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姻》一文可以算作我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本小說,因為這本小說,我堅持了135天,寫了將近45萬字。我是一個快要中考的學生,寫小說是我一直以來的一個愛好,也僅僅隻是一個愛好。


    我當時簽約的時候我做出了一個決定:我想要不斷更把我人生之中的第一篇小說堅持到底。


    一開始,我的父母和大多數父母一樣,覺得小說不過是一種玩樂,可是由於我一直以來三分鍾熱度的表現,他們竟是沒有反對,或許他們認為我會在他們意料之中一樣,發誓的時候堅持,卻在半途放棄。


    而如今的我,做到了!


    或許,我的文筆不夠優美,或許我的劇情不夠跌宕起伏,或許我的題材不夠受歡迎,但是我想說,這一篇小說,我不求些什麽,甚至可以大膽地說,我早就做好了無人問津的準備。


    我或許會在平日裏消極地和別人的小說對比一下,但是,即使是收到了刺激,我再看見了評論之後都會有一種慶幸,起碼,我不是一個人在奮戰。


    我可以大膽地說:甚至就是連那些來我文文下麵打廣告的人,我都有迴複。不是因為我想炫耀什麽,我也沒有什麽好炫耀的東西。我隻是想要感謝一下那些看我的書的人,包括雖然沒看,但是在我的評論區留言的人。


    因為即使是一個廣告的評論也是讓我在這條路上支持的一個動力。


    我之所以設計芙櫟這個女主是因為我知道,這樣的女孩子在這個社會上很多,一次又一次的信任那些所謂的朋友,卻是在敞開心了之後卻有遭受到拋棄,甚至是背叛。


    這本小說我沒有寫過一個字的大綱,甚至就是連人物的簡介都沒有寫過,我甚至也是在結局究竟是悲劇還是喜劇之間搖擺過。而最終卻還是定了下來。


    或許有人覺得,我的結局是倉促的,你們猜得不錯,可也不全對。


    我雖說想著這樣較為突兀的結局,可也不是空口評說,結局,我思考過很久,最終卻是認為這樣的一種結局對於兩人來說是悲卻也是喜。


    曾經有人提議讓我些兩人的現代小說,但是我在這裏想道一聲抱歉,辜負了你的一片期待,我並不打算寫兩人的現代戲,因為在我眼裏,這樣的一種結局才是最好的。


    愛不需要糾纏不定,要的隻是那種果斷,以及幹脆。這是我的愛情觀,你愛,就用心愛,你不愛,便說地直接。


    同時,要是真有讀者喜歡我寫的東西,你可以嚐試著去搜搜我的筆名:芙樺,又或者是加個群:614762569。


    我會堅持寫小說,也謝謝你們在我最不好的時候對我的支持,感謝你們的一路陪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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