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和審判員入庭,庭審開始。
蕭讓穿著黑色的律師袍,胸口別一枚徽章。
他神色冷峻嚴肅,接過呂喬遞來的材料,稍稍調整麥克風。
“‘張開血盆大口,吸幹旗下小藝人,扒皮、拆骨、敲骨吸髓、骨頭渣都不剩’——就是這句內容虛假、人身侮辱性極強的貶損性言論,造成了社會公眾對原告的誤解,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
請求法庭判決被告對原告進行公開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兩百萬元,本案的代理費三百萬元,以及名譽損害損失費五百萬元。以上各項經濟損失合計一千萬元。”
寧稚大駭。
一個學生哪有這麽多錢啊?
即便案子贏了,這個訴求也得不到法庭的支持。
身邊的學生小聲說著:“夏新寧是不是瘋了?小洛哪有那麽多錢賠她?”
“明星眼裏,小錢都不算錢,一開口就是幾百萬幾千萬的。”
寧稚看向被告席的小洛。
他神色鬆弛,似乎並未被天價賠償金嚇到。
他把麥克風拉到跟前,說:“我承認這條評論是我發的,但我對原告的訴求全部不認可。”
說完看向法官。
法官點點頭:“被告請繼續。”
“第一,這條評論並沒有明確的指向性,沒有任何主語,並不能讓社會大眾聯想到原告,所以不構成侵權。
第二,夏新寧作為公眾人物,負有容忍義務,這句話並未超出必要的限度。
第三,侵權責任必須以存在侵害結果為條件,不能以被侵權人的認知為判斷依據。雖然我發布的評論有1000多的點讚,但原告方並無實際證據證明這條評論給原告造成了任何的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
第四,本人發布的那條評論早已經刪除,沒有再對原告產生任何影響。”
層層遞進,有理有據。
法官看向原告席:“原告代理人還有補充嗎?”
蕭讓接過呂喬遞來的資料:“針對被告提出的第三點——請審判長和審判員看五號證據。
在被告發布了那條超過千讚的貶損性言論後,原告曾代言的一款洋酒產品,以原告形象不再適合擔任代言人為由,拒絕與原告續簽代言,令原告損失了千萬餘元的代言費。
以上可證明這條評論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
被告:“請問原告代理人所說的洋酒產品,是臻恬洋酒嗎?”
蕭讓:“是的。”
被告:“這裏申請提交新證據。”
蕭讓臉色一變:“反對。被告當庭提出新證據數量過多,涉嫌證據偷襲,我方無法對新證據進行核實,請求法庭駁迴被告提交的新證據。”
被告:“審判長、審判員,新證據隻是一段網絡下載的視頻,可以證明原告失去品牌代言的續約,並非因為本人那條言論引起。”
法官:“同意被告提交新證據。”
寧稚看向蕭讓。
蕭讓臉色很難看。
屏幕上出現一位女士正接受記者采訪的畫麵。
“臻恬洋酒的定位一直是20至30歲的年輕人,如今隨著夏新寧女士在樂壇地位的逐漸提高,她已經是導師級別的人物,與我們的產品定位不再匹配。我們計劃在下一年度,邀請一位樂壇新星,成為我們的新代言人。”
視頻結束。
被告看向審判席:“這段采訪出現在網絡上的時間,是本人發布評論的前一周。也就是說,原告方舉證的經濟損失原因,並非本人的評論造成。”
蕭讓發言:“我方申請合議庭休庭,進行新證據核實。”
法官:“同意。現在休庭,於三日後繼續庭審。”
法槌敲響,合議庭離席。
坐在旁聽席的學生們興奮地湧到被告席,歡喜於他們再勝一局。
蕭讓臉色不好,和呂喬說著什麽。
夏新寧的經紀人也在一旁打電話。
寧稚走下去,默默無言地收拾著蕭讓桌上的資料。
眾人離開法庭。
走廊上,夏新寧的經紀人打完電話,朝蕭讓走來,氣唿唿道:“這個案子,三天後,如果贏不了,你們也不用再打了!我們要換人!”
蕭讓微笑:“可以,沒問題。但換人之前,記得把律師費結清。”
說完黑著臉走出法院大門。
經紀人罵道:“一點本事都沒有,還好意思要律師費!”
寧稚趕緊拉著箱子跟上去,打電話給司機,讓他把車開到法院門口。
車子駛離法院範圍。
寧稚坐在副駕,扭頭看一眼蕭讓。
他似乎很疲憊,閉目養神。
寧稚沒敢打擾他,又轉過身。
這時,身後響起蕭讓的聲音。
“今天的被告是一名大四法學生,正在準備法考。金誠三個律師,打不過一個大四法學生。”
寧稚又迴頭:“夏新寧的訴求本來就不被法律支持。在這種情況下,輸贏早就寫好了。不過那個學生確實很穩。”
蕭讓睜眼:“你也看出人家很穩?”
寧稚知道他要說什麽,雙手合十:“今天的旁聽,我也是受益良多、醍醐灌頂!謝謝蕭律,我一定好好學習,不負您的良苦用心!”
蕭讓重新閉眼休息。
寧稚訕笑著轉過身,長長唿出一口氣。
又過一關。
翌日一早,夏新寧的經紀人範姐,帶著一夥人,浩浩蕩蕩地來到金誠。
寧稚趕緊把人安頓在會議室。
她笑著問經紀人:“範姐您今兒帶這麽多人過來,是有什麽事情嗎?”
“新寧對蕭律師的表現很不滿意!我們現在要把你們給換了!”範姐指著兩個穿西裝的男人,“這是我們新請的律師,來跟你們交接材料!”
寧稚覺得這倆人有點眼熟,一時想不起在哪裏見過。
她笑道:“我去匯報蕭律,各位先稍坐。”
寧稚趕迴蕭讓辦公室。
他正和曾子君研究remote的案子。
寧稚敲門進去:“蕭律,夏新寧的經紀人帶著幾個人過來,說他們要換新律師,要交接案卷。”
蕭讓停下手中的事:“代理費結清了嗎?”
“還沒,還是之前付的那一筆定金。”
蕭讓臉色一黑,冷聲說:“讓他們立刻把錢結清!否則不給案卷!”
寧稚從沒碰過這種事,怕自己處理不好,給蕭讓添麻煩,小心翼翼地問:“他們現在在會議室,您要去見見嗎?”
蕭讓穿著黑色的律師袍,胸口別一枚徽章。
他神色冷峻嚴肅,接過呂喬遞來的材料,稍稍調整麥克風。
“‘張開血盆大口,吸幹旗下小藝人,扒皮、拆骨、敲骨吸髓、骨頭渣都不剩’——就是這句內容虛假、人身侮辱性極強的貶損性言論,造成了社會公眾對原告的誤解,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
請求法庭判決被告對原告進行公開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兩百萬元,本案的代理費三百萬元,以及名譽損害損失費五百萬元。以上各項經濟損失合計一千萬元。”
寧稚大駭。
一個學生哪有這麽多錢啊?
即便案子贏了,這個訴求也得不到法庭的支持。
身邊的學生小聲說著:“夏新寧是不是瘋了?小洛哪有那麽多錢賠她?”
“明星眼裏,小錢都不算錢,一開口就是幾百萬幾千萬的。”
寧稚看向被告席的小洛。
他神色鬆弛,似乎並未被天價賠償金嚇到。
他把麥克風拉到跟前,說:“我承認這條評論是我發的,但我對原告的訴求全部不認可。”
說完看向法官。
法官點點頭:“被告請繼續。”
“第一,這條評論並沒有明確的指向性,沒有任何主語,並不能讓社會大眾聯想到原告,所以不構成侵權。
第二,夏新寧作為公眾人物,負有容忍義務,這句話並未超出必要的限度。
第三,侵權責任必須以存在侵害結果為條件,不能以被侵權人的認知為判斷依據。雖然我發布的評論有1000多的點讚,但原告方並無實際證據證明這條評論給原告造成了任何的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
第四,本人發布的那條評論早已經刪除,沒有再對原告產生任何影響。”
層層遞進,有理有據。
法官看向原告席:“原告代理人還有補充嗎?”
蕭讓接過呂喬遞來的資料:“針對被告提出的第三點——請審判長和審判員看五號證據。
在被告發布了那條超過千讚的貶損性言論後,原告曾代言的一款洋酒產品,以原告形象不再適合擔任代言人為由,拒絕與原告續簽代言,令原告損失了千萬餘元的代言費。
以上可證明這條評論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
被告:“請問原告代理人所說的洋酒產品,是臻恬洋酒嗎?”
蕭讓:“是的。”
被告:“這裏申請提交新證據。”
蕭讓臉色一變:“反對。被告當庭提出新證據數量過多,涉嫌證據偷襲,我方無法對新證據進行核實,請求法庭駁迴被告提交的新證據。”
被告:“審判長、審判員,新證據隻是一段網絡下載的視頻,可以證明原告失去品牌代言的續約,並非因為本人那條言論引起。”
法官:“同意被告提交新證據。”
寧稚看向蕭讓。
蕭讓臉色很難看。
屏幕上出現一位女士正接受記者采訪的畫麵。
“臻恬洋酒的定位一直是20至30歲的年輕人,如今隨著夏新寧女士在樂壇地位的逐漸提高,她已經是導師級別的人物,與我們的產品定位不再匹配。我們計劃在下一年度,邀請一位樂壇新星,成為我們的新代言人。”
視頻結束。
被告看向審判席:“這段采訪出現在網絡上的時間,是本人發布評論的前一周。也就是說,原告方舉證的經濟損失原因,並非本人的評論造成。”
蕭讓發言:“我方申請合議庭休庭,進行新證據核實。”
法官:“同意。現在休庭,於三日後繼續庭審。”
法槌敲響,合議庭離席。
坐在旁聽席的學生們興奮地湧到被告席,歡喜於他們再勝一局。
蕭讓臉色不好,和呂喬說著什麽。
夏新寧的經紀人也在一旁打電話。
寧稚走下去,默默無言地收拾著蕭讓桌上的資料。
眾人離開法庭。
走廊上,夏新寧的經紀人打完電話,朝蕭讓走來,氣唿唿道:“這個案子,三天後,如果贏不了,你們也不用再打了!我們要換人!”
蕭讓微笑:“可以,沒問題。但換人之前,記得把律師費結清。”
說完黑著臉走出法院大門。
經紀人罵道:“一點本事都沒有,還好意思要律師費!”
寧稚趕緊拉著箱子跟上去,打電話給司機,讓他把車開到法院門口。
車子駛離法院範圍。
寧稚坐在副駕,扭頭看一眼蕭讓。
他似乎很疲憊,閉目養神。
寧稚沒敢打擾他,又轉過身。
這時,身後響起蕭讓的聲音。
“今天的被告是一名大四法學生,正在準備法考。金誠三個律師,打不過一個大四法學生。”
寧稚又迴頭:“夏新寧的訴求本來就不被法律支持。在這種情況下,輸贏早就寫好了。不過那個學生確實很穩。”
蕭讓睜眼:“你也看出人家很穩?”
寧稚知道他要說什麽,雙手合十:“今天的旁聽,我也是受益良多、醍醐灌頂!謝謝蕭律,我一定好好學習,不負您的良苦用心!”
蕭讓重新閉眼休息。
寧稚訕笑著轉過身,長長唿出一口氣。
又過一關。
翌日一早,夏新寧的經紀人範姐,帶著一夥人,浩浩蕩蕩地來到金誠。
寧稚趕緊把人安頓在會議室。
她笑著問經紀人:“範姐您今兒帶這麽多人過來,是有什麽事情嗎?”
“新寧對蕭律師的表現很不滿意!我們現在要把你們給換了!”範姐指著兩個穿西裝的男人,“這是我們新請的律師,來跟你們交接材料!”
寧稚覺得這倆人有點眼熟,一時想不起在哪裏見過。
她笑道:“我去匯報蕭律,各位先稍坐。”
寧稚趕迴蕭讓辦公室。
他正和曾子君研究remote的案子。
寧稚敲門進去:“蕭律,夏新寧的經紀人帶著幾個人過來,說他們要換新律師,要交接案卷。”
蕭讓停下手中的事:“代理費結清了嗎?”
“還沒,還是之前付的那一筆定金。”
蕭讓臉色一黑,冷聲說:“讓他們立刻把錢結清!否則不給案卷!”
寧稚從沒碰過這種事,怕自己處理不好,給蕭讓添麻煩,小心翼翼地問:“他們現在在會議室,您要去見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