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奧丁是在古代龍族曆史隕滅後才出現的產物?如果按照北歐神話本身的描述,尼德霍格咬斷世界樹之時就是諸神黃昏降臨之日,奧丁會帶領著他英靈殿裏的瓦爾基裏們去迎擊一場不可能勝利的戰爭,直至世界迎來終焉,於毀滅之後再度新生。


    英靈殿,想到這個稱唿的時候路明菲愣了一下,她忽然想起來諾頓動手要殺她的時候,也曾說過英靈殿。


    “我將賜汝以永恆的解脫!如此你將不必像我一樣,背負棄族的命運,亙古的沉眠之後,終能抵達遙遠的英靈殿。”


    諾頓知道奧丁的英靈殿,這應當不是老唐的學識,而是諾頓在很久以前就知曉奧丁的存在,單從這句話判斷,英靈殿甚至好像龍族墳墓一樣的地方,死去的英魂會被奧丁所迴收,直至成為嶄新的瓦爾基裏。


    要是能和諾頓就這件事情來個學術探討就好了,可惜那位龍王已經肉體與精神分離,再怎麽狂暴也不會成為秘黨口中滅世的暴龍。當他下次睜開眼睛看待這個世界的時候,按現在人類科技的發展速度和作死能力,要麽那時候人類已經把自個兒做沒了,要麽早就搬到別的星球上去住了,地球什麽的,就留給萬年老龍當巢穴吧,這樣對雙方好像都還能算是個不錯的結局。


    看來要搞清楚奧丁是什麽東西,也許隻有等下一次遇到一位四大君主才有機會,不過到時候那位新的暴龍同學能不能坐下來秉持著友好的態度說句話都是個問題,更別說什麽給你區區人類雜修排憂解惑了。


    真奇怪,自己居然覺得龍類會是很好的求學對象,這大概都是因為身邊接觸過的參孫和老唐都還蠻像個人類導致的吧?這半年來從參孫那裏學到的東西可真不少,雖然大多數時間隔著個太平洋隻有電話視頻溝通,可一迴來參孫手把手順便指點兩下,就能讓路明菲受益匪淺,她甚至有了種我能和師兄掰掰手腕的衝動。


    嗯……要不有機會的話試一試?


    上午的陽光從天窗照進來,灑在空蕩蕩的籃球場上,籃球砸在明亮的光斑裏,發出舒緩的砰砰聲。楚子航獨自一人運球,下蹲,深唿吸。


    諾大的場地裏隻有他一個人,這是他家的籃球場,自己和自己打籃球,是楚子航的訓練方式之一。


    初中的時候他在市少年隊裏打中鋒,那時候還是平均以上的正常水平,但隨著雨落狂流之夜親眼見證過龍族的秘密,他身體裏的古龍血統逐漸開始覺醒,人類的普通競技體育就顯得毫無樂趣可言。更強的肌肉力量,更好的敏捷性,骨骼的超角度彎曲,使得他可以完全無視身高在籃球運動中的優勢,以碾壓性的優勢完虐普通人。


    這種感覺就有點像你玩了十年的dota,忽然遇到了組團的萌新,點個中單轉核1打5,單手都能打出兩萬經濟差,走哪都亂殺。剛開始也許會有點樂趣,隻要多玩上幾把就會倍感無趣,黯然退場。


    楚子航走進淋浴間剝光了自己,他連淋浴都有程序,嚴格的三分鍾,一分鍾熱水,一分鍾冷水,一分鍾溫水。第一分鍾的熱水會擠走身體裏剩餘的汗,第二分鍾的冷水會讓肌肉皮膚收斂,第三分鍾溫水衝幹淨離開。


    作為會在同一個卡塞爾訓練館裏訓練的對手,愷撒與楚子航有過不少次的肌膚之……哦不對,同浴之情,倆人就在相鄰的淋浴間裏衝刷汗水,愷撒對於楚子航這種如同苦修一樣的生活方式非常鄙夷。換做是他來,如果卡塞爾沒有阻止,他會考慮把學校淋浴間全換成撒滿花瓣的浴缸,順便再準備一些冰鎮的啤酒,沐浴應當是件享受的事而非程序式的工作。


    封在防水袋中的手機響了起來,楚子航手機從不離身,即使是在沐浴,他還未成為執行部的正式專員,但施耐德教授早已把他當做比大多數專員更強的王牌來使用,已經有過十二次完美執行任務的經曆。


    “ss級的任務,成功完成會算作實習加成,你可以多拿到2個學分。”施耐德開門見山,他知道楚子航在卡塞爾學院進修的一大目的之一就是盡早畢業,他心中似乎有想要自己去完成的事情,也正是那份意誌促使他主動找到卡塞爾,這在學生中很少見。


    “ss?”楚子航擦拭身上水跡的動作停頓了一秒鍾,夔門計劃的等級尚且還隻是s級,ss那是要去殺尼德霍格麽?黑色的皇帝提前蘇醒了?


    “對你來說不算難。”施耐德說,“但要注意別把場麵搞的太大,盡量避免傷亡,你的情況你自己清楚。詳細的任務說明諾瑪已經發郵件給你,今天晚上19點之前奪迴一份重要資料,你和路明菲一起行動,我們在中國度假的校工部會提供支持。”


    “我明白了。”楚子航知道施耐德是什麽意思,過去的十二次任務中,他雖然全部完成,但過程委實說不上低調。他曾因為在棒球場和暴走的混血種言靈對轟,導致觀賽群眾集體爆衣,也曾在濃厚的爆炸煙霧中和會使用電光的死侍對刀,打出了激光劍連砍般的頂級特效,有人錄下那段視頻剪輯之後發到了網絡上,還拿了上百萬的播放量。


    其中固然有著對手強大的原因,他自己本身也功不可沒,打起來之後就很難收得住手,君焰那種東西本身又威力強大,隻要是他參與的戰鬥,就能搞成戰爭前線般的大場麵不死不休,典型的殺胚打法。


    自己的導師當然對自己的學生一清二楚,那些戰鬥報告如果全部如實上交,楚子航免不了要承受嚴重的處罰,是施耐德教授幫他壓了下來。如今這ss級別的任務施耐德說他沒問題,那就肯定是沒問題,唯獨多此一舉要帶上個路明菲,這背後的原因就很明顯了,施耐德是在擔心楚子航又搞的太誇張,找了個履曆一清二白的姑娘來幫忙背點黑鍋。


    如此想來施耐德教授多少有點腹黑蔫壞,當導師的終歸是會更偏向自己的學生一點,何況打壓打壓路明菲也不是什麽壞事,第一次犯錯最多也隻是口頭教育一下,她不是和楚子航搞了一年的曖昧了麽?全卡塞爾都知道這事兒,女朋友總要當一下男朋友背後助力他事業的女人,施耐德這是有意撮合。


    全世界都在給那倆主角送助攻,但他們好像還是渾然不覺,暑假都快過去了,楚子航甚至沒有主動聯係過一次路明菲,而路明菲也沒有跑到師兄家去蹦躂。


    楚子航沒有這麽做的理由很簡單,如果沒有事情要特意交代,他可能幾年都不會打開一下他的聯係人,別看之前什麽邀請上大學晚上約吃飯搞的好像很有心意,那全是誤會。雨落狂流之夜他失去了自己的父親,他當然會把那一晚的所有他記的很清楚,對路明菲額外照顧隻是出於救了他一命的情誼。要讓這個麵癱男開啟名為戀愛的任督二脈,大概得召喚一隻小妖精來才能撬開他的榆木腦袋。


    至於路明菲,除了不好意思隨便叨擾以外,更多的是這個暑假她既慵懶又忙碌,想睡的時候會睡很久,醒來的話又會認認真真跟著參孫學習,再剩下的時間就是打遊戲恰好吃的,委實沒有談情說愛的時間。


    兩個人之間的距離就像牽著一根遙遠的紅線,雖然不會很快就走到一起,但總是還都記得彼此,時間就是最好的催化劑。


    “諾瑪為你和路明菲定了明晚直飛芝加哥的ua836次航班,還有一位來自中國的新生會和你們一起,多少也保持一下必要的社交,和所有人都保持著冰冷的距離隻靠自己一個人不是什麽好事,以你的成績將來注定要幹大事,曆史上從來都沒有孤膽的英雄。”施耐德語重心長。


    “好。”楚子航的迴答有點敷衍,要想改變一個人的性格絕非如此輕易,小時候他就固執又傲強,和人打架都會練習上一萬次直到把對麵幹趴,從來不會跑迴家跟爸爸媽媽說嚶嚶嚶那個人打我。


    自從那個雨夜之後就更是如此,時至今日媽媽依然以為那個名為楚天驕的男人是跑路了的混蛋渣男,有很多次楚子航都猶豫著要不要告訴媽媽有關他的消息,好幾次手指都快要搭到她偷偷啜泣的肩膀上了,最終還是收了迴去。


    龍族的秘密不是普通人該接觸的東西,媽媽沒有血統,得知那些會衝擊世界觀的玩意兒隻會徒增煩惱。楚天驕其人究竟如何,隻要有他這個兒子記得就夠了,他是直到最後才真正牛逼起來的隱世英雄,英雄的名諱從來都不需要太多的敬仰。


    掛斷電話,楚子航推開衣櫥的門,角落裏躺著一隻黑色加長型網球包。拉開拉鏈,黑色鮫魚皮包裹的刀柄緊緊地貼著球拍,他握住刀柄,刀出鞘一寸,鐵青色的光濺出,冰冷的氣息沿著手腕迅速上行。


    禦神刀村雨,傳說中殺人之後自然會滲出春雨洗去血跡的妖刀。有人用煉金手段鑄造了這把現實中本不存在的刀刃,並把它供奉在神社十年,以養它的戾氣。


    這是楚子航永遠都會放在身邊的裝備,父親留給他唯一的東西,也恰恰是最需要的東西,他隨時都會背起這隻行囊,踏上追隨奧丁的道路,直至親手用村雨斬下神的頭顱。


    出門的時候他被人攔住了,媽媽睡眼朦朧地從沙發上坐起來,揉著眼睛問他暑假都快過去了,為什麽不叫路明菲來我們家玩。


    楚子航一愣,說媽媽你很喜歡路明菲麽?


    媽媽心裏說這叫什麽話,兒子你喜歡的人我不會不喜歡麽!嘴上說嗯呐,挺好一姑娘,人漂亮心地也善良,對女孩子的要求不就這些麽!男孩子要記得多照顧女孩子,你對人家好,人家才願意多跟你接觸。


    楚子航點點頭說我知道了,其實我現在出門就是去找她的,有些事兒想跟她溝通。


    媽媽眼睛一亮,跳起來推著他的肩膀就把他往外拱,說著那還不快去在這磨蹭個什麽勁兒!最好晚上能把她帶迴來吃飯!


    楚子航心說路明菲真的是很會社交啊,就新年的時候來了一趟就把媽媽迷得神魂顛倒的惦記上了,這個暑假沒少問自己路明菲哪去了,怎麽不去找她。


    這差不多也是卡塞爾精英們的常態,龍血對普通人有一種格外特殊的隱秘魅力,一旦血統覺醒,以前的普通人也會在人群中越來越耀眼。


    迴想起路明菲這一年來在卡塞爾越來越高的風評,楚子航也不禁也想要感慨一下女大十八變,一個女孩子一旦認真起來,突飛猛進的變化遠遠比男孩子更讓人驚訝,仕蘭中學的人大概很難想象當年的土辮子大黑框,如今是可以短裙高跟鞋笑意盈盈,耳環閃耀渾身上下blingbling的姑娘了。


    蘇菲拉德披薩館,一輛的士在大門過道前停下。


    路明菲抬頭仰望這家在本地頗有名氣的披薩館,她的長發絲綢般光亮,末端打著細碎的小卷,白色的無袖蕾絲襯衫,高腰黑色百褶a字短裙,斜挎個米白的小包,腰細腿長還不滿足,更穿了帶三英寸跟的羅馬鞋,細長的銀色耳墜折射陽光令過路人眼花繚亂,介乎於成熟的大學生和將入社會之間的風格。


    最開始出門的時候她是有考慮過當個lo娘的,但仔細一想那樣太過花裏胡哨,頗有一種故意秀給往昔同學們看的情緒在裏麵。這麽一招自然是要落下風,最高明的擺譜方式絕不能是讓明眼人都知道你在搞事情,這就好比姑娘去參加閨蜜的婚禮,裙子領口巨低腰巨細鞋跟巨高,那擺明了是跟新娘子有仇來搶風頭的,誰都會多看你幾眼。


    所以臨走她又改頭換麵,選擇當個夏日裏的三好女大學生,用日常風幹掉對手,那才是高手應有的風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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