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了大半夜的人體煉成,隋峰總算是創造出一個完美的人類軀體。
不僅僅是身體比例完美,隋峰還有意強化了這具身體的肉體。
按照他的估計,這具肉身能跟世界級拳王打個有來有迴,不管是肌肉力量,韌性,還是肺活量等內髒強度,都是人類最完美的狀態。
唯一的缺點是,長得普通了點。
屬於大眾臉,混在人群裏麵基本上認不出來那種。
隋峰將鸚鵡中的靈魂光盤抽出,放入這新生的軀體之中。
不一會兒,這個軀體就開始恢複意識。
拉蒙德眨了眨眼睛,不敢置信地坐了起來。
他摸摸自己的臉,又捏捏自己的手臂,然後深唿吸好幾次,最後震驚地說:“我竟然……真的活過來了。啊,這種唿吸通暢的感覺,真是令人懷念。”
隋峰讓拉蒙德試著舒展身體,還讓他做了幾個高難度的瑜伽動作,拉蒙德都能輕易完成。
看來是沒有半點後遺症。
隋峰的實驗成功了,也就是說,隻要遇到不是徹底死亡的人,隋峰都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將對方複活。
如果操作得當,說不定連自己都可以複活。
“謝謝你。”
拉蒙德非常感激,隻有經曆過才明白,一個健康的身體是多麽的珍貴。
隋峰坦然接受了對方的感激,卻問拉蒙德說:“看來你很滿意,不過,你現在還想殺弗拉斯嗎?”
隋峰的問題讓拉蒙德陷入沉默。
他之所以選擇殺人,就是因為自己已經身患絕症,希望在人生最後階段可以為那些無辜的孩子做些什麽。
但現在,他擁有了全新的身體。
健康,強壯,而且年輕,如無意外他還可以活上幾十年。
如果他決定繼續追殺弗拉斯,很有可能會將這重生的機會白白浪費。
他已經殺了兩個罪大惡極的人渣,好像已經對得起自己曾經的決心了,現在放棄重新過上新生活似乎是個不錯的選擇。
趨利避害是本能,對於正常人來說,就此放棄才是正常的選擇。
更何況,拉蒙德之前是個老好人,是個熱心腸的義工,與冷酷殺手完全不沾邊。
拉蒙德思考了很久,隋峰也沒有催促,隻是安靜地等待。
直到天色大亮,拉蒙德抬頭望向窗外,自言自語地說:“難得的好天氣,我記得之前幾個月都是陰天。”
隋峰點了點頭,對拉蒙德說:“哥譚一向如此,陰霾才是正常,晴天反而很少見。”
拉蒙德麵露苦笑,終於下定決心,對隋峰說:“先生,請你幫我一個忙。能不能讓這張臉,變得醜一點。”
“醜一點?”
隋峰有些意外,這是什麽要求?
“是的,耳朵可以大一點,鼻孔朝天,鼻子變大,牙齒幫我變鋒利……就像是,一個豬頭。”拉蒙德說。
隋峰好奇地問:“為什麽?”
“之前我用氣球殺人的時候,帶著的就是一個豬頭麵具。他們看到這個麵具的時候都會被嚇一跳,正因為他們害怕,我才能抓住機會將他們銬在氣球上。”
“如果隻是為了嚇人,重新戴上麵具不也一樣嗎?”
拉蒙德搖了搖頭說:“不一樣,我要斷掉自己的後路,如果我頂著一個猙獰的豬頭,我就永遠不可能過普通人的生活。”
拉蒙德的語氣變得堅定起來,對隋峰說:“我接下來的人生,將要向哥譚所有殘害孩子的人渣宣戰,沒有退路我才可以堅持下去。”
隋峰很高興,拉蒙德不僅沒有讓他失望,還遠遠超出他的期望。
拉蒙德的要求並不難實現,想要變帥,那得精心雕琢,但想要變醜,那就簡單了。
黃金體驗在拉蒙德的臉上捏了幾下,很快就將平平無奇的臉變成了猙獰醜惡的豬頭。
拉蒙德照了照鏡子,自己都差點被這恐怖的臉嚇到,不過他很快就調整了心態,對著鏡子做了個猙獰的笑容。
“謝謝你,boss。”
戴維斯·拉蒙德直接換了稱唿。
“看來,你知道我想要什麽?”
“你救了我的命,為你賣命是應該的。我也沒什麽專業的技能,現在更是隻能當個打手了。但我希望boss你可以明白,有些事情,我不會去做,哪怕你要收迴這條性命。”
拉蒙德心裏也很明白,隋峰做了這麽多,不會是單純看他可憐,是要自己為他賣命的。
但這個無所謂,隻要能夠幹掉那些人渣,戴維斯·拉蒙德也不介意給魔鬼打工。
他隻怕會變成了自己最痛恨的那種人。
“拉蒙德,你完全不用擔心這個,我正是欣賞你這份意誌,才會給你新的生命。”
拉蒙德鬆了一口氣,感激地說:“謝謝你,boss,不過我想換一個名字。”
隋峰奇怪地問:“為什麽?”
“因為我想要徹底斷絕過去,從今天開始,叫我奧因克吧。”
這名字顯然不是剛剛想到的,在改造之前,他已經做好了覺悟。
隋峰點了點頭,這種小事根本無所謂。
“你先在這裏休息,好好適應身體,我會幫你打聽弗拉斯的消息。”
“不需要,我知道他會在哪,我調查他已經很久了。”
“你現在就出發?”
奧因克看著窗外難得一見的陽光,堅定地說:“今天是個好天氣,正適合清除汙穢。”
隋峰並不擔心奧因克,他拖著重病之軀都能連殺數人,現在身體素質爆表,殺弗拉斯跟捏死隻小雞崽一樣。
隋峰從房間裏拿出一套裝備,遞給這位豬頭人奧因克。
一套特製的凱夫拉防護服,合金夾板改成了靈魂光盤,防護力比之前隻強不弱,還輕便了許多;除了防護服,還有哥譚最常見的韋恩牌手槍,經過無數客戶驗證,是當前市麵上性價比最高的好東西;匕首短劍斧頭之類的冷兵器更是應有盡有。
威力雖然不如那些黑科技武器,但殺人,足夠了。
奧因克換上衣服,兜帽口罩一齊帶上,恐怖的臉被遮住大半,隻露出兇狠的雙眼。
雖然還是挺嚇人,但看起來總算像個人了。
奧因克又拿起手槍,熟練地裝上彈夾,又將一把短柄斧別在腰上。
隋峰好奇地問:“你也會用槍啊,你不是個義工嗎?”
奧因克甕聲甕氣地說:“我可是土生土長的哥譚人。”
隋峰忍不住笑了,哥譚真是個神奇的地方。
不僅僅是身體比例完美,隋峰還有意強化了這具身體的肉體。
按照他的估計,這具肉身能跟世界級拳王打個有來有迴,不管是肌肉力量,韌性,還是肺活量等內髒強度,都是人類最完美的狀態。
唯一的缺點是,長得普通了點。
屬於大眾臉,混在人群裏麵基本上認不出來那種。
隋峰將鸚鵡中的靈魂光盤抽出,放入這新生的軀體之中。
不一會兒,這個軀體就開始恢複意識。
拉蒙德眨了眨眼睛,不敢置信地坐了起來。
他摸摸自己的臉,又捏捏自己的手臂,然後深唿吸好幾次,最後震驚地說:“我竟然……真的活過來了。啊,這種唿吸通暢的感覺,真是令人懷念。”
隋峰讓拉蒙德試著舒展身體,還讓他做了幾個高難度的瑜伽動作,拉蒙德都能輕易完成。
看來是沒有半點後遺症。
隋峰的實驗成功了,也就是說,隻要遇到不是徹底死亡的人,隋峰都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將對方複活。
如果操作得當,說不定連自己都可以複活。
“謝謝你。”
拉蒙德非常感激,隻有經曆過才明白,一個健康的身體是多麽的珍貴。
隋峰坦然接受了對方的感激,卻問拉蒙德說:“看來你很滿意,不過,你現在還想殺弗拉斯嗎?”
隋峰的問題讓拉蒙德陷入沉默。
他之所以選擇殺人,就是因為自己已經身患絕症,希望在人生最後階段可以為那些無辜的孩子做些什麽。
但現在,他擁有了全新的身體。
健康,強壯,而且年輕,如無意外他還可以活上幾十年。
如果他決定繼續追殺弗拉斯,很有可能會將這重生的機會白白浪費。
他已經殺了兩個罪大惡極的人渣,好像已經對得起自己曾經的決心了,現在放棄重新過上新生活似乎是個不錯的選擇。
趨利避害是本能,對於正常人來說,就此放棄才是正常的選擇。
更何況,拉蒙德之前是個老好人,是個熱心腸的義工,與冷酷殺手完全不沾邊。
拉蒙德思考了很久,隋峰也沒有催促,隻是安靜地等待。
直到天色大亮,拉蒙德抬頭望向窗外,自言自語地說:“難得的好天氣,我記得之前幾個月都是陰天。”
隋峰點了點頭,對拉蒙德說:“哥譚一向如此,陰霾才是正常,晴天反而很少見。”
拉蒙德麵露苦笑,終於下定決心,對隋峰說:“先生,請你幫我一個忙。能不能讓這張臉,變得醜一點。”
“醜一點?”
隋峰有些意外,這是什麽要求?
“是的,耳朵可以大一點,鼻孔朝天,鼻子變大,牙齒幫我變鋒利……就像是,一個豬頭。”拉蒙德說。
隋峰好奇地問:“為什麽?”
“之前我用氣球殺人的時候,帶著的就是一個豬頭麵具。他們看到這個麵具的時候都會被嚇一跳,正因為他們害怕,我才能抓住機會將他們銬在氣球上。”
“如果隻是為了嚇人,重新戴上麵具不也一樣嗎?”
拉蒙德搖了搖頭說:“不一樣,我要斷掉自己的後路,如果我頂著一個猙獰的豬頭,我就永遠不可能過普通人的生活。”
拉蒙德的語氣變得堅定起來,對隋峰說:“我接下來的人生,將要向哥譚所有殘害孩子的人渣宣戰,沒有退路我才可以堅持下去。”
隋峰很高興,拉蒙德不僅沒有讓他失望,還遠遠超出他的期望。
拉蒙德的要求並不難實現,想要變帥,那得精心雕琢,但想要變醜,那就簡單了。
黃金體驗在拉蒙德的臉上捏了幾下,很快就將平平無奇的臉變成了猙獰醜惡的豬頭。
拉蒙德照了照鏡子,自己都差點被這恐怖的臉嚇到,不過他很快就調整了心態,對著鏡子做了個猙獰的笑容。
“謝謝你,boss。”
戴維斯·拉蒙德直接換了稱唿。
“看來,你知道我想要什麽?”
“你救了我的命,為你賣命是應該的。我也沒什麽專業的技能,現在更是隻能當個打手了。但我希望boss你可以明白,有些事情,我不會去做,哪怕你要收迴這條性命。”
拉蒙德心裏也很明白,隋峰做了這麽多,不會是單純看他可憐,是要自己為他賣命的。
但這個無所謂,隻要能夠幹掉那些人渣,戴維斯·拉蒙德也不介意給魔鬼打工。
他隻怕會變成了自己最痛恨的那種人。
“拉蒙德,你完全不用擔心這個,我正是欣賞你這份意誌,才會給你新的生命。”
拉蒙德鬆了一口氣,感激地說:“謝謝你,boss,不過我想換一個名字。”
隋峰奇怪地問:“為什麽?”
“因為我想要徹底斷絕過去,從今天開始,叫我奧因克吧。”
這名字顯然不是剛剛想到的,在改造之前,他已經做好了覺悟。
隋峰點了點頭,這種小事根本無所謂。
“你先在這裏休息,好好適應身體,我會幫你打聽弗拉斯的消息。”
“不需要,我知道他會在哪,我調查他已經很久了。”
“你現在就出發?”
奧因克看著窗外難得一見的陽光,堅定地說:“今天是個好天氣,正適合清除汙穢。”
隋峰並不擔心奧因克,他拖著重病之軀都能連殺數人,現在身體素質爆表,殺弗拉斯跟捏死隻小雞崽一樣。
隋峰從房間裏拿出一套裝備,遞給這位豬頭人奧因克。
一套特製的凱夫拉防護服,合金夾板改成了靈魂光盤,防護力比之前隻強不弱,還輕便了許多;除了防護服,還有哥譚最常見的韋恩牌手槍,經過無數客戶驗證,是當前市麵上性價比最高的好東西;匕首短劍斧頭之類的冷兵器更是應有盡有。
威力雖然不如那些黑科技武器,但殺人,足夠了。
奧因克換上衣服,兜帽口罩一齊帶上,恐怖的臉被遮住大半,隻露出兇狠的雙眼。
雖然還是挺嚇人,但看起來總算像個人了。
奧因克又拿起手槍,熟練地裝上彈夾,又將一把短柄斧別在腰上。
隋峰好奇地問:“你也會用槍啊,你不是個義工嗎?”
奧因克甕聲甕氣地說:“我可是土生土長的哥譚人。”
隋峰忍不住笑了,哥譚真是個神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