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9章 你我筆下的世界(6)
快穿:死遁後被反派大佬盯上了 作者:中二喵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齊知弈的廚藝很好,可能是因為獨居的關係,經常自己做飯練出來的。
“齊先生手藝真好。”雲奚笑著誇讚,然後起身,“我來收拾碗筷吧。”
“不必,你是客人,去休息吧。我來就好。”齊知弈先一步把碗筷收了起來,看著雲奚,示意對方去客廳待著。
雲奚沒再堅持,萬一廚房有什麽不能讓別人看到的東西,他過去不是惹人嫌嗎?
坐在客廳的沙發上,雲奚45°角仰頭看天花板,好無聊啊。
所以真不是他有多熱愛工作,也沒有騙陳陽,是真的不知道能做些什麽。這鎮子不是很大,也沒有什麽娛樂設施。
“鎮子裏的人平常都做什麽打發時間的啊?”雲奚忽然側頭看向洗完碗的齊知弈,“齊先生……不對,齊大畫家,有沒有什麽建議?”
齊知弈抿了抿唇,淡淡地開口,“晚上要一起喝酒嗎?鎮子裏有酒吧。”
酒吧?
雲奚疑惑地看向齊知弈,這小鎮子還有酒吧?最多就是個小飯館吧?
但等到晚上站到酒吧門口,雲奚沉默了,還真有啊!
齊知弈往裏走了幾步,感覺雲奚沒跟上來,轉頭看向對方,“怎麽了?你討厭酒嗎?抱歉,我不知道。”
“不是他討厭。”雲奚跟上去,然後緩緩解釋,“我隻是覺得意外,這裏居然會有酒吧。”
齊知弈手指輕顫,然後低聲開口,“這是我開的,畢竟我最初來這裏,也覺得很無聊。”
雲奚了然,看來不止他覺得沒事做啊。
都是生活在熱鬧的繁華城市,來了這偏僻的小鎮,確實不知道能做些什麽。
齊知弈不喜歡人多的地方,而且也不喜歡被別人關注,所以帶著雲奚走了自己的專用通道,進了專屬的包廂。
跟隨的雲奚有幾分無語,怪不得外界都傳齊知弈失蹤了。這鎮子本來就偏,齊知弈還每天幾乎待在別墅裏,出門也是行蹤不定。就連現在去酒吧喝酒,都避著人。
“雲先生,這裏隻有我能進,旁邊的櫃子上什麽酒都有,想喝什麽隨便拿。”齊知弈說完,沉默一會兒又補了一句,“或者你想喝調酒嗎?我會。”
雲奚坐在沙發上,欲言又止,“齊大畫家,你每次出門都像剛才那樣……偷偷摸摸?不對,這個詞有點怪怪的,反正就是不讓別人看到。”
“也不是,平常我一個人的時候,不會有人注意到我。但如果旁邊有別的人,那就不一樣了。”
這話一說出來,雲奚就愣住了,單憑齊知弈的顏值,怎麽可能沒人注意?不對,這個人之前幾次靠近他的時候,不說話他就不知道對方在身邊。
“你這樣不會覺得孤單嗎?”
齊知弈笑了笑,沒想到雲奚會問這個,而隻字不提他話語裏的異樣。
他輕輕搖頭,“還好,世界上愚蠢的人太多了,我不喜歡和他們說話,所以本身就喜歡一個人待著。不過你不一樣,你很懂我,也很聰明,和你說話很有趣。”
說完,他走向一旁的桌子,拿出調酒的器皿。自顧自地調了一杯,然後遞給雲奚,“這杯酒我隻給你喝,這是我們友誼的象征。”
雲奚接過,看著杯中的酒,像是星空一樣,很漂亮。抿了一口,有甜味,但不膩。
“不知道你的酒量,所以這杯酒喝多了也不容易醉,要再來一杯嗎?”
“好啊。”雲奚微笑,齊知弈雖然看著冷冰冰的,但是待人接物還是很為他人著想的。
隻不過因為交流太少,原著中的描寫也不多,所以雲奚不知道這份體貼是表現出來的,還是人本身如此。
又調了一杯遞給雲奚後,齊知弈去拿紅酒和杯子。這裏的酒他都是想盡辦法找來的,也有一些是當年別人送的,都是好酒。
兩個人一邊聊一邊喝酒,意外的發現兩人的共同愛好很多,而且無論說起什麽話題,兩人都能說出自己的看法,好像沒有知識盲區一樣。
“雲先生,你是我見過的最聰明的人。”
“是嗎?那與你比如何?”
齊知弈沉默許久,沒法評價,“五五開?”
“哦?沒想到齊先生這麽看得起我。”雲奚湊近,按住齊知弈的酒杯,“別喝了,再喝就該醉了,你現在喝的這個酒,後勁大。”
齊知弈看著近在咫尺的臉,忽然笑了起來,“你不止聰明,還好看。”
“齊先生,你好像已經醉了。”
“沒有,我能看清你,意識也很清楚。還有,我們今日聊了這麽多,應該算是朋友了吧?”
雲奚笑了起來,終於要對他卸下防備了嗎?“嗯,是朋友。別喝了,我們迴去吧。”
齊知弈點頭,站起身把酒放好,杯子洗幹淨也放好。“迴家。”
雖然酒吧離別墅有些遠,但兩人都喝了酒,自然是不能開車了。
齊知弈雖然臉有些紅,但是走起來很穩,好像沒有醉一樣,可偏偏一隻手緊緊抓著雲奚的衣角。
雲奚覺得好笑,“齊先生,你……”
“我們四朋友。”齊知弈忽然打斷雲奚的話,而且因為醉酒,說話有些吐字不清。
雲奚點頭,“對啊,是朋友。齊先生,我要說的是……”
“稱唿,朋友怎麽可能稱唿得這麽客氣?”
雲奚:“……”原來是因為稱唿鬧脾氣啊。
“那我怎麽稱唿你。”
“隨你。”
雲奚笑了起來,這樣孩子氣的,有點可愛。“知弈?阿弈?對了,你多大?”
“二十八。”
“二十八?你失蹤了八年……所以你大學還沒畢業就出名了?”雲奚有些意外。看小說的時候,說反派失蹤八年,還喜歡穿黑衣,性格沉穩不愛說話,他還想著這不得三十多了嗎?
齊知弈側頭看著雲奚,不明白對方激動什麽。
雲奚歎氣,“我三十了,比你大。”
齊知弈眨眼,所以呢?
他經過長時間的思考,然後得出一個結論,張口喊道:“雲哥。”
“齊先生手藝真好。”雲奚笑著誇讚,然後起身,“我來收拾碗筷吧。”
“不必,你是客人,去休息吧。我來就好。”齊知弈先一步把碗筷收了起來,看著雲奚,示意對方去客廳待著。
雲奚沒再堅持,萬一廚房有什麽不能讓別人看到的東西,他過去不是惹人嫌嗎?
坐在客廳的沙發上,雲奚45°角仰頭看天花板,好無聊啊。
所以真不是他有多熱愛工作,也沒有騙陳陽,是真的不知道能做些什麽。這鎮子不是很大,也沒有什麽娛樂設施。
“鎮子裏的人平常都做什麽打發時間的啊?”雲奚忽然側頭看向洗完碗的齊知弈,“齊先生……不對,齊大畫家,有沒有什麽建議?”
齊知弈抿了抿唇,淡淡地開口,“晚上要一起喝酒嗎?鎮子裏有酒吧。”
酒吧?
雲奚疑惑地看向齊知弈,這小鎮子還有酒吧?最多就是個小飯館吧?
但等到晚上站到酒吧門口,雲奚沉默了,還真有啊!
齊知弈往裏走了幾步,感覺雲奚沒跟上來,轉頭看向對方,“怎麽了?你討厭酒嗎?抱歉,我不知道。”
“不是他討厭。”雲奚跟上去,然後緩緩解釋,“我隻是覺得意外,這裏居然會有酒吧。”
齊知弈手指輕顫,然後低聲開口,“這是我開的,畢竟我最初來這裏,也覺得很無聊。”
雲奚了然,看來不止他覺得沒事做啊。
都是生活在熱鬧的繁華城市,來了這偏僻的小鎮,確實不知道能做些什麽。
齊知弈不喜歡人多的地方,而且也不喜歡被別人關注,所以帶著雲奚走了自己的專用通道,進了專屬的包廂。
跟隨的雲奚有幾分無語,怪不得外界都傳齊知弈失蹤了。這鎮子本來就偏,齊知弈還每天幾乎待在別墅裏,出門也是行蹤不定。就連現在去酒吧喝酒,都避著人。
“雲先生,這裏隻有我能進,旁邊的櫃子上什麽酒都有,想喝什麽隨便拿。”齊知弈說完,沉默一會兒又補了一句,“或者你想喝調酒嗎?我會。”
雲奚坐在沙發上,欲言又止,“齊大畫家,你每次出門都像剛才那樣……偷偷摸摸?不對,這個詞有點怪怪的,反正就是不讓別人看到。”
“也不是,平常我一個人的時候,不會有人注意到我。但如果旁邊有別的人,那就不一樣了。”
這話一說出來,雲奚就愣住了,單憑齊知弈的顏值,怎麽可能沒人注意?不對,這個人之前幾次靠近他的時候,不說話他就不知道對方在身邊。
“你這樣不會覺得孤單嗎?”
齊知弈笑了笑,沒想到雲奚會問這個,而隻字不提他話語裏的異樣。
他輕輕搖頭,“還好,世界上愚蠢的人太多了,我不喜歡和他們說話,所以本身就喜歡一個人待著。不過你不一樣,你很懂我,也很聰明,和你說話很有趣。”
說完,他走向一旁的桌子,拿出調酒的器皿。自顧自地調了一杯,然後遞給雲奚,“這杯酒我隻給你喝,這是我們友誼的象征。”
雲奚接過,看著杯中的酒,像是星空一樣,很漂亮。抿了一口,有甜味,但不膩。
“不知道你的酒量,所以這杯酒喝多了也不容易醉,要再來一杯嗎?”
“好啊。”雲奚微笑,齊知弈雖然看著冷冰冰的,但是待人接物還是很為他人著想的。
隻不過因為交流太少,原著中的描寫也不多,所以雲奚不知道這份體貼是表現出來的,還是人本身如此。
又調了一杯遞給雲奚後,齊知弈去拿紅酒和杯子。這裏的酒他都是想盡辦法找來的,也有一些是當年別人送的,都是好酒。
兩個人一邊聊一邊喝酒,意外的發現兩人的共同愛好很多,而且無論說起什麽話題,兩人都能說出自己的看法,好像沒有知識盲區一樣。
“雲先生,你是我見過的最聰明的人。”
“是嗎?那與你比如何?”
齊知弈沉默許久,沒法評價,“五五開?”
“哦?沒想到齊先生這麽看得起我。”雲奚湊近,按住齊知弈的酒杯,“別喝了,再喝就該醉了,你現在喝的這個酒,後勁大。”
齊知弈看著近在咫尺的臉,忽然笑了起來,“你不止聰明,還好看。”
“齊先生,你好像已經醉了。”
“沒有,我能看清你,意識也很清楚。還有,我們今日聊了這麽多,應該算是朋友了吧?”
雲奚笑了起來,終於要對他卸下防備了嗎?“嗯,是朋友。別喝了,我們迴去吧。”
齊知弈點頭,站起身把酒放好,杯子洗幹淨也放好。“迴家。”
雖然酒吧離別墅有些遠,但兩人都喝了酒,自然是不能開車了。
齊知弈雖然臉有些紅,但是走起來很穩,好像沒有醉一樣,可偏偏一隻手緊緊抓著雲奚的衣角。
雲奚覺得好笑,“齊先生,你……”
“我們四朋友。”齊知弈忽然打斷雲奚的話,而且因為醉酒,說話有些吐字不清。
雲奚點頭,“對啊,是朋友。齊先生,我要說的是……”
“稱唿,朋友怎麽可能稱唿得這麽客氣?”
雲奚:“……”原來是因為稱唿鬧脾氣啊。
“那我怎麽稱唿你。”
“隨你。”
雲奚笑了起來,這樣孩子氣的,有點可愛。“知弈?阿弈?對了,你多大?”
“二十八。”
“二十八?你失蹤了八年……所以你大學還沒畢業就出名了?”雲奚有些意外。看小說的時候,說反派失蹤八年,還喜歡穿黑衣,性格沉穩不愛說話,他還想著這不得三十多了嗎?
齊知弈側頭看著雲奚,不明白對方激動什麽。
雲奚歎氣,“我三十了,比你大。”
齊知弈眨眼,所以呢?
他經過長時間的思考,然後得出一個結論,張口喊道:“雲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