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破紅塵,寧願自閉的。這樣子與「鬼」為鄰好一陣後,我們往往忘了第三房還有一個人
在。聽說他早就服刑期滿,隻因為隻身在台,找不到保人,因而不能出獄。他後來被送到綠
島「候保隊」了,這樣子的囚犯,某年某月某一天要魂斷孤島,也是自在意中的。「息先
生」的例子,使我特別留意到囚犯的交保間題。留意之下,發現政治犯胡虛一他們所說「從
沒見過一位難友是無保放人的」之言,確是實情。不過,在我入獄之前,我卻聽說有過無保
放人的例子,那是魏廷朝對我的一段自述。魏廷朝第一次坐牢出獄時,是沒有交保的。這一
自述,給我很深的印象,所以記得清清楚楚。魏廷朝這次跟我坐牢時,他因為早我二十四天
被抓,所以早我二十四天出獄。他出獄後,「仁愛教育實驗所」負責人告訴我:現在你李敖
要出去了,依法要有人做保才能出獄,你隨便找兩個朋友保你吧!
我一聽,就立刻拒絕了。後來他們糾纏不止,我這時記起魏廷朝無保放人的自述,我
說,保什麽啊?魏廷朝就無保釋放過,為什麽老找我麻煩,不料他們說,誰說魏廷朝沒交保
了?
我們拿證據給你看!隨後他們果然拿出證據給我看,原來魏廷朝是交了保的!看了證據
後,我心裏一陣沮喪,在我眼中的台灣英雄,原來如此!不過,既然事已穿幫,我還是「執
迷不悟」,我說,不必管魏廷朝如何了,反正我自己去英雄就是,我就是不肯交保。所方看
我態度強硬,就暗示我沒保就不會放人,我說我就是沒保,你們不放我可也。最後他們屈
服,破例無保釋放。後來得知,我是國民黨所抓成千上萬的政治犯之中,惟一一個無保釋放
的個例。
最有趣又最噁心的是:我的開釋證明書上有例行印好的「行狀及悛悔情事」專欄,中有
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樣,看了又好氣又好笑,明明政治犯無過可悔,卻硬要說他悔了過,這
種強製悔過症,在我以前,就施之於中國共產黨的建黨元勛——陳獨秀身上過。一九三七年
八月二十五日陳獨秀出獄後,立即給《申報》編輯部寫信,表示:「鄙人辛苦獄中,於今五
載。茲讀政府明令,謂我『愛國情殷,深自悔悟』。愛國誠未敢自誇,悔悟則不知所指。」
「我本無罪,悔悟失其對象:
羅織冤獄,悔悟應屬他人。」陳獨秀這一書麵聲明,《申報》不敢把它登出來。四十年
後,國民黨「進步」了,至少不再發消息說李敖「愛國情殷,深自悔悟」了——他媽的國都
被你們丟光了,還愛個屁呀!
14 夢遺紀
夢遺處處,後遺無窮,雲雨方罷,煙雨濛濛
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我第一次政治犯出獄了。這時再過五個月,我就四十二歲
了。由於吳俊才安排我去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做副研究員,該中心主任蔡維屏先約見
了我,此公是個官僚,虛情假意,像個ymca(基督教青年會)總幹事。言語無味。不久聘
書由女職員送來,我說:
「副研究員相當於大學副教授,過去按老規矩,聘書都是大學校長親自送上門的,怎麽
派女職員送來了?這是哪門子禮遇?」
女職員說:「蔡主任最禮遇李先生了,別人的聘書,都是工友送去的。」我聽了,恍然
大悟,時代已經變得大多了。
形式上在國關中心十二個月後,吳俊才終於同意我自動辭職了。這時我四十二歲。再過
一年,一九七九年六月,我四十四歲,終於東山再起,復出了。復出後最風光的四件事是出
書、上報、結婚和離婚。出書是由遠景出版公司沈登恩推動,上報是由《中國時報》高信疆
邀寫專欄,當然立刻引起國民黨官方的不快,後來壓力迭至,報社主人餘紀忠不堪其擾,雖
未逐客,我這客人,卻不得不自逐也。最後主客雙方,乃分手焉。在大大小小的官方壓力
中,一個有趣的壓力是:我在文章中,自稱自己坐牢那段歲月是「蒙難」,也構成大逆不道
了。這一罪狀,官方是由蔣孝武提出的,令人頗堪玩味。當時長住美國的江南聽說了,寫了
一篇《「蒙難」也不能隨意用嗎?》在海外發表,為我聲援,可見當時文網之密,已經到了
什麽程度,連無知之徒蔣孝武都可幹涉言論了。後來蔣孝武派人殺江南,若說禍起於「蒙
難」之辨,於理亦非不可通也。
胡茵夢和我的婚變,內幕也涉及政治性。胡茵夢和我結婚前,本是國民黨,她寫《特立
獨行的李敖》發表,早就被國民黨通過中影向她警告。她和我同居到結婚,壓力始終不斷,
國民黨逐步封殺她在演藝事業上的發展,使她非常沮喪。
她最後抵抗不了這種壓力,而屈服、而向官方表態,表演「大義滅夫」,這是很可理解
的。胡茵夢出身一個不幸的家庭,又因她的美,被社會慣壞,她的反叛性,是沒有深厚知識
基礎的、缺乏推理訓練的。她的舉動,太多「表演」、「假戲」與「做秀」性質。最後,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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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聽說他早就服刑期滿,隻因為隻身在台,找不到保人,因而不能出獄。他後來被送到綠
島「候保隊」了,這樣子的囚犯,某年某月某一天要魂斷孤島,也是自在意中的。「息先
生」的例子,使我特別留意到囚犯的交保間題。留意之下,發現政治犯胡虛一他們所說「從
沒見過一位難友是無保放人的」之言,確是實情。不過,在我入獄之前,我卻聽說有過無保
放人的例子,那是魏廷朝對我的一段自述。魏廷朝第一次坐牢出獄時,是沒有交保的。這一
自述,給我很深的印象,所以記得清清楚楚。魏廷朝這次跟我坐牢時,他因為早我二十四天
被抓,所以早我二十四天出獄。他出獄後,「仁愛教育實驗所」負責人告訴我:現在你李敖
要出去了,依法要有人做保才能出獄,你隨便找兩個朋友保你吧!
我一聽,就立刻拒絕了。後來他們糾纏不止,我這時記起魏廷朝無保放人的自述,我
說,保什麽啊?魏廷朝就無保釋放過,為什麽老找我麻煩,不料他們說,誰說魏廷朝沒交保
了?
我們拿證據給你看!隨後他們果然拿出證據給我看,原來魏廷朝是交了保的!看了證據
後,我心裏一陣沮喪,在我眼中的台灣英雄,原來如此!不過,既然事已穿幫,我還是「執
迷不悟」,我說,不必管魏廷朝如何了,反正我自己去英雄就是,我就是不肯交保。所方看
我態度強硬,就暗示我沒保就不會放人,我說我就是沒保,你們不放我可也。最後他們屈
服,破例無保釋放。後來得知,我是國民黨所抓成千上萬的政治犯之中,惟一一個無保釋放
的個例。
最有趣又最噁心的是:我的開釋證明書上有例行印好的「行狀及悛悔情事」專欄,中有
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樣,看了又好氣又好笑,明明政治犯無過可悔,卻硬要說他悔了過,這
種強製悔過症,在我以前,就施之於中國共產黨的建黨元勛——陳獨秀身上過。一九三七年
八月二十五日陳獨秀出獄後,立即給《申報》編輯部寫信,表示:「鄙人辛苦獄中,於今五
載。茲讀政府明令,謂我『愛國情殷,深自悔悟』。愛國誠未敢自誇,悔悟則不知所指。」
「我本無罪,悔悟失其對象:
羅織冤獄,悔悟應屬他人。」陳獨秀這一書麵聲明,《申報》不敢把它登出來。四十年
後,國民黨「進步」了,至少不再發消息說李敖「愛國情殷,深自悔悟」了——他媽的國都
被你們丟光了,還愛個屁呀!
14 夢遺紀
夢遺處處,後遺無窮,雲雨方罷,煙雨濛濛
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我第一次政治犯出獄了。這時再過五個月,我就四十二歲
了。由於吳俊才安排我去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做副研究員,該中心主任蔡維屏先約見
了我,此公是個官僚,虛情假意,像個ymca(基督教青年會)總幹事。言語無味。不久聘
書由女職員送來,我說:
「副研究員相當於大學副教授,過去按老規矩,聘書都是大學校長親自送上門的,怎麽
派女職員送來了?這是哪門子禮遇?」
女職員說:「蔡主任最禮遇李先生了,別人的聘書,都是工友送去的。」我聽了,恍然
大悟,時代已經變得大多了。
形式上在國關中心十二個月後,吳俊才終於同意我自動辭職了。這時我四十二歲。再過
一年,一九七九年六月,我四十四歲,終於東山再起,復出了。復出後最風光的四件事是出
書、上報、結婚和離婚。出書是由遠景出版公司沈登恩推動,上報是由《中國時報》高信疆
邀寫專欄,當然立刻引起國民黨官方的不快,後來壓力迭至,報社主人餘紀忠不堪其擾,雖
未逐客,我這客人,卻不得不自逐也。最後主客雙方,乃分手焉。在大大小小的官方壓力
中,一個有趣的壓力是:我在文章中,自稱自己坐牢那段歲月是「蒙難」,也構成大逆不道
了。這一罪狀,官方是由蔣孝武提出的,令人頗堪玩味。當時長住美國的江南聽說了,寫了
一篇《「蒙難」也不能隨意用嗎?》在海外發表,為我聲援,可見當時文網之密,已經到了
什麽程度,連無知之徒蔣孝武都可幹涉言論了。後來蔣孝武派人殺江南,若說禍起於「蒙
難」之辨,於理亦非不可通也。
胡茵夢和我的婚變,內幕也涉及政治性。胡茵夢和我結婚前,本是國民黨,她寫《特立
獨行的李敖》發表,早就被國民黨通過中影向她警告。她和我同居到結婚,壓力始終不斷,
國民黨逐步封殺她在演藝事業上的發展,使她非常沮喪。
她最後抵抗不了這種壓力,而屈服、而向官方表態,表演「大義滅夫」,這是很可理解
的。胡茵夢出身一個不幸的家庭,又因她的美,被社會慣壞,她的反叛性,是沒有深厚知識
基礎的、缺乏推理訓練的。她的舉動,太多「表演」、「假戲」與「做秀」性質。最後,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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