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在咖啡館裏麵假裝喝著早茶,其實是一邊商量著怎樣進去立春飯店,然後找出豹子頭和那個叫喬剪刀的。那個實習女生,因為受不了李蝌蚪的鹹豬手,則被嚇得遠遠地站在吧台。哪怕是經理叫她去拖地,她也懶得去了。

    “秦儉,再過兩分鍾想不出什麽更好的辦法來,咱們就強攻。我就不信,憑著咱們的實力,就不能把豹子頭和那個喬剪刀撂倒。”

    李蝌蚪說話間,悄悄地將咖啡館裏的一把餐刀藏進了腰帶中。

    “行了,你剛才已經讓那個實習生難看了。難道,你還想給人家咖啡店添麻煩嗎?”

    秦儉將李蝌蚪腰間的那把餐刀抽了出來,然後放迴原處。

    咖啡店裏的餐刀,都是有標識的。秦儉不想李蝌蚪去借刀殺人,他隻是拍了拍腰間那把生鏽的菜刀,道:“實在不行,咱不還是還有這個嘛?我現在越來越發現,菜刀這個玩意兒,真是個好東西。”

    兩人正說著話的時候,突然,立春飯店後門的那一排平房,有一扇門開了。

    一個清瘦清瘦的穿著油膩膩的白大褂的廚師,從裏麵走了出來。瘦子廚師出來的時候,樣子顯得畏畏縮縮的,好像個小偷一般。

    “娘的,是他?他怎麽在這裏?”

    李蝌蚪一眼看那個瘦子廚師,幾乎就尖叫了起來。

    “怎麽,蝌蚪,你認識那個瘦子?”秦儉皺眉。

    “認識。他不就是後街的粉條嗎?”

    李蝌蚪看著那個瘦子,有些吃驚道:“上個月,我才剛聽徐雲梅說,粉條這小子剛從號子裏放出來。怎麽,他現在成了立春飯店裏的廚師了?”

    “粉條?這個名字,聽起來的確有點兒耳熟啊。”秦儉道。

    “可不是嘛。我聽徐雲梅說,之前,粉條這小子一直都在給冷血聯係麵粉業務。所以,私底下裏,知道他的人都喜歡直接叫他粉條。”李蝌蚪說的麵粉,自然是那種東西。

    “麵粉?你是說,這小子還販過白粉?”秦儉皺眉。

    “恩,徐雲梅上次跟我說,別看粉條這小子瘦不拉幾的。其實,這家夥鬼精得很。幾年前,他因為借了冷血的高利貸,差點兒就讓冷血給剁了。無奈之下,他就答應幫冷血跑貨。一直以來,大家都知道這小子在跑貨,但是沒人能真正抓到他。直到前年,在他女朋友的安爾樂衛生巾裏麵,警察們終於找到一包麵粉。就憑那一包很小的麵粉,這小子坐了三年的牢。”李蝌蚪道。

    “靠,不是吧?居然把麵粉藏到他女人的衛生巾裏。別說,這麽藏,還真是挺隱蔽的啊。我就在想,以後那些買他麵粉的人,會不不覺得味道有些不對呢。”秦儉道。

    “可不是嘛?你要喜歡吸,你也可以過去,讓他順手賣兩包給你啊。”

    “去年媽的,老子才不需要那種玩意兒。哦,對了,蝌蚪,你小子會不會算數啊。剛才你說,粉條被判了三年牢,前年被抓進去的。怎麽現在就給放出來了?”秦儉有些納悶。

    “哎,還不是這小子鬼精?我聽人說,這小子在號子裏,又是花錢又是走關係的,不知道怎麽著就讓他給減刑提前釋放了。而且……”

    “而且什麽?”

    “而且,我聽人說,這小子出獄的時候,都還泡上了一個女獄警。”

    李蝌蚪這麽一說,秦儉倒是一驚,“嘿,蝌蚪,照你這麽一說,我還真是要過去會會他了。”

    “秦儉,你吃飽了撐著,幹嘛要去惹他啊。要知道,這小子雖然隻是個賣粉的,可人際關係可不少。咱們現在又跟他八竿子打不到一塊兒,幹嘛要去找他麻煩?”

    李蝌蚪正說著,秦儉已經買單走人了。

    看情況,他還真是向那個瘦不拉幾的粉條走去。

    李蝌蚪用手掩麵,隻能跟了上去。

    “喂,你真的要動他啊?”李蝌蚪問。

    “必須的。別說他以前是幫冷血幹事的了,就衝你剛才說的,這小子這麽囂張,我都得動動他。”秦儉道。

    “那,秦儉,你打算怎麽動他?”

    “那就要看這小子識相不識相了。”

    秦儉從李蝌蚪煙盒裏抽了一支煙,這就就向對麵馬路走去。李蝌蚪正要更上去,秦儉迴頭喝住他,道:“蝌蚪,粉條這小子認識你不?”

    李蝌蚪點了點頭,道:“一般道上的兄弟,多少都認識我。之前,悶驢偷過他女朋友一個手機,被他發現了。所以,我跟他算是打過交道的。”

    “那好,那你就別去了,我一個人去就行了。”秦儉道:“你迴咖啡館,在哪裏等我。”

    “喂,可是……秦儉小子可比泥鰍還滑頭。你可得當心啊。”李蝌蚪止步,卻又有些擔心。

    在道上,一般人都不會怎麽輕易得罪那些賣白粉的人。盡管,粉條隻是一個做“小本買賣”的人,但他身上都極有可能有槍。

    所以,李蝌蚪的擔心是不無道理的。

    “知道了,我命大。而且,前幾天,孟萍還給我看過星座,說我做什麽事兒,都得先找個替死鬼。”秦儉道。

    “你是說,你想找粉條,然後讓他去立春飯店裏麵……”

    李蝌蚪還想再說,秦儉對他做了個“噓”的手勢。

    李蝌蚪點了點頭,道:“好吧,你要是能搞定粉條,我就說你是真牛。”

    “娘的,我本來就很牛!等著瞧吧!”

    說著,秦儉翻過一個欄杆,就直接衝一條綠蔭小道走去。因為,粉條從立春飯店後門出來之後,就縮頭縮腦地進了那條小道。而且,他的白大褂裏麵還鼓鼓囊囊的,看起來藏了一個大包。

    至於藏的是什麽,秦儉還不大清楚。

    …………

    粉條在前麵走著,秦儉吹著口哨在後麵跟著。

    一條隻有四米多寬的老街道上,行人不多,兩人的距離越拉越近了。距離近,不是因為秦儉走得快,而是前麵的粉條感知到了後麵的不對勁,故意放慢了腳步。

    終於,在馬路的一個拐角處,粉條站在一個電線杆子旁邊,不走了。

    秦儉無視他,繼續假裝吹著口哨往前走。當他走到距離粉條身邊的時候,粉條突然衝他的臉上狠狠地吹了一口氣。

    一根鋒利的牙簽,被粉條從嘴裏猛地吹了出來。

    秦儉頭一歪,那根從口腔裏飛出的牙簽,從他的鼻尖飛過。秦儉甚至能夠聞到,一股濃濃的口臭味。於是,他皺了皺眉,也停住了腳步。

    “怎麽,你小子跟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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