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誌道:“小人那日過去,聽見房內有人行事,小人以為她是又結上新奸夫,小人故此殺了他們。”
太爺道:“人頭在那裏?”
吳誌說:“因藍七與小的同黨同謀,頭在他家。”
太爺又差皂役急拿藍七當堂迴話。差人去了。吩咐鬆了刑具,畫了口供,又叫朱二娘上來,黎舉人也上來。太爺對黎舉人道:“果然與你無幹。”
又對朱二娘道:“你這小小年紀,專會強口。你且看看那個黎舉人。”
朱二娘看了吳誌一眼,便道:“此人是真的,果然冤枉了黎舉人。隻是他冒名強奸小女,該死。”
太爺道:“且等藍七拿來,有了人頭,本府自有話說。”
隻見差人把藍七拿到,丹墀跪下。太爺問道:“你叫藍七?”
藍七道:“小的叫藍七,並無罪過,太爺喚小的有何吩咐?”
太爺道:“那吳誌殺了金輝夫婦,移害你的?你如今將兩個人頭埋在那裏?本府差人挖來,與你無罪,並無連累你。”
藍七道:“實在與小的無幹,那日早上起來開店,見鍋堂內兩個人頭,是小的埋了,待小的一人挖來獻上太老爺。”
太爺道:“你一人去不得,恐有人訛詐。”
太爺隨即著捕快四名,同藍七去挖人頭。那藍七想起趙達之事,不肯同人去挖,捕快人等那裏能讓他一人獨自挖去?來公見審出真情,心中暢快,叫把何氏與趙正帶上來,先問何氏:“你公公告你殺了親夫,可是真的?”
何氏哭道:“小婦人從不與男人交言,小婦人的丈夫自二十二日不迴家,小婦人帶著孩兒在家,柴米全無。今早來問公公,說丈夫兩日不曾迴家,可在公公這裏?公公就把小婦人拉到太爺這裏來,說小婦人結交奸夫,謀死丈夫。隻求太老爺作主。”
太爺道:“你丈夫平日可到別處去過宿麽?”
何氏道:“不曾。”
太爺道:“你家遠近可有親眷麽?”
何氏迴道:“沒有。”
太爺正在不決之時,叫衙役且押下去。又見皂役鎖了藍七,跪在丹墀,差人稟道:“小的同藍七挖取人頭,隻見坑內有一人屍,天平蓋都被打破,不知為何。小的不敢隱瞞,稟明太爺作主。”
那捕皂將金輝夫婦首級呈驗,太爺叫金老兒認明,領迴入棺。太爺道:“叫藍七上來。”
太爺問道:“這坑中屍頭從何而來?”
藍七迴道:“小的不知。”
太爺又問差人道:“那屍首可有什麽掩埋?”
差人道:“並無寸板,隻有個鋤頭,上有血跡,還有扁擔糞箕兩宗。”
太爺聽得,正是明白。便問藍七道:“你把真情說出,免得本府動刑。”
藍七道:“小的實在不知。”
太爺道:“挖是你挖的,埋是你埋的,豈有不知之理?”
叫左右:“把藍七夾起來。”
下麵差人即將藍七夾起,藍七熬刑不住,隻得說道:“扒灰的趙達替我挑人頭,要我的銀子,小的一時愚見,一鋤打死了是實。”
太爺道:“趙達是趙真之子。”
來公且叫吳誌、黎舉人站在一旁,又叫趙真公媳同到郊外,隨太爺去檢驗死屍,以便識認。太爺上轎,一直來到郊外野地。先是何氏認丈夫麵目,趙真認了兒子,二人一見大哭。
太爺叫藍七買棺木,又用封條封了,太爺迴衙。趙真換了人命狀子,領媳婦迴去。藍七畫供,同吳誌下監,朱奉、黎員外同親友寫了領字,當堂保領兒子、女兒迴去。
太爺又道:“有了兇手,是吳誌冒名強奸此女,是本府開恩,但這女子的事情如今人人知道,誰肯娶她?本府知道你的兒子已聘朱門之女未娶,本府作媒,將朱二娘與他作妾,也是托名之故,不知你意下如何?”
黎員外道:“太爺作主,小的怎敢違迕?”
太爺又問黎舉人、朱奉同二娘,都點頭依從。太爺道:“你們迴去,擇日過門,不可遲緩。”
太爺退了堂,深感馬英之德,若不是他說明,這兩案人命真是無頭之案。本府已審明此案,豈有不還他劍之理?便叫家丁取了一口劍,暗暗的開了庫門,換出馬英的飛虹寶劍,晚間好交還馬俊。
二迴做詳文報詳上司。太爺是日晚上在書房等候馬英,交還原劍。
初更時分,馬英前來,太爺迎問道:“壯士果是信人。”
馬英道:“小人怎敢失信?”
兩下分賓而坐。馬俊道:“太爺可曾拿著吳誌?”
太爺道:“深感俠士指教,方能審出真情。已把吳誌問成死罪。”
馬英道:“不知寶劍可曾換出?”
太爺道:“俠士仗義,本府豈有失信之理?”
來公便在書架上將劍雙手遞與馬英。馬英接了過來,掣出一看,毫無差錯,正是飛虹劍。馬英就佩在腰間,說道:“小人有了此劍,就要告別而迴,另日再謝。
太爺道:“俠士少坐,還有小酌奉酬。”
馬英恐他有擒拿之意,便起道:“已承賜劍,感之不盡,豈有貪杯之理?隻還有一件,小人討個情麵,那牢內羅輝實是無辜,求太爺釋放了他,馬英日後自當重報。”
馬英言畢,上屋去了。太爺想了半念,他要放了羅輝,我明日自有道理。
再說麻侖父子,因在揚州同張三、李四、鴇母,複接馮小姐來至半路,便將馮小姐賣給一個鄉宦人家去了。
張、李、麻三人同商議道:“我們雖是將馮小姐拐賣價銀不多,有鴇母一份,越發少了。不若將鴇母丟下河去,喪了性命,不但於少分一份,還得他些銀錢衣服。”
三人半途將鴇母淹死,鴇母帶來的衣服物件以及賣小姐的銀子等帶著。前日麻侖將衣銀用了些,尋了一個四十多歲的寡婦,新近招了此處。
張三、李四都到他家來住下,要分贓銀衣服,麻侖同張三在房內,李四在天井裏閑走想主意。
張三開口說道:“今日事已完全,前日曾許下願來該還,今日我們買牲禮還願,再講吃酒分贓。”
各人迴去,李四道:“這個甚是。”
太爺道:“人頭在那裏?”
吳誌說:“因藍七與小的同黨同謀,頭在他家。”
太爺又差皂役急拿藍七當堂迴話。差人去了。吩咐鬆了刑具,畫了口供,又叫朱二娘上來,黎舉人也上來。太爺對黎舉人道:“果然與你無幹。”
又對朱二娘道:“你這小小年紀,專會強口。你且看看那個黎舉人。”
朱二娘看了吳誌一眼,便道:“此人是真的,果然冤枉了黎舉人。隻是他冒名強奸小女,該死。”
太爺道:“且等藍七拿來,有了人頭,本府自有話說。”
隻見差人把藍七拿到,丹墀跪下。太爺問道:“你叫藍七?”
藍七道:“小的叫藍七,並無罪過,太爺喚小的有何吩咐?”
太爺道:“那吳誌殺了金輝夫婦,移害你的?你如今將兩個人頭埋在那裏?本府差人挖來,與你無罪,並無連累你。”
藍七道:“實在與小的無幹,那日早上起來開店,見鍋堂內兩個人頭,是小的埋了,待小的一人挖來獻上太老爺。”
太爺道:“你一人去不得,恐有人訛詐。”
太爺隨即著捕快四名,同藍七去挖人頭。那藍七想起趙達之事,不肯同人去挖,捕快人等那裏能讓他一人獨自挖去?來公見審出真情,心中暢快,叫把何氏與趙正帶上來,先問何氏:“你公公告你殺了親夫,可是真的?”
何氏哭道:“小婦人從不與男人交言,小婦人的丈夫自二十二日不迴家,小婦人帶著孩兒在家,柴米全無。今早來問公公,說丈夫兩日不曾迴家,可在公公這裏?公公就把小婦人拉到太爺這裏來,說小婦人結交奸夫,謀死丈夫。隻求太老爺作主。”
太爺道:“你丈夫平日可到別處去過宿麽?”
何氏道:“不曾。”
太爺道:“你家遠近可有親眷麽?”
何氏迴道:“沒有。”
太爺正在不決之時,叫衙役且押下去。又見皂役鎖了藍七,跪在丹墀,差人稟道:“小的同藍七挖取人頭,隻見坑內有一人屍,天平蓋都被打破,不知為何。小的不敢隱瞞,稟明太爺作主。”
那捕皂將金輝夫婦首級呈驗,太爺叫金老兒認明,領迴入棺。太爺道:“叫藍七上來。”
太爺問道:“這坑中屍頭從何而來?”
藍七迴道:“小的不知。”
太爺又問差人道:“那屍首可有什麽掩埋?”
差人道:“並無寸板,隻有個鋤頭,上有血跡,還有扁擔糞箕兩宗。”
太爺聽得,正是明白。便問藍七道:“你把真情說出,免得本府動刑。”
藍七道:“小的實在不知。”
太爺道:“挖是你挖的,埋是你埋的,豈有不知之理?”
叫左右:“把藍七夾起來。”
下麵差人即將藍七夾起,藍七熬刑不住,隻得說道:“扒灰的趙達替我挑人頭,要我的銀子,小的一時愚見,一鋤打死了是實。”
太爺道:“趙達是趙真之子。”
來公且叫吳誌、黎舉人站在一旁,又叫趙真公媳同到郊外,隨太爺去檢驗死屍,以便識認。太爺上轎,一直來到郊外野地。先是何氏認丈夫麵目,趙真認了兒子,二人一見大哭。
太爺叫藍七買棺木,又用封條封了,太爺迴衙。趙真換了人命狀子,領媳婦迴去。藍七畫供,同吳誌下監,朱奉、黎員外同親友寫了領字,當堂保領兒子、女兒迴去。
太爺又道:“有了兇手,是吳誌冒名強奸此女,是本府開恩,但這女子的事情如今人人知道,誰肯娶她?本府知道你的兒子已聘朱門之女未娶,本府作媒,將朱二娘與他作妾,也是托名之故,不知你意下如何?”
黎員外道:“太爺作主,小的怎敢違迕?”
太爺又問黎舉人、朱奉同二娘,都點頭依從。太爺道:“你們迴去,擇日過門,不可遲緩。”
太爺退了堂,深感馬英之德,若不是他說明,這兩案人命真是無頭之案。本府已審明此案,豈有不還他劍之理?便叫家丁取了一口劍,暗暗的開了庫門,換出馬英的飛虹寶劍,晚間好交還馬俊。
二迴做詳文報詳上司。太爺是日晚上在書房等候馬英,交還原劍。
初更時分,馬英前來,太爺迎問道:“壯士果是信人。”
馬英道:“小人怎敢失信?”
兩下分賓而坐。馬俊道:“太爺可曾拿著吳誌?”
太爺道:“深感俠士指教,方能審出真情。已把吳誌問成死罪。”
馬英道:“不知寶劍可曾換出?”
太爺道:“俠士仗義,本府豈有失信之理?”
來公便在書架上將劍雙手遞與馬英。馬英接了過來,掣出一看,毫無差錯,正是飛虹劍。馬英就佩在腰間,說道:“小人有了此劍,就要告別而迴,另日再謝。
太爺道:“俠士少坐,還有小酌奉酬。”
馬英恐他有擒拿之意,便起道:“已承賜劍,感之不盡,豈有貪杯之理?隻還有一件,小人討個情麵,那牢內羅輝實是無辜,求太爺釋放了他,馬英日後自當重報。”
馬英言畢,上屋去了。太爺想了半念,他要放了羅輝,我明日自有道理。
再說麻侖父子,因在揚州同張三、李四、鴇母,複接馮小姐來至半路,便將馮小姐賣給一個鄉宦人家去了。
張、李、麻三人同商議道:“我們雖是將馮小姐拐賣價銀不多,有鴇母一份,越發少了。不若將鴇母丟下河去,喪了性命,不但於少分一份,還得他些銀錢衣服。”
三人半途將鴇母淹死,鴇母帶來的衣服物件以及賣小姐的銀子等帶著。前日麻侖將衣銀用了些,尋了一個四十多歲的寡婦,新近招了此處。
張三、李四都到他家來住下,要分贓銀衣服,麻侖同張三在房內,李四在天井裏閑走想主意。
張三開口說道:“今日事已完全,前日曾許下願來該還,今日我們買牲禮還願,再講吃酒分贓。”
各人迴去,李四道:“這個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