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否知道,本城裏存在一個水晶城堡。

    沿著這條大街一直走,走到第七個路口時,向左轉,再走七個路口,然後向右轉,繼續再走七個路口……到此,你不要左轉或右轉,而是直接向前走,一直走一直走。

    我敢肯定,越是接近街道的盡頭,你的嘴巴便張得越大,因為當年我與風色便是如此反應。

    今天,我再一次來到這座水晶城堡裏,我要來買走屬於我與風色的那一對水晶。

    剛才在銀行櫃員機上取錢時,我竟然地發現銀行卡裏的錢多了一筆。奇怪,莫非是銀行工作人員入錯賬了,或是有人轉賬轉錯了?

    這張銀行卡是爸爸三年前給我開的,在那之前,我一直用小豬儲蓄罐存零用錢,存著存著放不下了,便開了這張銀行卡。銀行卡裏有多少錢我記錄得清清楚楚,因為我一直等待攢到足夠的錢來買走那對水晶的這一刻。

    不管了,多餘的錢就放在卡裏吧,我隻取走由我攢下的那一部分,趕快買水晶去!不趕快不行!因為風色就要與我分開了!

    我站在水晶城堡前,看到它的主人的身影晃映在明淨的玻璃窗前。

    好神奇啊,十年過去了,為什麽他的模樣一點也沒有變?他的身影仍然那麽優雅,他的長發仍然那麽烏亮,就連束綁著長發的銀色絲帶也仍然那麽奪目。

    帥哥店主把水晶包在盒子裏,遞給我,他問:“那個小男孩怎麽沒有陪你來?”

    我一撇嘴:“他啊,忙得很!他已經好久好久好久沒有理會我了!”

    “這個‘好久好久好久’到底有多久?”

    “大概是一個月吧。”

    “嗬嗬,那真的是‘好久’了。”

    我知道帥哥店主在打趣,但我就是高興不起來,風色居然一個月不怎麽理會我,這可是十六年來的第一次啊!!!

    出國讀書,是一件煩惱的事情,瞧這一堆小山似的行李,我便不知道如何收拾了,隻有向我的媽媽以及風色的媽媽求救。

    隻是啊,客廳裏一片“劈嚦啪啦聲”,兩對父母正忙得不可開交,他們就是我的爸爸媽媽以及風色的爸爸媽媽了。

    我與風色的關係,是年齡相距三個月的青梅竹馬式表兄妹。當然,我們的親戚關係是一表三千裏拐了無數個彎完全可以忽略血緣羈絆的那一種,據說我的爺爺與風色的奶奶已是非直係的表兄妹關係。如果認真追溯下去,我與風色應該是表表表表表表兄妹……還是忽略不計吧,我們的關係就確定為青梅竹馬好了。

    小時候,我自稱為公主,環顧整個小區之後,我以貌取人,“欽點”了隔壁家的小風色為騎士。風色當時是不願意的,他說要麽不當,要當就一定得當王子,又說王子守則之一就是要有騎士精神。那好啊,如此一來,我可以同時擁有王子與騎士,掙到了!我連忙去找我的媽媽以及他的媽媽報告了此事。

    那時候,我每天最愛做的時候就是拉著小風色去闖街——就是往不曾去過的街道上闖著。

    有一天,六歲的我與六歲的小風色在大街上左轉n次再右轉n次之後,在麵臨迷路危機時相遇了一座水晶城堡。當然,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我們到達了一家水晶專賣店。

    店主是一位優雅而帥氣的大哥哥,他不計較我們的年齡,微笑著說:“請隨便欣賞。”

    逐個水晶飾品欣賞下去,我與風色同時被一對棱形水晶柱吸引了,它們一紫晶一黃晶,閃閃生耀,仿佛雙生。

    帥哥哥店主在身後給我們作解說:“這兩塊水晶如果同時破碎,即使它們相距十萬八千裏距離,也會引起共鳴產生磁場使得兩處空間重疊,永遠不分開。”他解說的時候手裏翻著一本古老的書,想必是對著念的。

    我很憧憬:“太神奇了!”就像童話一樣。

    小風色卻是理智地抬頭:“這位哥哥,你確定?”

    帥哥哥店主說:“奇跡的產生,應該是附加條件的吧,讓我找找。”他嘩啦啦地翻著書要尋找那個“附加條件”。

    “緋菲,我們走吧!天快要黑了,迴家晚了會被罵的。”小風色扯起仍然抵著玻璃欣賞水晶的我往外拖。他還說他的爸爸從他兩歲起便教授他唯物論,他說要是我真的買下這對水晶企圖驗證那個傳說,絕對會得到一堆閃亮亮的碎片。

    帥哥哥店主終於找到那一頁了,他說:“哦,所謂空間重疊,是有另一個解釋的。”

    “與我們無關。”小風色把我推出門外。

    我死命轉頭往店裏喊:“大哥哥,水晶如何賣?”

    帥哥哥店頭報了一個價……好貴。

    當然,對於是小孩子來說好貴,對於大人來說就不算貴了。

    那一天迴家以後,我攤開算術本做最基本的計算,如果以那時候的我的每月零用錢為標準,儲蓄到十六歲的時候,就可以把那對童話水晶柱搬迴來。

    計算完畢,我扯上小風色到商場裏挑選了好幾隻小豬儲蓄罐。

    小風色在我的身旁故作老成,歎氣:“我猜想,我將會遭遇長達十年的麻煩。”

    “什……什麽嘛!誰會麻煩你啊!”

    “沒有零用錢,你能過活嗎?”

    “我隻不過是饞嘴了點而已嘛!反正有你在!”

    “我就知道……”

    之後的時間裏,我多年如一日地把所有零用錢扔進小豬儲蓄罐裏,想要吃零食的時候就去找風色,他總會在口袋裏放著小額鈔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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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沾著他的光吃零食吃久了,我也覺得怪不好意思,便拍著他的肩膀安慰,我說:“放心,本公主不會白白占你便宜的,水晶買迴來後,分你一塊,我們永遠不分開。”

    風色疑惑:“你怎麽知道我們以後要分開?”

    “也許吧,我爸爸說人生由無數意外造成,為了預防萬一,我們應該自小做準備。”

    “你,真有遠見!”

    謝謝稱讚。

    事實證明,人生真的由無數意外造成,如今,我即將與風色分開。

    出國讀書的人不是我,而是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墨風色。我的求助沒有效果,客廳裏的“劈嚦啪啦”聲繼續。麻將這東西真是害人之物!

    我隻有深深吸一口氣,大喊:“風色明天要趕早班飛機啊!風色明天要趕早班飛機啊!!風色明天要趕早班飛機啊!!!”

    “來了!來了!!來了!!!”為了節約時間繼續築長城,兩位媽媽一起動手速戰速決,半小內把小山似的行李有絛不亂完整塞進幾個箱子裏。真不愧是媽媽們。

    而此時,真正的當事人正坐在電腦前雙眸盯著顯示器,一手操縱鍵盤一手操縱數碼繪圖板。

    “風色。”我喊。

    對方仍然戰鬥一般把所有精力集中在麵前的數碼圖片創作裏。

    嗯,老實說,他這副認真的模樣很有魅力,隻是,他理理我好不好啊!

    “風色!”我把一塊漂亮的長度10cm直徑2cm的紫色棱形水晶柱遞到他的麵前,“這就是十年前我預定的那對水晶的其中一塊,你務必隨身攜帶好好保管,直到我要求你把它砸碎的那一刻。”

    風色左手隨意伸向我,右手繼續操縱數碼筆,迴答:“哦。好的。”

    就他這態度,我真擔心他下一秒就把水晶給砸了。我收迴水晶,轉身徑直走向行李堆,把水晶柱放進他隨身攜帶的背包裏,與他的護照綁在一起,就不信他不帶走。

    真不知道風色這些天在搞什麽,天天畫畫。他的確很有繪畫才華,在學校裏很多女生都想當他的畫模呢。

    “風色~~~~”我再喊,“你轉過頭來,以我為模特畫一張肖像畫吧。還要簽下你的大名,好讓我記得你,不然等你一年後迴來,我已經把你這個竹馬扔在腦後去了。”

    他頭也不迴:“乖啦,我正在趕稿。你在我眼前晃了十六年,我把你每一根汗毛都記在了眼裏,隨時隨地都能繪畫出你的肖像,以後不忙了,我可以一天畫一張,用網絡寄迴來給你。”

    “我現在就要!”

    “我沒有空,你還是迴家去睡覺吧。”

    “那,你有沒有其他話要對我說?”

    “對了。”他忽然想起什麽,總算迴頭了,說:“關於你的零食問題……”

    零食問題!分離在即,他居然隻想到我白吃他十年零食的事情,我一口氣填在胸口。

    “水晶我已經買了,我不用存零用錢了,也不用依靠你才能吃零食了!”我怒衝衝地走出他的房間,還狠狠摔上房門。

    走到大門處,我迴頭對大廳中央歡樂著築長城的四位長輩說:“阻礙您們半分鍾”。說完,我伸手打開門後電源盒,拉下了電源總開關,整個房子頓時一黑……

    “啊啊啊!我繪畫了整整兩小時的數據還沒有保存啊!”某少年的慘叫如期而至。我非常了解他,我就知道他專心起來時是非常忘我的,以至於不會記得按保存鍵。

    我滿意地重新打上開關,迴去睡覺。

    早點睡也好,明天給他送機吧。

    次日,我睡到自然醒,睜開眼睛,首先感受到強烈的陽光。

    陽光!?這麽說已經不早了!

    我趕忙爬起來去看手機,暈,它電源不足自動關機了!我恨不得把它扔出窗外去,這台手機功能設定非常有問題,關機的時候鬧鍾功能是也關閉的!我卻習慣使用手機鬧鍾起床。

    我衝出房間,看到客廳時鍾指向8:00,而風色乘坐的飛機是8:30。

    怎麽辦!?半小時是絕對沒有辦法趕到機場的,而且乘客都會提前登機。

    我隻有用座機拔了風色的手機,一邊拔一邊祈禱他沒有這麽早關手機上飛機。

    幸好,接通了。

    我跳著腳:“風色,為何出門前不叫醒我!”

    電話另一端鎮定如泰山:“我隻記得,若我在假期裏叫你起床絕對會遭遇攻擊,我可不想帶著傷痕前往楓葉之國。”

    “但……但是,我想要給你送機啊!”

    “送不送機又有什麽所謂,不就是分別一年嘛,難道你要追到機場高唿:‘風色王子啊!不要離開我!’”電話那一端吃吃笑著,“我還記得少女漫畫中毒的你曾經說過想要嚐試演繹這個經典情節。”

    我咬咬嘴唇,“哼”對方一聲:“才不!我現在想要演繹的情節是:吻別!”

    說完,我“啪”地把電話放迴機座。

    我說了“吻別”哦……其實剛才我是在隱性地告白。

    如果我此時在機場裏,我也許真的會衝上去演示“吻別”,並且告白。

    我從來都沒有向風色告白過呢,我一直在等一個契機。我是一個很挑剔的人哦,那個告白契機必須是順理成章的,又必須是獨一無二的,當然還要浪漫至極的。遺憾一直沒有遇上。

    看著窗外的藍天白雲,我迴憶開去了。

    從小到大,我被眾多同齡女生羨慕著,因為我的媽媽與風色的媽媽一起把我當成娃娃般來裝扮,當然啦,她們也把風色當成王子來裝扮。

    那時候,風色答應當我的王子騎士的時候,媽媽們還舉行了儀式。

    媽媽們說:“風色王子,你被授予聖騎士之職,任務是守護緋菲公主。”我提起裙擺朝他行了一個優雅的淑女之禮,說:“我的王子騎士,勞駕了。”

    當時好多小夥伴在看著,風色死要臉子,不迴禮也不宣誓。但在後來的時間裏,他倒是盡職盡責地擔任著騎士一職,一當就是多年。

    風色雖然盡職盡責,但貌似不甘心哦。他曾經歎著對我說:“你可以變醜嗎?”

    我給他白眼,搞什麽啊,他可以是美少年我就不能是美少女嗎?

    他繼續說:“你越來越受歡迎了,我的職責日益沉重。”

    他的確苦惱著,因為他要搞定他的追隨者,還要搞定我的追隨者。沒有辦法,誰叫我們的先天基因特好,後天條件也特好,不受歡迎是很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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