開來,隻是正要從這個姿勢掙脫,他便瞧見了方多病不自然輕顫著的手。
通紅一片,甚至滲著血的手被藏了起來,隻露出了虎口一點邊緣能瞧出不對,但偏偏這小子方才一時握緊了手,傷口的血才透過指縫,也跟著泄了端倪。
他便也不急著換個姿勢,而是借著如今的親昵,在方多病反應過來之前一把抓住了這隻被藏起來的手。
方多病疼得“嘶”了一聲,掌心再也握不住,也或許是知道再握下去也沒有意義地鬆了開來,露出了生著水泡,紅腫還有因為水泡破裂而開始淌血的掌心。
真氣短時間內擋住火勢確實並非不可,但肉體凡胎又怎麽可能跟火焰抗衡。
方才抓著火已經燒上了方多病握著的被角,隻是那些飛蟲過於密集,若是沒了這層遮擋,哪怕他們能擋住大部分的飛蟲,也難免會有漏網之魚。
老胡醫的這些飛蟲自然不可能隻是飛蟲,他自己體內有四葉菡萏的藥力便罷了,不論什麽飛蟲沾了他的血都必死無疑,但李蓮花卻不同。
哪怕是天下第一,也有被種下蠱蟲的可能。
他自然寧願舍了這點掌心的皮肉,去換得李蓮花的安然無恙。
當然,他也有想過若是實在沒辦法了,便當著李蓮花的麵取出蟲蛇不敢靠近的鳳翎草。
這草雖是叫鳳翎,卻是在金翅鳥聚集之地生長的,性屬火,味甘甜,算是金翅鳥幼鳥的一種零食,吞食之後能叫羽毛更加鮮亮,也更容易掌握金翅鳥翎羽這方麵的天賦。
他從前在司鳳換羽的那段時日,常拿鳳翎草逗因著翅膀生了新的翎羽,十分敏感而不願意與自己親近的小鳥妖。
因為沾染了金翅鳥的氣息,這種鳳翎草周遭不說蟲蛇,便是旁的鳥類,哪怕鷹隼,都是不敢靠近的。
不過若是在老胡醫死前將這鳳翎草取出來,要怎麽向李蓮花解釋,也是一道難題。
這也是為什麽直到飛蟲開始四散了,方多病才將鳳翎草偷偷別在這人後腰。
隻要最後他能及時將鳳翎草收迴來,那些蟲蛇退去的原因,便隻會是因為操控它們的老胡醫身死。
“這病沒治成,反倒叫你添了新傷。”李蓮花仍握著他的手,抬起眼來,“看來你我這一行的運道,實在是差了些。”
他看了眼方多病出來時還沒忘帶上的包袱,抬手將包袱從這小子肩上解了下來。
他們出邊城的時候帶著的一袋子珠寶,還有一些藥品衣物都在包袱裏,若是沒了,隻怕他們要在車狐耽擱不少時間,也難怪這小子危急關頭了也沒將它忘了。
李蓮花在裏頭找到了金瘡藥,揭了蓋子便要給方多病這隻受傷的手上藥。
隻是等再抓起這隻手時,撒藥的動作卻是一頓。
這解包袱取藥,統共加起來也不過片刻時間,但偏偏這麽點功夫,方多病受傷的紅腫竟是開始漸漸消退了下去,就連方才出血的破口,也好似開始愈合了一般,血痂都凝了起來。
甚至如今在他眼皮子底下,他都能瞧見鼓起的水泡慢慢地癟了下去。
他捏著金瘡藥瓶的手一緊,但很快便不動聲色地將藥粉均勻地灑在傷口上,若無其事地說道:“可惜這竹屋都快燒沒了,一時半會兒也找不到對症的草藥,隻能先將就著用金瘡藥,等待會兒進了城,再帶你去醫館看看。”
其實若是換做手臂之類的位置,用金瘡藥便罷了,也不能算不對症,畢竟燒傷也屬外傷。
隻是燒傷若是隻用金瘡藥,傷口必定會留下瘢痕。
方多病傷的是使劍的右手,若是留了瘢痕,往後握劍哪怕不多,也難免會有些影響。
“也不是什麽厲害的燒傷。”方多病忍不住盯著他的臉,瞧著他對自己的關心便沒憋住笑,“不過就是我剛剛不小心握了一下,將水泡擠破了瞧著才有些嚇人。”
有四葉菡萏的藥力在,哪怕比這再重些的燒傷,也不會留疤。
幸好這次傷得不重,痊愈起來速度快些,也能說是他體質好。
若是傷得重了,四葉菡萏的藥力被激發出來,反倒愈合得更快,那時才叫說不清了。
將金瘡藥撒上後,李蓮花又從懷中取出了帕子,給他係好了,才退開半步,抬眼去看跟前火勢漸漸消下去的竹屋。
也幸好當初建這竹屋的時候,老胡醫便清空了周圍的草木,地也被翻過了,種上了一些藥材,後院更是空了老大一片,連帶著籬笆外都有一段路是泥土地。
這一大片空地攔住了火勢的繼續蔓延,沒了燒灼物的大火燒得沒東西了,便隻得小了下來。
不過即便火小了些,瞧著也還得燒上一兩個時辰。
李蓮花也沒打算想法子提前滅火。
他提著清光劍,朝老胡醫的方向走去。
那安神香燃起的薄霧早就在烈火灼灼的熱氣中逐漸散去,而那些蟲蛇也早在鳳翎草的作用下不知退去了哪裏。
老胡醫的屍體便這麽孤零零地躺在地上。
李蓮花那一劍正好貫穿了他的喉嚨,在他脖子上留下一個血洞,而短劍則飛落在更遠的地方,留下了一串血跡。
方多病趕在他之前將短劍撿了起來,拎到了附近的河裏清洗掉握柄上的血跡,才甩幹了短劍上的水珠,將其歸迴了清光劍的劍鞘內。
彼時李蓮花已經查看完老胡醫的屍體,從他身上翻出了一些瓶瓶罐罐。
裏頭有的大抵還是裝了蠱蟲,瓶子一晃便能聽到裏頭活物的聲響,還有的是不知作用的藥,甚至還有一瓶毒。
李蓮花沒將這些瓶瓶罐罐收走,而是放迴了老胡醫屍骨的身旁,留在此處,也算陪這老爺子走過最後一程。
方多病摟在他腰上的手仍未鬆開,甚至因為這雙在火光下越發晶瑩的雙眼映出了自己的麵容,而下意識地將掌下的腰肢摟得更緊了幾分。
李蓮花眼睫一眨,視線便忽的轉開來,隻是正要從這個姿勢掙脫,他便瞧見了方多病不自然輕顫著的手。
通紅一片,甚至滲著血的手被藏了起來,隻露出了虎口一點邊緣能瞧出不對,但偏偏這小子方才一時握緊了手,傷口的血才透過指縫,也跟著泄了端倪。
他便也不急著換個姿勢,而是借著如今的親昵,在方多病反應過來之前一把抓住了這隻被藏起來的手。
方多病疼得“嘶”了一聲,掌心再也握不住,也或許是知道再握下去也沒有意義地鬆了開來,露出了生著水泡,紅腫還有因為水泡破裂而開始淌血的掌心。
真氣短時間內擋住火勢確實並非不可,但肉體凡胎又怎麽可能跟火焰抗衡。
方才抓著火已經燒上了方多病握著的被角,隻是那些飛蟲過於密集,若是沒了這層遮擋,哪怕他們能擋住大部分的飛蟲,也難免會有漏網之魚。
老胡醫的這些飛蟲自然不可能隻是飛蟲,他自己體內有四葉菡萏的藥力便罷了,不論什麽飛蟲沾了他的血都必死無疑,但李蓮花卻不同。
哪怕是天下第一,也有被種下蠱蟲的可能。
他自然寧願舍了這點掌心的皮肉,去換得李蓮花的安然無恙。
當然,他也有想過若是實在沒辦法了,便當著李蓮花的麵取出蟲蛇不敢靠近的鳳翎草。
這草雖是叫鳳翎,卻是在金翅鳥聚集之地生長的,性屬火,味甘甜,算是金翅鳥幼鳥的一種零食,吞食之後能叫羽毛更加鮮亮,也更容易掌握金翅鳥翎羽這方麵的天賦。
他從前在司鳳換羽的那段時日,常拿鳳翎草逗因著翅膀生了新的翎羽,十分敏感而不願意與自己親近的小鳥妖。
因為沾染了金翅鳥的氣息,這種鳳翎草周遭不說蟲蛇,便是旁的鳥類,哪怕鷹隼,都是不敢靠近的。
不過若是在老胡醫死前將這鳳翎草取出來,要怎麽向李蓮花解釋,也是一道難題。
這也是為什麽直到飛蟲開始四散了,方多病才將鳳翎草偷偷別在這人後腰。
隻要最後他能及時將鳳翎草收迴來,那些蟲蛇退去的原因,便隻會是因為操控它們的老胡醫身死。
“這病沒治成,反倒叫你添了新傷。”李蓮花仍握著他的手,抬起眼來,“看來你我這一行的運道,實在是差了些。”
他看了眼方多病出來時還沒忘帶上的包袱,抬手將包袱從這小子肩上解了下來。
他們出邊城的時候帶著的一袋子珠寶,還有一些藥品衣物都在包袱裏,若是沒了,隻怕他們要在車狐耽擱不少時間,也難怪這小子危急關頭了也沒將它忘了。
李蓮花在裏頭找到了金瘡藥,揭了蓋子便要給方多病這隻受傷的手上藥。
隻是等再抓起這隻手時,撒藥的動作卻是一頓。
這解包袱取藥,統共加起來也不過片刻時間,但偏偏這麽點功夫,方多病受傷的紅腫竟是開始漸漸消退了下去,就連方才出血的破口,也好似開始愈合了一般,血痂都凝了起來。
甚至如今在他眼皮子底下,他都能瞧見鼓起的水泡慢慢地癟了下去。
他捏著金瘡藥瓶的手一緊,但很快便不動聲色地將藥粉均勻地灑在傷口上,若無其事地說道:“可惜這竹屋都快燒沒了,一時半會兒也找不到對症的草藥,隻能先將就著用金瘡藥,等待會兒進了城,再帶你去醫館看看。”
其實若是換做手臂之類的位置,用金瘡藥便罷了,也不能算不對症,畢竟燒傷也屬外傷。
隻是燒傷若是隻用金瘡藥,傷口必定會留下瘢痕。
方多病傷的是使劍的右手,若是留了瘢痕,往後握劍哪怕不多,也難免會有些影響。
“也不是什麽厲害的燒傷。”方多病忍不住盯著他的臉,瞧著他對自己的關心便沒憋住笑,“不過就是我剛剛不小心握了一下,將水泡擠破了瞧著才有些嚇人。”
有四葉菡萏的藥力在,哪怕比這再重些的燒傷,也不會留疤。
幸好這次傷得不重,痊愈起來速度快些,也能說是他體質好。
若是傷得重了,四葉菡萏的藥力被激發出來,反倒愈合得更快,那時才叫說不清了。
將金瘡藥撒上後,李蓮花又從懷中取出了帕子,給他係好了,才退開半步,抬眼去看跟前火勢漸漸消下去的竹屋。
也幸好當初建這竹屋的時候,老胡醫便清空了周圍的草木,地也被翻過了,種上了一些藥材,後院更是空了老大一片,連帶著籬笆外都有一段路是泥土地。
這一大片空地攔住了火勢的繼續蔓延,沒了燒灼物的大火燒得沒東西了,便隻得小了下來。
不過即便火小了些,瞧著也還得燒上一兩個時辰。
李蓮花也沒打算想法子提前滅火。
他提著清光劍,朝老胡醫的方向走去。
那安神香燃起的薄霧早就在烈火灼灼的熱氣中逐漸散去,而那些蟲蛇也早在鳳翎草的作用下不知退去了哪裏。
老胡醫的屍體便這麽孤零零地躺在地上。
李蓮花那一劍正好貫穿了他的喉嚨,在他脖子上留下一個血洞,而短劍則飛落在更遠的地方,留下了一串血跡。
方多病趕在他之前將短劍撿了起來,拎到了附近的河裏清洗掉握柄上的血跡,才甩幹了短劍上的水珠,將其歸迴了清光劍的劍鞘內。
彼時李蓮花已經查看完老胡醫的屍體,從他身上翻出了一些瓶瓶罐罐。
裏頭有的大抵還是裝了蠱蟲,瓶子一晃便能聽到裏頭活物的聲響,還有的是不知作用的藥,甚至還有一瓶毒。
李蓮花沒將這些瓶瓶罐罐收走,而是放迴了老胡醫屍骨的身旁,留在此處,也算陪這老爺子走過最後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