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與“業務”本是兩碼事—“業務”好的人未必懂“管理”,“管理”好的人也未必精“業務”,但在現實世界中,這兩個概念卻被極大地混淆了。

    中國企業中對於“管理”這個概念有正確理解者實在是“鳳毛麟角”。我們通常都極大地混淆了“管理”與“業務”的關係。

    實際上,簡單點說,“業務”就是“事兒”,對企業來說就是“賺錢”這件事兒的具體途徑、手段,而“管理”就是把事兒做好的“方法”,對企業來說就是“如何做”才能賺到最多的錢。這兩個概念雖乍看相似,但仔細咀嚼、品味後卻發現它們其實“大有不同”。說得極端一點兒,做事兒的“方法”要遠遠重要於“事兒”本身。隻要有好“方法”,什麽“事兒”都能做成;反之,沒有好“方法”,你不可能做成任何事兒(或者說,即使做成了也難以持久。這就是“打江山易,坐江山難”的道理)。

    而中國企業很可悲的一點,就是它們往往不可救藥地存在著(或者說“固守”著)以“業務”來斷“管理”的“慣性思維”。說得直白一些,它們的“用人”思維往往是這樣的:提升某某當經理了,因為他的業務很出色,或是因為他們幹的時間長,業務經驗很豐富。這真是一個奇怪的邏輯,一個人的業務好,隻能代表他自己的成績,而一個管理者是要對一個“團隊”負責的,這能是一迴事兒嗎?把“幹的時間長,經驗豐富”作為評價一個人是否適合做“管理者”的依據之一,也難免有失偏頗。因為一個人“幹的時間長”,隻能證明這個人“辦事”的“熟練度”高而已,未必能證明這個人辦事的“理念先進、思維明晰、富創造性、高效率”。也就是說辦事的“熟練度”高,未必能證明辦事的“質量”高。這本是兩碼事。恰恰相反,“經驗”的豐富以及高“熟練度”往往會讓人產生思維與行為的“慣性”與“定式”,從而使這樣的人容易“固執”、“抱殘守缺”而缺乏進取心與創造性。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所謂“經驗主義害死人”的道理。當然,這麽說並不是否定“經驗”的價值和意義,而是對於“唯經驗論”的一種有益的警惕。

    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場麵:一個在某個行業工作了10年的人,為了否定一個新人的“創新建議”而用這樣的說辭—“在這個行業裏,你幹的時間長還是我幹的時間長?”這句話看似十分在理,實際上好好想想也有點“蠻不講理”—對不起,一件事情的“對”與“錯”取決於這件事情的本身,而不取決於看誰“幹”的時間有多長。你如果要否定我,請拿出充分否定這件“事”的證據,而不是給我擺“老資格”。

    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思維的“害處”已經無所不在了。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個好好的“業務”人才,提拔到了“管理者”的崗位上後便迅速凋謝;我們還可以看到,在現實中數不清的管理得一塌糊塗的“垃圾”企業,其實並不缺乏擁有十年乃至幾十年業務經驗的“業務高手”。

    說得極端一點兒,“業務”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泡”出來的。隻要別太廢物,一件事兒幹個八年、十年,業務想不“熟練”都難。而管理是需要“學”的、需要“悟”的,它是一門“知識”,一種“智慧”(千萬別和我抬杠,我這樣說並不意味著我認為業務不需要“學”、不需要“悟”,不是“知識”、不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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