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德帝不會輕易說這樣的重話,以陳蘅的猜測:陳宏的官路恐怕要當到頭了。


    “二叔近來想討好大司徒府,可楊家都沒人見他。”她取了一枚點心喂到嘴裏,將腮幫子吃得鼓囊囊的,“我聽大司徒府的女郎說,免官的文書已寫好隻還不曾下發,是朝廷在等著接任二叔官職的人。”


    既然文書寫好,定是晉德帝一早就與陳安通過氣,現在卻沒有下發,著實讓人尋味。


    陳宏是客曹左侍郎,正四品的官職,這個位置說輕亦輕,說重亦重,但與未入官場的人來說,正四品亦是大官,是多少人一生都熬不到的官職。


    陳薇講了一些聽來的新鮮事,東家長,西家短,哪位官老爺納了一房妾,又哪位女郎訂親了,這是最後一次來書畫會,往後不來了……


    慕容慬靜靜地坐在旁邊,似乎對陳薇講的事感興趣。


    陳蘅卻不覺得他是愛聽這種瑣事的人。


    “郡主,二公子到!”


    陳葳麵上有微微有苦色,“妹妹怎的將這事交與我?”


    “四成盈利可有不少銀錢。我是深閨女兒,怎好做這種事,交與二兄正好。”


    他一介武人,哪裏曉得這些生意上的事,讓他與人談,這不是為難他。


    馮娥說要給四成盈利,可她真能做主?


    清河大長公主能做馮家的主,是因馮家依仗清河在都城站穩腳跟,也要依仗清河才能賺錢過活。馮娥未必有清河的本事。


    清河是皇家公主,馮娥隻是一個平民百姓。


    慕容慬道:“二公子可遣一精明又信得過的人出麵。”


    以榮國府這樣的地位,根本不須主家公子、女郎親自打理生意,如府中的管事莫鬆是出名的精明、能幹,且莫鬆還會武功,能文能武;再有馮葳的身邊,總有幾個伶俐能幹的侍人,隻需挑出一人來與馮家商議即可。


    陳蘅沒有反駁,“二兄是要做大事的人,亦正是需要銀錢之時。”


    要成大事,銀錢就是根本。


    雖然榮國府有錢,但這是家裏人的,他們是晚輩,有每月的月例夠花,要辦大事,隻得與父母要錢。


    父有母有,不抵自有。


    陳薇聽得迷糊,一點也不知道這話是什麽意思,隻知道姐姐讓二兄與馮家談一起做生意的事,他們家不是陳氏裏頭最富裕、闊綽的,可聽姐姐的意思,好像他們家很需要銀錢。


    陳蘅道:“阿薇,明兒我可得考校你的書畫,若再沒長進,小心我罰你。”


    小娘子立時有些緊張?


    父親很忙,沒空考校,父親的心思都放在培養長兄身上。


    從母雖識字,也會瞧出書法好壞來,可讓她說出一二三,她也說不出。


    陳薇連連福身,“姐姐,我……我迴去練字。”


    她帶著桃子飛野似地溜了,不求多出色,但求能過關,陳薇對陳蘅是又敬重又仰慕,同地還有三分畏懼。


    黃鸝抿著嘴,掠過一絲笑意。


    杜鵑則暗道:郡主自被拒婚之後,就像變了一個人。要與二郎君商議與人合作做生意的事,方支開七娘子,偏說要考校七娘子書法丹青,嚇得七娘子小臉都白了。郡主也不罵不打,不過是沉聲訓兩句,卻能將七娘子嚇得不輕。


    陳蘅道:“清河大長公主府內,與之有生意交往的商賈不少,若是二兄多接納一些無靠山、依仗的商賈,手頭的銀錢多了,他日若掌握烈焰軍,亦是方便的。”


    亂世來臨時,朝廷的軍餉是大問題,與其等著朝廷解釋軍餉,不如自己先想辦法。


    烈焰軍是陳留大長公主留給自己的子孫,是給陳氏嫡支大房的依仗。


    前世,陳蘅被夏候滔、陳茉二人算計利用,她嫁夏候滔後,助夏候滔順遂接掌烈焰軍,晉德帝知陳家扶持夏候滔成為烈焰軍的主帥心下歡喜,他雖相信陳安無爭權奪利之心,卻對陳安的後人不大放心。而陳葳原是名正言順的烈焰軍之主,卻因疼愛陳蘅,隻做了烈焰軍衝鋒陷陣的將領。


    陳葳道:“說做生意,莫鬆與莫大管家皆是好手,交給他們父子。父親那邊,妹妹覺得,要不要與他說一聲。”


    陳安為人清高,哪會願意與商賈打交道,即便是商戶依靠過來,他也是不屑的。自恃家業豐厚,有祖、母留下的家業,足夠他吃喝不愁。


    若非陳安所娶的嫡妻莫氏是個賢惠又能幹的,偌大的榮國府還不知將日子過成什麽樣。莫氏不僅會操持內務,對打理店鋪、田莊亦很有一套自己的經驗、手段。榮國府看似不顯,可底蘊與富裕卻是實打實的。


    陳蘅道:“二兄不妨告訴母親,讓母親轉告長兄,你不必找長兄說。”


    莫氏是聰明人,她自會說成是她這做母親的意思,也是她將與人合作做生意的事交給陳葳來做。


    陳蘊是文人,有文人的骨氣,也有多大部分文人的多疑,如果他知道陳葳這樣拉攏商賈,恐是心裏不快。


    另一方麵,以陳蘊的清高,肯定不願與士農工商中最低賤的商人打交道。若是讓他出麵,他說不得就將說好的事給辦砸了。


    莫氏讓陳葳去接觸,陳蘊知曉了,說不得還覺得損了陳氏的顏麵。


    陳蘅的想法亦正是慕容慬的想法。


    她輕聲道:“二兄告訴莫大管家父子,若是馮商賈能將昔日清河公主府依仗的商戶拉過來,榮國府隻收馮家三成盈利,永樂縣的生意亦可交給馮家。”


    *


    兩日後,馮家喜宴廳。


    馮多金的兩個嫡子正指著馮娥訓斥:


    “讓我們拉攏說合將依靠清河大長公主府商賈投靠永樂郡主,將永樂縣的生意交給我們,阿娥妹妹可真是替家裏做了好大一樁好事。”


    以前,他們不敢開罪馮娥,可現在馮娥依仗的清河沒了。


    現在的馮娥,隻是寄在馮氏嫡母名下的女郎。


    永樂縣不過是一個尋常縣,所轄數鎮,鎮下又有村。


    南晉的下等小縣,有不到七個鎮,人口不足二萬人;中等縣是七至九個(含九個鎮),人口不足二萬;上等大縣由有十個以上的鎮子,人口三萬以上,在富庶之地,一縣人口在五萬以上的亦有不少。


    永樂縣是穎川郡內最貧困的縣,相傳裏頭大半都是森林,轄八鎮二萬三千多人,就這麽個貧困小縣,他馮家會稀罕這等生意。


    馮娥怯怯地道:“我……我也是好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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