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以後能長得很高,就可以保護沈哥了。”
說這話時,他全然忘了沈殊兩年後就會奔赴他地。隻是滿心滿眼在乎這個瘦弱堅韌又關愛他的少年,自顧自地將他納入自己未來的規劃裏。
以後,未來。
這是過去的他從不會觸及的字眼。
但現在一切都不同了。
楚征環著沈殊的脖頸,輕輕收緊:“沈哥會一直對我好,發誓永遠不拋下我嗎?”
沈殊覺得他的措辭有些怪。但考慮到孩子現在不安的心情,還是順著他說下去,安慰道:“會啊。”
“真的?”
“我不喜歡說謊。”
小孩癡癡地笑了。
沈殊想,這好像是他第一次這麽清晰地聽見楚征在笑。
*
自那之後,楚征徹底黏上了沈殊。
沈殊的學業越來越忙,不再能夠每周都去孤兒院玩。楚征便在寄給沈殊的照片封袋裏夾帶信件。
字跡越來越娟秀,感情也愈發熱烈。
【沈哥下次迴來之前先聯係我好不好?這樣的話,在等待你來的期間我也會感到很幸福的。】
【沈哥,今天的月亮特別好看。你說周日會迴來吃晚飯,我很高興。你沒來的時候,我就一直在看月亮……一邊看一邊想你,然後你很快就迴來了。】
當然,也有一些寫了卻沒寄出的信件。
【沈哥,好喜歡你。喜歡你煮粥的時候貼了創可貼的蒼白的手,喜歡你講睡前故事的時候對我笑,喜歡你隻看著我一個人……】
【沈哥,我看了一本書,男主角說女主角的身上有一種被夏天挽留的感覺。我覺得你也是這樣的人,你的身上好像永遠沒有嚴寒,隻有燃燒不盡的夏天。我一靠近你,就覺得自己整個人變得溫暖起來了。】
【沈哥。】
【沈哥!】
【沈哥】
……
諸如此類,直至塞滿抽屜。
這一年,楚征處在十二歲的收梢,即將邁入少年的領域。
未來的他迴望此時,發覺自己做了許多難以挽迴的錯事。那些無法掩蓋直至滿溢的病態之愛,蒸汽般衝破他的壁壘和壺蓋,燙傷了試圖探究他心性的所有人。
他那時太年輕,不懂得隱藏爪牙,也不懂得收斂性情。
更不明白,在現代社會,全然占有一個人是絕不可能的事情。
卻還是會因此惱怒。
“什麽什麽!夕夕有了喜歡的人?”
某個陽光充沛的午後,楚征坐在大堂的角落看書,忽然聽見不遠處傳來小勇驚愕的唿喊。
夕夕滿臉通紅地去捂小勇的嘴,惱羞成怒地伸手去捶他的腦袋:“你小聲點!”
小勇卻賤兮兮地扯著她的辮子:“你將來會和他結婚嗎?”
“現在想這些也太早了吧”
“有什麽關係,我之前聽見楚征去問老師,要怎麽樣才能和一個人永遠不分開。老師就告訴他:隻要結婚就好了……”
“啊,難不成……”小勇噠噠噠地跑過來,笑著拍了拍楚征的桌子,“你也有喜歡的人了嗎?”
近幾個月,楚征忽然態度軟化,願意和他們一起玩了。以夕夕為首的孩子群體並不排斥他私生子的身份,因而小勇的態度也就從看不慣逐漸過渡到普通對待了。
楚征合上書,點了點頭。
他是很認真地思考過這個問題的。
既然沈殊未來可能去別的地方讀書,他就也考去同樣的城市,然後和他最喜歡的沈哥結婚,一輩子都不分開。
國內不可以,就去國外。
女孩子們開始嘰嘰喳喳地討論。
平心而論,楚征的臉實在優越好看。原先和他不對盤的時候,大家都沒過分在意他的外貌;熟起來之後,人對好看的異性抱有好感幾乎是本能。
夕夕像是意識到了什麽,怔怔地看向楚征:“你喜歡的人是誰?”
“秘密。”
楚征本能地知道,自己說出來會惹得沈哥不高興。
沈哥好像隻喜歡女孩子。
但是沒關係,他會努力讓沈哥喜歡上自己的。
“夕夕喜歡的到底是誰啊~”
小勇顯然對這個話題更感興趣,軟磨硬泡非要夕夕說出來。
進入青春期,荷爾蒙分泌愈發旺盛,男孩女孩之間開始湧動起稍顯黏膩的氛圍,像壁爐裏蒸騰的熱浪和暖流。
阿明瞥了他一眼:“反正不喜歡你這樣的。夕夕應該喜歡沈哥那樣的吧?溫柔又清秀的類型。”
夕夕被他說中,臉唰的一下紅了。變得愈發支支吾吾:“你們好煩啊,能不能別問了……我才不會說呢!”
她驟變的神色被楚征盡收眼底。
眼前的書變成密密麻麻的亂碼,一個字都看不進去了。
……好煩躁。
夕夕人挺好的。
可為什麽,她那副少女懷春的樣子會這麽刺眼呢?
“夕夕就是喜歡沈哥吧?”有人說,“我上次看見她給沈哥送自己織的圍巾呢!”
夕夕立刻紅著臉辯駁:“可是,我送是因為沈哥原來那條不見了啊!天氣太冷了,沒有圍巾會很容易感冒的。”
楚征刻薄地想:原來那條醜圍巾是夕夕織的。
沈哥的圍巾為什麽不見了?
當然是因為給他楚征了。
在那個暴雪夜的深山裏,沈哥怕他著涼,特地給他的。
他後來再沒戴過那條白圍巾,不是不喜歡,而是太喜歡。不想讓任何人看見分享,索性鎖在了衣櫃裏。
“沈哥不會喜歡你的。”
楚征突兀的發言,讓所有人都陷入沉默。
“他不會和你結婚的,別想了。”
夕夕尷尬地張了張嘴,被懟得下不來台。一時間什麽話都說不出,眼淚便立刻順著麵頰奔湧而下。
她知道沈殊不可能喜歡比他小很多的女孩子,可楚征為什麽非得把這件事情捅破,叫她難堪呢?她其實沒想怎麽樣,隻是默默地喜歡……
小勇揪起楚征的領子,把他像小雞仔一樣拎了起來:“你說什麽胡話呢,快給夕夕道歉!”
楚征冷冷地看著他:“我又沒說錯,為什麽要道歉。”
“你這混蛋!”
小勇作勢就要給他一拳,卻被忽然推門而入的沈殊打斷了。
“你們……在打架?”
麵容清秀的少年緩緩推開門,身後跟著同樣目瞪口呆的美麗少女。
白裙子,齊劉海,圓眼鏡,小酒窩。
楚征下意識地攥緊了紙頁。
他想
好糟糕,這才是沈哥喜歡的類型。
作者有話說:
越來越在乎沈哥的小楚,逐漸開始發瘋了(
說起來,現在小盆友談戀愛的年紀是不是都很小啊?我表妹才10歲已經有兩個男朋友了(老阿姨震驚)
感覺我小學的時候,大家還是挺純真的,牽個小手已經是轟動班級的大事了……
第12章 楚楚可憐
“沒有沒有……”小勇訕笑著,立刻鬆開楚征的領子,一路小跑向沈殊,“沈哥,你怎麽來了?今天不是周四麽?”
“學校校慶,放半天假。”沈殊把紅塑料袋裏的小零食分給孩子們,“這位姐姐是來采訪姑姑的,大家和姐姐打個招唿吧?”
“姐姐好~”
整齊劃一,除了楚征。
“我叫王茜,”戴著圓眼鏡的白裙子少女笑眯眯的,眼睛彎成了可愛的月牙兒,“是學校報社的記者,也是你們沈哥的學妹。”
還是沈殊那個文藝女同桌王玲玲的堂妹。
正是有王玲玲和同社團的聞冰冰牽線搭橋,王茜和沈殊才認識的。
“姑姑在閣樓,好像是在找什麽東西。”沈殊看了眼掛在牆上的今日事務表,笑著對王茜說:“你先坐下喝杯茶吧?”
夕夕立刻跑向廚房:“我來我來!”
楚征抿了抿嘴,背過身,不想看王茜。
孩子們跟嘰嘰喳喳的小鳥似的圍在王茜身邊,你一言我一語地和她聊起來了。
“姐姐你好漂亮!”
說這話時,他全然忘了沈殊兩年後就會奔赴他地。隻是滿心滿眼在乎這個瘦弱堅韌又關愛他的少年,自顧自地將他納入自己未來的規劃裏。
以後,未來。
這是過去的他從不會觸及的字眼。
但現在一切都不同了。
楚征環著沈殊的脖頸,輕輕收緊:“沈哥會一直對我好,發誓永遠不拋下我嗎?”
沈殊覺得他的措辭有些怪。但考慮到孩子現在不安的心情,還是順著他說下去,安慰道:“會啊。”
“真的?”
“我不喜歡說謊。”
小孩癡癡地笑了。
沈殊想,這好像是他第一次這麽清晰地聽見楚征在笑。
*
自那之後,楚征徹底黏上了沈殊。
沈殊的學業越來越忙,不再能夠每周都去孤兒院玩。楚征便在寄給沈殊的照片封袋裏夾帶信件。
字跡越來越娟秀,感情也愈發熱烈。
【沈哥下次迴來之前先聯係我好不好?這樣的話,在等待你來的期間我也會感到很幸福的。】
【沈哥,今天的月亮特別好看。你說周日會迴來吃晚飯,我很高興。你沒來的時候,我就一直在看月亮……一邊看一邊想你,然後你很快就迴來了。】
當然,也有一些寫了卻沒寄出的信件。
【沈哥,好喜歡你。喜歡你煮粥的時候貼了創可貼的蒼白的手,喜歡你講睡前故事的時候對我笑,喜歡你隻看著我一個人……】
【沈哥,我看了一本書,男主角說女主角的身上有一種被夏天挽留的感覺。我覺得你也是這樣的人,你的身上好像永遠沒有嚴寒,隻有燃燒不盡的夏天。我一靠近你,就覺得自己整個人變得溫暖起來了。】
【沈哥。】
【沈哥!】
【沈哥】
……
諸如此類,直至塞滿抽屜。
這一年,楚征處在十二歲的收梢,即將邁入少年的領域。
未來的他迴望此時,發覺自己做了許多難以挽迴的錯事。那些無法掩蓋直至滿溢的病態之愛,蒸汽般衝破他的壁壘和壺蓋,燙傷了試圖探究他心性的所有人。
他那時太年輕,不懂得隱藏爪牙,也不懂得收斂性情。
更不明白,在現代社會,全然占有一個人是絕不可能的事情。
卻還是會因此惱怒。
“什麽什麽!夕夕有了喜歡的人?”
某個陽光充沛的午後,楚征坐在大堂的角落看書,忽然聽見不遠處傳來小勇驚愕的唿喊。
夕夕滿臉通紅地去捂小勇的嘴,惱羞成怒地伸手去捶他的腦袋:“你小聲點!”
小勇卻賤兮兮地扯著她的辮子:“你將來會和他結婚嗎?”
“現在想這些也太早了吧”
“有什麽關係,我之前聽見楚征去問老師,要怎麽樣才能和一個人永遠不分開。老師就告訴他:隻要結婚就好了……”
“啊,難不成……”小勇噠噠噠地跑過來,笑著拍了拍楚征的桌子,“你也有喜歡的人了嗎?”
近幾個月,楚征忽然態度軟化,願意和他們一起玩了。以夕夕為首的孩子群體並不排斥他私生子的身份,因而小勇的態度也就從看不慣逐漸過渡到普通對待了。
楚征合上書,點了點頭。
他是很認真地思考過這個問題的。
既然沈殊未來可能去別的地方讀書,他就也考去同樣的城市,然後和他最喜歡的沈哥結婚,一輩子都不分開。
國內不可以,就去國外。
女孩子們開始嘰嘰喳喳地討論。
平心而論,楚征的臉實在優越好看。原先和他不對盤的時候,大家都沒過分在意他的外貌;熟起來之後,人對好看的異性抱有好感幾乎是本能。
夕夕像是意識到了什麽,怔怔地看向楚征:“你喜歡的人是誰?”
“秘密。”
楚征本能地知道,自己說出來會惹得沈哥不高興。
沈哥好像隻喜歡女孩子。
但是沒關係,他會努力讓沈哥喜歡上自己的。
“夕夕喜歡的到底是誰啊~”
小勇顯然對這個話題更感興趣,軟磨硬泡非要夕夕說出來。
進入青春期,荷爾蒙分泌愈發旺盛,男孩女孩之間開始湧動起稍顯黏膩的氛圍,像壁爐裏蒸騰的熱浪和暖流。
阿明瞥了他一眼:“反正不喜歡你這樣的。夕夕應該喜歡沈哥那樣的吧?溫柔又清秀的類型。”
夕夕被他說中,臉唰的一下紅了。變得愈發支支吾吾:“你們好煩啊,能不能別問了……我才不會說呢!”
她驟變的神色被楚征盡收眼底。
眼前的書變成密密麻麻的亂碼,一個字都看不進去了。
……好煩躁。
夕夕人挺好的。
可為什麽,她那副少女懷春的樣子會這麽刺眼呢?
“夕夕就是喜歡沈哥吧?”有人說,“我上次看見她給沈哥送自己織的圍巾呢!”
夕夕立刻紅著臉辯駁:“可是,我送是因為沈哥原來那條不見了啊!天氣太冷了,沒有圍巾會很容易感冒的。”
楚征刻薄地想:原來那條醜圍巾是夕夕織的。
沈哥的圍巾為什麽不見了?
當然是因為給他楚征了。
在那個暴雪夜的深山裏,沈哥怕他著涼,特地給他的。
他後來再沒戴過那條白圍巾,不是不喜歡,而是太喜歡。不想讓任何人看見分享,索性鎖在了衣櫃裏。
“沈哥不會喜歡你的。”
楚征突兀的發言,讓所有人都陷入沉默。
“他不會和你結婚的,別想了。”
夕夕尷尬地張了張嘴,被懟得下不來台。一時間什麽話都說不出,眼淚便立刻順著麵頰奔湧而下。
她知道沈殊不可能喜歡比他小很多的女孩子,可楚征為什麽非得把這件事情捅破,叫她難堪呢?她其實沒想怎麽樣,隻是默默地喜歡……
小勇揪起楚征的領子,把他像小雞仔一樣拎了起來:“你說什麽胡話呢,快給夕夕道歉!”
楚征冷冷地看著他:“我又沒說錯,為什麽要道歉。”
“你這混蛋!”
小勇作勢就要給他一拳,卻被忽然推門而入的沈殊打斷了。
“你們……在打架?”
麵容清秀的少年緩緩推開門,身後跟著同樣目瞪口呆的美麗少女。
白裙子,齊劉海,圓眼鏡,小酒窩。
楚征下意識地攥緊了紙頁。
他想
好糟糕,這才是沈哥喜歡的類型。
作者有話說:
越來越在乎沈哥的小楚,逐漸開始發瘋了(
說起來,現在小盆友談戀愛的年紀是不是都很小啊?我表妹才10歲已經有兩個男朋友了(老阿姨震驚)
感覺我小學的時候,大家還是挺純真的,牽個小手已經是轟動班級的大事了……
第12章 楚楚可憐
“沒有沒有……”小勇訕笑著,立刻鬆開楚征的領子,一路小跑向沈殊,“沈哥,你怎麽來了?今天不是周四麽?”
“學校校慶,放半天假。”沈殊把紅塑料袋裏的小零食分給孩子們,“這位姐姐是來采訪姑姑的,大家和姐姐打個招唿吧?”
“姐姐好~”
整齊劃一,除了楚征。
“我叫王茜,”戴著圓眼鏡的白裙子少女笑眯眯的,眼睛彎成了可愛的月牙兒,“是學校報社的記者,也是你們沈哥的學妹。”
還是沈殊那個文藝女同桌王玲玲的堂妹。
正是有王玲玲和同社團的聞冰冰牽線搭橋,王茜和沈殊才認識的。
“姑姑在閣樓,好像是在找什麽東西。”沈殊看了眼掛在牆上的今日事務表,笑著對王茜說:“你先坐下喝杯茶吧?”
夕夕立刻跑向廚房:“我來我來!”
楚征抿了抿嘴,背過身,不想看王茜。
孩子們跟嘰嘰喳喳的小鳥似的圍在王茜身邊,你一言我一語地和她聊起來了。
“姐姐你好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