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祁亮,是個罪犯。


    嗯……犯的什麽呢,我犯的,是殺人罪,殺的人還不一般。


    我從小生在普通人家,父母都很普通,都是工人。


    不過打小我就聰明,初中的時候,我的成績更是挺不錯的,那會兒,也不長這飆漢模樣。


    當然,我的肌肉基因,高中時就已經開始顯現了,打架沒幾個比的過我的。


    對了,那會兒,我還有個喜歡的girl,我們班的班花。


    隻是有一天,我聽到了那girl的話。


    “1班那個李一明,真的好帥啊!”


    “對對對,溫文爾雅,我真的好喜歡!”


    說前麵那句話的,是她的閨蜜,後麵那句話,是她講的。


    聽到這話後,我立馬跑去那班級,看了那李一明一眼,然後,不屑的撇了撇嘴。


    “不就一公子哥麽?”


    “去他媽的溫文爾雅,老子要也這麽有錢,老子特麽也溫文爾雅!”


    那會兒不懂事,也不知道抽了哪門子的風,我上去就給了他一拳!


    嘿,讓我看看,你這溫文爾雅,會不會被打哭!


    於是,我如願以償的給他打掉了幾顆牙,看到他哭的稀裏嘩啦的模樣。


    果然,不管你有多少錢,挨幾個嘴巴子都是一樣的。


    要說,這公子家裏是真的有實力,打了他之後,扭頭我就被開了。


    不過沒關係,我本來就認為讀書沒卵用,根本就沒心思學習。


    我想要的,就是跟個大哥,混出個名堂!


    而我果然是天賦異稟,沒幾個月,就從俊小夥練成飆形大漢了。


    從那以後,保護費,收債,啥都幹過。


    隻是很快,我就失業了。


    因為掃黑除惡來了。


    雖然因為沒成年,就關了幾天。


    可那一警棍,直接打破了我的英雄夢。


    從此以後,沒學曆沒背景,當即化身大牛馬。


    常年就職“無業遊民”,偶爾小區當當保安,工地搬搬磚頭。


    而老媽就那麽嘮嘮叨叨的,從高中嘮叨到我二十幾歲,反正沒聽進去幾句話。


    在這中間,老爸病死了。


    剛開始是挺難過的,可那能怎麽辦,日子照混唄。


    直到有一天,老媽也病倒了!


    肝癌!


    她一輩子講的話我都沒聽進去,就那一天那句話,我一直記著。


    “你弟弟現在才大二,現在家裏你最大,全靠你了。”


    沒錯,我還有一個弟弟,叫祁明!


    弟弟性子冷,跟我一樣是個讀書的料!


    而且不像我這樣不安分,妥妥的好學生!


    他考的可還是重點大學!


    隻是因為氣爸媽的事,高中後就戴著個眼鏡一直不肯搭理我。


    老媽講話那會兒,我整個人一下子就慌了。


    爸走的那會兒,還沒什麽感覺。


    可上麵兩個要都沒了,一下子就不一樣了。


    管不了跟沒有人管,是不一樣的。


    那天以後,我就再也不混了。


    沒學曆有不良記錄是挺艱難的,


    但沒關係。


    這邊不要我就再找,總能找的到。


    為了給老媽治病,就必須多打幾份工。


    還有借錢,求慈善,一路摸爬滾打。


    別說,這肌肉練也不是白練的。


    老板罵我我就抱著手笑眯眯,可把老板嚇得,再也不敢狗叫了。


    當然,找慈善都是讓弟弟祁明這個好學生賣慘的,我這飆形大漢就算了,站那拍照就好。


    對了,我跟弟弟關係也好了!


    每個月,我都會省下來點給他寄過去,當生活費。


    他也夠爭氣,獎學金每年都有,還自己勤工儉學。


    那會兒是挺累,但真的挺高興!


    尤其是元旦那天!


    哈哈哈,我弟,總算是對我笑了!!!


    他還喊了一聲,“哥”!!!


    好幾年沒聽見了,哈哈哈哈哈!!!!


    而且我看的出來,他還想說什麽關心的話,隻是他臉皮薄沒好意思。


    後麵更好的是,老媽也治好了,雖然隻能活幾年,但怎麽著都是好事!


    隻是……


    老媽病好的那一年,臨近春節。


    我們仨一起出去買年貨,都挺高興的,因為家裏關係第一次和睦了。


    路上,老媽笑的都合不攏嘴,還非得拍我腦袋說我懂事了!


    然而,就在過馬路的時候,這一切都沒了。


    就眨眼的功夫,一輛車從眼前蹭的一下過去了,


    而我媽跟我弟,就這樣瞬間消失了!


    我當時整個人腦袋都空白了,原地顫抖了好久,才反應過來。


    我們,我們就是出來買點年貨啊!


    幾年,我媽媽就能再活幾年,你讓我們家,好好的過這幾年不行嗎?


    你給我留一個啊,就留一個就行!


    或者就帶我走也行啊!


    哪怕你把我一起帶走也可以啊!


    為什麽,為什麽要把最廢物的我留下來?


    為什麽啊?!


    很快,就開庭了。


    全程,我都沒怎麽說話,隻是空洞的看著審判。


    結果很快就下來了。


    這隻是交通事故而已。


    那個跑車的富二代被判了五年,且要賠我上百萬。


    不過我沒在意。


    我終於知道為什麽老天不收了我了。


    因為我這條命,留著就是去殺人的!


    他殺了我弟,殺了我媽,不給我償命?


    對了,在法庭我還記著一個人。


    因為很多人都在看他,包括那個撞死我爸媽的富二代。


    那個男人笑的很謙和,名字叫鄭世傑,是什麽門…門閥出來的,他是坐在副駕駛位的人。


    用法庭上那些人說的,他應該叫什麽溫文爾雅,對,又是那個溫文爾雅。


    ps:哈哈,心血來潮,想補一下祁亮是罪犯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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