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眯眼瞧著羅薇薇走向證人席。


    劉天海:“證人,請你告訴合議庭你的身份。”


    羅薇薇縮了縮脖子,說:“我叫羅薇薇,是被害人張晗的舍友,也是被告人李文康的女朋友。我們三個人都住在一起。”


    劉天海:“在你看來,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間是什麽關係?”


    羅薇薇:“他們平時在家裏沒怎麽交流,但其實我也不確定他們是真的陌生人,還是表麵上假裝陌生。被害人曾經對我說過——‘被告人有錢帥氣還年輕’,我知道她心裏肯定覺得被告人不錯,隻不過礙於我們是朋友,我和被告人戀愛在先,所以她也沒辦法。”


    旁聽席的寧稚恨恨看著羅薇薇,咬緊了牙。


    劉天海:“案發當天,你在不在家?”


    羅薇薇:“我不在家,那天在單位加班。”


    劉天海:“你相不相信被告人使用非法手段迷暈被害人,將被害人綁架至家中強奸?”


    羅薇薇恨恨看向李文康:“我不信。我們一起住了兩年多時間,如果被告人想強奸被害人,不用等到案發當天,他早就可以動手。”


    審判長:“證人,你隻需根據事實證據進行作證,不必進行揣測。”


    羅薇薇:“好。”


    劉天海申請出示一疊照片:“證人,請問你是否見過照片裏的物品?”


    羅薇薇一張一張地看著,最後指著其中兩張照片說:“這些我有見過。”


    劉天海:“證人,請你告訴法庭,你見過什麽?”


    羅薇薇:“我見過那個棕色的瓶子,還有手銬。”


    劉天海:“在哪裏見過?”


    羅薇薇:“棕色瓶子在被告人車上的手扶箱裏,手銬我們平時過性生活時會使用。”


    劉天海:“你知道棕色瓶子是什麽嗎?”


    羅薇薇:“被告人說這是情趣用品,要找時間和我一起試試。”


    劉天海:“尊敬的合議庭,對於公訴人所列證據二的仿真手銬、證據三的迷情水,二位證人皆可證明——那是被告人與女友一起使用,並非為了迷暈、綁架被害人。”


    審判長:“公訴人需不需要詢問證人?”


    公訴人把話筒拉到自己身前,嚴肅道:“證人,你說被害人對被告人有好感,但警方從二人手機提取的數據表明,被害人與被告人從未有過任何聯係與交流,倆人的關係與陌生人無異,你為何會認為被害人對被告人有好感?”


    羅薇薇:“因為被害人曾經幾次說過——被告人年輕有錢還帥氣,要我好好珍惜。我認為這是一種遺憾、好感的表現。”


    公訴人:“被害人在什麽情況下說出這些話?”


    羅薇薇:“在我和被告人吵架的時候,她勸我不要輕易分手,好好珍惜。”


    公訴人:“你自己也說了,被害人隻是出於朋友的道義,希望你不要輕易分手,珍惜眼前人。如果被害人對被告人有好感,難道不應該在你們吵架鬧分手的時候添油加醋,加速你們的分手嗎?”


    羅薇薇一噎,沒說出話來。


    公訴人:“證人,你說你在被告人車上見過迷情水,被告人還聲稱要與你一起使用,那請問後來,你們用了嗎?”


    羅薇薇:“他經常在我們發生關係的時候用一些情趣用品,其中有液體的,我不知道他什麽時候用了。”


    公訴人申請提交新證據,法警呈上給合議庭。


    公訴人:“尊敬的合議庭,被告人從境外走私的迷情水,經檢測,具有麻醉、興奮人體的作用。”


    她看向羅薇薇:“你是否曾在與被告人的性生活中產生過昏迷、昏厥、不同尋常的興奮的經曆?”


    羅薇薇搖頭:“沒有。”


    公訴人:“證人,我再問你一次——被告人是否與你一起使用了會令你昏迷、昏厥、興奮的液體?”


    羅薇薇搖頭:“應該沒有。”


    公訴人:“你和被害人用過幾次仿真手銬?”


    羅薇薇:“好像是一次。”


    公訴人:“在什麽時候?是今年年初,還是更早之前?”


    羅薇薇:“今年年初。


    公訴人:“用過一次後,你是否還見過這些仿真手銬?”


    羅薇薇搖頭:“沒有了。”


    公訴人:“所以說,被告人在案發之前,與你一起試用過一次仿真手銬?”


    她特地加重“試用”兩個字。


    羅薇薇沒去想這兩個字代表著什麽,正要點頭,劉天海立刻提出反對:“審判長,公訴人對證人進行了引導式質詢。”


    審判長:“公訴人,請注意你的質詢方式。”


    公訴人:“證人,你和被害人的關係怎麽樣?”


    羅薇薇:“一般。她是我閨蜜的同學,我們是因為我閨蜜才聯係在一起,後來又成為舍友的。”


    公訴人:“你覺得被害人這個人怎麽樣?”


    羅薇薇:“說實話,她這個人沒什麽壞心眼,但一股清高勁兒,我們雖然是舍友,但平時沒怎麽溝通交流。也許因為她學曆高、又是體製內,看不起我隻是個大專生、私企打工人吧。”


    公訴人:“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你和被害人的關係並不融洽?”


    羅薇薇還未迴答,劉天海就大聲道:“反對!公訴人的提問與本案無關!”


    審判長:“公訴人,請注意。”


    公訴人:“審判長,我沒有問題了。”


    審判長:“辯護人和被告人是否還需要補充新證據,或申請新的證人到庭?”


    劉天海:“審判長,我方申請新證人卓宇行出庭作證。”


    寧稚意外,看向蕭讓,小聲說:“卓宇行跟你說過他要出庭作證?”


    蕭讓搖頭:“沒有。他應該不知道這件事。”


    審判長低頭看材料,說:“辯護人申請出庭作證的新證人不在證人名單上,請提交申請材料後,在下一次庭審時通知新證人到法庭作證。”


    劉天海:“好的審判長。”


    審判長:“公訴人是否還需要補充新證據,或申請新的證人到庭?”


    公訴人:“沒有了審判長。”


    審判長敲響法槌,宣布休庭,三天後的下午繼續第二場庭審。


    寧稚坐在原位,看著劉天海和林森,等他倆收拾好東西走出法庭,她立刻起身跟出去。


    法庭外走廊,劉天海和羅薇薇站著說話。


    寧稚大步上前,抬起手,扳過羅薇薇的身子,照著她的臉就是重重的一巴掌。


    羅薇薇錯愕半晌,拿手捂住挨打的一側臉頰,看著寧稚,眼睛慢慢地紅了。


    寧稚罵道:“你在法庭上胡說什麽?你還是人嗎?晗晗什麽時候對李文康有好感了?她對李文康從來隻有反感!惡心!她早就跟我說過要搬家,不想再跟你們住在一起!”


    羅薇薇難以置信地看著她:“趙鑫磊!你到底是我的姐妹還是她的姐妹?!”


    “你是不是有病?”寧稚赤紅著眼睛吼道,“這是姐妹不姐妹的問題嗎?李文康綁架強奸了晗晗,你還為他說話,作偽證?”


    羅薇薇大吼:“我沒有作偽證!我說的全部都是真的!你如果不相信,你去告我!”


    陳鈞上前拉架:“好了,這是法院,你們再這樣,都跟我迴局裏!”


    見林森舉起手機錄視頻,蕭讓將寧稚拉到身後:“好了,迴去再說。”


    他拉著寧稚要走,寧稚迴過頭,恨恨地盯著羅薇薇。


    倆人迴到車上,寧稚氣得錘了一下手扶箱。


    蕭讓啟動車子,說:“她不是作偽證,而是情緒性作證。”


    寧稚都知道,但還是恨,盯著窗外不說話。


    車子駛離法院。


    蕭讓看她一眼,本來想說“我四年前就跟你說過少和羅薇薇這個人來往”,但一想這麽說,她會更自責於是自己害了張晗,便沒開口,轉而空出右手,握緊她的手。


    “張晗這個案子的公訴人,很強硬。今早的庭審,已經被法官警告過兩次了,且陳鈞一開始按‘非法持有管製藥品罪’辦,但案子移交到檢察院的時候,公訴人直接按‘走私毒品罪’立案。你放心吧,這個公訴人是鐵了心要把李文康往死裏辦。”


    寧稚憤怒稍緩,轉而說:“但是劉天海讓卓宇行出庭作證是什麽意思?卓宇行跟這個案子有關係嗎?”


    蕭讓搖搖頭:“劉天海這個人,不管是做人還是做案子,都髒得很,猜不到他想做什麽。”


    寧稚歎氣:“隻能見招拆招了。”


    “放心吧,這個案子的公訴人不是吃素的。”


    蕭讓先把寧稚送到君天所,自己又迴金誠所上班。


    出電梯後,碰到從另一部電梯出來的劉天海和林森。


    劉天海笑著跟他打了個招唿,閑聊般說道:“今天這個案子,我實在是不想接啊,但被告人也挺可憐的,說整個北京沒有一個律師願意接他這個案子,所以才找的我。”


    蕭讓冷冷看他一眼,嘲諷地笑了下:“您受累了。”


    他沒再多言,閃身進了辦公室。


    為了避嫌,這幾天,他和寧稚都沒再見卓宇行,也沒接他的電話。


    時間很快來到周三,李文康綁架強奸案的第二場庭審。


    劉天海作為辯護人,一開庭,就申請了卓宇行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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