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放下吃了一半的雞蛋,拿紙巾擦手,並拿出手機:“戴思通?哪三個字?”


    “愛戴的戴,思考的思,交通的通。”


    寧稚在手機上搜索,跳出來的第一個詞條,便是這家公司的介紹。


    “戴思通是一家芯片公司啊。”寧稚繼續往下看,“就是做risc-v芯片的。”


    她拿出筆記本,在底稿中備注。


    十指在鍵盤上飛快敲擊,眼神專注地看著電腦屏幕。


    “代偉找人代持投資了戴思通,並且擁有一定決策權,所以他代表戴思通給母校捐贈實驗樓,而實驗樓所研發的risc-v芯片,正是戴思通的主營業務。”


    一切都說通了。


    寧稚興奮地看向林恆:“你說有沒有可能是這樣?”


    林恆思索著點點頭:“是有這個可能,但是證據呢?”


    證據?


    寧稚深吸一氣,看迴電腦:“我會找到證據的。”


    ……


    寧稚接到方蘭,一起去法院。


    林恆幫她把箱子拿下來:“我在車裏等你,你結束了,給我打電話,我把車開過來。”


    “好。”寧稚接過箱子,跟他揮了揮手,“那我們先進去了。”


    方蘭也對林恆說“謝謝”。


    倆人頂著秋風,踏上法院高高的台階。


    寧稚小聲提醒方蘭:“今天不管陳毅願不願意離,不管撫養權判不判,晚上都得把孩子接走。”


    方蘭眼神堅定地點頭:“好!隻要能接到孩子,隻要能給孩子治病,什麽事情我都願意做!”


    寧稚和方蘭走進民三庭,剛入座,陳毅就進來了,冷冷地看她們一眼,走到被告席入座。


    法庭書記員入席,宣讀法庭紀律後,法官入席,敲響法槌,開始進入法庭調查。


    作為原告代理人的寧稚陳述起訴狀中的訴訟請求。


    “被告為同性戀者,對原告實行了騙婚,原告懷孕後,被告便拒絕與原告同房,甚至在原告生下二人婚生子還未滿一個月,就將原告趕出家門,原告不願離去,被告便在家中打砸,原告隻得帶著孩子搬離二人婚房,至此之後,原告獨自撫養二人婚生子,被告不聞不問。三個月前,孩子患上白血病,被告趁原告辦理孩子住院手續之時,擅自將孩子帶離。被告在明知孩子患了白血病的情況下,拒絕帶孩子入院治療,將孩子丟給家中老人,自行在家服用退燒藥。原告請求法庭準許二人離婚,並由原告獲得二人婚生子之撫養權。”


    陳毅沒有律師,也沒有答辯狀,將話筒往身前一拉,溫聲細語地說道:“審判長,我不離婚。我跟原告是有感情的,把孩子帶走,也是希望原告能迴到我們身邊。我不離婚。”


    方蘭怒目圓睜地看著他,忍著沒罵出聲。


    寧稚麵上無波,她早就猜到陳毅會改變主意。


    她按住方蘭的手,安撫方蘭。


    一方要離,一方不離,繼續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陳毅說自己跟方蘭有感情,那麽寧稚就要駁斥他。


    寧稚拿起手邊一疊照片:“審判長,請看證據目錄一。這是被告與其同性戀人翁某的親密照及生活合照。照片上可以清楚看出,被告是一位同性戀者。他在與原告婚前婚後,都與翁某保持著親密關係,並因此冷落原告,拒絕與原告過正常的夫妻生活。”


    陳毅自訴:“我與翁某為好朋友,照片是在喝醉後開玩笑拍的,與翁某並非戀人關係。我與原告婚後夫妻生活過少,是因為我身體不好,且年齡大了,性功能下降,擔心原告嫌棄我,所以避免過夫妻生活。”


    寧稚:“被告不僅拒絕與原告過正常的夫妻生活,還在原告產後不到一個月時間,將原告趕出家門,原告不從,他就打砸家中物品。請審判長看證據目錄二。”


    法官翻閱證據目錄二的照片,那是當時陳毅打砸完,方蘭用手機拍下的照片。


    陳毅猜到了,辯解道:“當時原告生完孩子,情緒不穩定,我倆發生了矛盾,家裏被砸成那樣,是雙方爭執中打砸的,並非我為了逼迫原告離家而打砸。”


    法官看著照片,搖了搖頭。


    寧稚:“原告帶孩子離家後,被告對母子二人不聞不問,更未曾支付過孩子的撫養費,也從未與原告聯係過。可以說,被告從孩子出生到孩子一歲零六個月,從未盡過做父親、做丈夫的責任!如果真如他所言,他對原告還有感情,為何在長達十八個月的時間裏,從未聯係過原告?”


    陳毅:“原告她手機、微信把我拉黑,我聯係不上她。”


    方蘭再也忍不住了,激動道:“你胡說!我從來沒有拉黑過你,甚至主動發孩子的照片給你!”


    寧稚按住方蘭的手,示意她不要激動。


    寧稚:“請審判長看證據目錄三。這是孩子的疾病證明。三個月前,孩子低燒不退,原告帶孩子上醫院檢查,被確診為急性白血病,原告因此通知了被告,可被告卻趁原告為孩子辦理入院手續時,將孩子帶走,從此不讓原告見孩子,也不讓孩子進行治療,隻在家中簡單服用退燒藥物……”


    方蘭已是淚流滿麵。


    ……


    早上的庭審,在法庭調查環節後結束。


    下午繼續法庭辯論。


    庭審結束,方蘭要撲上去撕打陳毅,被他狠狠推開,摔倒在地。


    寧稚把方蘭扶起來,壓低聲音:“晚上就能見著孩子了,沒必要跟這種人起衝突!”


    方蘭哭著站起身。


    今早的法庭調查,等於將她與陳毅不堪的婚姻重演一遍,她也被逼著重新走進那個千瘡百孔的婚姻一次。


    平日之所以堅不可摧,隻因不去細想。


    如今再經曆一次,她痛苦萬分!後悔!不甘!


    但世上沒有迴頭路,她隻能勇敢走下去,為了自己,也為了孩子。


    寧稚扶著方蘭上車。


    林恆看到方蘭情緒崩潰,趕緊給她遞來紙巾和礦泉水。


    寧稚接過,連扯兩張紙巾塞到方蘭手裏。


    林恆小聲問寧稚:“怎麽樣了?”


    寧稚歎氣:“男方突然改變主意不離婚了。”


    “為什麽會這樣?”


    “大概是知道方蘭有辦法給孩子籌醫藥費,想逼方蘭給錢才離。但不會如他所願的,晚上接到孩子,後續再慢慢跟他磨!這個人渣!”


    寧稚話到這裏,突然想起了什麽,說:“對了,下午庭審結束後,你開車載我們去隆化接孩子可以嗎?接到孩子,咱們馬上迴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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