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是愛子女的父母在與子女的爭執中,都是弱勢的一方。


    吵到最後,都是以妥協告終。


    “你們出去吧,”他頹廢的坐在椅子上,雙手抱頭,“讓我一個人靜靜。”


    賀蘭寧和賀蘭夏離開了書房。


    賀母沒走。


    她擔心丈夫,留下勸他:“事已至此,你想開點。”


    賀父搖搖頭,什麽話都沒說。


    確實,事已至此,他能做的,也就隻有想開點了。


    除此之外,他沒有任何可以圓滿解決這件事的辦法。


    眼下,就隻能走一步看一步,先把明天的婚禮對付過去了。


    想到明天的婚禮,他又是一陣心堵。


    請柬早就發出去了,請柬上新娘的名字寫的明明是他大女兒的名字,明天和任遠行舉行婚禮的人卻是他二女兒。


    不知內情的客人,他還能解釋說,請柬不小心印錯了。


    可很多知道他大女兒和任遠行談戀愛的人,他要怎麽解釋?


    說任遠行和他大女兒談著談著戀愛,又愛上了他的二女兒嗎?


    他的女兒是貨物嗎,可以由著任遠行挑揀,任遠行想要哪個就要哪個?


    事情傳揚出去,他還怎麽有臉見人?


    他氣的一夜沒睡。


    賀蘭寧也一夜沒睡。


    她纏著上官牧野聊了半宿。


    看賀蘭寧又和他談了一筆生意,又給他貢獻了三百萬的份上,上官牧野陪她聊到後半夜,見她還不睡,上官牧野不搭理她了,自己睡了。


    賀蘭寧氣的拍著手機上上官牧野的私信頭像,又罵了無數聲的木頭。


    第二天,民政局一開門,任遠行和賀蘭寧第一個走進民政局的大廳。


    兩個人以最快的速度辦完了離婚手續,拿到了離婚證。


    拿著手中的離婚證,賀蘭寧恨的牙癢。


    她真是上輩子倒了八輩子的血黴,這輩子才遇到任遠行這個狗男人,領了結婚證,還沒舉行婚禮就又來領離婚證。


    不過,值得她慶幸的是,她和任遠行的感情還沒深厚到讓她交付身體。


    任遠行動手動腳過,都被她嚴詞拒絕了。


    萬幸,兩人還沒舉行婚禮,還沒過洞房花燭夜。


    不然,她把身體給了任遠行,才是真的日了狗!


    沒讓任遠行那個惡心的男人碰過她,是如今她唯一的可以慶幸的事了。


    拿到離婚證,任遠行立刻去賀家接親。


    實際上原定的接親時間不是這個時間,是在一個小時之前,但是沒關係,他的婚禮,他喜歡幾點接就幾點接。


    賀蘭寧懶得看一對狗男女走結婚的流程,直接去了任、賀兩家舉行婚禮的酒店。


    在任、賀兩家舉行婚禮的酒店裏,她為那對狗男女準備了結婚大禮,包他們刻骨銘心,一輩子都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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