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時,府中下人便給李勝準備好了筆墨紙硯。企圖說服夏侯玄的李勝,又專門寫了一篇答肉刑論的論疏,專門用來勸說夏侯玄:


    “肉刑之作,乃自上古。書載‘五刑有服’,又曰‘天討有罪,而五刑五用哉’。割劓之屬也。周官之製,亦著五刑。曆三代,經至治,周公行之,孔子不議也。今諸議者惟以斷截為虐,豈不輕於死亡邪?君雲‘妖逆是翦,以除大災’,此明治世之不能去就矣。夫殺之於刑,皆非天地自然之理,不得已而用之也。傷人者不改,則刖劓何以改之?何為疾其不改,便當陷之於死地乎?妖逆者懲之而已,豈必除之邪?刑一人而戒千萬人,何取一人之能改哉!盜斷其足,淫而宮之,雖欲不改,複安所施。而全其命,懲其心,何傷於大德?今有弱子,罪當大辟,問其慈父,必請其肉刑代之矣。慈父猶施之於弱子,況君加之百姓哉!且蝮蛇螫手,則壯士斷其腕;係蹄在足,則猛獸絕其蹯,可毀支而全生者也。夫一人哀泣,一堂為之不樂,此言殺戮,謂之不當也,何事於肉刑之間哉?赭衣滿道,有鼻者醜,當此時也,長城之役死者相繼,六經之儒填穴滿坑,何恤於鼻之好醜乎?此吾子故猶哀刑而不悼死也。”


    此論疏針對夏侯玄所說的‘妖逆者懲之而已,豈必除之邪?刑一人而戒千萬人妖逆之人,殺之可也’的觀點,又提出了‘毀枝節卻可全生命’‘妖逆者懲之而已,豈必除之邪?刑一人而戒千萬人的意見。


    ——————————


    不久之後,夏侯玄在長安又收到了李勝迴複的論疏。


    皓月當空,浮雲西行。書房的木窗此刻敞開著,幽涼的夜風,伴隨著如水的月華,浸透了征西府書房的檀木案幾。


    卸去頭冠、隻以一柄木簪束發的夏侯玄,身著一襲月白色的寬大褝衣,此刻正斜倚在書房窗邊的坐席之上,詳讀著李勝的迴信,他一字一句細細看完書信內容之後,心中略微有了一絲猶豫。


    就在這時,惠姑牽著已經一歲的幼女夏侯雲,來到了夏侯玄的身畔。


    夏侯玄看信看的認真,一時之間倒沒有察覺,惠姑對孩子比了一個‘噓’的手勢,示意夏侯雲安靜。夏侯雲含笑對母親點了點頭,步履蹣跚的悄悄躲在了角落。


    惠姑悄聲來到夏侯玄身後,覽目望去,隻見夏侯玄正在看的一頁白紙上,寫著:泰初兄如唔......李勝白。她這才明白過來,丈夫依舊還是在為是否恢複肉刑而猶豫。


    這時,夏侯玄看完了信件,察覺到了惠姑已到身後,雷火不懼的他自然也沒有被忽然出現的妻子所嚇到,他笑著問道:


    “夫人何時來的,我倒半點沒有察覺。雲兒去了哪裏,怎麽不見她?”


    惠姑笑著朝角落的夏侯雲點了點頭,‘奉命’隱藏的小姑娘這才一聲歡唿搖搖晃晃的跑了出來,口齒不清的喊道:


    “我在這裏,爹爹!”


    夏侯玄見狀,忍俊不禁,將小姑娘舉過頭頂,笑著說道:


    “你這個小家夥,倒是學會躲貓貓了!”


    惠姑見狀,急忙從泰初手中接過了女兒,生怕泰初一不小心摔了孩子:


    “夫君小心,你可不要學劉玄德,來個馬前擲親兒。”


    兩人逗了一會孩子後,惠姑這才問起了正事,一問之下才知道夏侯玄果真在為是否恢複肉刑一事猶豫。她取過李勝寄來的信,輕聲讀道:


    “妖逆者懲之而已,豈必除之邪?......刑一人而戒千萬人......而全其命,懲其心,何傷於大德?......且蝮蛇螫手,則壯士斷其腕;係蹄在足,則猛獸絕其蹯,可毀支而全生者也......”


    惠姑讀完信後,心中覺得李勝所言也並非沒有道理,身為醫者的她,也明白舍枝節而全性命的含義。


    夏侯玄看了惠姑的反應,開口說道:


    “夫人也覺得,李勝所言十分有理吧?”


    惠姑不置可否。


    夏侯玄眉頭一皺,繼續說道:


    “可是肉刑,割截人體、殘酷之至,當年太史公身受酷刑,自謂腸一日而九迴、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其所往,終身難以擺脫此心結,我每每想起此類之事,心中都十分歎惋。前朝漢文帝好不容易廢止此類酷刑,今人倘若貿然恢複,誰知百姓不會因惶恐而逃竄他國?所以,依我之見,肉刑萬萬不可輕言恢複!”


    惠姑見丈夫心意已定,也就不再勸說,她溫言道:


    “既然夫君心意猶堅,那不妨再寫書信勸一勸李卿尹。”


    夏侯玄見惠姑支持自己,暖暖一笑後,立即便展卷揮毫,又寫了一封書信論疏:


    “李京尹如唔:聖賢之治也。能使民遷善而自新。故易曰:‘小懲而大戒。’陷夫死者,不戒者也。能懲戒則無刻截,刻截則不得反善矣!玄白。”


    【注一:卿尹、京尹,乃魏晉時期對河南尹的尊稱。】


    十日之後,李勝果然又收到了夏侯玄的迴信,夏侯玄軸,他則更強,於是他又迴了一封書信寄給了夏侯玄:


    “泰初兄如唔:易曰:‘屨校滅趾,無咎。‘仲尼解曰:‘小懲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滅趾,謂去足,為小懲明矣。勝白。”


    ————————


    當夏侯玄收到李勝的第二封信後,本來還有幾分猶豫的他強勁也被徹底激發了出來。於是,李勝預料之中的收到了夏侯玄的第三封迴信:


    “公昭兄親啟:暴之取死,此自然也。傷人不改,縱暴滋多,殺之可也。傷人而能改悔,則豈須肉刑而後止哉!殺人以除暴,自然理也。斷截之政,末俗之所雲耳。孔少府曰:‘殺人無所,斫人有小瘡。故刖趾不可以報屍,而髡不足以償傷。’傷人一寸而斷其支體,為罰已重,不厭眾心也。玄白。”


    李勝少年時曾遊曆京師,曾在月旦評得了‘雅有才智’的評語,其氣度脾氣本來都是極佳的,但夏侯玄一連三封反駁的書信,讓李豐骨子裏的爭強好勝徹底被激發了出來,李勝一看夏侯玄依舊不同意恢複肉刑,甚至就連孔融這個腐儒的話都被他翻了出來,於是氣不過的他連夜起身來到案前,揮毫寫下了他的第三封信:


    “泰初先前所言暴之取死,亦有由來,非自然也。傷人不改,亦治道未洽,而刑輕不足以大戒。若刑之與殺,俱非自然,而刑輕於殺,何雲殘酷哉?夫刖趾不可報屍,誠然;髡輸固不足以償傷。傷人一寸,而斷其支體,為罪已重;夷人之麵,截其手足,以髡輸償之,不亦輕乎?但慮其重,不惟其輕,不其偏哉!孔氏之議,恐未足為雅論師也。勝白。”


    就這樣,兩人來迴書信往返,共寫了十六份論疏,可終究誰也沒能說服誰。


    曹羲見兩人爭辯的難分難解,他覺得自己作為夏侯玄的兄弟至交,理應為夏侯玄作臂助,因此,他也寫了一篇奏疏來支持夏侯玄反對徹底恢複肉刑的意見,並寄給了李勝:


    “公昭親啟:夫泰初所言肉刑之濟治者,荀卿所唱,班固所述。隆其趣,則曰像天地為之惟明;察其用,則曰死刑重而生刑輕。其所馳騁,極於此矣。治則刑重,亂則刑輕。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固未達夫用刑之本矣。夫死刑者,不唯殺人,妖逆是除,天地之道也。傷人者不改,斯亦妖逆之類也。如其可改,此則無取於肉刑也。且傷人殺人,皆非人性之自然也,必有由然者也。夫有由而然者,激之則淫,敦之則一,激之也者,動其利路,敦之也者,篤其質樸,故在上者,議茲本要,不營奇思,行之以簡,守之以靜。大則其隆足以牟天地,中則其理可以厚民萌,下則刑罰可以無殘虐。民靜理則其化為惡之尤者,眾之所棄。眾之所棄,則無改之驗著矣。夫死之可以有生,而欲增淫刑以利暴刑。暴刑所加,雖雲懲慢之由興,有使之然,謂之宜生,生之可也。舍死折骸,又何辜耶?猶稱以滿堂而飲,有向隅哀泣,則一堂為之不榮。在上者洗濯其心,靜而民足,各得其性。何懼乎奸之不勝,乃欲斷截防轉而入死乎?羲白。”


    當曹羲的書信寄來時,李勝心中感到了一陣無力。無奈之下的他隻能去找謀略非凡的丁謐商議對策。畢竟,身為當今文壇士林大家的夏侯玄如若不點頭,這恢複肉刑一事肯定無法推行下去。


    兩人從午至夜,商議了足足半日後,丁謐這才答應親自寫一封信寄給夏侯玄,以圖說服對方,順利推行此政。


    ——————————


    這是夏侯玄收到的有關建議恢複肉刑的第九封論疏信箋。


    隻不過,讓夏侯玄感到意外的是,這一次他收到的並不是李勝的信。他收到的,正是丁謐的親筆信:


    “夏侯將軍尊鑒:堯典曰:‘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樸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咎繇曰:‘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呂刑曰:‘蚩尤惟始作亂,延及於平人,罔不寇賊鴟義,奸宄寇攘矯虔。苗人弗用靈,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爰始淫為劓、刵、椓、黥。‘按此肉刑在於蚩尤之代,而堯、舜以流放代之,故黥、劓之文不載唐、虞之籍,而五刑之數亦不具於聖人之旨也。禹承舜禪,與堯同治,必不釋二聖而遠,則兇頑固可知矣。湯武之王,獨將奚取於呂侯?故叔向雲:‘三辟之興,皆叔世也。‘此則近君子有徵之言矣。謐謹再拜以聞。”


    丁謐的書信,說服力並不一定比李勝的更強,文辭也沒有李勝的信更優美,但夏侯玄卻因為他的信,想到了表兄大將軍曹爽。


    如今昭伯推行改製,第一件事就算肉刑之論,如果自己一味阻攔,導致此事不了了之,隻怕後續的一係列變法都將受到朝中官員的百般刁難。


    且恢複肉刑的好處,夏侯玄心中也十分明白,幾經思量之後,他終於決定稍微妥協一步,同意恢複部分黥麵、髡發的肉刑來代替死刑與笞杖。


    隨著夏侯玄的表態,這場肉刑之論這才算勉強有了了局。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魏卿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昱桓公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昱桓公並收藏魏卿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