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嘛!這算什麽酒吧啊!幹巴巴的啥都沒有,沒燈光沒音響,洋酒一瓶沒有,啤酒也隻有兩種,叫什麽酒吧,改名茶館算了!這鎮子裏的人都不過夜生活的嗎?”

    範思仁一臉沮喪地將杯子裏的半杯啤酒一飲而盡,喃喃吐槽道。旁邊六個心懷鬼胎的男人便搶著過來把她的杯子滿上了。

    她已經不記得自己喝了多少瓶,但就是沒有醉,天生,她的酒量就特別好,從沒醉過,喝酒對她而言隻是用來尋找朦朧感的一種方式罷了。

    瞧著眼前這六個滿臉油膩的中年男人,範思仁不由打心底泛起一股惡心的感覺,雖然這此情此景很適合發生點浪漫的事情,但是這六個人的形象也著實太不過關了。

    六個人,體重加起來能有一千二百斤,年齡加起來快三百歲了,對於他們來說,唯一少點的可能就是頭頂的發量了吧,六個人頂不上一個正常人的。

    真要讓自己在這六個人裏麵選一個共度一夜,她覺得還不如找頭豬,可豬是不會請她喝酒吃飯的,還得吊著他們幾個。

    不知為何,此刻範思仁的腦海裏竟然出現了魯岐的身影,那個年輕人,雖然素質差了點,說話辦事很氣人,但那年輕健壯的身子是著實饞人啊!真要選,她一定要選魯岐。

    身旁的六個舔狗還做著被繡球砸中,當一夜新郎的美夢,實在不行,大被同眠,白雪公主和六個小矮人,可是可以的啊!卻不知在範思仁心中,他們不過充當今晚的提款機角色罷了。

    吃完喝完,範小姐抹抹嘴,踩著高跟鞋就會走人,能讓這六個臭流氓占到半分錢的便宜?

    此刻時間已經半夜十一點了,空蕩蕩的酒吧裏隻有他們七位客人。

    “先生美女,現在已經晚上十一點了,我們酒吧就要關門啦!看您幾位也沒少喝,是不是也該迴去休息啦?大晚上,走夜路,不安全的。”

    已經記不得這是酒吧老板第幾次過來催他們離開了。

    “煩死了!”範思仁將酒杯重重地朝著桌子一摔,滿臉的不悅:

    “催什麽催什麽啊,不知道顧客是上帝嗎?真搞不懂你們這個鎮子上的人,天一黑大街上連個人都沒有,難道這兒鬧妖怪不成?喝個酒也喝不安生,三番兩次過來攆人,害怕我們喝多了耍賴,結不起賬啊咋的?”

    “對,就是!你哥我有的是錢,再催,把你這個小破酒吧都給你買下來修公廁!”六個男遊客見範思仁說話了,當然不會放過這難得的表現機會,紛紛附和說道,更有甚者名為劉斌,掏出隨身攜帶的手包,從裏麵掏出一遝大鈔,摔在桌子上,同時“非常不經意地”露出了手包裏厚厚的紅票。

    一是他喝多了,二是急於在範思仁麵前表現自己的財力,像是孔雀開屏為求偶一樣,為在即將到來的六人競爭中創造優勢,如願抱得美人歸,不然他絕不會忘記‘身在他鄉,財不露白’的道理。

    酒吧老板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生活閱曆短,麵對一幫‘叔叔阿姨’的刁難顯得極為窘迫,不知該如何應對。

    總不能說,範思仁所言都是真的,這豐鹽鎮,過了晚上十二點,真的鬧妖怪吧?傳出去,太破壞鎮子的形象了。

    可是,也不能眼睜睜看著這七個人後半夜闖進滿是詭異的豐鹽鎮吧?

    無奈下,酒吧老板隻能硬著頭皮繼續說:

    “不好意思,美女帥哥們,我們酒吧真的要打烊了,您聽我一句勸,也早點迴去休息吧,畢竟明天早上還要早起趕路呢。”

    “算了算了算了,年紀輕輕的,磨磨唧唧,煩死個人了,我告訴你,現在就算你求我留下來,我也不留了,掃興,不喝了!結賬,走!”

    範思仁一拍桌子,站起身來,背上小包包,徑直出了酒吧大門,六位大哥緊隨其後,跟了出去。

    身後,還響著酒吧老板的囑托聲:“您七位可要早些迴去休息,不要再外麵亂逛啊!”

    隻可惜,被當成了耳旁風。

    由於剛才結了賬,在這六位競爭者中略勝一籌的款爺劉斌心裏得以滿滿,看起來,今晚的獲勝者,非他莫屬了。

    所以他自認為理所應當地擠到範思仁身旁,張嘴問道:

    “小範啊,要不,咱們現在就迴去休息吧?”

    這裏的咱們,特指他和範思仁,在他看來,今晚的事兒,已經成了。

    “不想迴去,再溜達溜達吧,剛才就沒吃飽,再喝點啤酒,現在已經餓了,這麽大個鎮子,總不會連個賣宵夜的都沒有吧?咱們找找看。”

    範思仁頭也不迴地說。

    她在考慮,吃飽喝足後,她要以何種方式甩開這令人作嘔的六團肥肉。

    除了劉斌,剛才沒把握住結賬這一機會的五人頓時眼前一亮,不想迴去,就說明他們還有競爭一下的機會啊!當即便表示讚同,餓了,就要找夜宵吃。

    這豐鹽鎮隨古樸,但也不真的和電影裏民國景致一模一樣,細看之下,還是有許多現代化元素的,就比如街邊的路燈,牌匾上的霓虹,看起來都是非常現代都市的。

    可這裏卻沒有夜生活,晚上九十點鍾一過,外麵遊蕩的鎮民便悉數各迴各家了,所以此刻的街頭之上,隻有範思仁一行七人,

    就連本該通宵營業的酒吧都關門了,又去哪兒找吃宵夜的地兒呢?

    所以這七人在街邊悠悠蕩蕩半個多小時,也沒找到個能吃飯的地兒,要不是有那五個急於獲得表現機會的人堅持著,他們早就迴賓館吃泡麵了。

    “唉,算了,不找了,這破鎮子到了晚上別說人了,街上連條狗都沒有,腳酸死了。”

    青石鋪就的路麵崎嶇不平,走得範思仁腳脖子發酸,當下便要耍賴撂挑子,不走了。

    吃也是她,不吃也是她。

    聽她這麽說,那五人雖不甘心,但也隻能無奈選擇迴賓館,和同屋的幾個臭男人同住了。

    就在這時,不知道哪個眼尖的,伸手一指,喊了一聲:

    “你們看,那是啥?”

    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眾人看見,前方燭燈搖曳,熱氣蒸騰,卻是一個賣湯麵的小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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