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下車!下車!」-人窮之時,連計程車都坐不安穩也。在「四席小屋」四個月後,六
月十五日,我改租「碧潭山樓」,此房比四席多了一席,一人倘徉其中,頗得山水之樂。滿
清遺老寫詩說「委蛻大難求淨土」,此之謂也。八月十八日我考上台大歷史研究所。做研究
生時候,發生了陳驥、吳章銓情事件。陳驥、吳章銓是高班的研究生,他們不識相,向校方
提出陳情,替歷史係提出興革意見。台大校長錢思亮、文學院院長沈剛伯,一怒之下,把陳
吳二位記過,二人大唿負負,我戲唿這是「台大的陳勝吳廣起義」。我後來跟朋友說:「你
們看到我怎樣對付台灣大學了嗎?我寫文章公然攻擊台灣大學,可是錢思亮、沈剛伯不敢動
我一根毫毛!他們就是不敢對我這特大號的研究生有任何懲處,他們是專撿軟柿子捏的,他
們就是不敢惹我!
陳驥、吳章銓的心血和方向是全浪費了、弄錯了-他們想用陳情的方法去跟國民黨打交
道,這是枉費心機、是反要惹來一頭霧水的笨事!對不可救藥的統治者,隻有打打打,是不
能陳情的;因請願而灰頭土臉、而吃耳光,是可恥的!」
這個研究所,最後我沒有念完,就自動休學了。但台大跟我的梁子並未中止,全部內
情,有一封我給錢思亮的信,一看便知:
思亮校長:
五十二年夏天長談之後,迄未晤麵;冬天我為文論列「高等教育的一麵怪現狀」,無形
中已與母校疏遠。我是五十二年三月十九號自動在歷史係研究所休學的,第二年春天,本應
復學,可是我不高興再來辦手續,就這樣的,我離開了台大。
離開台大後,外麵傳說我是因為罵學校而被開除的,我每聽到這類說法,就立刻加以解
釋,我不但說我是「因為學校腐化,不高興再念,而自動休學」,並且還指出:、錢思亮、
沈剛伯諸君還沒有那樣壞或有那樣膽量——敢開除李敖。他們曾警告兩個私下裏寫信建議的
學生,卻不敢碰一下我這個公開寫文章攻擊他們的學生-這就是他們的公平和膽量!」
我對母校腐化情況的攻擊,我知道惹得你們極不痛快。
你在黃季陸部長麵前大罵我的話,我也不是不清楚。可是你總該知道,我不是沒有保留
的人。我的一篇《台灣大學的「新十誡」及其他》被我直壓到今天,才肯公布。光此一事,
就可證明我不是不為你們留點餘地的,你們也大可不必在校外人士麵前失態也!
提到你們在校外人士麵前失態,我倒要正式問你一件事。你知道我為寫文章論列胡秋原
「閩變」叛國事,被他誣告到官廳,纏訟四年,還沒了結。我寫這篇辨正史實的文章,用了
不少心,也參考了不少材料(其中有私藏的,有公藏的,公藏中有參考台大藏的,如「閩
變」期間民日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的《國聞用報》第十卷第四十九期,就是一例)。
當打官司的時候,法官問到我材料的來源,我完全根據實在情況說明,但然陳述,自無
疑義。誰知道胡秋原在半道裏,忽然提出一項證據,他說他去函台大,問台大藏書和李敖借
書的情形,據台大迴信,說該校根本沒有「閩變」年份的《國聞周報》,所以李敖是當庭說
謊雲雲!
胡秋原這番話,使我大惑不解,因為我明明看過並且至今還有「圖片證據」(圖片上有
鈴記是台大藏書)來證明台大藏有「閩變」年份的《國聞周報》,我的母校,怎麽會公然作
偽證呢?
為了使事情更清楚,我托律師從胡秋原呈庭的證據中,抄出了台大的這封迴信,全文如
下:
台灣大學 52校圖1314
敬復者:三月二十一日
大函敬悉承
詢各節經交本校圖書館查報敬復如次:
(1)本校歷史學係研究室存有該年份東方雜誌,中國文學係研究室存有國聞周報,惟
其中無來示所開年月份之部分,至該年份大公報,亦未存有。
(2)本校各研究室所藏圖書,供師生研究參考之用,有關學係師生可就室閱覽。因人
數眾多,如非借出室外,自無登記記錄可查。所詢研究生李敖於五十一年九月內有無借閱各
該書刊一節,經圖書館查閱借出登記簿內,該月元此記錄(五十年十二月九日該生曾借民國
二十四年份《國聞周報》十二一二十四期之合訂本,與來示所開年份不同,該年份國聞周
報,本校並未存有,已如前述)。
國立台灣大學啟五十二年四月五日
看了這封所謂「敬復」的信,我才完完全全明白:我的母校的確公然的在幫助「校外人
士」打擊自己學生-的確明口張膽的做愚蠢而陰險的偽證!
當然了,這封偽證信是經過校長授意才發出的,所以它的夫態,不單是國立台灣大學的
失態,也是我們當今「大學祭酒」的失態。校長先生何不想想:堂堂一個國立大學,有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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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十五日,我改租「碧潭山樓」,此房比四席多了一席,一人倘徉其中,頗得山水之樂。滿
清遺老寫詩說「委蛻大難求淨土」,此之謂也。八月十八日我考上台大歷史研究所。做研究
生時候,發生了陳驥、吳章銓情事件。陳驥、吳章銓是高班的研究生,他們不識相,向校方
提出陳情,替歷史係提出興革意見。台大校長錢思亮、文學院院長沈剛伯,一怒之下,把陳
吳二位記過,二人大唿負負,我戲唿這是「台大的陳勝吳廣起義」。我後來跟朋友說:「你
們看到我怎樣對付台灣大學了嗎?我寫文章公然攻擊台灣大學,可是錢思亮、沈剛伯不敢動
我一根毫毛!他們就是不敢對我這特大號的研究生有任何懲處,他們是專撿軟柿子捏的,他
們就是不敢惹我!
陳驥、吳章銓的心血和方向是全浪費了、弄錯了-他們想用陳情的方法去跟國民黨打交
道,這是枉費心機、是反要惹來一頭霧水的笨事!對不可救藥的統治者,隻有打打打,是不
能陳情的;因請願而灰頭土臉、而吃耳光,是可恥的!」
這個研究所,最後我沒有念完,就自動休學了。但台大跟我的梁子並未中止,全部內
情,有一封我給錢思亮的信,一看便知:
思亮校長:
五十二年夏天長談之後,迄未晤麵;冬天我為文論列「高等教育的一麵怪現狀」,無形
中已與母校疏遠。我是五十二年三月十九號自動在歷史係研究所休學的,第二年春天,本應
復學,可是我不高興再來辦手續,就這樣的,我離開了台大。
離開台大後,外麵傳說我是因為罵學校而被開除的,我每聽到這類說法,就立刻加以解
釋,我不但說我是「因為學校腐化,不高興再念,而自動休學」,並且還指出:、錢思亮、
沈剛伯諸君還沒有那樣壞或有那樣膽量——敢開除李敖。他們曾警告兩個私下裏寫信建議的
學生,卻不敢碰一下我這個公開寫文章攻擊他們的學生-這就是他們的公平和膽量!」
我對母校腐化情況的攻擊,我知道惹得你們極不痛快。
你在黃季陸部長麵前大罵我的話,我也不是不清楚。可是你總該知道,我不是沒有保留
的人。我的一篇《台灣大學的「新十誡」及其他》被我直壓到今天,才肯公布。光此一事,
就可證明我不是不為你們留點餘地的,你們也大可不必在校外人士麵前失態也!
提到你們在校外人士麵前失態,我倒要正式問你一件事。你知道我為寫文章論列胡秋原
「閩變」叛國事,被他誣告到官廳,纏訟四年,還沒了結。我寫這篇辨正史實的文章,用了
不少心,也參考了不少材料(其中有私藏的,有公藏的,公藏中有參考台大藏的,如「閩
變」期間民日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的《國聞用報》第十卷第四十九期,就是一例)。
當打官司的時候,法官問到我材料的來源,我完全根據實在情況說明,但然陳述,自無
疑義。誰知道胡秋原在半道裏,忽然提出一項證據,他說他去函台大,問台大藏書和李敖借
書的情形,據台大迴信,說該校根本沒有「閩變」年份的《國聞周報》,所以李敖是當庭說
謊雲雲!
胡秋原這番話,使我大惑不解,因為我明明看過並且至今還有「圖片證據」(圖片上有
鈴記是台大藏書)來證明台大藏有「閩變」年份的《國聞周報》,我的母校,怎麽會公然作
偽證呢?
為了使事情更清楚,我托律師從胡秋原呈庭的證據中,抄出了台大的這封迴信,全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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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 52校圖1314
敬復者:三月二十一日
大函敬悉承
詢各節經交本校圖書館查報敬復如次:
(1)本校歷史學係研究室存有該年份東方雜誌,中國文學係研究室存有國聞周報,惟
其中無來示所開年月份之部分,至該年份大公報,亦未存有。
(2)本校各研究室所藏圖書,供師生研究參考之用,有關學係師生可就室閱覽。因人
數眾多,如非借出室外,自無登記記錄可查。所詢研究生李敖於五十一年九月內有無借閱各
該書刊一節,經圖書館查閱借出登記簿內,該月元此記錄(五十年十二月九日該生曾借民國
二十四年份《國聞周報》十二一二十四期之合訂本,與來示所開年份不同,該年份國聞周
報,本校並未存有,已如前述)。
國立台灣大學啟五十二年四月五日
看了這封所謂「敬復」的信,我才完完全全明白:我的母校的確公然的在幫助「校外人
士」打擊自己學生-的確明口張膽的做愚蠢而陰險的偽證!
當然了,這封偽證信是經過校長授意才發出的,所以它的夫態,不單是國立台灣大學的
失態,也是我們當今「大學祭酒」的失態。校長先生何不想想:堂堂一個國立大學,有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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