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泡妞三大要訣:膽大、心細、臉皮厚!
開著網約車唱著歌,女明星請上車 作者:沒有駕照的司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還沒行動就咒我失敗!
\"玩笑…開個玩笑,別當真!\"
陳墨感覺到林風投來可以殺死人的眼神,嘻嘻一笑。
“祝你馬到……花到成功,我去買煙。”
走進花店旁邊的便利店買了包華子,點了一根出來,燒烤店傳來陣陣掌聲和喧嘩起哄聲。
“林風好勇的表白,太浪漫了!”
“佳宜,答應他!”
“一起……在一起!”
“……”
林風是向林佳宜表白?
陳墨有些意外的湊過去,隻見林風手捧鮮花、、單膝跪在林佳宜的跟前。
林佳宜滿臉通紅,並也不去接他捧高的鳳凰花。
“林風別鬧,快起來!”
“我不是鬧著玩的,其實我從大一就喜歡你、一直喜歡你……”
林風滔滔不絕的說著兩人四年來的點點滴滴。
圍觀的眾人越發起哄。
“佳宜,別猶豫了,答應林風!”
“94…94,人生能有幾個十年,一個人默默喜歡你你四年不容易!”
“畢業前談一段轟轟烈烈的戀愛,給大學時代畫上一個美好的句號!”
“……”
陳墨倒是沒有跟著起哄,
隻看林佳宜的反應,就可以判斷——林風沒戲。
果然,
林佳宜尷尬而不失禮貌的果斷拒絕。
“林風,我想你誤會了!”
“這幾年我一直都是把你當姐們,從來沒想過男女之間的可能……”
圍觀的眾人漸漸停下了起哄,用著一種可憐的目光看著林風。
當眾被打槍,林風的臉有點難堪……
不過他早準備了表白失敗救場的備案,
人群中走出幾個體育係的男生笑兮兮起哄。
“林風,你就別逗佳宜了!”
“可不是,馬上就要畢業了還惡作劇!”
惡作劇?
眾人疑惑之際,林風地上起來,換上一副笑臉將鳳凰花塞入林佳宜懷裏。
“你真以為我喜歡你?”
“真要和你表白也是送玫瑰花不是鳳凰花了。”
“逗你玩的!”
“這花是我們體育係的男生一起集資買來送給你的,希望我們友誼長存。”
林佳宜美眸流轉,
臉上神色變幻了好幾次,
也不知道是相信了林風的說辭,
或者,
選擇性相信了林風的說辭,
臉上佯裝溫怒之色,粉拳敲打著林風胸口。
“你們幾個討厭死了,玩這個!”
林風和幾個體育係的男生連連道歉。
不過,
告白失敗的尷尬倒是化解了。
圍觀的陳墨暗暗搖頭,
林風臉皮那麽薄,
怎麽可能追到林佳宜這樣的係花,
注定了一輩子的舔狗,最後舔到一無所有!
相對對社會人愛情三大硬件要求:車、房、現金存款,
學生時代的愛情相對還是單純、容易一些。
隻要掌握泡妞講究的三大要訣:膽大、心細、臉皮厚,就行了!
尤其是要臉皮夠厚,別怕失敗!
像林風這樣今天表白失敗了,繼續死纏爛打、獻殷勤,還會有1%的機會追到林佳宜。
林佳宜能看不出林風所謂的“惡作劇”不過是為了給自己台階下?
看出來了!
之所以不拆穿,順著林風的劇本來演,不過是讓彼此都有台階下而已。
但是,
“惡作劇”否認的戲碼,隻會讓林佳宜認為林風是一個對感情都沒勇氣麵對的人,打心眼裏更看不上他!
……
這些大學生情情愛愛的事情,陳墨沒心思理會。
待得林風這些人走了之後,一直和播音係的人喝到晚上快10點。
播音係的男生都已經醉得差不多,反而是林佳宜她們這些女生雖然也有點醉卻還是清醒,還不願意離開。
明天晚上就是《龍國好樂隊》第三期直播的日子。
明天還要彩排,陳墨無暇和眾人喝到半夜,轉了三千塊給林佳宜等會買單。
“多了!”
林佳宜不占陳墨的便宜,又或者是不想占千百塊的小便宜。
“沒事,多的當我買你的花。”
陳墨把林風送林佳宜的鳳凰花一並拿走。
林佳宜還以為陳墨是故意調侃她,滿臉羞紅解釋。
“別鬧,我又不知道林風喜歡我…他要硬送我也沒辦法。”
林風偷偷暗戀了她四年,
如果說她一點都不知道,打死陳墨都不信。
有些白蓮花的女生就是喜歡用若即若離的關係釣著舔狗。
不排除,
林佳宜也是這種高手!
當然,
陳墨對林佳宜本身沒有任何感情瓜葛、也沒有太多的想法,對於林佳宜是什麽樣的人並多理會。
“不是逗你,這花我真有用。”
陳墨不多解釋,拿著花起身離開燒烤店,走迴到停車的地方。
因為喝了酒,陳墨不敢開車。
先是登陸狗滴app叫了代駕,然後撥通了黃求之的電話。
不等他開口,黃求之先是吐槽了起來。
“讓你開車去找靈感,你倒是好居然不務正業跑去大學泡妞、踢球!”
“你怎麽知道?”
“你以為我們村沒通網!”
這話……
不是今天林佳宜說的?
陳墨不禁好笑,
原來黃求之也看了直播。
“現在離明天直播不到二十四小時了,我和宋晨可是還沒寫好歌!”
黃求之那頭繼續埋冤不斷。
“你一個下午不好好寫歌跑去逍遙快活,明天晚上的演出我看你怎麽辦…”
“寫好了。”
陳墨輕飄飄一句話讓黃求之啞然而止,繼續厚顏無恥的狡辯。
“你真以為我去深川大學是玩的,我那是去找靈感!”
“踢踢球、擼串、喝酒就把歌寫好了?”
雖然已經見識過陳墨恐怖的創作能力,黃求之還是有點不敢置信。
“不是隨便亂寫一通的垃圾吧?”
“陳墨出品必屬精品,我怎麽能砸自己招牌!”
喝了點酒,
忘記了自己“音樂搬運工”的行徑,
陳墨也有點厚顏無恥起來。
“你現在在哪,我去唱給你聽,你就知道這絕對是好歌!”
“我們還在電視台,本來準備走的了…你過來吧,我們等你!”
“好,馬上過去。”
才掛了黃求之的電話,就看到一個穿著反光背心騎著折疊電動車的身影從遠處過來。
“你好,請問是你叫的代駕……啊,師傅!”
陳墨也認出了來人,
正是之前那個幫癌症丈夫開網約車的少婦——王雅之。
\"玩笑…開個玩笑,別當真!\"
陳墨感覺到林風投來可以殺死人的眼神,嘻嘻一笑。
“祝你馬到……花到成功,我去買煙。”
走進花店旁邊的便利店買了包華子,點了一根出來,燒烤店傳來陣陣掌聲和喧嘩起哄聲。
“林風好勇的表白,太浪漫了!”
“佳宜,答應他!”
“一起……在一起!”
“……”
林風是向林佳宜表白?
陳墨有些意外的湊過去,隻見林風手捧鮮花、、單膝跪在林佳宜的跟前。
林佳宜滿臉通紅,並也不去接他捧高的鳳凰花。
“林風別鬧,快起來!”
“我不是鬧著玩的,其實我從大一就喜歡你、一直喜歡你……”
林風滔滔不絕的說著兩人四年來的點點滴滴。
圍觀的眾人越發起哄。
“佳宜,別猶豫了,答應林風!”
“94…94,人生能有幾個十年,一個人默默喜歡你你四年不容易!”
“畢業前談一段轟轟烈烈的戀愛,給大學時代畫上一個美好的句號!”
“……”
陳墨倒是沒有跟著起哄,
隻看林佳宜的反應,就可以判斷——林風沒戲。
果然,
林佳宜尷尬而不失禮貌的果斷拒絕。
“林風,我想你誤會了!”
“這幾年我一直都是把你當姐們,從來沒想過男女之間的可能……”
圍觀的眾人漸漸停下了起哄,用著一種可憐的目光看著林風。
當眾被打槍,林風的臉有點難堪……
不過他早準備了表白失敗救場的備案,
人群中走出幾個體育係的男生笑兮兮起哄。
“林風,你就別逗佳宜了!”
“可不是,馬上就要畢業了還惡作劇!”
惡作劇?
眾人疑惑之際,林風地上起來,換上一副笑臉將鳳凰花塞入林佳宜懷裏。
“你真以為我喜歡你?”
“真要和你表白也是送玫瑰花不是鳳凰花了。”
“逗你玩的!”
“這花是我們體育係的男生一起集資買來送給你的,希望我們友誼長存。”
林佳宜美眸流轉,
臉上神色變幻了好幾次,
也不知道是相信了林風的說辭,
或者,
選擇性相信了林風的說辭,
臉上佯裝溫怒之色,粉拳敲打著林風胸口。
“你們幾個討厭死了,玩這個!”
林風和幾個體育係的男生連連道歉。
不過,
告白失敗的尷尬倒是化解了。
圍觀的陳墨暗暗搖頭,
林風臉皮那麽薄,
怎麽可能追到林佳宜這樣的係花,
注定了一輩子的舔狗,最後舔到一無所有!
相對對社會人愛情三大硬件要求:車、房、現金存款,
學生時代的愛情相對還是單純、容易一些。
隻要掌握泡妞講究的三大要訣:膽大、心細、臉皮厚,就行了!
尤其是要臉皮夠厚,別怕失敗!
像林風這樣今天表白失敗了,繼續死纏爛打、獻殷勤,還會有1%的機會追到林佳宜。
林佳宜能看不出林風所謂的“惡作劇”不過是為了給自己台階下?
看出來了!
之所以不拆穿,順著林風的劇本來演,不過是讓彼此都有台階下而已。
但是,
“惡作劇”否認的戲碼,隻會讓林佳宜認為林風是一個對感情都沒勇氣麵對的人,打心眼裏更看不上他!
……
這些大學生情情愛愛的事情,陳墨沒心思理會。
待得林風這些人走了之後,一直和播音係的人喝到晚上快10點。
播音係的男生都已經醉得差不多,反而是林佳宜她們這些女生雖然也有點醉卻還是清醒,還不願意離開。
明天晚上就是《龍國好樂隊》第三期直播的日子。
明天還要彩排,陳墨無暇和眾人喝到半夜,轉了三千塊給林佳宜等會買單。
“多了!”
林佳宜不占陳墨的便宜,又或者是不想占千百塊的小便宜。
“沒事,多的當我買你的花。”
陳墨把林風送林佳宜的鳳凰花一並拿走。
林佳宜還以為陳墨是故意調侃她,滿臉羞紅解釋。
“別鬧,我又不知道林風喜歡我…他要硬送我也沒辦法。”
林風偷偷暗戀了她四年,
如果說她一點都不知道,打死陳墨都不信。
有些白蓮花的女生就是喜歡用若即若離的關係釣著舔狗。
不排除,
林佳宜也是這種高手!
當然,
陳墨對林佳宜本身沒有任何感情瓜葛、也沒有太多的想法,對於林佳宜是什麽樣的人並多理會。
“不是逗你,這花我真有用。”
陳墨不多解釋,拿著花起身離開燒烤店,走迴到停車的地方。
因為喝了酒,陳墨不敢開車。
先是登陸狗滴app叫了代駕,然後撥通了黃求之的電話。
不等他開口,黃求之先是吐槽了起來。
“讓你開車去找靈感,你倒是好居然不務正業跑去大學泡妞、踢球!”
“你怎麽知道?”
“你以為我們村沒通網!”
這話……
不是今天林佳宜說的?
陳墨不禁好笑,
原來黃求之也看了直播。
“現在離明天直播不到二十四小時了,我和宋晨可是還沒寫好歌!”
黃求之那頭繼續埋冤不斷。
“你一個下午不好好寫歌跑去逍遙快活,明天晚上的演出我看你怎麽辦…”
“寫好了。”
陳墨輕飄飄一句話讓黃求之啞然而止,繼續厚顏無恥的狡辯。
“你真以為我去深川大學是玩的,我那是去找靈感!”
“踢踢球、擼串、喝酒就把歌寫好了?”
雖然已經見識過陳墨恐怖的創作能力,黃求之還是有點不敢置信。
“不是隨便亂寫一通的垃圾吧?”
“陳墨出品必屬精品,我怎麽能砸自己招牌!”
喝了點酒,
忘記了自己“音樂搬運工”的行徑,
陳墨也有點厚顏無恥起來。
“你現在在哪,我去唱給你聽,你就知道這絕對是好歌!”
“我們還在電視台,本來準備走的了…你過來吧,我們等你!”
“好,馬上過去。”
才掛了黃求之的電話,就看到一個穿著反光背心騎著折疊電動車的身影從遠處過來。
“你好,請問是你叫的代駕……啊,師傅!”
陳墨也認出了來人,
正是之前那個幫癌症丈夫開網約車的少婦——王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