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看向合議庭。


    三位法官的麵色都很難看,特別是身為女性的審判長,眉心已經蹙成一個川字。


    寧稚繼續詢問趙春梅:“然後呢?”


    趙春梅:“我就問他大閨女是不是老婆跟別人生的,帶來嫁給他的?他說不是,大閨女是他親生的!我說那你這樣怎麽行?那可是你親閨女啊!你這樣等於把孩子毀了!”


    寧稚:“他怎麽說?”


    趙春梅:“他說現在這社會,結婚前哪還有雛?上學就讓那些臭小子給破了!既然這樣,還不如便宜自己爹?給誰睡不是睡?”


    公訴人:“反對!這與本案無關!”


    寧稚:“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被害人馬遠車對大女兒的侵犯意圖,正是被告人殺害他的真實動機!”


    她看一眼手中的證據材料,大聲說道:“證據目錄第七號,被害人的屍檢報告顯示——被害人下體有菜花樣疣體,為hpv病毒感染。證據目錄第十三號,被告人的醫療報告顯示——被告人下體有菜花樣疣體,為hpv病毒感染。被告人因為長期有嫖娼的習慣,感染hpv病毒,並傳染給被告人!被告人一直默默忍受,直到被害人威脅被告人,要侵犯倆人的婚生女馬慧慧,被告人為了女兒的未來,不得已將被害人殺害!”


    公訴人:“反對!辯護人所傳喚證人趙春梅為性工作者,其證言證詞可信度較低,我方申請暫緩庭審!”


    審判席三位法官悄聲說著什麽。


    片刻後,審判長敲響法槌:“本案延後審理,第三場庭審開庭時間,屆時將提前五至十個工作日進行通知。退庭!”


    寧稚立刻看向許小屏。


    就見她低頭腦袋,一臉的絕望,手上戴著手銬,被高大的女庭警一左一右架著走。


    即便是非公開審理,但有性病的丈夫預謀侵犯親生女兒的事情,重提一次,對她來說也是重創。


    寧稚有點心痛,直到許小屏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視線裏,才轉身收拾桌上的材料。


    程儒言和公訴人打了個招唿,想來不是第一次在庭上交鋒。


    公訴人跟他搖了搖頭,沒說什麽。


    寧稚看在眼裏。


    把趙春梅送迴酒店,她一上車,就問程儒言:“我剛才看到公訴人對您搖了搖頭,是什麽意思?”


    程儒言嘲諷地笑了下:“大概是他們也沒辦過這麽反人類的案子,有些無奈罷了。”


    寧稚內心沉重,不說話。


    她懶得再問程儒言今天下午的庭審,能為許小屏爭取多少機會。


    程儒言倒車出酒店,問:“下一場庭審,你準備讓許小屏出庭作證對吧?”


    寧稚迴神:“是的。”


    “我建議你提交馬慧慧為新證人。”


    寧稚一驚:“什麽?”


    程儒言說:“即便有趙春梅的作證,也很難令法官完全相信馬遠車對馬慧慧的企圖。趙春梅身為可以為了錢出賣身體的性工作者,證言證詞的可信度需要打折。如果因為趙春梅的證詞,法官就判許小屏謀殺罪不成立,之後所有女人想殺夫,隻要去收買一個性工作者,供述丈夫意圖性侵孩子,那麽都可以逃過法律的製裁。”


    “可馬慧慧還是個孩子!並且她並沒有發覺馬遠車對她的企圖,你讓她怎麽出庭作證?”


    “她不需要知道馬遠車對她的企圖,她隻需要描述馬遠車的行為,就可以。”


    寧稚搖頭:“這不現實。她在作證的過程中,隨時會遇到公訴人的質詢,雙方隨時會有陳詞,都難以避免地提到馬遠車對她的企圖,她一樣會知道自己的父親曾經想侵犯自己!”


    “那我隻能跟你說,許小屏大概率還是謀殺罪。”


    相較於寧稚的激動,程儒言顯得很冷靜。


    寧稚聽出他的畫外音——就目前來看,許小屏沒救。


    想到自己那麽努力去尋找證據,到頭來還是無法幫許小屏洗脫謀殺的罪名,寧稚就覺得很無力。


    她不想讓無辜的馬慧慧去承受這些。


    可現實還是被程儒言料中了。


    原本在熱搜第九的案子,經過一天一夜,竟然衝上第三,越來越多的網友加入討論。


    少數人相信許小屏是被逼絕境才殺夫,支持她輕判。


    多數人認為她被家暴固然可憐,但殺人就是不對,就該償命。


    甚至有不少男網友說——如果許小屏無罪或者被輕判,那麽以後他們殺妻也沒事,反正殺夫才判這麽點。


    寧稚迴家和張晗說起此事。


    張晗安撫寧稚:“法庭不會根據網民的聲音審案子,放寬心。”


    寧稚說:“程儒言建議讓馬慧慧出庭作證。”


    張晗想了想,說:“我也認為應該讓馬慧慧出庭作證。趙春梅作為證人,證言的可信度確實不夠,但如果加上馬慧慧,就不同了。”


    寧稚難過道:“可馬慧慧還太小了,讓她麵對這一切,對她來說太殘忍了。”


    “和法官、公訴人聊一聊吧。把馬慧慧的情況和他們說說,盡量在最大限度內保護馬慧慧的作證。”


    寧稚醍醐灌頂。


    翌日,她去了房山法院一趟,找到許小屏一案的主辦法官。


    馬慧慧還是未成年人,基於《未成年人保護法》,主辦法官聽完寧稚的陳訴,相當慎重,立刻打電話讓案子的主控官來了一趟。


    三方協商之下,主辦法官同意讓馬慧慧以視頻作證的形式進行作證,並且當場告知寧稚,第三場庭審排在下周一。


    周五下午,寧稚去淶水中學接馬慧慧到北京。


    她告訴馬慧慧,下周一需要她出庭,坐在電腦前,把案發當晚發生的事情告訴法官,馬慧慧表示自己願意。


    周末,寧稚帶馬慧慧去理發、買書,也買了新的裙子。


    馬慧慧由於長期營養不良,原本頭發又黃又幹,寧稚讓發型師幫她做了柔順,剪了個齊劉海,看上去可愛、精致許多。


    這是時隔三個半月,許小屏再見女兒,馬慧慧看上去狀態好,會讓許小屏感覺到安慰和積極的求生意誌。


    周一,第三場庭審日。


    寧稚讓馬慧慧穿上新裙子,是一套jk裙,格子百褶裙搭配白襯衫、和裙子同色係的領結,長發綁成馬尾。


    程儒言來接她們,又一起去接了趙春梅。


    趙春梅一上車,看到馬慧慧,就問:“這女娃誰啊?”


    寧稚說:“許小屏的大女兒,今天要出庭作證。”


    趙春梅打量馬慧慧的身子:“原來是老馬的大閨女啊?確實有少女樣了哈。”


    寧稚打斷她:“孩子什麽都不知道,你說話注意點。”


    趙春梅訕笑片刻,轉而問:“我是不是今天作證完,就不用再來法院了?”


    寧稚說:“不好說。在案子結束之前,你最好別亂跑,指不定哪一天還得出庭。”


    趙春梅撇了撇嘴:“這每天都住酒店,有人伺候,我當然樂意啦,反正你們幫我付房費。”


    她絮絮叨叨地又說了一通,寧稚沒再迴應,她就去同程儒言打招唿,程儒言看都不看她。


    來到法院,寧稚把趙春梅和馬慧慧安置好,進刑事法庭。


    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法官入席,迴顧案情。


    公訴人申請趙春梅出庭作證,寧稚有些緊張,因為這一周的時間,公訴人肯定能查到趙春梅一些不好的地方。


    趙春梅入證人席。


    公訴人:“證人,請你介紹一下自己。”


    趙春梅有點不耐煩地撇了撇嘴,說:“上次不是介紹過了?”


    審判長:“證人,請迴答問題。”


    趙春梅:“我之前賣給過馬遠車。”


    公訴人:“請你解釋一下,什麽叫做‘賣給過馬遠車’?”


    趙春梅:“就是他付我錢,我就讓他睡。”


    公訴人:“馬遠車每次付你多少錢?”


    趙春梅:“一開始是三十塊,後來漲到五十塊,就再沒漲過。”


    公訴人:“也就是說,隻需要五十塊錢,就能買你的身體?”


    趙春梅沒好氣地點點頭:“嗯。”


    公訴人:“請你迴答‘是’,還是‘不是’!”


    趙春梅開始煩躁:“是!”


    公訴人:“現在如果有一個人花五千塊、甚至五萬塊錢收買你,讓你到法庭上說一些話,你願意嗎?”


    趙春梅激動道:“我當然不願意了!做偽證是犯法了,你以為我不知道啊?我雖然沒讀什麽書,但什麽事情能做,什麽事情不能做,我還是知道的!”


    公訴人:“這麽說來,你認為自己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從不做違法之事,也不屑因為金錢而違法對吧?”


    趙春梅:“當然是!我如果想做違法的事情,我何必去賣春!”


    公訴人看向合議庭。


    這個動作,寧稚就知道不妙,對趙春梅不利的證據要出來了。


    公訴人:“審判長,我方申請提供新證據。”


    審判長:“新證據是什麽?”


    公訴人:“新證據是趙春梅的案底。三年前,趙春梅曾經因為犯了幫信罪而被判有期徒刑22個月,緩刑兩年。”


    審判長:“同意公訴人提交新證據。”


    公訴人:“趙春梅從2018年開始,通過租借自己名下的借記卡數十張,給電信詐騙集團用於洗錢用,涉案金額過億,她從中牟利人民幣兩萬多元。”


    趙春梅:“我不知道他們用我的卡洗錢啊!他們隻是說找我租卡,我什麽都不知道。”


    審判長敲法槌:“請保持安靜!”


    寧稚看向合議庭。


    審判長蹙眉看著新證據材料。


    寧稚有點慌。


    她沒想到趙春梅竟然有案底!且是幫信罪!


    公訴人:“證人口口聲聲說自己不做違法亂紀的事、不為金錢做違法之事,但事實是——她可以為了兩萬元,就出賣自己的銀行卡,並因此留下案底。這顯然與她口口聲聲說的——不會為了錢去做違法的事,相悖。”


    審判長看向寧稚:“辯護人,還有沒有什麽問題要問證人的?”


    寧稚迴神,把話筒拉到跟前,看著合議庭,說:“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一個人幾年前犯罪,不意味著她會一直犯罪。且被告人許小屏身為一名需要靠撿廢品才有飯吃的殘疾人,她沒有金錢去收買證人,所以不存在公訴人所說的,證人為錢作假口供。那天我方的證人二,被害人的同事也說了,被害人故意不給被告人生活費,逼被告人外出撿廢品換取生活費。”


    審判長:“辯護如果沒有問題要問證人,證人可先離席。”


    寧稚:“我方申請新的證人馬慧慧出庭作證。”


    原本還萎靡不振的許小屏,雙眼忽然亮了亮,看向證人席。


    審判長看向眾人,說:“由於馬慧慧還未成年,根據《少年兒童保護法》,馬慧慧將進行視頻作證,不出現在法庭,公訴人和辯護人請看屏幕。”


    寧稚看向桌上的屏幕。


    屏幕閃了閃,馬慧慧出現在畫麵裏。


    寧稚對她笑了下,她也對寧稚笑了下。


    審判長:“辯護人請提問證人。”


    寧稚:“證人,請你介紹一下自己。”


    馬慧慧:“我叫馬慧慧,今年13歲,是淶水中學初一3班的學生,我的母親叫許小屏,我的父親叫馬遠車,我家住在房山區xxxxxxxxxx。”


    寧稚:“證人,請你告訴合議庭,案發當晚發生的事情。”


    馬慧慧:“那天晚上,我本來已經睡了,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聽到爸爸媽媽在吵架,我就醒了。”


    寧稚:“你醒了之後,看到了什麽?聽到了什麽?”


    馬慧慧:“我看到我爸爸壓在我媽媽身上,我媽媽不樂意,一直掙紮、哭……我爸爸就罵罵咧咧地跳下床,跑到我床邊來拉我……”


    寧稚:“你爸爸為什麽拉你?他拉你的時候,有說什麽話嗎?”


    馬慧慧:“他說——你以為老子稀罕你?老子找別個……”


    寧稚:“然後呢?”


    馬慧慧:“然後媽媽就哭得很傷心,跑了過來,跪下求他,說‘你別動閨女,我樂意,我樂意’……然後爸爸就被媽媽拉迴床上。”


    寧稚:“許小屏把馬遠車拉迴床上,發生了什麽?”


    馬慧慧低下頭,一張臉憋得通紅:“他把媽媽壓到床上,跟她做那種事……媽媽一直哭……我從來沒見她哭得那麽絕望,那麽傷心。”


    寧稚看向合議庭,就見審判長也紅了眼眶,就連方才還一直咄咄逼人的公訴人,都歎著氣地搖頭。


    寧稚深吸一氣,看向視頻裏的馬慧慧,問:“他們持續了多久?”


    馬慧慧:“後來我就睡著了,我不知道有多久。”


    寧稚:“之後呢?”


    馬慧慧的頭更低了,眼淚砸在桌上,哭腔明顯地說:“我再醒來的時候,媽媽拿著刀,騎在爸爸身上,砍他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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