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人間真沒有「公道話」了!
蕭孟能告我的案子,由於國民黨官方王升以下黑手的介入、由於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
晃、黃劍青、顧錦才等的在法裁判,害我坐了半年冤獄。看了上麵蕭孟能利用馮作民的這些
細節,才能覺察到這些促成冤獄的背景資料的複雜。由於我的耐磨善鬥,雖然最後蕭孟能被
我打敗,以誣告罪坐牢並逃亡海外,但在過程中,我也飽受誣衊與損失。我至今不諒解胡茵
夢,為的是她在我和蕭孟能官司中做偽證,並且十八年後仍執迷邪惡,繼續在電視上歪曲事
實,我隻好用連續七集的「真假胡茵夢」拆穿她,用證據使她無所遁形。
蕭孟能誣告我的案子使我丟了老臉、丟了老友、丟了老婆,但最後我反敗為勝,不但恢
復了名譽,並且打敗了他們,還趁勝跟國民黨算了老帳,老李飛刀,追殺十八年,至今未
已,李敖的可怕,連李敖自己都有同感呢!我的可怕,不止於對活人,對死人也一樣。當年
蔣介石在廬山談話時,說「如果戰端一開,那就地無分南北,人無分老幼」,都要迎戰。
如今我卻以為善報仇者,要再加上「敵無分生死」,才能更盡此義。例如我對蔣氏父
子,便是如此。對死者鞭屍、對生者追擊,這才是報仇者的全麵公理,放眼天下,惟李敖有
焉。
我和胡茵夢在一起時候,亦有妙事堪聞。結婚第三天深夜三點鍾,有個自稱中視林導播
的,打電話找胡茵夢,我說:
「現在是夜裏三點啊!」他迴答說:「沒錯,我知道是夜裏三點,你叫不叫胡茵夢來
聽?她不來聽,明天我就公布胡茵夢跟我的床上照片。」我說:「林導播,胡茵夢在跟我結
婚前,就開過一張名單給我,名單裏麵沒有你,可見你是冒充的,如果你有照片,那你公布
好了。」-這就是李敖的作風,我可以立刻反應,不讓你嘔到我的氣。想在我麵前逞口舌之
利,差得遠哪。
一九八0年二月八日,我和胡茵夢在財神大酒店頂樓晚餐,侍者通報說他們經理想過來
談談,隨即經理出現,不是別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楊維漢(白雲)。白雲當年是紅遍全中國
的大明星,紅到全國照相館櫥窗多以陳列他的照片為招待的程度、紅到同時被二十八家報紙
連載事跡的程度。如今垂垂老去,也過氣了,意態頗為索寞。事後胡茵夢寫了一篇《問白
雲》,討論他們演藝人員的「過橋」與歸宿。胡茵夢雖說問白雲,又何嚐不是問自己,因為
白雲已老憊,不堪聞問了。兩年後,六十三歲的他,終在日月潭自殺以死,演藝人員的一生
浮沉,在他身上,真對比得太強烈了。我識白雲在文星時代,他聽說我家老太是他影迷,特
地跑到台中,去看「李敖先生的母親」,當年他的影迷何止千萬,如今要對一個影迷如此珍
惜,光此一件小事,就可以喻大了。
我因為是政治犯和異議分子,並且是特大號的,被管製出境,自不稀奇。我第一次政治
犯出獄後四年(一九八0年),為了試驗一下是否能夠出境,我托旅行社辦了出境手續,旅
行社迴話說,別人都通過了,可是李先生的出境證卻下不來,不知何故。不久,安全局的幹
員林家棋來看我,說政府為示寬大,同意李先生出境了。於是,由警總保安處處長郭學周出
麵,約我到他刀光劍影的官衙,從他上衣口袋中掏出出境證,當麵笑嘻嘻地交給我,表示情
治機關不刁難了。不料旅行社把出境證送到「外交部」領護照時,「外交部」的專員級科員
汪應鬆力持反對頒發,理由是從新聞媒體報導中,事實認定李敖與胡茵夢有離婚行為,但在
旅行社送來的李敖戶籍謄本上,李敖卻是未婚,因此不能發護照。我得知後,既笑且怒,乃
寫信責問國民黨偽外交部長朱撫鬆。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五日,由「外交部」領事事務處出
麵,迴我一信,說「奉交下台端本月一日致本部朱部長函敬悉。查申領護照按規定須據實填
寫護照資料卡,台端所填資料卡之婚姻狀況經查與事實不符,用特函達,請即親自或以書麵
委託他人前來本處辦理更正,以憑發照。」我收信後,既大笑又大怒,乃再寫信責問朱撫
鬆。我說:因為「丈母娘」扣留胡茵夢戶口圖章,胡茵夢一時遷不到我家,所以結婚時未能
即時到戶政機關登記。不料還沒登記,就離婚了。所以送到貴部的戶口謄本上,仍然是未
婚。但這是戶政機關的合法文件,是十足合法的「公文書」,你們是公家機關,「經查」手
續自以「公文書」為依據,「公文書」上關於我的婚姻狀況,你們竟不引為依據,撇開不
采,反倒轉過頭來,要根據報章來「查」,一小塊剪報就算「經查」完事了嗎?照一小塊剪
報,就可以推翻附卷的。『公文書,,了嗎?我這樣責問後,朱撫鬆知道李敖惹不得了,因
此下令即發護照給李敖、並把「外交部」中的讀報專家汪應鬆罵了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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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孟能告我的案子,由於國民黨官方王升以下黑手的介入、由於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
晃、黃劍青、顧錦才等的在法裁判,害我坐了半年冤獄。看了上麵蕭孟能利用馮作民的這些
細節,才能覺察到這些促成冤獄的背景資料的複雜。由於我的耐磨善鬥,雖然最後蕭孟能被
我打敗,以誣告罪坐牢並逃亡海外,但在過程中,我也飽受誣衊與損失。我至今不諒解胡茵
夢,為的是她在我和蕭孟能官司中做偽證,並且十八年後仍執迷邪惡,繼續在電視上歪曲事
實,我隻好用連續七集的「真假胡茵夢」拆穿她,用證據使她無所遁形。
蕭孟能誣告我的案子使我丟了老臉、丟了老友、丟了老婆,但最後我反敗為勝,不但恢
復了名譽,並且打敗了他們,還趁勝跟國民黨算了老帳,老李飛刀,追殺十八年,至今未
已,李敖的可怕,連李敖自己都有同感呢!我的可怕,不止於對活人,對死人也一樣。當年
蔣介石在廬山談話時,說「如果戰端一開,那就地無分南北,人無分老幼」,都要迎戰。
如今我卻以為善報仇者,要再加上「敵無分生死」,才能更盡此義。例如我對蔣氏父
子,便是如此。對死者鞭屍、對生者追擊,這才是報仇者的全麵公理,放眼天下,惟李敖有
焉。
我和胡茵夢在一起時候,亦有妙事堪聞。結婚第三天深夜三點鍾,有個自稱中視林導播
的,打電話找胡茵夢,我說:
「現在是夜裏三點啊!」他迴答說:「沒錯,我知道是夜裏三點,你叫不叫胡茵夢來
聽?她不來聽,明天我就公布胡茵夢跟我的床上照片。」我說:「林導播,胡茵夢在跟我結
婚前,就開過一張名單給我,名單裏麵沒有你,可見你是冒充的,如果你有照片,那你公布
好了。」-這就是李敖的作風,我可以立刻反應,不讓你嘔到我的氣。想在我麵前逞口舌之
利,差得遠哪。
一九八0年二月八日,我和胡茵夢在財神大酒店頂樓晚餐,侍者通報說他們經理想過來
談談,隨即經理出現,不是別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楊維漢(白雲)。白雲當年是紅遍全中國
的大明星,紅到全國照相館櫥窗多以陳列他的照片為招待的程度、紅到同時被二十八家報紙
連載事跡的程度。如今垂垂老去,也過氣了,意態頗為索寞。事後胡茵夢寫了一篇《問白
雲》,討論他們演藝人員的「過橋」與歸宿。胡茵夢雖說問白雲,又何嚐不是問自己,因為
白雲已老憊,不堪聞問了。兩年後,六十三歲的他,終在日月潭自殺以死,演藝人員的一生
浮沉,在他身上,真對比得太強烈了。我識白雲在文星時代,他聽說我家老太是他影迷,特
地跑到台中,去看「李敖先生的母親」,當年他的影迷何止千萬,如今要對一個影迷如此珍
惜,光此一件小事,就可以喻大了。
我因為是政治犯和異議分子,並且是特大號的,被管製出境,自不稀奇。我第一次政治
犯出獄後四年(一九八0年),為了試驗一下是否能夠出境,我托旅行社辦了出境手續,旅
行社迴話說,別人都通過了,可是李先生的出境證卻下不來,不知何故。不久,安全局的幹
員林家棋來看我,說政府為示寬大,同意李先生出境了。於是,由警總保安處處長郭學周出
麵,約我到他刀光劍影的官衙,從他上衣口袋中掏出出境證,當麵笑嘻嘻地交給我,表示情
治機關不刁難了。不料旅行社把出境證送到「外交部」領護照時,「外交部」的專員級科員
汪應鬆力持反對頒發,理由是從新聞媒體報導中,事實認定李敖與胡茵夢有離婚行為,但在
旅行社送來的李敖戶籍謄本上,李敖卻是未婚,因此不能發護照。我得知後,既笑且怒,乃
寫信責問國民黨偽外交部長朱撫鬆。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五日,由「外交部」領事事務處出
麵,迴我一信,說「奉交下台端本月一日致本部朱部長函敬悉。查申領護照按規定須據實填
寫護照資料卡,台端所填資料卡之婚姻狀況經查與事實不符,用特函達,請即親自或以書麵
委託他人前來本處辦理更正,以憑發照。」我收信後,既大笑又大怒,乃再寫信責問朱撫
鬆。我說:因為「丈母娘」扣留胡茵夢戶口圖章,胡茵夢一時遷不到我家,所以結婚時未能
即時到戶政機關登記。不料還沒登記,就離婚了。所以送到貴部的戶口謄本上,仍然是未
婚。但這是戶政機關的合法文件,是十足合法的「公文書」,你們是公家機關,「經查」手
續自以「公文書」為依據,「公文書」上關於我的婚姻狀況,你們竟不引為依據,撇開不
采,反倒轉過頭來,要根據報章來「查」,一小塊剪報就算「經查」完事了嗎?照一小塊剪
報,就可以推翻附卷的。『公文書,,了嗎?我這樣責問後,朱撫鬆知道李敖惹不得了,因
此下令即發護照給李敖、並把「外交部」中的讀報專家汪應鬆罵了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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