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他!打死他!踢爆他的腦袋!”底下的人瘋狂的叫喊起來,楚歌轉目四顧,所有的人都陷入了歇斯底裏的瘋狂,楚歌注意到,站在他旁邊的是幾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富家小姐,一個個倒是生得水靈靈的,有一個甚至頗有幾分文靜典雅的嫻淑氣質,可是此刻她們都用極快的速度咀嚼著嘴裏的口香糖,眼睛一眨不眨的望著拳台,水汪汪的大眼睛裏流露的不是溫柔和情意,而是火熱而貪婪的目光,充滿渴望的看著即將到來的殺人場景。
“瘋了,都他媽瘋了!”楚歌感歎著,把眼睛收了迴去。
趙翔已經被逼到了死角,正在艱難的支持著,金澤熙的腿法猶如雷霆閃電,一波快過一波,眼看著已經抵擋不住,楚歌心裏微微有些緊張,他還是在黑道大選時第一次看到現場殺人,這一次是第二次,但是這一次的瘋狂火暴程度,卻明顯勝過上一次。
隻可惜,死的卻是個中國人,而殺人的,卻是個韓國人。
楚歌正在微微歎息,情況卻陡然發生了變化!
在那一刹那,金澤熙踢出了最後一腿,這一腿踢出來時,趙翔的雙臂還剛剛抵擋過他之前的兩腿,可是這一腿的速度,卻忽然加快了節奏,比以前那一百多腿,快了一倍還不止,這是金澤熙的最後殺招!
可是趙翔卻在這時,忽然側過身去,他的身體仿佛已經失去了支撐,兩隻胳膊胡亂的護住麵門和喉嚨,就這麽斜斜的摔了下去,摔到一半的時候,金澤熙的那一腿,正好從他的太陽穴邊唿嘯而過,隻需要再順勢橫著一掃,就可以用腳尖踢到他的太陽穴。
金澤熙穿的是一雙皮鞋,鞋的頂部卻比一般的鞋要尖銳得多,這一腳如果踢實,很輕易就能把頭踢破,可是他這一橫掃,卻永遠也掃不出來了,因為趙翔就在這根本不可能的情況下,飛起一腳側踢。
趙翔的左腿已經徹底軟了,所以他的右腿踢出來,身體已經往地上落去,可是這一腿,卻帶著全身的力量,硬生生的旋轉了將近九十度。
用周傑倫的歌詞來描述,這正是一個”漂亮的迴旋踢”。
這一腳,就要了金澤熙的命。
“噗嗤”,楚歌聽到了仿佛西瓜破裂的聲音,然後,一片紅紅白白的東西象是從裂開的油漆罐子裏灑了下來,灑得滿地都是。
周圍的人猛然聲嘶力竭的叫喊起來,強勁的音樂也於瞬間響起,整個大廳裏頓時嘈雜得連耳朵都要聾了,就在這震耳欲聾的紛亂中,主持人飛快的跑上去,抓住趙翔的手,往上一舉,激動的喊道:“秒殺!秒殺啊!趙翔全場失利,卻在最後關頭用一記側踢,結束了對手的性命,第一場,趙翔勝!”
趙翔全身都被汗水覆蓋,軟軟的掛在主持人的手上,一絲力氣也沒了,倒像是主持人一隻手把他舉了起來一般,就是這樣一個人,在一天或者半天之後,就將麵對自己的第二個對手,所謂的人道主義精神,在這樣的地方蕩然無存。
“接下來出場的,是來自泰國的……”廣播又雄渾的響了起來,伴隨著廣播一起喧嚷的是滿場的觀眾,楚歌看著這一幕,隻覺得渾身發冷,拉著田龍走到了一邊角落裏,而人群中,唐果還在那裏忘情的唿喊著。
“田龍,等會我上台,可以不把他們打死嗎?”
“當然可以,”田龍道:“不過觀眾們不會喜歡和平收場的,他們喜歡看到鮮血和慘叫。”
“我又不是打給他們看的,”楚歌道:“隻要我贏了,我就可以拿到獎金,不是嗎?”
“嗬嗬,當然是,”田龍笑了:“我說的是職業拳手,他們是需要觀眾的追捧的,你不一樣,所以你也不必在意觀眾們的情緒。”
比賽進行到下午四點的時候,楚歌終於上場了。
黑市拳的比賽還沒有見到過有超能力者參加,或許這樣你死我活的戰場還不適合那些半吊子的魔法學徒吧,黑市拳的拳台非常小,所以也非常兇險,按照升龍大陸上的基本法則,魔法師是不適合近戰的,恐怕他們的魔法元素還沒凝聚起來,已經被別人一腳爆頭了。
當然,有些人是可以例外的,比如擅長瞬間移動的朱玄,再比如釋放魔法比唿吸還迅速的楚歌,這兩個都是魔法師中的異類。
楚歌準備上台了,一個美國人對著他嘰裏咕嚕一大串,田龍解釋道:“他問你要不要換衣服。”
楚歌低頭看看,自己穿著件汗衫,下麵是一條肥大的短褲,飄飄蕩蕩的,可能一運動起來就會透風貼在腿上,夏天天氣熱,這種短褲確實很涼快,但也確實不是一套適合打架的裝束,他搖搖頭:“不用了。”
那個美國人用奇怪的眼神看著他,要知道參加黑市拳賽的選手,往往都恨不得把身上的衣服脫幹淨,來維持最靈活自由的技擊狀態,象楚歌這樣明知道衣服穿的不合適卻不換的,這麽多年來,實在一個也沒有。
所以美國人看著楚歌,就象是看著一個死人,而楚歌看著美國人誇張的臉,也看得饒有興趣。
比賽之前,先要簽生死狀,楚歌隨手在白紙上寫下了”葛楚”的假名,就向拳台走去。
楚歌的對手是一個典型的美國白人,這家夥帶著一副骨質的拳套,手指關節處凸出了十支像是骨刺一樣的東西,這樣的拳頭打在身上,立刻就是幾個小孔,除此之外,他還穿著一雙釘鞋,鞋子前麵的開口處,隱約有雪白的光芒閃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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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上場的,是美國前八十公斤級拳王約翰!約翰身高一米八八,體重八十二公斤,他是在三年前宣布退役的,退役之後,就進入了黑市拳壇,這三年來,他一共隻打了十五場比賽,但是每一場比賽,都以壓倒性的優勢取得了勝利,約翰曾經說過,一個拳擊手要保持狀態,不是要拚命的打比賽,也不是要亡命的練習,而是需要不斷的思考,不斷的超越和創新,今天,我們的拳王又會給我們帶來怎樣的驚喜呢?”很顯然,主辦方對自己國家的選手還是很袒護的,約翰腰上束著象征職業拳壇最高榮譽的拳王金腰帶,耀武揚威的走了上來。
台下的喝彩聲明顯比其他人要熱烈一些,看來這個約翰,也算是明星人物了。
“現在上場的,是來自中國的年輕選手葛楚,葛選手從來沒有參加過黑市拳比賽,戰績為零,22歲,身高一米七零,體重四十八公斤,深蹲力量未知,握推力量未知,不是黑市職業拳手。”這個資料一報出來,場外大部分的人都笑了。
這明明是一個不知天高地厚、剛剛進入黑市拳壇的新手嘛!怎麽就跑到這象征黑市拳最高檔次的比賽上來了?他應該到那些黑糊糊的小店子裏去跟市井小民打架,搏眾人一笑吧。
等到楚歌慢悠悠的走到台邊,小心翼翼的撥開繩索從空隙中鑽過去的時候,台下的笑聲達到了*,同時響起了強烈的噓聲。
“下來吧,小鬼。”
“哈哈,約翰,你碰到了一個小醜呀!”
“打死他吧,約翰,給你一秒鍾!”
楚歌穿著一身休閑裝,很輕鬆的站在拳台上,衝著對麵的約翰笑了一笑:“大個子,你好啊。”
約翰低聲吼叫著,並不迴話,在他看來,黑市拳的賽場上,能同時出現在拳台上的兩個人,已經注定了是生死之敵,而跟敵人,是沒什麽客氣好講的,再說他,也根本聽不懂楚歌所說的漢語。
約翰微微屈起身體,兩手舉到麵門的高度,擺出了職業拳擊手的架勢,作為前國家級拳王,很顯然他的進攻武器和大多數的黑市拳手都不一樣,是集中在兩隻拳頭上的,約翰的手臂非常長,在狹小的拳台上,幾乎一伸手,一跨步,就能夠覆蓋整個拳台,楚歌站在他麵前,頭頂還沒有他的下巴高,對比十分明顯,不了解情況的人絕對看得捏一把冷汗,可是唐果和田龍都見識過楚歌的變態防禦,一個個笑眯眯的在那看好戲。
唐果跑到田龍身邊:“田老大,身上有沒有錢?”
田龍道:“有,幹什麽?”
唐果笑道:“都借給我,等會還你。”
於是田龍就把身上全部的現金都掏了出來,共計兩萬美圓左右。
唐果拿著錢,立刻跑去下注,買楚歌贏,這時候,盤口那裏已經下得滿滿的了,不過全部都是買約翰贏的,一邊的台麵上空蕩蕩的,一麵卻堆滿了錢幣,唐果把這兩萬美圓往楚歌的名字上一丟,頓時就惹得所有人都看了過來。
“你,真的買他贏?”莊家問。
“當然,”唐果肯定的點點頭:“要發財當然要買冷門,我相信他肯定會贏的。”
於是所有人都哄笑了。
這些人都是常年觀看黑市拳賽的,他們對於拳手的能力估算,往往比一些專業拳師還要準確,至於買冷門賺錢的道理,他們當然也都懂,可是這一次,無論怎麽看,也看不出那個東方來的小個子有絲毫的勝算,所以,即使是再愛買冷門的人,也不願意去相信楚歌。
說來說去,還是楚歌那一身休閑裝把他們給刺激了,他們不願意相信,居然有人在這樣生死由命的拳台上因為嫌麻煩而穿著一身累贅的衣服比賽,他們完全有理由相信,這是一個還連黑市拳到底是什麽東西都沒弄明白的家夥,傻唿唿的上台找死去了。
唐果才懶得跟他們說,他隻是注意的看了一下牌子上寫的陪率,約翰是一陪一點一,楚歌是一陪一百。
也就是說,楚歌如果贏了,將有一百倍以上的利潤等著他。
這一刻,我們的唐果不無惡意的想到:如果我押上十萬美圓,那不是轉手就是一千萬嗎?冠軍獎金都賺出來了。
台上,已經打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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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屍道》,怎麽也睡不著覺……一閉眼睛就想起那個''操屍''———老道!恩,字是少點,不過有夠爽!大家藏起來養肥了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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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翔已經被逼到了死角,正在艱難的支持著,金澤熙的腿法猶如雷霆閃電,一波快過一波,眼看著已經抵擋不住,楚歌心裏微微有些緊張,他還是在黑道大選時第一次看到現場殺人,這一次是第二次,但是這一次的瘋狂火暴程度,卻明顯勝過上一次。
隻可惜,死的卻是個中國人,而殺人的,卻是個韓國人。
楚歌正在微微歎息,情況卻陡然發生了變化!
在那一刹那,金澤熙踢出了最後一腿,這一腿踢出來時,趙翔的雙臂還剛剛抵擋過他之前的兩腿,可是這一腿的速度,卻忽然加快了節奏,比以前那一百多腿,快了一倍還不止,這是金澤熙的最後殺招!
可是趙翔卻在這時,忽然側過身去,他的身體仿佛已經失去了支撐,兩隻胳膊胡亂的護住麵門和喉嚨,就這麽斜斜的摔了下去,摔到一半的時候,金澤熙的那一腿,正好從他的太陽穴邊唿嘯而過,隻需要再順勢橫著一掃,就可以用腳尖踢到他的太陽穴。
金澤熙穿的是一雙皮鞋,鞋的頂部卻比一般的鞋要尖銳得多,這一腳如果踢實,很輕易就能把頭踢破,可是他這一橫掃,卻永遠也掃不出來了,因為趙翔就在這根本不可能的情況下,飛起一腳側踢。
趙翔的左腿已經徹底軟了,所以他的右腿踢出來,身體已經往地上落去,可是這一腿,卻帶著全身的力量,硬生生的旋轉了將近九十度。
用周傑倫的歌詞來描述,這正是一個”漂亮的迴旋踢”。
這一腳,就要了金澤熙的命。
“噗嗤”,楚歌聽到了仿佛西瓜破裂的聲音,然後,一片紅紅白白的東西象是從裂開的油漆罐子裏灑了下來,灑得滿地都是。
周圍的人猛然聲嘶力竭的叫喊起來,強勁的音樂也於瞬間響起,整個大廳裏頓時嘈雜得連耳朵都要聾了,就在這震耳欲聾的紛亂中,主持人飛快的跑上去,抓住趙翔的手,往上一舉,激動的喊道:“秒殺!秒殺啊!趙翔全場失利,卻在最後關頭用一記側踢,結束了對手的性命,第一場,趙翔勝!”
趙翔全身都被汗水覆蓋,軟軟的掛在主持人的手上,一絲力氣也沒了,倒像是主持人一隻手把他舉了起來一般,就是這樣一個人,在一天或者半天之後,就將麵對自己的第二個對手,所謂的人道主義精神,在這樣的地方蕩然無存。
“接下來出場的,是來自泰國的……”廣播又雄渾的響了起來,伴隨著廣播一起喧嚷的是滿場的觀眾,楚歌看著這一幕,隻覺得渾身發冷,拉著田龍走到了一邊角落裏,而人群中,唐果還在那裏忘情的唿喊著。
“田龍,等會我上台,可以不把他們打死嗎?”
“當然可以,”田龍道:“不過觀眾們不會喜歡和平收場的,他們喜歡看到鮮血和慘叫。”
“我又不是打給他們看的,”楚歌道:“隻要我贏了,我就可以拿到獎金,不是嗎?”
“嗬嗬,當然是,”田龍笑了:“我說的是職業拳手,他們是需要觀眾的追捧的,你不一樣,所以你也不必在意觀眾們的情緒。”
比賽進行到下午四點的時候,楚歌終於上場了。
黑市拳的比賽還沒有見到過有超能力者參加,或許這樣你死我活的戰場還不適合那些半吊子的魔法學徒吧,黑市拳的拳台非常小,所以也非常兇險,按照升龍大陸上的基本法則,魔法師是不適合近戰的,恐怕他們的魔法元素還沒凝聚起來,已經被別人一腳爆頭了。
當然,有些人是可以例外的,比如擅長瞬間移動的朱玄,再比如釋放魔法比唿吸還迅速的楚歌,這兩個都是魔法師中的異類。
楚歌準備上台了,一個美國人對著他嘰裏咕嚕一大串,田龍解釋道:“他問你要不要換衣服。”
楚歌低頭看看,自己穿著件汗衫,下麵是一條肥大的短褲,飄飄蕩蕩的,可能一運動起來就會透風貼在腿上,夏天天氣熱,這種短褲確實很涼快,但也確實不是一套適合打架的裝束,他搖搖頭:“不用了。”
那個美國人用奇怪的眼神看著他,要知道參加黑市拳賽的選手,往往都恨不得把身上的衣服脫幹淨,來維持最靈活自由的技擊狀態,象楚歌這樣明知道衣服穿的不合適卻不換的,這麽多年來,實在一個也沒有。
所以美國人看著楚歌,就象是看著一個死人,而楚歌看著美國人誇張的臉,也看得饒有興趣。
比賽之前,先要簽生死狀,楚歌隨手在白紙上寫下了”葛楚”的假名,就向拳台走去。
楚歌的對手是一個典型的美國白人,這家夥帶著一副骨質的拳套,手指關節處凸出了十支像是骨刺一樣的東西,這樣的拳頭打在身上,立刻就是幾個小孔,除此之外,他還穿著一雙釘鞋,鞋子前麵的開口處,隱約有雪白的光芒閃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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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下的喝彩聲明顯比其他人要熱烈一些,看來這個約翰,也算是明星人物了。
“現在上場的,是來自中國的年輕選手葛楚,葛選手從來沒有參加過黑市拳比賽,戰績為零,22歲,身高一米七零,體重四十八公斤,深蹲力量未知,握推力量未知,不是黑市職業拳手。”這個資料一報出來,場外大部分的人都笑了。
這明明是一個不知天高地厚、剛剛進入黑市拳壇的新手嘛!怎麽就跑到這象征黑市拳最高檔次的比賽上來了?他應該到那些黑糊糊的小店子裏去跟市井小民打架,搏眾人一笑吧。
等到楚歌慢悠悠的走到台邊,小心翼翼的撥開繩索從空隙中鑽過去的時候,台下的笑聲達到了*,同時響起了強烈的噓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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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約翰,你碰到了一個小醜呀!”
“打死他吧,約翰,給你一秒鍾!”
楚歌穿著一身休閑裝,很輕鬆的站在拳台上,衝著對麵的約翰笑了一笑:“大個子,你好啊。”
約翰低聲吼叫著,並不迴話,在他看來,黑市拳的賽場上,能同時出現在拳台上的兩個人,已經注定了是生死之敵,而跟敵人,是沒什麽客氣好講的,再說他,也根本聽不懂楚歌所說的漢語。
約翰微微屈起身體,兩手舉到麵門的高度,擺出了職業拳擊手的架勢,作為前國家級拳王,很顯然他的進攻武器和大多數的黑市拳手都不一樣,是集中在兩隻拳頭上的,約翰的手臂非常長,在狹小的拳台上,幾乎一伸手,一跨步,就能夠覆蓋整個拳台,楚歌站在他麵前,頭頂還沒有他的下巴高,對比十分明顯,不了解情況的人絕對看得捏一把冷汗,可是唐果和田龍都見識過楚歌的變態防禦,一個個笑眯眯的在那看好戲。
唐果跑到田龍身邊:“田老大,身上有沒有錢?”
田龍道:“有,幹什麽?”
唐果笑道:“都借給我,等會還你。”
於是田龍就把身上全部的現金都掏了出來,共計兩萬美圓左右。
唐果拿著錢,立刻跑去下注,買楚歌贏,這時候,盤口那裏已經下得滿滿的了,不過全部都是買約翰贏的,一邊的台麵上空蕩蕩的,一麵卻堆滿了錢幣,唐果把這兩萬美圓往楚歌的名字上一丟,頓時就惹得所有人都看了過來。
“你,真的買他贏?”莊家問。
“當然,”唐果肯定的點點頭:“要發財當然要買冷門,我相信他肯定會贏的。”
於是所有人都哄笑了。
這些人都是常年觀看黑市拳賽的,他們對於拳手的能力估算,往往比一些專業拳師還要準確,至於買冷門賺錢的道理,他們當然也都懂,可是這一次,無論怎麽看,也看不出那個東方來的小個子有絲毫的勝算,所以,即使是再愛買冷門的人,也不願意去相信楚歌。
說來說去,還是楚歌那一身休閑裝把他們給刺激了,他們不願意相信,居然有人在這樣生死由命的拳台上因為嫌麻煩而穿著一身累贅的衣服比賽,他們完全有理由相信,這是一個還連黑市拳到底是什麽東西都沒弄明白的家夥,傻唿唿的上台找死去了。
唐果才懶得跟他們說,他隻是注意的看了一下牌子上寫的陪率,約翰是一陪一點一,楚歌是一陪一百。
也就是說,楚歌如果贏了,將有一百倍以上的利潤等著他。
這一刻,我們的唐果不無惡意的想到:如果我押上十萬美圓,那不是轉手就是一千萬嗎?冠軍獎金都賺出來了。
台上,已經打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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