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兩百八十章 你忍忍
秦墨秦相如小說全本免費閱讀 作者:大乾憨婿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哦也沒什麽就是想單純看看你怕死不怕死。”秦墨撣了撣煙灰,“你這麽怕死的人,應該不會孤注一擲,說吧,外麵還有誰,都老實交代了,把名單給我。
我呢,心情一好,說不定就不殺你了。
怎麽說,你也算是我的逆徒,小舅子,我還真的下不去手呢。”
“你少騙我。”阿嗣怒聲道:“我看起來有這麽愚蠢嗎?”
“你知道阿嗣這個名字是誰起的嗎?”
“我爹。”
秦墨皺起眉頭,隨即搖搖頭,“他娘的,我就知道又是個死冒牌貨,這個名字,我起的,不知道吧?”
椅子上的‘阿嗣’眼神逐漸呆滯,“你起的?”
“你還記得你七歲那一年,我帶你做了什麽事情嗎?”
“那麽長時間過去了,我哪裏知道!”
“這小子雖然不是個東西,但是記性很好。”秦墨碾滅了煙,“他不僅記性好,而且還很怕死,哦,不是很怕死,我認識的所有人裏,就沒見過比他害怕死的人。
他怎麽可能會親自帶領隊伍跑過來送死呢?
就算是九成九的把握,他也不會親自麵對我的。
除非已經贏了。”
“所以,你就因為這個才懷疑我是假的?可笑,我不是真的阿嗣,誰又是真的阿嗣?”
“那你說,我最喜歡做什麽吃的給你?”
眼前的阿嗣又再次呆滯了起來,“我的口味早就變了......”
秦墨搖搖頭,“一個人的口味當然會變,但是而是最愛吃的東西,是不會忘記的。
你最愛吃的,是老子用豆腐皮做的辣條,沒有哪個小孩能夠抵抗這種誘惑。”
“我當然知道是辣條,你要覺得我不是,大可以殺了我。”阿嗣冷笑道。
“你看,你又錯了,如果是阿嗣的話,這會兒肯定已經打感情牌,不住的向我求饒認錯了,是絕不可能求死的。
一個貪生怕死的人去求死,這怎麽可能。
這些年,他活的這麽卑微,都沒有去死。
當了亡國之君,都沒有去死,現在又怎麽可能會死呢?
大風大浪都過來了,如果能活著,又為什麽要死?”
秦墨拿出一把刀子,劃破了他身前的衣服,前胸有個傷疤,“這小子死裏逃生過一次,他知道死的痛苦,那種瀕死感是非常讓人恐懼的,一個人體驗過後,是絕對不會在輕易嚐試的。
那些年,他的確醉生夢死,可據我所查,大多數都是養生酒,要麽就是湯水。
每日在自己身上灑滿酒水,就是為了裝出一副醉生夢死的樣子。
他心髒有問題,知道過度飲酒,一定會死。
他花費了幾年時間,製造了這種假象。
又知道我們的關係,根本不可能會去給他送行。”
說到這裏,秦墨頓了頓,“你這傷口不對,雖然是按照當年的傷疤痕跡去做的,但是太新了。
幾十年的傷疤不是這樣的,仔細看,甚至還能看到新肉,當初割你的時候,很疼吧?
傷疤可不那麽容易營造。”
說著,秦墨手裏拿出了一疊照片,全都是阿嗣當年留下的照片,有做完手術後留下的,也有康複之後留下來的。
仔細一對比,其實還是能看出很大的差別的。
傷口也許可以造假,但是唯一的差別就是醫生縫合的差別。
當年主刀的,是昝贏的兒子,是心內一把.手,縫合第一高手。
所以阿嗣傷口縫合特別好,恢複的也特別好。
反觀眼前這個阿嗣,就差太多了。
“你長的挺像阿嗣的,之所以敢模仿他,是因為這麽多年沒見,他老了,臉上皺紋多了後,一些特征就不那麽明顯了。
我也多年沒見過他,記憶難免有偏差。
就算不幸被抓,也沒關係,隻需要知道一些基本的信息,就夠了。”
秦墨再次點燃一根煙,“但是我這個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已經上過一次當後,我不會在同一個問題上被絆倒兩次,你懂嗎?“
“隨你怎麽說,反正我就是阿嗣。”
“知道我怎麽對待敵人嗎?”秦墨一抬手,就有人提了兩個榔頭進來。
當啷!
兩個榔頭砸在地上,發出的聲響,讓眼前的阿嗣渾身一顫。
“大錘八十,小錘四十。”秦墨唿出一口煙氣,“有口氣憋在老子心裏很久了。”
“你,你......你想做什麽,砸死我?”
秦墨丟掉煙,也不知道從哪裏找來了一塊破抹布,塞進了他口中,然後又找了一塊布蓋在了他的腦袋上,“大人做事,小孩子別看。”
被塞住嘴巴,蓋住眼睛的阿嗣,整個人無比的惶恐。
透過布的縫隙,他看到那錘子停下了自己的麵前。
這一刻,聽覺和視覺無限放大,他渾身的汗毛豎起,雞皮疙瘩都冒了出來。
嗚嗚!
他死命的掙紮,卻無法動彈半分。
“呸呸!”
秦墨往手上吐了口唾沫,搓了搓手,提溜著小錘子,猛地往地板上砸去,“四十!”
砰!
隻一錘,便將阿嗣的腳趾砸的粉碎。
大量的鮮血從鞋子裏滲出來。
十指連心,難道腳趾就不連心了?
阿嗣劇烈的抖動起來,就像是羊癲瘋一樣,渾身的青筋都暴起。
“這麽高興,看來你挺喜歡,那我換個大錘子,這一錘子下去,可安逸了!”
秦墨甚至還嘿嘿笑了笑。
阿嗣開始瘋狂的搖晃腦袋,腦袋上的布終於被甩開,卻恰好看到了高高揚起的大鐵錘。
唔!
他瞪大了眼睛,瞳孔中,鐵錘無限放大。
砰!
榔頭砸爛了他的腳趾,撞擊在地麵上,火星四濺。
“啊~”
阿嗣雙目充血,幾乎痛的昏死過去。
但是很快劇痛,又將他拉迴現實。
“砸腳趾不爽,接下來就是腳背,腳踝,我一寸寸的往上砸,據說膝蓋波棱蓋是下半身最硬的地方,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真的很硬!”
說著,秦墨又往手心吐了兩口唾沫,“怎麽這麽調皮,還把頭巾給甩掉了。”
秦墨撿起地上的頭巾,走到他麵前,安慰道:“別怕,我在砸十幾下過過癮,你忍忍,很快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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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墨皺起眉頭,隨即搖搖頭,“他娘的,我就知道又是個死冒牌貨,這個名字,我起的,不知道吧?”
椅子上的‘阿嗣’眼神逐漸呆滯,“你起的?”
“你還記得你七歲那一年,我帶你做了什麽事情嗎?”
“那麽長時間過去了,我哪裏知道!”
“這小子雖然不是個東西,但是記性很好。”秦墨碾滅了煙,“他不僅記性好,而且還很怕死,哦,不是很怕死,我認識的所有人裏,就沒見過比他害怕死的人。
他怎麽可能會親自帶領隊伍跑過來送死呢?
就算是九成九的把握,他也不會親自麵對我的。
除非已經贏了。”
“所以,你就因為這個才懷疑我是假的?可笑,我不是真的阿嗣,誰又是真的阿嗣?”
“那你說,我最喜歡做什麽吃的給你?”
眼前的阿嗣又再次呆滯了起來,“我的口味早就變了......”
秦墨搖搖頭,“一個人的口味當然會變,但是而是最愛吃的東西,是不會忘記的。
你最愛吃的,是老子用豆腐皮做的辣條,沒有哪個小孩能夠抵抗這種誘惑。”
“我當然知道是辣條,你要覺得我不是,大可以殺了我。”阿嗣冷笑道。
“你看,你又錯了,如果是阿嗣的話,這會兒肯定已經打感情牌,不住的向我求饒認錯了,是絕不可能求死的。
一個貪生怕死的人去求死,這怎麽可能。
這些年,他活的這麽卑微,都沒有去死。
當了亡國之君,都沒有去死,現在又怎麽可能會死呢?
大風大浪都過來了,如果能活著,又為什麽要死?”
秦墨拿出一把刀子,劃破了他身前的衣服,前胸有個傷疤,“這小子死裏逃生過一次,他知道死的痛苦,那種瀕死感是非常讓人恐懼的,一個人體驗過後,是絕對不會在輕易嚐試的。
那些年,他的確醉生夢死,可據我所查,大多數都是養生酒,要麽就是湯水。
每日在自己身上灑滿酒水,就是為了裝出一副醉生夢死的樣子。
他心髒有問題,知道過度飲酒,一定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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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知道我們的關係,根本不可能會去給他送行。”
說到這裏,秦墨頓了頓,“你這傷口不對,雖然是按照當年的傷疤痕跡去做的,但是太新了。
幾十年的傷疤不是這樣的,仔細看,甚至還能看到新肉,當初割你的時候,很疼吧?
傷疤可不那麽容易營造。”
說著,秦墨手裏拿出了一疊照片,全都是阿嗣當年留下的照片,有做完手術後留下的,也有康複之後留下來的。
仔細一對比,其實還是能看出很大的差別的。
傷口也許可以造假,但是唯一的差別就是醫生縫合的差別。
當年主刀的,是昝贏的兒子,是心內一把.手,縫合第一高手。
所以阿嗣傷口縫合特別好,恢複的也特別好。
反觀眼前這個阿嗣,就差太多了。
“你長的挺像阿嗣的,之所以敢模仿他,是因為這麽多年沒見,他老了,臉上皺紋多了後,一些特征就不那麽明顯了。
我也多年沒見過他,記憶難免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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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墨再次點燃一根煙,“但是我這個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已經上過一次當後,我不會在同一個問題上被絆倒兩次,你懂嗎?“
“隨你怎麽說,反正我就是阿嗣。”
“知道我怎麽對待敵人嗎?”秦墨一抬手,就有人提了兩個榔頭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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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錘八十,小錘四十。”秦墨唿出一口煙氣,“有口氣憋在老子心裏很久了。”
“你,你......你想做什麽,砸死我?”
秦墨丟掉煙,也不知道從哪裏找來了一塊破抹布,塞進了他口中,然後又找了一塊布蓋在了他的腦袋上,“大人做事,小孩子別看。”
被塞住嘴巴,蓋住眼睛的阿嗣,整個人無比的惶恐。
透過布的縫隙,他看到那錘子停下了自己的麵前。
這一刻,聽覺和視覺無限放大,他渾身的汗毛豎起,雞皮疙瘩都冒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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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呸!”
秦墨往手上吐了口唾沫,搓了搓手,提溜著小錘子,猛地往地板上砸去,“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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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鮮血從鞋子裏滲出來。
十指連心,難道腳趾就不連心了?
阿嗣劇烈的抖動起來,就像是羊癲瘋一樣,渾身的青筋都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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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嗣雙目充血,幾乎痛的昏死過去。
但是很快劇痛,又將他拉迴現實。
“砸腳趾不爽,接下來就是腳背,腳踝,我一寸寸的往上砸,據說膝蓋波棱蓋是下半身最硬的地方,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真的很硬!”
說著,秦墨又往手心吐了兩口唾沫,“怎麽這麽調皮,還把頭巾給甩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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