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主“楚九九”的記憶中,雖然有聽說過這樣的傳聞,還真的幾乎都是水呀?

    隨後,今朝拿起放在地板上的一本書。

    書的裝訂處已經破敗不堪,似乎隨時都會散開。

    畢竟,這書可是二百多年前寫成的。

    封麵上用金線繡出的“最大…禁…錄——人之煉成研究篇”,該文字勉強還能辨認出來。

    嗬嗬,這字眼還真是讓人感覺很危險呢。

    而且翻過封麵,出現的便是密密麻麻的注意事項:

    魔法師進行人之煉成,是非常危險的,因此而被…禁…止。

    一旦進行煉成,無論成功與否都將接受審“判”……等等等等。

    這情況,原主肯定早就知道了,並且是非常清楚的。

    所謂的接受“審”判之人的結局,幾乎是注定的。

    死,是當然的。

    而且,還不是用毒。

    要麽是“火”刑,要麽是釘死在魔法十字架上,這類一長串嚇人的東西是注定的結局。

    雖然,原主對這些非常清楚,但還是決定要冒這樣的風險。

    人之煉成這種事,原主是無論如何都必須要做的,所以今朝隻能照辦。

    然而,那個理由吧……

    要是對其他人說了,說不定會產生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麽內情的想法,進而同情起來。

    是想見年幼時失去的父母一麵吧,或是想要使因為自己的過錯,而死去的朋友或是戀人複活?

    咳咳咳……都不是,完全不對!

    原主可不是為了那麽高尚的理由才做的,理由是更加的低“俗”……

    嗯,想要有個理想的男朋友!

    what!?

    小朋友是否有許多小問號呢,沒錯,今朝也有,不過,她能理解。

    說到底,就是這個理由。

    原主自從來到魔法學校,雖然這裏男孩子很多,原主本人也長得十分漂亮,可卻幾乎無法談戀愛。

    之前的狀況是,原主僅僅向同班男同學搭個話,就會立即招來周圍女同學的白眼。

    老實說,真是痛苦。

    這樣的環境,對身心都很戀愛腦的原主來說,簡直就是“地獄”。

    因此,原主才決定,在和學校毫無關係的地方擁有一個男朋友,利用“魔法”。

    “想要擁有一個可愛的小奶狗係男朋友,他要很溫柔,無論我要做什麽,他都會聽我的。

    還有就是,他得每天早上都會為我準備可口的早餐……對,樣貌嘛,最好是和學生會長一模一樣!”

    是的,原主還有這個要求。

    今朝憑著記憶,從口袋中取出一張肖像畫來。

    用寫實的畫風,描繪出穿著魔法師服的一個男孩子的肖像。

    一頭利落的短碎發,輪廓完美的臉上,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

    “翟譯,看著身材也不錯嘛!”

    今朝對這個“學生會長”的各方麵條件,還是頗為滿意的,可以稱得上是“男主”人設。

    難怪,會讓原主也深陷其中,把他當做“理想型”。

    既然是原主的心願,今朝便把肖像畫夾在了石鹽容器的縫隙間。

    因為那本什麽魔法古書裏,就是這樣寫的。

    “omg,差點忘了寫名字!”

    今朝一拍腦袋,趕緊在肖像畫上用畫煉成陣時使用的粉筆寫上了兩個字:鳳隱。

    將要成為“楚九九”男朋友的男孩子的名字,原主可是想了整整三天才決定下來的。

    反正,今朝覺得這個名字非常“老氣橫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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