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克就四百克吧,現在就給我。”
秦儉上前一步,距離粉條不到半米了。
“……”
粉條看著他,下意識地後撤一步。
在這樣的陰暗小巷子裏,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方突然進一步,那是一個很不祥,甚至是很危險的動作。所以,粉條後撤一步後,兩隻三角眼死死地盯著秦儉,盯著秦儉的左手。
因為,秦儉已經把左手往腰間摸去了。
“貨可以給你,不過……”
粉條再次上上下下打量了秦家你一番。
“不過什麽?”
“不過,我懷疑你身上,沒帶錢。”
“嗬嗬,我沒帶錢,你不也沒帶貨嗎?來的時候,烏鴉也說了,讓我必須要看到貨才給錢。”
秦儉這麽一說,粉條突然就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聲不大,甚至有些低沉。但是,聽起來,粉條的笑聲,卻像是從地獄傳來的一般。
“粉條,你他媽笑什麽?”
“我笑,剛才,我竟然還真的就讓你給騙了。媽的,這個世上,根本就沒有烏鴉這個人。如果真有烏鴉這個人,或者說,烏鴉真的在我手上買過貨的話,他肯定知道,我粉條從來都是先拿錢再給貨的……所以,你到底是誰!”
說話間,粉條從他那個白大褂裏麵,終於抽出了那個硬梆梆的東西。
是一把槍!
是一把用發令槍改裝的槍。這種槍,雖然每次隻能發射一顆子彈。但是,這麽近的距離,已經足夠了。
粉條的手裏,除了有一把槍,同時還真的有一包四百克的“豆子”。
“兄弟,你現在,確定還要貨嗎?……說實話,我不管你是烏鴉介紹來的,還是警察介紹來的。如果,你現在膽敢說一聲‘不要’,老子直接就一槍點了你……”
粉條說話間,左手拿著那包豆子,右手拿著那把用發令槍改裝的手槍。手槍那黑洞洞的槍口,已經穩穩當當地指著秦儉的左胸了。
“如果,我對你說,槍我也要,豆子我也要呢?”
秦儉說著,左手已經將腰間的菜刀抽了出來。
粉條看了看那把生了鏽的菜刀,然後他笑了。
他隻是笑,而沒有說話。他的笑聲,充滿了輕蔑、充滿了嘲笑、充滿了不屑……
“一把菜刀鬧革命?你他媽這是向賀老總學的嗎?身上沒錢,你還改搶了是不是?就算是要搶,也不去找個好點兒的主……?”
粉條毫不畏懼秦儉手中的菜刀。他後撤兩步,然後槍口繼續穩穩地對準秦儉的胸口。
此刻,粉條距離秦儉,隻有一米五。粉條喜歡這樣的距離。這樣的距離,對於粉條來說,最為安全,也最容易得手。
“我就覺得,你是我最佳的菜。”
秦儉說著,左手菜刀高高舉起。然後,他的右手手臂,也猛然吃緊了。
他向前一步,粉條就後退一步。
“兄弟,我剛出來,千萬不要逼我。”
粉條出汗了。他知道,對麵這個家夥徹底瘋了。如果不是瘋了,沒有人會拿著一把生鏽的菜刀,去死逼一個持槍的毒-販子。
“不逼你,我就是想要豆子。”秦儉不理會他,繼續向前一步。
“兄弟,看你這樣子,也不像條子。”
粉條一邊後退,一邊望著秦儉。此刻,他能百分之百的確定,秦儉不是條子。如果是條子的話,不可能會這麽玩命和這麽瘋的。更何況,此刻,秦儉身上也就隻穿了一件單衣,根本也不可能存在什麽像防彈衣一樣的高科技產品。再說了,就算是防彈衣,離得這麽近也是白搭。萬一,人家粉條不拿槍直射胸口,而是直接爆頭呢?
“瘋了,你他嗎瘋了!”
麵對秦儉的不說話,麵對秦儉的步步緊逼。
粉條一步一步撤退,身體還是不斷地顫抖了起來。
此刻,粉條不得不重新考慮那些重要的事情了:
如果,此刻,秦儉非要衝過來搶他手上的槍和豆子,那該怎麽辦?
這槍,到底是開還是不開?
剛才,從立春飯店後門出來的時候,粉條一共經過了兩個攝像頭。毫無疑問,那兩個攝像頭,都已經把他英俊的模樣都拍下來了。
如果自己開槍,這條巷子裏就必然會躺著一個瘋子。那麽,警察隻要一調攝像頭,就知道這一槍是誰開的了。
這樣真是那樣。自己這一輩子豈不是要跟冷血大哥一樣……
說實話,粉條剛從籠子裏麵出來,他深知裏麵的痛苦和難受。甚至,他在出來的前一天,還親眼目睹自己的一個獄友,被拉去了最角落的那間注射室。
所以,粉條雖然是個販子,但他真的不想死。他也不想整天像老鼠一樣,躲在陰冷的下水道裏,被通緝。更何況,他現在還剛交上一個大學畢業的女朋友……他那個大學畢業的女朋友,叫莉莎。她身材好,長相好,除了喜歡吸毒好賭之外,她幾乎什麽都好……
一想到女朋友麗莎,粉條就再也不想開槍了。
“兄弟,今天的事兒,咱們就當什麽都沒發生,好嗎?你走!”
粉條希望秦儉知難而退。所以,盡管他手中的槍都快握不穩了,但是他還是強忍著,不讓自己顫抖。
“那怎麽可以。我說了,我要你手上的豆子。現在,除了豆子,你最好把槍也給我。不然,你讓我怎麽走?”
秦儉笑了笑,又向前一步。
“王八蛋,看來,沒得商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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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條咬牙,將手槍的槍口微微上調,讓那個黑洞洞的槍口直接對準了秦儉的腦門。
粉條知道,膽小的怕膽大的,膽大的怕不要命的。現在,他隻要把自己逼上不要命的境地,或許才能讓眼前這個不知好歹的持刀漢子,知難而退。
而,正是粉條這個動作,也徹底激怒了秦儉。
“說實話,我不是很帥。但是,我的確很不喜歡有人用槍,這樣指著我的腦門。”
秦儉的右手手掌,開始有感覺了。甚至,玉劍都已經開始萌動了。就像雨後的春筍,就像導線即將燃盡的手榴彈。
“笑話,我隻聽過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卻沒有聽過拿刀的不怕拿槍的。孫子,你來吧……”
終於,粉條咬緊牙關,將緊緊捂著槍的手掌調整了一下。
然而,就在他的食指,剛剛在扳機上稍微一發力的時候,秦儉右手掌心猛然閃出一刀犀利白光。
白光憑空出現,然後由下至上,劃過一道弧線。
“嗖”
白光所到之處,斬斷世間一切事物。
世間一切事物裏麵,自然也包括了粉條手中的那把鋼槍,那把發亮的用發令槍改造的鋼槍。
“铖”
玉劍削鐵如泥,鋼槍應聲成了兩截。
“啊……”
粉條看見了白光,還以為是自己手指不穩摳動了扳機,導致手槍走火。他慘叫一聲,然後下意識的恐懼,使得他丟掉了手中半截手槍。
他手心發麻,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然後,他想都沒有多想,捂著耳朵,半閉著眼睛就要轉身狂奔。
突然,一隻大手穩穩地抓住了他的肩膀。
秦儉上前一步,距離粉條不到半米了。
“……”
粉條看著他,下意識地後撤一步。
在這樣的陰暗小巷子裏,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方突然進一步,那是一個很不祥,甚至是很危險的動作。所以,粉條後撤一步後,兩隻三角眼死死地盯著秦儉,盯著秦儉的左手。
因為,秦儉已經把左手往腰間摸去了。
“貨可以給你,不過……”
粉條再次上上下下打量了秦家你一番。
“不過什麽?”
“不過,我懷疑你身上,沒帶錢。”
“嗬嗬,我沒帶錢,你不也沒帶貨嗎?來的時候,烏鴉也說了,讓我必須要看到貨才給錢。”
秦儉這麽一說,粉條突然就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聲不大,甚至有些低沉。但是,聽起來,粉條的笑聲,卻像是從地獄傳來的一般。
“粉條,你他媽笑什麽?”
“我笑,剛才,我竟然還真的就讓你給騙了。媽的,這個世上,根本就沒有烏鴉這個人。如果真有烏鴉這個人,或者說,烏鴉真的在我手上買過貨的話,他肯定知道,我粉條從來都是先拿錢再給貨的……所以,你到底是誰!”
說話間,粉條從他那個白大褂裏麵,終於抽出了那個硬梆梆的東西。
是一把槍!
是一把用發令槍改裝的槍。這種槍,雖然每次隻能發射一顆子彈。但是,這麽近的距離,已經足夠了。
粉條的手裏,除了有一把槍,同時還真的有一包四百克的“豆子”。
“兄弟,你現在,確定還要貨嗎?……說實話,我不管你是烏鴉介紹來的,還是警察介紹來的。如果,你現在膽敢說一聲‘不要’,老子直接就一槍點了你……”
粉條說話間,左手拿著那包豆子,右手拿著那把用發令槍改裝的手槍。手槍那黑洞洞的槍口,已經穩穩當當地指著秦儉的左胸了。
“如果,我對你說,槍我也要,豆子我也要呢?”
秦儉說著,左手已經將腰間的菜刀抽了出來。
粉條看了看那把生了鏽的菜刀,然後他笑了。
他隻是笑,而沒有說話。他的笑聲,充滿了輕蔑、充滿了嘲笑、充滿了不屑……
“一把菜刀鬧革命?你他媽這是向賀老總學的嗎?身上沒錢,你還改搶了是不是?就算是要搶,也不去找個好點兒的主……?”
粉條毫不畏懼秦儉手中的菜刀。他後撤兩步,然後槍口繼續穩穩地對準秦儉的胸口。
此刻,粉條距離秦儉,隻有一米五。粉條喜歡這樣的距離。這樣的距離,對於粉條來說,最為安全,也最容易得手。
“我就覺得,你是我最佳的菜。”
秦儉說著,左手菜刀高高舉起。然後,他的右手手臂,也猛然吃緊了。
他向前一步,粉條就後退一步。
“兄弟,我剛出來,千萬不要逼我。”
粉條出汗了。他知道,對麵這個家夥徹底瘋了。如果不是瘋了,沒有人會拿著一把生鏽的菜刀,去死逼一個持槍的毒-販子。
“不逼你,我就是想要豆子。”秦儉不理會他,繼續向前一步。
“兄弟,看你這樣子,也不像條子。”
粉條一邊後退,一邊望著秦儉。此刻,他能百分之百的確定,秦儉不是條子。如果是條子的話,不可能會這麽玩命和這麽瘋的。更何況,此刻,秦儉身上也就隻穿了一件單衣,根本也不可能存在什麽像防彈衣一樣的高科技產品。再說了,就算是防彈衣,離得這麽近也是白搭。萬一,人家粉條不拿槍直射胸口,而是直接爆頭呢?
“瘋了,你他嗎瘋了!”
麵對秦儉的不說話,麵對秦儉的步步緊逼。
粉條一步一步撤退,身體還是不斷地顫抖了起來。
此刻,粉條不得不重新考慮那些重要的事情了:
如果,此刻,秦儉非要衝過來搶他手上的槍和豆子,那該怎麽辦?
這槍,到底是開還是不開?
剛才,從立春飯店後門出來的時候,粉條一共經過了兩個攝像頭。毫無疑問,那兩個攝像頭,都已經把他英俊的模樣都拍下來了。
如果自己開槍,這條巷子裏就必然會躺著一個瘋子。那麽,警察隻要一調攝像頭,就知道這一槍是誰開的了。
這樣真是那樣。自己這一輩子豈不是要跟冷血大哥一樣……
說實話,粉條剛從籠子裏麵出來,他深知裏麵的痛苦和難受。甚至,他在出來的前一天,還親眼目睹自己的一個獄友,被拉去了最角落的那間注射室。
所以,粉條雖然是個販子,但他真的不想死。他也不想整天像老鼠一樣,躲在陰冷的下水道裏,被通緝。更何況,他現在還剛交上一個大學畢業的女朋友……他那個大學畢業的女朋友,叫莉莎。她身材好,長相好,除了喜歡吸毒好賭之外,她幾乎什麽都好……
一想到女朋友麗莎,粉條就再也不想開槍了。
“兄弟,今天的事兒,咱們就當什麽都沒發生,好嗎?你走!”
粉條希望秦儉知難而退。所以,盡管他手中的槍都快握不穩了,但是他還是強忍著,不讓自己顫抖。
“那怎麽可以。我說了,我要你手上的豆子。現在,除了豆子,你最好把槍也給我。不然,你讓我怎麽走?”
秦儉笑了笑,又向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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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條知道,膽小的怕膽大的,膽大的怕不要命的。現在,他隻要把自己逼上不要命的境地,或許才能讓眼前這個不知好歹的持刀漢子,知難而退。
而,正是粉條這個動作,也徹底激怒了秦儉。
“說實話,我不是很帥。但是,我的確很不喜歡有人用槍,這樣指著我的腦門。”
秦儉的右手手掌,開始有感覺了。甚至,玉劍都已經開始萌動了。就像雨後的春筍,就像導線即將燃盡的手榴彈。
“笑話,我隻聽過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卻沒有聽過拿刀的不怕拿槍的。孫子,你來吧……”
終於,粉條咬緊牙關,將緊緊捂著槍的手掌調整了一下。
然而,就在他的食指,剛剛在扳機上稍微一發力的時候,秦儉右手掌心猛然閃出一刀犀利白光。
白光憑空出現,然後由下至上,劃過一道弧線。
“嗖”
白光所到之處,斬斷世間一切事物。
世間一切事物裏麵,自然也包括了粉條手中的那把鋼槍,那把發亮的用發令槍改造的鋼槍。
“铖”
玉劍削鐵如泥,鋼槍應聲成了兩截。
“啊……”
粉條看見了白光,還以為是自己手指不穩摳動了扳機,導致手槍走火。他慘叫一聲,然後下意識的恐懼,使得他丟掉了手中半截手槍。
他手心發麻,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然後,他想都沒有多想,捂著耳朵,半閉著眼睛就要轉身狂奔。
突然,一隻大手穩穩地抓住了他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