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說:“你這是強盜邏輯,銷贓的特點就是低價銷售。根據我們的觀察,都是以比市麵價低百分之五十的價錢銷售,以便盡早把罪證脫手,得到現金。社會上往往很多貪小便宜的人就會去買,明知道贓物還要買。你們購買贓物,雖然罪不大,但也有罪。如果全世界的人堅決不購買贓物,那偷東西搶東西的人就沒辦法銷贓,如果他們沒辦法銷贓,就不會偷不會搶,整個社會就安定了,老百姓的生活也就更加有保障了。”

    我說:“那怎麽辦?”

    警官說:“拘留或罰款。”

    我說:“那電視機呢?”

    警官說:“你還想看電視啊,沒收。”

    我問:“三台全沒收?”

    警官說:“你態度不端正,小心讓你又拘留又罰款。”

    我說:“是是,應該給失主,應該給失主。”

    警官說:“那不用你說,我們警方會處理的。”

    我問:“那到底是拘留還是罰款?”

    警官說:“那就要看你的表現了。”

    我問:“這兩個都有什麽區別呢,能給我介紹一下嗎?”

    警官說:“拘留呢,就是處以刑事拘留,大概十五天左右。”

    我嘀咕道:“哦,十五天。那罰款呢?”

    警官說:“根據規定,這要處以五千元的罰款。”

    我大吃一驚:“五千,能買兩台三十四英寸電視機了。”

    警官說:“對,不過看你態度較好,可以適當減免。”

    我問:“怎麽說?”

    警官說:“可以打八折,並返還一千元的現金代用券。你下次如果再進來了還能抵用,但此券不能折成現金。”

    我問:“那你們這次減免幅度還不是很大,要我的話可能會選擇拘留。”

    警官急了,說:“拘留也可以。但是拘留不是免費的,拘留期間要交納很多的費用,比如食宿費、管理費和教育費。”

    我說:“那大概是多少錢?”

    警官說:“按照你的表現,你估計要拘留十五天,食宿費按照每天兩百來算,就是三千,然後管理費是兩百,教育費是一千,總共四千二左右。”

    我驚訝道:“這麽貴,怎麽比罰款還貴!”

    警官說:“這沒有辦法,我們這裏就是這麽規定的。”

    我說:“那拘留有沒有什麽減免?”

    警官說:“這我要打個電話問一下領導。”

    警官說著就打了一個電話,幾句後掛了,對我說:“這次減免幅度不是很多,因為畢竟是你要吃住十五天,這些都是成本,按照前台價格,可以給你八折,管理費我們可以不收,但是教育費不能便宜。”

    我問:“為什麽教育費不能便宜?”

    警官不耐煩地說:“廢話,你見過學費能打折的嗎?”

    我說:“沒有,那你們這教育費也太貴了。”

    警官說:“廢話,你見過哪兒的學費有便宜的嗎?你別嫌貴,如果你在裏麵得了什麽病,看病可比學費貴多了。”

    我說:“那也沒那麽貴啊,而且不是說有那什麽義務教育嗎?”

    警官說:“哦,那是九年製義務教育,這不屬於九年製義務教育的範疇裏。我們這個教育之所以貴,是因為我們的教育都是點對點的,而且教官的水平都很高,全部都是教授級別,甚至還有外教。”

    我說:“我琢磨著還是選擇罰款,我可以問朋友借,他有幾千。”

    警官說:“那你罰了你朋友怎麽辦啊?”

    我說:“難道每個人都要罰款啊,不是總共罰那些啊?”

    警官說:“那當然。”

    我說:“那我們湊不了那麽多錢啊。”

    警官說:“湊不了隻能拘留。”

    我說:“這拘留也要交錢,沒錢也能拘留嗎?”

    警官說:“沒錢肯定不能拘留,你這是鑽法律的空子。”

    我說:“那沒錢怎麽辦?”

    警官說:“這種情況隻能被流放了。”

    我說:“那是不是就是原地放了?”

    警官說:“那當然不是,原地放了不是便宜了你們,你們這是鑽法律的空子。我們要把你們遣送迴原籍。”

    我說:“那車票算誰的?”

    警官說:“你們在遣送前要挖煤,挖一個月煤以後就賺了車票錢了。”

    我說:“不行吧,這到上海的車票也就百來塊錢,要挖一個月煤嗎?”

    警官說:“你以為挖煤很掙錢啊,掙錢的是煤礦老板,你挖一個月能掙這點已經不錯了。”

    我說:“那我自己掏車票錢你們把我遣送了行嗎?”

    警官堅決說:“不行。”

    我問:“為什麽,這不是有矛盾嗎?”

    警官說:“規章上說不行就是不行。在勞動的過程中,其實對你也是一次洗禮,是思想的升華。看著廣大的老百姓為了國家的繁榮富強而勞動,你呢,你卻是社會的渣滓,是不穩定的因素,你的思想就會得到教育。”

    我一聽教育,嚇了一跳,問:“這個收不收教育費?”

    警官說:“教育費已經代扣了。你其實一個月有五百,但是交了三金、保險和教育費以後,正好是車票錢。”

    我說:“警官,我就工作一個月,怎麽還要交養老金啊。”

    警官說:“那沒辦法,就是這麽規定的。養老金也不一定光給你養老啊,有可能是你交了養別的老,這沒辦法。”

    我說:“那我罰款吧,你們還是不要遣送我了。”

    警官說:“對嘛,這就對了。我們的遣送規定是直接挖煤立即遣送的,大部分遣送對象還要再跑迴來一次,勞民傷財啊。”

    我問:“那那些被判直接挖煤立即遣送的為什麽還要再迴來呢?”

    警官說:“廢話,你行李不要啦?還要迴來一趟收拾行李的嘛。你看,這樣就給社會造成了不穩定,給交通運輸部門造成了負擔,浪費了交通的效率,導致了運力的下降。”

    我連連點頭,說:“對的,我還有原因不能迴上海。”

    警官說:“這就對了。所以說,罰款是最好的辦法。”

    我說:“那能不能讓我去銀行取錢,有沒有atm機?”

    警官說:“沒事,我們這裏可以刷卡。”

    說著從抽屜裏掏出pos機,說:“你的是什麽銀行的卡?”

    我說:“中國銀行。”

    警官說:“沒問題,來,卡給我。”

    我把卡遞上去。

    警官刷過以後要求我輸入密碼。

    我輸入了密碼。

    警官說:“消費是四千元,但是我刷了四千零四十,因為信用卡消費要交納百分之一的手續費,但公安部門不是商店,是非盈利的,所以這手續費要由你們自己來出。看,沒問題就簽字。”

    我簽完了字。

    警官看了看,笑笑,突然變臉說:“你,是通緝犯,法律賦予了我當場擊斃你的權力,我必須執行。”說著掏出槍。

    一聲槍響,我驚醒了。我滿頭大汗環顧四周,發現王超和健叔都還睡著。健叔更是抱著電視機麵帶微笑。王超則抱著酒瓶子,但也麵帶微笑。我想,究竟是什麽讓這兩個孫子這麽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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