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買了
“潘美辰,潘小姐,是吧?”
葉晨仰靠在椅子上,麵無表情的問道。
“啊對,葉總好!”
潘美辰十分的緊張,她完全想不明白,為什麽對方會選中自己,做代言難道不是名氣越高越好嗎?
自己可是一個新人啊!
“葉總,我給你介紹一下吧,這是我們公司內部的一個歌手,雖然才剛簽約,也沒有什麽作品,但是前途無量啊,我們可是作為作為重點來培養的。”
蕭雲趕緊說道。
“沒有作品?”
葉晨故作不悅,“沒有作品,就意味著沒有任何的人氣,沒有任何的人氣,這麽做代言?
在灣島都沒人認識,在大陸誰認識?
知名度恐怕還不如我高。”
蕭雲一聽,心裏暗罵。
原來你還知道人氣越高越適合做代言啊,那你他媽擱這兒亂挑什麽玩意兒呢?
犯賤是吧?
雖然是心裏這麽想,但是表麵上也隻敢好聲說道:“葉總,小潘吧,雖然現在是沒有什麽作品,但是我可以保證,一旦和貴公司簽約,我們會用最好的資源來捧她,保證最後的效果讓您滿意。”
蕭雲笑嘻嘻的說道,但是心裏可不是這麽想的,一旦潘美辰和華晨電子簽約了,那就該幹嘛幹嘛,該冷藏冷藏,該不管就不管。
反正合同簽了,不管潘美辰火不火,代言費都要找給。
用最好的資源來捧?
不存在的!
一個公司能拿到的資源就是那麽點,給了這個就給不了那個,潘美辰已經為公司賺到錢了,這個資源就得投到那些還沒有賺錢,但是可能賺錢的藝人身上。
“蕭總你可能是誤會了,我倒不是懷疑潘小姐的未來,我隻是想說,我的產品很快就要上線了,所以希望潘小姐盡快拿出一些作品來發布,到時候我們那邊也方便宣傳。
不然我們在大陸那邊說潘小姐是著名歌手,結果人家一問,沒有作品,這不是扯淡嗎?”
葉晨淡淡的說道。
“敢問葉總產品什麽時候要上線呢?”
“就這兩天吧。”
“這……”蕭雲有些為難了,“葉總,這小潘才來公司幾天,就算是我現在找頂級團隊為她量身打造,也得要十天半個月的時間啊。”
“這樣啊……這樣看來……”葉晨說話斷斷續續。
“我覺得可以。”
一直在旁邊沉默不語的潘美辰突然開口說道,“我其實一直都在寫歌,已經寫好一部專輯了,如果時間急迫的話,我可以在一天的時間內錄下來,然後就能發布。”
“真的?”
蕭雲有些驚訝,沒想到對方連自己的專輯都寫好了。
“那不就妥了嘛。”
葉晨隨手點了一根煙,說道,“這樣吧,茫茫人海中我們華晨電子能選中潘小姐,這也是一種緣分,要不蕭總把人讓給我?”
“什麽意思?”
蕭雲沒有明白。
“我的意思是,現在潘小姐是你們藍與白的人,和我們華晨電子又這麽有緣分,幹脆你們開個價,把潘小姐賣給我們,以後潘小姐的唱片還是由你們公司來製作,經費由我們華晨電子出。”
“還有這好……”蕭雲差點就忍不住說出“還有這好事兒?”
在他眼裏,潘美辰就是個新人而已,還是個不值錢的新人,能拿到代言合同已經是很幸運的了,現在還能高價賣出去?
要知道,當時簽約的時候,公司除了畫一張大餅之外,可是一毛錢都沒有出。
“蕭總,這樣吧,八百萬,把潘小姐的合同出給我,但是她繼續留在這裏使用你們的設備工作,並且在三天之內製作完專輯並且發布,所有的經費我來出。”
葉晨漫不經心說的說道,
“當然,我也就是圖個眼緣,如果蕭總覺得價格不合適,那就算了,咱們還是繼續談代言的事情。”
“合適,非常合適!”
蕭雲當即說道,“說真的,這要是別人,還真不行,小潘可是我們公司的心頭肉啊,但是葉總你是大陸來的同胞,所以我就忍痛割愛了!”
“行,那麻煩蕭總準備一下合同,我們現在簽了合同就打算走了,廠子還有事情要忙。”
“行,沒問題,我這就去派人準備。”
蕭雲說著,轉身就出去了。
一推開門,就看到馮霞趴在門口偷聽。
“幹嘛呢?
專輯做完了?
擱這兒聽什麽呢?”
蕭雲一邊走一邊不滿的說道。
“蕭總,憑什麽選她不選我啊!”
馮霞跟在後麵,非常委屈的說道。
“一個代言而已,你急什麽?
你是公司的重點培養的,以後如果火起來,還愁沒有代言?”
“那以後這個潘美辰,是不是要在公司橫著走啊?”
“我知道你在想什麽,你不就是怕人家潘美辰搶了你的資源?
我這麽跟你說吧,人家華晨電子已經把潘美辰買了,現在她在我們公司就是使用一下誰而已,以前該你的資源一樣不會少,明白嗎?
趕緊做事情去,別影響我。”
蕭雲不耐煩的擺了擺手,然後朝著法務部去了。
馮霞聽到這話頓時愣在原地,買了?
她頭一次聽說,一個進入公司不到三個月,一個作品都沒有的新人,會被其他公司買了?
還是買去做代言?
這什麽破公司才能做出這種腦殘的決定?
想到這裏,她看向葉晨的目光就開始變得不屑:“不愧是大陸來的土包子,眼光出奇的爛,嗬嗬,什麽破華晨電子,聽都沒有聽說過,還看不是老娘,老娘還不願意給你做什麽代言了呢!垃圾,半年之內必倒閉!”
……
一個小時之後,葉晨和蕭雲兩行人出現在了一處會議室,雙方覺得沒有問題之後,就簽了合同。
這份合同一簽約,就意味著潘美辰不再是藍與白的人了,而是屬於華晨電子的。
合同簽完之後,按照慣例吃了個飯,葉晨離開了藍與白公司並前往機場。
當然,隨性的還有潘美辰,不過不是帶她走,而是有些話想說。
“潘小姐,對於我們剛才的合同,你有什麽意見嗎?”
葉晨坐在車上,慢悠悠的問道。
“沒有,非常感謝葉總對我的支持。”
潘美辰一半真誠,一半苦澀的說道。
感謝的是,如果沒有葉晨,她手裏的專輯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發布。
苦澀的是,藍與白一天之內就把她賣了,甚至都沒有問過她作為當事人的意見。
“潘美辰,潘小姐,是吧?”
葉晨仰靠在椅子上,麵無表情的問道。
“啊對,葉總好!”
潘美辰十分的緊張,她完全想不明白,為什麽對方會選中自己,做代言難道不是名氣越高越好嗎?
自己可是一個新人啊!
“葉總,我給你介紹一下吧,這是我們公司內部的一個歌手,雖然才剛簽約,也沒有什麽作品,但是前途無量啊,我們可是作為作為重點來培養的。”
蕭雲趕緊說道。
“沒有作品?”
葉晨故作不悅,“沒有作品,就意味著沒有任何的人氣,沒有任何的人氣,這麽做代言?
在灣島都沒人認識,在大陸誰認識?
知名度恐怕還不如我高。”
蕭雲一聽,心裏暗罵。
原來你還知道人氣越高越適合做代言啊,那你他媽擱這兒亂挑什麽玩意兒呢?
犯賤是吧?
雖然是心裏這麽想,但是表麵上也隻敢好聲說道:“葉總,小潘吧,雖然現在是沒有什麽作品,但是我可以保證,一旦和貴公司簽約,我們會用最好的資源來捧她,保證最後的效果讓您滿意。”
蕭雲笑嘻嘻的說道,但是心裏可不是這麽想的,一旦潘美辰和華晨電子簽約了,那就該幹嘛幹嘛,該冷藏冷藏,該不管就不管。
反正合同簽了,不管潘美辰火不火,代言費都要找給。
用最好的資源來捧?
不存在的!
一個公司能拿到的資源就是那麽點,給了這個就給不了那個,潘美辰已經為公司賺到錢了,這個資源就得投到那些還沒有賺錢,但是可能賺錢的藝人身上。
“蕭總你可能是誤會了,我倒不是懷疑潘小姐的未來,我隻是想說,我的產品很快就要上線了,所以希望潘小姐盡快拿出一些作品來發布,到時候我們那邊也方便宣傳。
不然我們在大陸那邊說潘小姐是著名歌手,結果人家一問,沒有作品,這不是扯淡嗎?”
葉晨淡淡的說道。
“敢問葉總產品什麽時候要上線呢?”
“就這兩天吧。”
“這……”蕭雲有些為難了,“葉總,這小潘才來公司幾天,就算是我現在找頂級團隊為她量身打造,也得要十天半個月的時間啊。”
“這樣啊……這樣看來……”葉晨說話斷斷續續。
“我覺得可以。”
一直在旁邊沉默不語的潘美辰突然開口說道,“我其實一直都在寫歌,已經寫好一部專輯了,如果時間急迫的話,我可以在一天的時間內錄下來,然後就能發布。”
“真的?”
蕭雲有些驚訝,沒想到對方連自己的專輯都寫好了。
“那不就妥了嘛。”
葉晨隨手點了一根煙,說道,“這樣吧,茫茫人海中我們華晨電子能選中潘小姐,這也是一種緣分,要不蕭總把人讓給我?”
“什麽意思?”
蕭雲沒有明白。
“我的意思是,現在潘小姐是你們藍與白的人,和我們華晨電子又這麽有緣分,幹脆你們開個價,把潘小姐賣給我們,以後潘小姐的唱片還是由你們公司來製作,經費由我們華晨電子出。”
“還有這好……”蕭雲差點就忍不住說出“還有這好事兒?”
在他眼裏,潘美辰就是個新人而已,還是個不值錢的新人,能拿到代言合同已經是很幸運的了,現在還能高價賣出去?
要知道,當時簽約的時候,公司除了畫一張大餅之外,可是一毛錢都沒有出。
“蕭總,這樣吧,八百萬,把潘小姐的合同出給我,但是她繼續留在這裏使用你們的設備工作,並且在三天之內製作完專輯並且發布,所有的經費我來出。”
葉晨漫不經心說的說道,
“當然,我也就是圖個眼緣,如果蕭總覺得價格不合適,那就算了,咱們還是繼續談代言的事情。”
“合適,非常合適!”
蕭雲當即說道,“說真的,這要是別人,還真不行,小潘可是我們公司的心頭肉啊,但是葉總你是大陸來的同胞,所以我就忍痛割愛了!”
“行,那麻煩蕭總準備一下合同,我們現在簽了合同就打算走了,廠子還有事情要忙。”
“行,沒問題,我這就去派人準備。”
蕭雲說著,轉身就出去了。
一推開門,就看到馮霞趴在門口偷聽。
“幹嘛呢?
專輯做完了?
擱這兒聽什麽呢?”
蕭雲一邊走一邊不滿的說道。
“蕭總,憑什麽選她不選我啊!”
馮霞跟在後麵,非常委屈的說道。
“一個代言而已,你急什麽?
你是公司的重點培養的,以後如果火起來,還愁沒有代言?”
“那以後這個潘美辰,是不是要在公司橫著走啊?”
“我知道你在想什麽,你不就是怕人家潘美辰搶了你的資源?
我這麽跟你說吧,人家華晨電子已經把潘美辰買了,現在她在我們公司就是使用一下誰而已,以前該你的資源一樣不會少,明白嗎?
趕緊做事情去,別影響我。”
蕭雲不耐煩的擺了擺手,然後朝著法務部去了。
馮霞聽到這話頓時愣在原地,買了?
她頭一次聽說,一個進入公司不到三個月,一個作品都沒有的新人,會被其他公司買了?
還是買去做代言?
這什麽破公司才能做出這種腦殘的決定?
想到這裏,她看向葉晨的目光就開始變得不屑:“不愧是大陸來的土包子,眼光出奇的爛,嗬嗬,什麽破華晨電子,聽都沒有聽說過,還看不是老娘,老娘還不願意給你做什麽代言了呢!垃圾,半年之內必倒閉!”
……
一個小時之後,葉晨和蕭雲兩行人出現在了一處會議室,雙方覺得沒有問題之後,就簽了合同。
這份合同一簽約,就意味著潘美辰不再是藍與白的人了,而是屬於華晨電子的。
合同簽完之後,按照慣例吃了個飯,葉晨離開了藍與白公司並前往機場。
當然,隨性的還有潘美辰,不過不是帶她走,而是有些話想說。
“潘小姐,對於我們剛才的合同,你有什麽意見嗎?”
葉晨坐在車上,慢悠悠的問道。
“沒有,非常感謝葉總對我的支持。”
潘美辰一半真誠,一半苦澀的說道。
感謝的是,如果沒有葉晨,她手裏的專輯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發布。
苦澀的是,藍與白一天之內就把她賣了,甚至都沒有問過她作為當事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