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安保大叔還奇怪,都沒人來,誰能把手機落這兒啊?

    拿著翻來覆去看了會兒,他注意到了手機背麵的自拍大頭貼。

    這不之前來亂塗亂畫那小丫頭嗎?

    怎麽又來了?

    他們果斷把東西送警局去了。

    手機的主人免不了又一頓被查問。

    囧的是,手機屏保被換了,換成了“周星瀾滾出娛樂圈”那個群裏公告的截圖,就是b姐教群組成員怎麽黑周星瀾的那個教程。

    還是多圖動態循環播放!

    其中那張表揚她成功潑漆的更是被特意放大了數倍!

    幾張圖放完,她老底都被掀了。

    加上全段時間她曾經因為毀壞公共設施罪被帶迴去過,執法者對她還有印象,她想蒙混過關都不可能。

    “你是不是該給我們解釋一下這是怎麽迴事?”

    “另外,希望您能配合調查,你剛剛說你買了新的手機?”

    “麻煩讓我們看一下可以嗎?”

    手機主人本來還各種不配合,甚至對執法人員破口大罵。

    “如果截圖上所屬屬實,那麽我想我們有必要告知——”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

    “你們在網絡上故意抹黑和辱罵周星瀾先生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小姑娘愣住了:“有,有那麽嚴重嗎?”

    她不解的問:“我不就在網上罵罵人嗎?大家不都這樣?怎麽就構成犯罪了?”

    執法人員問:“那你潑油漆呢?”

    他們繼續給這小屁孩科普。

    “你的行為是故意損毀公共財物。”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構成刑事犯罪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們幹這事兒不是一次兩次了吧?”

    “你自己覺得情節嚴重不嚴重?”

    “另外,”執法人員問,“根據你的身份證信息,這個月你已經成年了吧?”

    “你現在已經是個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明白是什麽意思嗎?”

    “就是讓你學會自己判斷對錯的能力,因為,以後你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剛成年的女孩整個呆住了。

    她沒想過那麽多,就想給哥哥出氣!

    執法人員又問:“這件事我們會繼續跟進,如果有證據表明你確實參與……”

    女孩連連擺手:“我沒有我沒有!”

    “我就幹了這一件事!其他的都是他們做的!”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男主怎麽老崩壞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糖醋百骨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糖醋百骨並收藏男主怎麽老崩壞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