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讓試探:“你帶著孩子卷款跑路的事情,整個圈子都知道了,還有什麽能讓趙律師成為笑柄?”
李丹笑了下:“我說我有辦法讓他拿不到撫養權,你一定要相信。”
蕭讓慢條斯理道:“你有辦法讓趙律師拿不到撫養權,並因此成為笑話……所以,問題在孩子身上?”
李丹眼底閃過慌亂:“這跟孩子無關!”
“那跟什麽有關?”
“一旦上庭,他當初怎麽勾搭上我,怎麽算計林淑婉,我全都會講出來!你就看看趙鑫磊會不會撕了他!”
蕭讓笑:“我可以申請非公開審理,鑫磊不會知道。”
李丹一噎:“老趙這婚是非離不可?”
“是的。”
李丹咬了咬牙,站起身:“行!那我就讓他如願!”
她轉身要走。
“李丹。”
李丹頓步,但沒轉過身。
“趙律師曾經為了你拋棄發妻和女兒,對你也算不錯,即便你卷走所有財產,令他一度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他也不曾為難你,隻是想分割一半財產和一對雙胞胎的撫養權。這些要求並不過分。”
李丹深吸一氣,絕望道:“雙胞胎兒子是我用半條命換來的,憑什麽給他!”
“你曾經也是律師,你應當清楚,三個兒子,趙律師若想爭取,雙胞胎的撫養權一定能拿到手,你又何必浪費那時間走訴訟呢?”
李丹轉身,赤紅著眼睛吼道:“我生雙胞胎的時候,難產生不出來,疼得想死,他不讓我用無痛!說麻藥對孩子不好!我丟了半條命才把雙胞胎生下來!我不會把兒子的撫養權給他的!一個都不會!你讓他死了這條心吧!”
吼完,提著包離開了會議室。
蕭讓冷冷收迴視線。
他迴辦公室,給趙學峰打了個電話,將李丹的威脅告訴他。
趙學峰淡淡說道:“沒關係,到時候申請非公開審理。她如果沒錢就算了,但雙胞胎兒子的撫養權,務必要幫我拿到!”
“好。”蕭讓掛上電話。
另一邊,君天所,會議室。
寧稚和於麗一起梳理案情。
“孩子是17年6月的下午,從學校去托班的路上被帶走的。”
寧稚問:“當時報警了嗎?”
於麗說:“托班老師第一時間給我打了電話,我立刻就報警了。男方自己也報了警,說自己是孩子的父親,要帶走孩子,跟警察備個案。”
寧稚從沒見過這種操作,蹙眉道:“男方搶走孩子,還自己報了警?”
“是的。他把孩子帶到酒店,並主動告知了警方。民警就去酒店進行調查,見到了孩子,給孩子錄了視頻,可他們卻沒辦法帶走孩子。”
寧稚聽明白了,感慨道:“當時隻能作為警情處理,民警沒有執法權,這得由法院執行局進行強製執行。”
於麗激動道:“可我拿著離婚判決書去找法院申請強製執行,他們卻說,他們無法對一個具體的人進行強製執行!孩子被人強行帶走,男方涉嫌非法限製人身自由,得找警察。他們駁迴了我的強製執行申請!我又向法院提出書麵異議,還是駁迴。提出複議,同樣被駁迴。”
她看上去很痛苦,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可又沒辦法阻止滑落的眼淚。
她不斷用手挫臉龐,深唿吸平複情緒:“作為一名職業律師,我窮盡了書本、從業經驗、同行教我的一切法律手段,我都沒辦法把我的孩子帶迴身邊。我不明白,為何法律已經如此健全了,可我還是帶不迴我的孩子。”
寧稚也很感慨。
“孩子被帶走後那半年,我一共起訴了四迴,迴迴都被駁迴。18年,我繼續起訴,還是被駁迴。我像西西弗斯一樣推著石頭,很絕望。”
寧稚也紅了眼眶:“後來呢?”
“我隻能不斷起訴。三年後,法院支持了我的請求——一周探望一次孩子。可男方根本不配合,我隻能找執行局強製執行,可也僅僅是在視頻上見過孩子一麵,孩子跟我說了三句話——不要老想見我了,我不能見你,我也不想見你。”
話到這裏,於麗難掩痛苦,眼淚直流。
寧稚抽出幾張紙巾給她,幫她倒了一杯熱茶。
“去年,因為孩子上初中的事,我拒絕將孩子的戶口遷到安徽,男方趁機起訴撫養權變更,說我不讓孩子讀書,損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權。這一次,法院把撫養權判給他了……”
於麗崩潰大哭。
寧稚歎氣:“在撫養權和孩子的受教育權發生衝突的情況下,法院出於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全麵保護,隻能優先保障孩子的受教育權。”
於麗哭道:“我知道!可我不認!孩子在我這兒,也能受教育!並不是說我不讓孩子受教育!我隻是希望孩子迴到我身邊接受教育!”
寧稚勸道:“如今的司法實踐,對搶奪藏匿孩子的行為,並沒有懲戒依據,對不得隨意改變孩子生活現狀這一點,也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紫絲帶媽媽想要迴孩子,很難。之前米馨走人格權侵害禁令,也是險勝,如果男方不配合交出孩子,執行局也沒辦法。我會幫你打官司,但我希望你要做好心理準備。”
於麗哭著點頭:“這是最後一次……最後一次……如果這一次,我還是失敗了,我將永遠地放棄要迴孩子。”
……
寧稚直到下班上了蕭讓的車,胸口那團悶氣還沒散開。
“於麗這個案子啊,辦完能老三歲。真的太壓抑了。”
蕭讓問:“現在什麽進展了?”
“就是沒進展才恐怖啊。”寧稚感慨,“就是你窮盡了所學到的知識,都沒辦法通過法律的手段保障當事人權益的那種無力、迷茫。”
“不是要走人格權侵害禁令麽?”
“現在對她來說,法律仿佛成了一紙空文。這六年,她都告了無數次了,最後一次,她要求一周見一次孩子,贏了,但男方不配合,有用嗎?我真的很怕人格權侵害禁令雖然贏了,但她依然見不到孩子。”
蕭讓拍拍她的肩膀:“不想了,咱們先去吃飯。”
李丹笑了下:“我說我有辦法讓他拿不到撫養權,你一定要相信。”
蕭讓慢條斯理道:“你有辦法讓趙律師拿不到撫養權,並因此成為笑話……所以,問題在孩子身上?”
李丹眼底閃過慌亂:“這跟孩子無關!”
“那跟什麽有關?”
“一旦上庭,他當初怎麽勾搭上我,怎麽算計林淑婉,我全都會講出來!你就看看趙鑫磊會不會撕了他!”
蕭讓笑:“我可以申請非公開審理,鑫磊不會知道。”
李丹一噎:“老趙這婚是非離不可?”
“是的。”
李丹咬了咬牙,站起身:“行!那我就讓他如願!”
她轉身要走。
“李丹。”
李丹頓步,但沒轉過身。
“趙律師曾經為了你拋棄發妻和女兒,對你也算不錯,即便你卷走所有財產,令他一度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他也不曾為難你,隻是想分割一半財產和一對雙胞胎的撫養權。這些要求並不過分。”
李丹深吸一氣,絕望道:“雙胞胎兒子是我用半條命換來的,憑什麽給他!”
“你曾經也是律師,你應當清楚,三個兒子,趙律師若想爭取,雙胞胎的撫養權一定能拿到手,你又何必浪費那時間走訴訟呢?”
李丹轉身,赤紅著眼睛吼道:“我生雙胞胎的時候,難產生不出來,疼得想死,他不讓我用無痛!說麻藥對孩子不好!我丟了半條命才把雙胞胎生下來!我不會把兒子的撫養權給他的!一個都不會!你讓他死了這條心吧!”
吼完,提著包離開了會議室。
蕭讓冷冷收迴視線。
他迴辦公室,給趙學峰打了個電話,將李丹的威脅告訴他。
趙學峰淡淡說道:“沒關係,到時候申請非公開審理。她如果沒錢就算了,但雙胞胎兒子的撫養權,務必要幫我拿到!”
“好。”蕭讓掛上電話。
另一邊,君天所,會議室。
寧稚和於麗一起梳理案情。
“孩子是17年6月的下午,從學校去托班的路上被帶走的。”
寧稚問:“當時報警了嗎?”
於麗說:“托班老師第一時間給我打了電話,我立刻就報警了。男方自己也報了警,說自己是孩子的父親,要帶走孩子,跟警察備個案。”
寧稚從沒見過這種操作,蹙眉道:“男方搶走孩子,還自己報了警?”
“是的。他把孩子帶到酒店,並主動告知了警方。民警就去酒店進行調查,見到了孩子,給孩子錄了視頻,可他們卻沒辦法帶走孩子。”
寧稚聽明白了,感慨道:“當時隻能作為警情處理,民警沒有執法權,這得由法院執行局進行強製執行。”
於麗激動道:“可我拿著離婚判決書去找法院申請強製執行,他們卻說,他們無法對一個具體的人進行強製執行!孩子被人強行帶走,男方涉嫌非法限製人身自由,得找警察。他們駁迴了我的強製執行申請!我又向法院提出書麵異議,還是駁迴。提出複議,同樣被駁迴。”
她看上去很痛苦,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可又沒辦法阻止滑落的眼淚。
她不斷用手挫臉龐,深唿吸平複情緒:“作為一名職業律師,我窮盡了書本、從業經驗、同行教我的一切法律手段,我都沒辦法把我的孩子帶迴身邊。我不明白,為何法律已經如此健全了,可我還是帶不迴我的孩子。”
寧稚也很感慨。
“孩子被帶走後那半年,我一共起訴了四迴,迴迴都被駁迴。18年,我繼續起訴,還是被駁迴。我像西西弗斯一樣推著石頭,很絕望。”
寧稚也紅了眼眶:“後來呢?”
“我隻能不斷起訴。三年後,法院支持了我的請求——一周探望一次孩子。可男方根本不配合,我隻能找執行局強製執行,可也僅僅是在視頻上見過孩子一麵,孩子跟我說了三句話——不要老想見我了,我不能見你,我也不想見你。”
話到這裏,於麗難掩痛苦,眼淚直流。
寧稚抽出幾張紙巾給她,幫她倒了一杯熱茶。
“去年,因為孩子上初中的事,我拒絕將孩子的戶口遷到安徽,男方趁機起訴撫養權變更,說我不讓孩子讀書,損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權。這一次,法院把撫養權判給他了……”
於麗崩潰大哭。
寧稚歎氣:“在撫養權和孩子的受教育權發生衝突的情況下,法院出於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全麵保護,隻能優先保障孩子的受教育權。”
於麗哭道:“我知道!可我不認!孩子在我這兒,也能受教育!並不是說我不讓孩子受教育!我隻是希望孩子迴到我身邊接受教育!”
寧稚勸道:“如今的司法實踐,對搶奪藏匿孩子的行為,並沒有懲戒依據,對不得隨意改變孩子生活現狀這一點,也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紫絲帶媽媽想要迴孩子,很難。之前米馨走人格權侵害禁令,也是險勝,如果男方不配合交出孩子,執行局也沒辦法。我會幫你打官司,但我希望你要做好心理準備。”
於麗哭著點頭:“這是最後一次……最後一次……如果這一次,我還是失敗了,我將永遠地放棄要迴孩子。”
……
寧稚直到下班上了蕭讓的車,胸口那團悶氣還沒散開。
“於麗這個案子啊,辦完能老三歲。真的太壓抑了。”
蕭讓問:“現在什麽進展了?”
“就是沒進展才恐怖啊。”寧稚感慨,“就是你窮盡了所學到的知識,都沒辦法通過法律的手段保障當事人權益的那種無力、迷茫。”
“不是要走人格權侵害禁令麽?”
“現在對她來說,法律仿佛成了一紙空文。這六年,她都告了無數次了,最後一次,她要求一周見一次孩子,贏了,但男方不配合,有用嗎?我真的很怕人格權侵害禁令雖然贏了,但她依然見不到孩子。”
蕭讓拍拍她的肩膀:“不想了,咱們先去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