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瑩一個人在家裏整理著馬娟的遺物,送走了馬娟,這個家,就孤零零的剩下了宋瑩一個人。
白天的時候,律師來過,那個長得黑黑矮矮的家夥,是馬娟的代表律師,他是負責處理馬娟的遺產的。
錢都是跟宋思偉離婚的時候分到的,有不少錢。
按照法律,這些錢,都將歸宋瑩。
人沒了,錢對於宋瑩來說毫無意義。
她木木的坐在沙發上聽著律師在那裏不停的說,律師說的什麽,她是一個字也沒聽進去,隻看到他厚厚的好像臘腸一樣的嘴唇上下翻動,不時的還有唾沫星子翻出來,白白唾沫沾在臘腸上,看起來賊惡心。
臘腸停止了翻滾,一隻簽字筆遞到了宋瑩的手中,宋瑩木然接過,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她不記得自己簽了多少個自己的名字,她隻記得她簽一個字,律師就會說一聲好。
宋瑩不知道是誇她的字漂亮,還是說她簽的好。
宋瑩總覺得這裏麵得有點什麽事情,因為,她簽完字,律師並沒有離去。
律師坐在沙發上,在他的公文包裏翻了翻,拿出了一把鑰匙還有一個信封袋,說這鑰匙是銀行的一個保險箱的,信封袋裏是密碼,那裏有馬娟的其他一些遺物,是一些珍貴的珠寶,說著,遞給宋瑩一張清單,讓宋瑩查看清楚之後,在上麵簽好字,他會讓人來拿的。
律師走後,宋瑩去了銀行,在銀行的保險箱裏見到了馬娟最後的遺物。
大多是金貨,最早的那些金貨是媽媽結婚的時候的買的,那個時候應該買的不多,之所以說是媽媽結婚的時候買的,是因為,她在一張黑白照片上看到媽媽曾經戴過。其他的都是最近這些年買的,有些是宋瑩陪媽媽一起去買的。
宋瑩這時候才知道,爸媽其實早就出現問題了,每個結婚紀念日,本應該是爸爸陪著媽媽一起去買紀念日的禮物的,到最後,總是她陪著媽媽去。
這幾年間,馬娟攢下了不少金貨,按照律師提供的清單上的估價,至少在二十萬以上。
宋瑩把金貨重新放了迴去,在裝著金貨的首飾盒下麵,她看到了一本泛黃的筆記本,她把筆記本拿了出來,打開一看,那上麵是媽媽的筆跡,宋瑩一時間倍感親切。
宋瑩不知道媽媽有記日記的習慣,這本日記看看日期,應該是幾年前寫的。
宋瑩把日記本收了起來,按照銀行職員的指引,她把保險箱的名字改成了自己的。
宋瑩迴到了家裏,什麽都顧不上,翻看著日記。
馬娟寫第一篇日記的時候,那一年宋瑩應該隻有十六歲。
馬娟的日記不是天天寫,隻是心情不好的時候才寫,基本上每一篇日記都是跟宋思偉有關。
第一篇日記裏記述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大概三十來歲,是宋思偉原來學校的一名老師,馬娟發現她從宋思偉那裏拿走了五萬塊錢,沒的欠條,她因此懷疑上了這個女人。看得出來,那幾日馬娟是比較苦悶的,她儼然變成了一個偵探,那個女人有老公,有孩子。馬娟更加的懷疑了,她不相信一個男人在經濟上幫助一個女人,目的會很單純,幾天後,她又看到他們在茶館裏相聚了。這件事情,之後再沒有記載,就這麽不了了之了。
宋瑩試圖尋找日記本被撕過的痕跡,沒有,看來馬娟是真的沒有再寫了。
宋思偉跟那個女人應該是清白的,要不然,馬娟不會不在日記本上控訴。
時隔幾年之後,馬娟的日記又開始了,第一行字,就讓宋瑩的心提了起來:這是我人生當中最為黑暗的一天,今天,我終於看到了那個女人,她很漂亮,她很年輕,她甚至比宋瑩大不了幾歲,我試圖勸服自己說,你想錯了,他們不是那種關係,你要相信宋思偉,你懷疑了他這麽多年,他都是清白的,這次,應該也是清白的。可是,當我看到宋思偉摟著她進入酒店那一刻,我所有一切希望,都幻滅了。
宋瑩看著那些斑斑點點的字跡,有些字,有被水化開的痕跡,顯然,媽媽寫這篇日記的時候,是流著眼淚的寫完的。
宋瑩繼續看:今天,我終於搞清楚了這個女人的身份,她叫夏雨,她是宋思偉以前的學生,現在在一家貿易公司上班,幾個月前,他們就在一起了。我覺得自己實在是太大意了,這個該死的宋思偉,稍微對他放鬆一點警惕心,他就這樣胡來。該死的狐狸精,居然想跟我搶老公,她不會有好下場的,她會有報應的。我不會讓她得逞的,我要撕爛她的嘴,我要撕爛她的......
這篇日記的最後,寫著幾個字:我恨宋思偉!
之後幾天的日記,都是罵夏雨的,還說看到他們幾次去酒店開房間。
宋瑩看著日記上充滿血淚的字眼,她恨得咬牙切齒,她無法想象,宋思偉當時在溫柔鄉裏盡情享受的時候,馬娟卻在痛苦中煎熬,做錯事情的是宋思偉,而痛苦的那個人卻是馬娟。
在馬娟去找夏雨之前,馬娟在日記裏寫道:我打算去找這個女人,我要警告她,我要她離開宋思偉,我不允許任何女人破壞我的家庭,如果她不離開宋思偉,我就要采取非常的手段,非常的措施......
這本日記,再往後翻,就沒有了內容了,當時應該是成功的趕走了夏雨,馬娟就把日記本放進了保險箱裏。
馬娟沒有讓夏雨得逞,她成功的保衛了自己的婚姻。
“媽媽,我不知道你居然受了這麽多的委屈!”宋瑩含著眼淚合上了日記本,這本日記本讓她知道了當年發生了什麽事情,那一年,她應該還不到二十歲,她還活在一種幸福當中,而那個時候,媽媽每天都含著屈辱強裝微笑度過每一天。
宋瑩恨,恨宋思偉的無情,恨宋思偉的背叛,恨宋思偉讓媽媽受盡屈辱,受盡煎熬。
宋瑩恨,恨夏雨的無恥插足,恨夏雨的破壞她的家庭,恨她最後把媽媽逼上了絕路,是她,她才是媽媽死的根源,她的出現,讓媽媽沒有過上一天的開心日子,爸爸為了她,絕情的跟媽媽離婚,媽媽才會去吸毒,才會走上了死亡之路......
她恨夏雨,她要報複。
宋瑩那雙清澈眼睛,現在噴放著憤怒的光芒。
她把馬娟的日記本放在了床邊,她跪在床邊,用臉貼著媽媽親手寫的日記:“媽媽,你放心,我不會讓你白死的,我不會讓他們好過一天的,我發誓!”
白天的時候,律師來過,那個長得黑黑矮矮的家夥,是馬娟的代表律師,他是負責處理馬娟的遺產的。
錢都是跟宋思偉離婚的時候分到的,有不少錢。
按照法律,這些錢,都將歸宋瑩。
人沒了,錢對於宋瑩來說毫無意義。
她木木的坐在沙發上聽著律師在那裏不停的說,律師說的什麽,她是一個字也沒聽進去,隻看到他厚厚的好像臘腸一樣的嘴唇上下翻動,不時的還有唾沫星子翻出來,白白唾沫沾在臘腸上,看起來賊惡心。
臘腸停止了翻滾,一隻簽字筆遞到了宋瑩的手中,宋瑩木然接過,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她不記得自己簽了多少個自己的名字,她隻記得她簽一個字,律師就會說一聲好。
宋瑩不知道是誇她的字漂亮,還是說她簽的好。
宋瑩總覺得這裏麵得有點什麽事情,因為,她簽完字,律師並沒有離去。
律師坐在沙發上,在他的公文包裏翻了翻,拿出了一把鑰匙還有一個信封袋,說這鑰匙是銀行的一個保險箱的,信封袋裏是密碼,那裏有馬娟的其他一些遺物,是一些珍貴的珠寶,說著,遞給宋瑩一張清單,讓宋瑩查看清楚之後,在上麵簽好字,他會讓人來拿的。
律師走後,宋瑩去了銀行,在銀行的保險箱裏見到了馬娟最後的遺物。
大多是金貨,最早的那些金貨是媽媽結婚的時候的買的,那個時候應該買的不多,之所以說是媽媽結婚的時候買的,是因為,她在一張黑白照片上看到媽媽曾經戴過。其他的都是最近這些年買的,有些是宋瑩陪媽媽一起去買的。
宋瑩這時候才知道,爸媽其實早就出現問題了,每個結婚紀念日,本應該是爸爸陪著媽媽一起去買紀念日的禮物的,到最後,總是她陪著媽媽去。
這幾年間,馬娟攢下了不少金貨,按照律師提供的清單上的估價,至少在二十萬以上。
宋瑩把金貨重新放了迴去,在裝著金貨的首飾盒下麵,她看到了一本泛黃的筆記本,她把筆記本拿了出來,打開一看,那上麵是媽媽的筆跡,宋瑩一時間倍感親切。
宋瑩不知道媽媽有記日記的習慣,這本日記看看日期,應該是幾年前寫的。
宋瑩把日記本收了起來,按照銀行職員的指引,她把保險箱的名字改成了自己的。
宋瑩迴到了家裏,什麽都顧不上,翻看著日記。
馬娟寫第一篇日記的時候,那一年宋瑩應該隻有十六歲。
馬娟的日記不是天天寫,隻是心情不好的時候才寫,基本上每一篇日記都是跟宋思偉有關。
第一篇日記裏記述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大概三十來歲,是宋思偉原來學校的一名老師,馬娟發現她從宋思偉那裏拿走了五萬塊錢,沒的欠條,她因此懷疑上了這個女人。看得出來,那幾日馬娟是比較苦悶的,她儼然變成了一個偵探,那個女人有老公,有孩子。馬娟更加的懷疑了,她不相信一個男人在經濟上幫助一個女人,目的會很單純,幾天後,她又看到他們在茶館裏相聚了。這件事情,之後再沒有記載,就這麽不了了之了。
宋瑩試圖尋找日記本被撕過的痕跡,沒有,看來馬娟是真的沒有再寫了。
宋思偉跟那個女人應該是清白的,要不然,馬娟不會不在日記本上控訴。
時隔幾年之後,馬娟的日記又開始了,第一行字,就讓宋瑩的心提了起來:這是我人生當中最為黑暗的一天,今天,我終於看到了那個女人,她很漂亮,她很年輕,她甚至比宋瑩大不了幾歲,我試圖勸服自己說,你想錯了,他們不是那種關係,你要相信宋思偉,你懷疑了他這麽多年,他都是清白的,這次,應該也是清白的。可是,當我看到宋思偉摟著她進入酒店那一刻,我所有一切希望,都幻滅了。
宋瑩看著那些斑斑點點的字跡,有些字,有被水化開的痕跡,顯然,媽媽寫這篇日記的時候,是流著眼淚的寫完的。
宋瑩繼續看:今天,我終於搞清楚了這個女人的身份,她叫夏雨,她是宋思偉以前的學生,現在在一家貿易公司上班,幾個月前,他們就在一起了。我覺得自己實在是太大意了,這個該死的宋思偉,稍微對他放鬆一點警惕心,他就這樣胡來。該死的狐狸精,居然想跟我搶老公,她不會有好下場的,她會有報應的。我不會讓她得逞的,我要撕爛她的嘴,我要撕爛她的......
這篇日記的最後,寫著幾個字:我恨宋思偉!
之後幾天的日記,都是罵夏雨的,還說看到他們幾次去酒店開房間。
宋瑩看著日記上充滿血淚的字眼,她恨得咬牙切齒,她無法想象,宋思偉當時在溫柔鄉裏盡情享受的時候,馬娟卻在痛苦中煎熬,做錯事情的是宋思偉,而痛苦的那個人卻是馬娟。
在馬娟去找夏雨之前,馬娟在日記裏寫道:我打算去找這個女人,我要警告她,我要她離開宋思偉,我不允許任何女人破壞我的家庭,如果她不離開宋思偉,我就要采取非常的手段,非常的措施......
這本日記,再往後翻,就沒有了內容了,當時應該是成功的趕走了夏雨,馬娟就把日記本放進了保險箱裏。
馬娟沒有讓夏雨得逞,她成功的保衛了自己的婚姻。
“媽媽,我不知道你居然受了這麽多的委屈!”宋瑩含著眼淚合上了日記本,這本日記本讓她知道了當年發生了什麽事情,那一年,她應該還不到二十歲,她還活在一種幸福當中,而那個時候,媽媽每天都含著屈辱強裝微笑度過每一天。
宋瑩恨,恨宋思偉的無情,恨宋思偉的背叛,恨宋思偉讓媽媽受盡屈辱,受盡煎熬。
宋瑩恨,恨夏雨的無恥插足,恨夏雨的破壞她的家庭,恨她最後把媽媽逼上了絕路,是她,她才是媽媽死的根源,她的出現,讓媽媽沒有過上一天的開心日子,爸爸為了她,絕情的跟媽媽離婚,媽媽才會去吸毒,才會走上了死亡之路......
她恨夏雨,她要報複。
宋瑩那雙清澈眼睛,現在噴放著憤怒的光芒。
她把馬娟的日記本放在了床邊,她跪在床邊,用臉貼著媽媽親手寫的日記:“媽媽,你放心,我不會讓你白死的,我不會讓他們好過一天的,我發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