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爵,許久未見了。”微微頷首,林琛讓出了一個位置。

    阿爾伯特安靜地走到他身旁,與他寒暄道,“安東尼,您在和學生們討論些什麽?”

    “公爵,我隻是作為喬治請來的裁判,來為他和同學裁決最後的勝負歸屬。”林琛目光指示著繼續辯論著的學生們,問道,“您也要參與進來嗎?”

    “不了。”阿爾伯特麵色溫和地說道,“我才剛到,既不了解大家的辯題,也不清楚之前的形勢,我還是做一個旁觀者更好。”

    “好的。”林琛有一搭沒一搭地與阿爾伯特閑談,但目光已經重新迴到了場上。

    此刻的辯論桌上,看著自豪地站在沙發上的同學,喬治反問道:

    “所以,您的意見是,因為您的先祖創下了不朽的功勳,所以,您認為自已便可以永恆占有先祖留下的榮光?無論您是否擁有美德,是否承擔責任,是否去理解和踐行神靈的旨意?”

    “不,閣下,身為貴族生而榮耀,這是我們先祖一代代積累下來,使我們自出生起便超越凡人的起點。這是在所有人剛剛出生,一切初始之時,我們還無法憑借智慧與美德去評判世人時,所確立的當前的秩序。”

    被質疑者侃侃而談,“而且,絕大多數人,他們缺乏持續性地提升自身地位的動力與能力。以家族為單位,普遍而持久的向上進發,很難於這些在出生時便處於不利地位的人群,這樣,他們又有什麽資格去苛求超越我們的起點?”

    “是的。”另一名貴族少年立刻對此附和,他的話裏是掩飾不住的驕矜與傲慢,“我們生而具有高貴血統,我們的家族教育,使我們姿態優雅,舉止禮貌,衣著得體,善於表達,知識豐富……從出生至死亡,我們始終恪守著這世間最美好的行為舉止,維持著從古至今沿襲下來的高尚秩序。

    這怎麽可能為未受過教育的,粗鄙的文盲所能習得?”

    “但是,你們所說的不過是用美好語言裝點而成的狡辯——這些外在的言談舉止都不過是秩序的裝點而非秩序的內核。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麽比‘人的自保,撫育和教育後代,認識神明和活在人間’這些人的幸福更為重要的東西。[1]

    對於沒有什麽能力去改善自己生活的凡人而言,奉行神明的誡命,好好生活下去,並撫育後代,遠比那些對他們的生活毫無作用的貴族式的繁瑣行為禮儀重要的多。”

    一位衣著簡樸,棕發灰眸的少年堅決地反對著這樣的鄙視性語言,他慷慨且憤怒地喊道,“你們所說的秩序,不過是——

    由高高在上,享有特權的處境滋養出來的物質過剩與精神優越感,所共同塑造出的,用以區別自己與平民間不平等的道德邏輯!”

    此言一出,全場嘩然。

    林琛不由得認真打量起了這個道出這般激進話語的年輕學生。

    隻見少年一臉倔強地盯著先前諷刺平民的貴族少年,他一字一句地說道:

    “如果一切秩序在生來便已定下,如果世間一切盡歸於傳說中的時代裏神靈所定下的規矩,如果我們把所有難以解釋的問題,都簡單地歸因於未知的,超越一切的存在,那我們為什麽要去探索世界的真理,我們凡人的努力又在哪裏?!”

    安靜。

    屋子內陷入了徹底的安靜,舞廳裏柔美的歌聲毫無阻礙地傳了進來。

    門外,恪守著對老師的承諾,還留在舞池邊際,眺望窗外的克裏斯,察覺到了這不同尋常的刹那安靜。

    幾乎與此同時,他就看向了那個聲音消失的房間。

    下一刻,掌聲響起,在這淹沒方才那寂靜氛圍的喧囂中,克裏斯看見了林琛身上的玫瑰紋樣,也看見了站在他身邊,家族榮光逐漸沒落的豐收貴族。

    “赤金玫瑰。”

    克裏斯突然意識到了什麽,他又看向了窗外。

    “迷迭香。”

    在這座被林琛打開的窗戶之外,可以遙遙看見,方尖塔下盛開的迷迭香,在風中搖曳。

    “前兩日出現在皇家學會的陛下。”

    “今天被叫去皇家學會檢查身體的自己。”

    “今夜說著無論自己未來出現在哪的安東尼·諾克森。”

    “本來打算與自己一同出席舞會,但中途被人叫走的老師。”

    “還有,等待自己加入的那個紅發邪教徒。”

    想到這些天發生的一切,克裏斯垂眸,麵色冷漠了起來。

    在他所學習的騎士精神中,騎士守護榮耀,保護弱者,心存善念,但同樣遵循叢林法則,同樣熟知黑暗中存在博弈。

    “有人要被放棄嗎?”

    縱使是模糊地感知到了自己即將麵臨的處境,縱使力量被封住無力反抗,克裏斯依舊想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麽。

    他離開了舞池,去往了方尖塔旁佇立著的圖書館。

    一抹流光閃爍,少年戒指上的藍色寶石,驅散了溫暖的房間外向他籠罩過來的寒意。

    感知到克裏斯離開的軌跡,林琛放下鼓掌的雙手,麵帶笑意地看向喬治。

    和棕發少年一組,喬治有些為朋友的雄渾的敘述高興,可心中也醞釀起了沮喪的情緒——為對方那對自己那優渥但無所事事的生活的定義。

    但是,他同樣害怕朋友這赤、裸的言談傳出去後被人們怪罪。

    於是,對著林琛,喬治鼓起勇氣把對方擋在自己身後:“大哥,這是迪貝特(諧音debate辯論),他是我們年級最好的辯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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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琛輕笑,和場上另一位爵位極高的阿爾伯特相互對視了一眼,便總結道:

    “‘上天賦予永恆道德法則,為我們的行為提供準則;正義與真理讓世界敬畏,對錯首先要由法律定位。

    陛下以法律正義統治大地,他們的命令有上天印記。因為權利來自最高上天,能將所有權威進行檢驗。’[2]

    這是神靈的啟示,通過原初之光,風暴之源,豐收之穗,依據信仰,傳達給陛下及諸位教宗。

    但在這世上還存在另一種啟示,它依靠自然之光,之風暴,之豐收穗禾,傳達給哲學家,讓他們按照事物自身認識事物。[3]

    因此,帝國不禁大學自由辯論,這是哲學的自由。[4]”

    ※※※※※※※※※※※※※※※※※※※※

    這兩章中所有辯論內容參考17世紀西歐各類哲學思想。

    [1][2]引自陳西軍.《論神聖的權利》:笛福的君權神授與自然法政治思想——兼論與洛克《政府論》的異同[j].外國文學評論,2016,

    [3][4]參考自陳沛誌.西歐中世紀大學與近代科學的產生[j].自然辯證法研究,2012,28(12).

    1、關於君權神授:

    “在君權神授理論的四個方麵中,笛福明確表示反對的隻是消極服從和不抵抗理論,笛福對這兩個方麵的駁斥是從自然法角度展開的。自然法理論在西方尤其是英國有著悠久的曆史。簡單而言,由於托馬斯·阿奎那的努力,自然法思想於13世紀起開始慢慢在基督教思想體係內部被接受。自然法的興起使政治逐漸脫離教會成為可能。

    在這個過程中,對自然法的定義和理解因宗教派別、政治立場和社會地位等因素而異。阿奎那將自然法定義為:‘一套行為的規則和標準…這套人類行為的規則和標準就是理性,是人類行為的第一原則。’上帝則是自然法的立法者,將‘行為的規則印刻( imprints)在他們[人]的腦中’,通過人的天性來執行神聖立法者的意誌,而自然法的首要戒律就是:‘追求善、摒棄思。’善對於人類而言就是幸福,由此推導出三個次生戒律:一、人的自保;二、撫養和教育後代;三、認識上帝和活在人間(即,人與人之間要和睦相處),即群居( sociableness)。人類法必須建立在自然法的基礎上才具有有效性。”同注[1][2]

    2、關於中世紀大學的學術辯論

    “中世紀大學具有相當程度的學術自由。師生們可以在“中間地帶”積極探索宇宙的奧秘, 思索有關世界本質的問題, 而不受到政治和宗教的幹涉。當然, 這並不意味著王權和教權自願放棄對大學的控製權, 聽之任之。事實上, 中世紀大學一直沒有停止過爭取自由和權力的鬥爭。

    ……

    在這個自治的大學中, 學術的辯論有很大的自由度, 學者們之間的論戰屬於日常的教學活動。在中世紀的大學裏, 爭論是常有的事,……即使在學術辯論中有一些非常激進的言論, 羅馬教會也不會輕易地將其判為異端。……正是這種辯論的自由使大學成為發表學術見解的最佳場所和有利環境。

    在中世紀大學裏, 師生們從基督教信仰出發, 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運用理性追求上帝真理的研究工作中, 在如何看待理性、如何看待上帝真理和自然規律等方麵, 湧現出了不同的觀點。巴黎大學的拉丁阿維洛伊主義者西格爾及其同事們提出了“雙重真理”論, 他們認為世界上存在兩種真理, 一種來自神啟, 一種是純粹哲學和自然理性的真理。當這兩種真理發生矛盾時, 他們並不認為理性真理是錯誤的, 而僅僅是承認這兩者之間的確是有矛盾的。

    大阿爾伯特則認為, 啟示有兩種方式, 一種通過自然的光, 即通過理性傳達給哲學家, 一種通過上帝的初始光, 這種光高於自然之光, 神學在這種光中被揭示出來。哲學和神學的認識途徑不同, 哲學依靠自然之光, 按照事物自身認識事物, 而神學則依靠自然之光根據信仰認識事物。但是兩種光都來自上帝之光, 哲學與神學殊途同歸。”同[3][4]

    3、關於家國類比

    “為了論證主權,即絕對君權的合法性,他運用了家國類比的方法。他給國家下的定義是“由若幹戶人家組成的合法政府家庭是私有的範圍,國家是公有的範圍。家長是私有範圍的絕對主宰,君主是公有範圍的最高權威,兩者相通。他從家國類比的角度進一步指出反抗君主,即使暴虐的君主都是不合法的。

    他說:‘上帝的法告訴我們中傷父親或母親的人應當處死。即使父親是賊、殺人犯、叛國者......我承認無論什麽樣的懲罰都不足以治其罪。但我還是要說這不是作兒子的該插手的事情。’

    同樣的道理,‘無論擁有主權的君主如何邪惡和殘酷,作臣民的絕對不要作任何反對他的事情”。波丹的學說對於歐洲政治思想的發展意義重大:首先,他通過主權的概念確立了國家最高權力的合法性;其次,他將主權建裏查德.莫克特將父權製思想進一步係統化。1614年他出版了《上帝與國王》一書,他在書中寫道:‘臣民服從君主的義務是基於自然法的,從人之初即已開始。因為正如我們生而為子,我們也生而為臣。作為子,我們為人所生;作為臣,我們在他人的統治領域所生。’

    他還指出:‘國家中子與父之間的義務關係比私家中的關係更高、更緊密。後者隻涉及幾個人的福利,但要是沒有前者,即全民族和全國成千上萬家庭共同養父的幫助和保護,他們不可能過上正當與和平的關係。’

    英國內戰前夕,王黨分子羅伯特·菲爾默爵士撰寫了《父權製,國王的自然權力》一書,將君父的權力發揮到頂峰。他宣稱‘人類不是天生自由的’。從這一基本觀點出發,他進一步提出君王的權力是絕對的,不受人世間任何法律的製約。為了證實自己的觀點,他除了重複莫克特關於臣民服從君主猶如子女服從父親一樣自然的道理外,還提出了‘亞當的主權’論。他宣稱,人類的先祖亞當由於父親的身份擁有對其後裔的主權,這種初始的、基於自然的權利是後來一切君權的淵源和基礎。在這裏,菲爾默將父權與君權之間的類比發展到合二為一。”[5]

    [5] 向榮.16、17世紀英國政治文化中的父權主義[j].史學月刊,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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