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頭,餘家廂房裏,張氏眉開眼笑的,“這又是送銅鏡,又是送胭脂的,擺明了是想與你交好呢,往後你見了簡哥,可別再撒小性子!”
“哎呀!娘!”巧珍一張臉紅到了脖子根兒,捂著臉憤憤大叫:“你別再取笑我了成不成,那銅鏡全家人都能用,胭脂說不準也是給娘買的。”
她才不信那啞巴會專門買了這些東西來哄她。
張氏合不攏嘴地笑,也不戳破她的羞澀,“行行行,不說了,那娘出去了。”
出屋就扯了餘良說:“你瞧著簡哥兒怎麽樣?”
餘良眼裏也帶了笑意,點點頭說:“是個好孩子,勤快又穩重,就是口不能言……”
他憂愁地看了眼巧珍廂房,“兩個孩子要是成了,往後巧珍怕是會欺負人家。”
張氏佯怒,打他一下,“呸呸呸,別胡說八道,還沒怎麽地,就說兩個孩子成了?這八字還沒一撇呢!得看咱們巧珍是什麽想頭,咱們嫁女兒,不求她嫁的有多富貴,孩子樂意才成!”
餘良隻是一個勁兒說好,眼裏噙了溫和的笑意。
兩口子膝下就這麽一個丫頭,對她的婚事,張氏自然不含糊,雖收了白行簡送來的禮物,心下略略生出了幾分念頭,可麵上卻也不挑明。
畢竟他來村裏時日尚短,往後日子還長著呢,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須得日久見人心。
次日晌午,天還沒亮,莊文父女就起了身。
試驗的兔子統共分了五撥,每波兔子試一種草藥,莊容依次給五盆飼料裏添了漿果、太子參、野香菜、菩提草,以及另一種不知名的異香草藥。
父女倆也不著急,決定連試三天,看看兔子能否適應新飼料,要是一切正常,就可以進入到下一階段,將兩種不同草藥搭配在一起繼續實驗,到了第三階段和第四階段,這幾種草藥全混合在一起,要是都沒問題,這實驗才算是完成了。
不過兔子腸胃嬌嫩,莊容也不敢抱太大希望,能成個兩三種就不錯了。
待這些實驗全做完,算下來也要一個月時間,一個月後剛好家裏的兔子也出欄,再上縣裏去談合作也不遲。
父女倆忙過了一整個晌午,也沒見白行簡人影兒。
莊容問桃紅:“簡哥兒呢?”
桃紅指了指竹林那邊,“新家、墾菜地。”
莊文聽了心裏一陣寬慰,簡哥兒眼下早出晚歸,又是栽樹又是開墾菜田,哪件事不是實實在在為落戶安家做籌備,可見他是真的想要安心在清水村生活,融入這裏的一切。
沒想到自己當時衝動的一句挽留,居然真就促成了他們母子下山。
既是衝著他家來的,那他肩上就多了擔子,說什麽也得幫扶著簡哥兒。
這幾天簡哥兒的學業也沒落下,每天早晚雷打不動的和他學認字兒,他聰慧機敏,一個字莊小寶往往要學寫十多遍才記得住,可他隻教一迴,簡哥兒就能一筆不錯寫下來。
也沒見他私下裏如何默讀溫習,可第二天照舊不忘,提起筆來就能寫,字體方正,雖起筆落筆處稍顯技巧生澀,可那字的結構卻方方正正四平八穩的,要不是知道他是從山裏來的,莊文都要懷疑他是不是先頭練過字兒!
“哎呀!娘!”巧珍一張臉紅到了脖子根兒,捂著臉憤憤大叫:“你別再取笑我了成不成,那銅鏡全家人都能用,胭脂說不準也是給娘買的。”
她才不信那啞巴會專門買了這些東西來哄她。
張氏合不攏嘴地笑,也不戳破她的羞澀,“行行行,不說了,那娘出去了。”
出屋就扯了餘良說:“你瞧著簡哥兒怎麽樣?”
餘良眼裏也帶了笑意,點點頭說:“是個好孩子,勤快又穩重,就是口不能言……”
他憂愁地看了眼巧珍廂房,“兩個孩子要是成了,往後巧珍怕是會欺負人家。”
張氏佯怒,打他一下,“呸呸呸,別胡說八道,還沒怎麽地,就說兩個孩子成了?這八字還沒一撇呢!得看咱們巧珍是什麽想頭,咱們嫁女兒,不求她嫁的有多富貴,孩子樂意才成!”
餘良隻是一個勁兒說好,眼裏噙了溫和的笑意。
兩口子膝下就這麽一個丫頭,對她的婚事,張氏自然不含糊,雖收了白行簡送來的禮物,心下略略生出了幾分念頭,可麵上卻也不挑明。
畢竟他來村裏時日尚短,往後日子還長著呢,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須得日久見人心。
次日晌午,天還沒亮,莊文父女就起了身。
試驗的兔子統共分了五撥,每波兔子試一種草藥,莊容依次給五盆飼料裏添了漿果、太子參、野香菜、菩提草,以及另一種不知名的異香草藥。
父女倆也不著急,決定連試三天,看看兔子能否適應新飼料,要是一切正常,就可以進入到下一階段,將兩種不同草藥搭配在一起繼續實驗,到了第三階段和第四階段,這幾種草藥全混合在一起,要是都沒問題,這實驗才算是完成了。
不過兔子腸胃嬌嫩,莊容也不敢抱太大希望,能成個兩三種就不錯了。
待這些實驗全做完,算下來也要一個月時間,一個月後剛好家裏的兔子也出欄,再上縣裏去談合作也不遲。
父女倆忙過了一整個晌午,也沒見白行簡人影兒。
莊容問桃紅:“簡哥兒呢?”
桃紅指了指竹林那邊,“新家、墾菜地。”
莊文聽了心裏一陣寬慰,簡哥兒眼下早出晚歸,又是栽樹又是開墾菜田,哪件事不是實實在在為落戶安家做籌備,可見他是真的想要安心在清水村生活,融入這裏的一切。
沒想到自己當時衝動的一句挽留,居然真就促成了他們母子下山。
既是衝著他家來的,那他肩上就多了擔子,說什麽也得幫扶著簡哥兒。
這幾天簡哥兒的學業也沒落下,每天早晚雷打不動的和他學認字兒,他聰慧機敏,一個字莊小寶往往要學寫十多遍才記得住,可他隻教一迴,簡哥兒就能一筆不錯寫下來。
也沒見他私下裏如何默讀溫習,可第二天照舊不忘,提起筆來就能寫,字體方正,雖起筆落筆處稍顯技巧生澀,可那字的結構卻方方正正四平八穩的,要不是知道他是從山裏來的,莊文都要懷疑他是不是先頭練過字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